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武(武装)工作职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县(区)人武部主要职责是:
1、负责民兵组织建设和武器装备的管理;
2、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
3、负责组织并带领民兵完成战略执勤任务,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4、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
5、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6、负责征兵、招收飞行员工作;
7、负责拟制本区域内的战时动员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平时做好战时动员的各项准备工作;
8、负责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管理;
9、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10、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项任务。
街道(乡、镇)武装部,其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中央军委和省、市党委、军镇有关武装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负责我镇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
3、负责我镇预备役部队和基层民兵组织建设。
4、参与本镇复退军人的接待安置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武装干事(也叫武装助理)是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武装部的工作人员,属于专职武装干部,是地方公务员,不是现役军人。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政策、法规和上级军事机关的有关指示、规定,确保民兵、预备役工作的落实;
(二)做好民兵政治工作;
(三)抓好民兵组织建设,完成年度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做好国防动员、兵役登记,征兵工作;
(四)抓好民兵军事训练,保证民兵的参训率,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五)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治安执勤和急难险重任务,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六)做好本单位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以劳养武活动;
(八)负责战时组织、动员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
(九)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双拥共建和军烈属优抚工作;(十)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根据我国各级政府及办事机构设置的规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武装部,编制工作人员2-3人,其中设部长1名,武装助理(干事)1-2名,武装助理(干事)的主要职责是在在本单位武装部长的领导下,按照上级军事机关的有关要求,完成本辖区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建设、战备训练、国防动员、防汛抢险、征兵工作等项任务。战时主要协助部长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进行参战支前、战时动员、人口疏散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