1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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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一、药品临时采购是指医院因为患者病情需求需要一次性采购使用的本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以外的药品。

包括特殊急诊抢救用药、特殊治疗用药、院外专家会诊特定用药、外院转入我院病人必须继续治疗用药、科研用药,以及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干部保健等特殊用药。

二、药品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填写药品临时采购申请表,经临床科室主任和业务院长同意签字后报药剂科,药剂科主任审核、报分管领导和院纪委同意签字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

情况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剂科报分管院长审批后购买,事后再补办手续。

三、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应由科室讨论后由临床科主任向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提请申请,并填写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交药剂科采购。

四、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临时药物采购申请。

五、临时采购程序:科室提交申请一所在科室主任签字一业务院长签字一药剂科审核一分管领导审批同意f院纪委一药剂科采购一通知临床科室。

六、临时采购同一品种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次。

超过5次
者,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列为常备药品。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满足临床特殊感染治疗需要,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卫办医发〔2012〕82号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3.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5〕42号)4.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8号)三、名词定义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四、内容1.本制度仅限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要,临床确需使用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方可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2.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应当由主管医师详细填写《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申请表》,包括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申请次数、使用对象(住院号、患者姓名、年龄)、临床诊断、申请理由。

3.《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需由申请科室科主任签字,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同意,报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

4.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5次。

如超过5次,讨论是否列入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但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5.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程序申请医师填写《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本科室主任审批↓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同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同意↓药剂科一次性购入使用。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限制级抗生素临时使用流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1.认真填写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明理由。

2.由医院信息系统设置,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每个病人只能开一次限制级抗生素,作为临时医嘱执行。

3.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交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交(医务科、药剂科、医院感染科)审核。

4.确认为合理使用后,由上级医师改为长期医嘱。

5.职能科将审核结果留存备查,定期反馈。

1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1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1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越来越广泛。

然而,由于滥用和乱用抗菌药物导致的细菌耐药性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严重公共卫生问题。

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公众健康,我国需要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采购制度。

目前,我国已经实施了抗菌药物目录管理制度,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目录外的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不明确的问题。

因此,制定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对于加强抗菌药物管理,提高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目录外抗菌药物的采购和使用,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控制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

四、制度内容1.定期进行抗菌药物目录外的调查和评估,确定目录外抗菌药物的适应范围和临床需要。

2.建立目录外抗菌药物的审批程序,医疗机构必须在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前提交申请,经临床药师或抗菌药物专家审查并提供合理的理由后方可使用。

3.医疗机构应建立目录外抗菌药物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并报告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

4.加强目录外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指导与培训,提高临床医护人员对抗菌药物的了解和正确使用。

5.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者的责任追溯制度,对于未按照规定使用目录外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将依法进行追责。

六、管理要求1.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抗菌药物目录外采购和使用的档案,包括申请、审批、使用、库存管理等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五年。

2.医疗机构应配备临床药师或抗菌药物专家,负责抗菌药物的审查、指导和培训工作。

3.目录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要严格按照采购制度进行,不得超过合理的临床需要。

4.医疗机构应建立细菌感染与抗菌药物使用的监测系统,监测细菌耐药性的发展趋势,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调整。

七、制度执行与监督1.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目录外抗菌药物的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使用抗菌药物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进行处罚。

2.建立网络平台,及时公布目录外抗菌药物的调查和评估结果,并接受公众监督。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院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外抗菌药物的采购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修订本管理规定。

(一)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评价管理组审核同意后,进入全院特需药品采购审批流程,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由药学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二)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

如果超过5次,要讨论是否列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三)每半年将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省卫生计生委备案。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1.目的:因特殊感染者治疗需求,又未列入本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抗菌药物,特制定本制度进行临时采购。

2.范围:涉及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相关部门。

3.责任:涉及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相关工作人员。

4.内容:
(1)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仅限于抢救、院内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情况下急需的抗菌药物,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只限一次性总用药量采购(原则上不超过10天用量)。

(2)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表《临床、科研、特批药品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

报药剂科审查,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购买,并交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3)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

(4)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3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年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5)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相关部门上报备案。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

医院药品临时采购制度1.目的:规范药品临时申购,最大限度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

2.范围:药学部、临床科室。

3.定义3.1目录外药品:指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未收载的药物品种。

本制度涉及药品,仅指目录外药品。

3.2临时申购:包括针对特定患者病情治疗的临时一次性采购;以及因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闭会期间未及讨论,而临床急需药品等的临时申购。

4.权责4.1临床科主任:负责科室药品临时申购的审批及相关管理。

对采购回来的药品使用负责,无正当理由造成积压或浪费,损失由申购科室承担。

4.2药学部:负责定期对临时申购药品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价。

5.制度内容5.1临时申购药品范畴5.1.1急诊、会诊后抢救用药,患者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用药,医院基本用药目录中无同类或同品质的替代药物。

5.1.2临床开展新技术急需用药;医院开展科研项目急需用药。

5.1.3中成药、辅助治疗用药、非急抢救用药不纳入临时申购药品范畴。

5.1.4不允许临时申购非中标药品(质量层次较中标品种高的除外)(不允许临时申购同一质量层次有中标替代品种的其他非中标药品)。

对没有替代的急需药品可采购非中标品种。

5.1.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用药,按治疗指南和专家组指定的品种采购。

5.2临时申购药品申请数量5.2.1应用于某特定患者时,一次性限量购进,申请数量限一个疗程用量,购进药品仅限该患者使用。

5.2.2应用于非特定患者时,申请数量以满足申请目的实际需求为宜。

53申购流程5.3.1临时采购由临床医师提出用药申请,填写《临时申购药品审批表》并签字,经临床科主任审核签字,向药学部提出申请。

5.3.2药学部审核采购申请表的完整性及合理性,注明本院有无替代品,药学部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分管院长审核。

5.3.3经审核同意的药品由药库按照批准数量制订采购计划,采购员通知供货商组织采购。

5.3.4特殊应急情况需临时申购药品的,药学部可先行联系公司采购,再补办手续。

抗菌药物临时购进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购进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购进制度与程序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2013年《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9】47号)等文件要求,对临床治疗必需使用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特制定本制度与办法:
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由临床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抗菌药物临时用药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等,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临床及质控组审核,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药剂科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紧急情况下由业务副院长组织会诊后先予落实后完善。

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如果超过5例次,要讨论是否列入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具体程序
一、临床用药科室主任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详细使用理由等事项。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临床及质控组审核。

三、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同意。

四、由药剂科按使用量临时一次性采购。

1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1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制度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时,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一、启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 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院内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情况下急需的抗菌药物。

2. 仅限于本院“抗菌药物目录”中的药物,在抗菌谱、药物对病原菌的敏感性,以及抗菌药物的适应证等方面无法满足临床治疗所需的情况下。

3. 临床科室在提出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前,必须征得本科室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使用理由必须符合本规定的第一项要求)。

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学部购买,药剂科在购买药物同时,口头请示“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长。

事后再补办手续。

三、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请。

四、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时,需向委员会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医院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

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五、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xx市卫生局相关部门上报备案。

4.5.2.3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外品种临时采购制度

4.5.2.3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外品种临时采购制度

抗菌药物采购供应
目录外品种临时采购制度
1.目的
规范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外品种的临时采购。

2.适应范围
药剂科、涉药科室
3.具体要求
3.1在临床治疗过程中,因特殊感染患者治疗需要,需采购本院《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外的抗菌药物时,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3.2临时采购抗菌药物时,应由临床科室学科主任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并附有患者的细菌性检验结果。

3.3申请报告后先由两名相关专业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会签后,报申请科室主任在签字,经药剂科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

3.4申请批准后,由药剂科一次性购入。

3.5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申请临时采购同一品种抗菌药物2次以上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调差抗菌药物药物使用是否合理。

3.6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

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
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3.7调整后的《抗菌药物采购目录》总品种数不得超过规定数目。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一、背景近年来,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

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遏制抗菌药物滥用,保护公众的健康,我们制定了以下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二、目的此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合理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的管理制度与程序,以确保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滥用,保护公众健康。

三、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医生、临床药师、药剂师等。

四、程序1.临时采购当医疗机构所需的抗菌药物临时不足或缺货时,可以进行临时采购。

临时采购需满足以下条件:-由医院的感染管理小组或相应委员会认可的临床药师提出申请,解释临时采购的原因和目的。

-临床药师需要提供临时采购所需的量和时间,并提供与之相关的临床路径和治疗方案。

-临床药师需要提供与所需采购的抗菌药物相关的检验结果和用药的合理性。

2.审批临床药师的申请将提交给医疗机构的药事委员会,或相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批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临床药师提供的临床病例、用药指南以及临时采购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临时采购的数量和用药时间是否合理。

-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否为可替代药物,并是否有必要进行采购。

3.采购与使用4.监测与评估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小组或相关委员会将定期对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进行监测和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临床指南和治疗方案要求。

-抗菌药物使用的效果和不良反应情况。

-抗菌药物使用的费用比较和资源分配情况。

根据评估结果,医疗机构可以决定是否继续使用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或者采取其他相关措施。

五、奖惩制度医疗机构将建立奖惩制度来奖励遵守本制度的医务人员,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六、总结本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的目的是保护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减少抗菌药物滥用的问题,确保公众健康,同时通过临床药师和专业委员会的参与,提高抗菌药物的使用合理性和临床安全性。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一、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市卫生局备案的35个品种的抗菌药物,但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市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的品种,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临时购药申请,且仅限于一次性采购,用量不超过一个疗程,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需经医院指定医师会诊同意后由临床各科室主任填写提交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备案;
三、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四、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每个品种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的品种,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要讨论是否将该品种纳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超过35种; 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武清区中医医院药事委员会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住院号:临床诊断:
申请药品名称:剂型:
药品规格:申请数量:
申请理由:
申请科室: 科主任签字:会诊医师签字:
医务科签字:
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一、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市卫生局备案的35个品种)的抗菌药物,但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市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的品种,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临时购药申请,且仅限于一次性采购,用量不超过一个疗程,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需经医院指定医师会诊同意后由临床各科室主任填写提交《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备案。

三、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四、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每个品种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的品种,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要讨论是否将该品种纳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超过35种。

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武清区中医医院药事委员会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药品名称:剂型:药品规格:申请数量:申请理由:申请科室: 科主任签字:会诊医师签字:医务科签字: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流程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流程和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一、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市卫生局备案的35个品种)的抗菌药物,但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市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的品种,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

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临时购药申请,且仅限于一次性采购,用量不超过一个疗程,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需经医院指定医师会诊同意后由临床各科室主任填写提交《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

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

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备案。

三、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四、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每个品种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的品种,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要讨论是否将该品种纳入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上报市卫生局备案,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超过35种。

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武清区中医医院药事委员会附件:武清区中医医院医院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药品名称:剂型:药品规格:申请数量:??申请理由:申请科室: 科主任签字:???????会诊医师签字:医务科签字:???????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人签字:。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程序

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和程序
第一条临时采购的抗菌药物是指临床抗感染治疗急需的、在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标,但是尚未列入我院抗菌药物目录的抗菌药物,或虽未中标但无替代品种而临床确需使用的抗菌药物;由于按新药引进规定不能满足临床急需,可提出单次临时购药申请,用药量只限一份量采购;
第二条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由临床各科室主任提交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购入药品名称、规格、剂型、数量和使用理由;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一次性购入使用;属于特殊情况紧急性用药的,报医务科、药剂科审查,确认情况属实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购买,事后到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备案;
第三条药品购进后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申请科室,处方一次性开走,用不完不准退药;
第四条医务科、药剂科和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严格控制申请临时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和数量,对同一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2次以上或全院临床科室在1个月内连续5次以上申请临时采购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时,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附件:
附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表
附表: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
限制级抗生素临时使用流程: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急诊病人住院后,需要使用限制级抗生素时,有接诊住院医师启动临时使用程序;
1.认真填写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申明理由;
2.由医院信息系统设置,住院医师接诊病人后,每个病人只能开一次限制级抗生素,
作为临时医嘱执行;
3.抗菌药物临时使用申请表交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交医务科、药剂科、医院
感染科审核;
4.确认为合理使用后,由上级医师改为长期医嘱;
5.职能科将审核结果留存备查,定期反馈;。

招标目录外临时用药药品采购制度

招标目录外临时用药药品采购制度

招标目录外临时用药药品采购制度
1. 各临床科室在对患者进行必要的诊疗时,应尽量选择本院药品采购目录内药品或湖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中标目录药品,原则上不得使用非中标目录药品。

只有出现下列情况时方可启动招标目录外临时采购程序:
(1)临床诊疗必需,且目录内没有可替代产品;
(2)中标目录内普通的基本药物无法正常供应时,可考虑采购未中标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规格、同剂型药品临时替代;
(3)获准在医院进行IV期临床实验的国家I、II类新药;
(4)上级领导、外宾省外就医后维持原治疗方案所需药品。

2. 审批及采购程序
(1)各临床科室在日常诊疗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中标目录外的药品时,应由科主任填写临时用药申购单,递交药剂科药品采购办。

申购单中应详细说明申购药品的通用名及申购理由,并有科主任亲笔签名。

(2)所有中标目录外药品的申购,须由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院领导审核。

院领导同意后由药剂科采购办填写备案表格,交院纪委、市卫生局纪委备案同意后方可采购。

(3)相关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检验入库,下发至相应药房,并通知申购科室一次性全部领取,国家法律规定的特殊管理药品除外。

3. 一般原则
(1)某一临床科室申购的临时用药,不作为全院通用药品使用,只能由申购科室的医生开具处方,并只得在该科室内使用。

其他临床。

目录外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目录外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目录外的药品采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药品采购、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控制医疗成本,结合我院医疗、药事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目录外药品指药事会所批新药及临时购用药品,药事会所批新药直接由采购员按采购单采购
2、各临床科室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目录外的药品时,应由科主任填写临时购药申购单,递交至药剂科药品采购。

申购单中应详细说明申购药品的通用名及申购理由,并有科主任签名。

3、药剂科药品采购员,在接到申购单后,须上报药剂科主任。

经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按申购数量采购。

4、药品采购到位后,由药库库管人员按相关规定检验入库,下发至相应药房,并通知申购科室使用。

5、某一临床科室申购的临时用药,不作为全院通用药品使用,只得在该科室内使用。

其他临床科室如需要使用,必须另行申购。

6、各科室主任在制定申购计划时,应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客观地预算申购药品的使用量,严格控制申购数量。

并必须保证所申购药品全部用完。

一旦药剂科按申购数量采购到位后,因药品滞销造成药品过期的,损失一律由申购科室承担。

7、如果某一药品连续多次由临床科室提出临时用药申购,则应由药剂科上报药事委员会,按新药引进程序审批,通过后方可作为医院常规采购药品采购、使用。

平谷区中医医院
2013年0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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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制度
因特殊治疗需要,需使用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物时,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一、启动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仅限于抢救、突发性疾病、灾情、疫情、院内或外院专家会诊等情况下急需的抗菌药物。

2. 仅限于本院“抗菌药物目录”中的药物,在抗菌谱、药物对病原菌的敏感性,以及抗菌药物的适应证等方面无法满足临床治疗所需的情况下。

3. 临床科室在提出抗菌药物临时采购申请前,必须征得本科室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

二、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临时采购应当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说明申请购入抗菌药物名称、剂型、规格、数量、使用对象和使用理由(使用理由必须符合本规定的第一项要求)。

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审核同意后,由药学部门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

情况异常紧急时,可先通知药学部购买,药剂科在购买药物同时,口头请示“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长。

事后再补办手续。

三、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仅限于一次性采购,再次使用时需再次申请。

申请人应保证该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若造成滞销损失由申请人负责处理,并将在2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其他新药临时引进申
请。

四、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在召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时,需向委员会汇报,部分需长期使用的品种,经委员会批准后,可作为医院正式引进的品种管理。

医院应当严格控制临时采购抗菌药物品种和数量,同一通用名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不得超过5 次。

如果超过5 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应当进行调查,决定是否同意继续临时采购或者列入常规药品采购程序。

调整后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总品种数不得增加。

五、每半年将抗菌药物临时采购情况向xx市卫生局相关部门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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