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水电制[2012]799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材料费、检修费核定及限额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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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水电与新能源材料费、检修费核定及
限额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材料费
第一节范围
材料费是指电力生产过程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维护用备件等费用支出。
水电与新能源发电单位材料费分为生产材料费和生产管理材料费。
一、生产材料范围
1. 油脂类;
2. 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用料;
3. 机器设备、仪器仪表日常用料;
4. 生产耗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器具、仪表等;
5. 试验检测、技术培训、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小型技术革新等活动耗用的材料;
6. 其它低值易耗品、生产维护性用料。
二、生产管理材料范围
1. 生产管理场所用通风、水暖、照明等材料;
2. 生产起重运输机械用燃料和保养材料等。
三、不包括以下范围
1. 基建、技改等专项工程以及生产电能以外其它产品领用的材料、专用工具等(计入相应的工程项目造价);
2. 生产计划检修(计入“检修费”)、事故抢修(冲抵保险费)等耗用的材料;
3. 固定资产拆除清理的材料(计入“固定资产清理”);
4. 其它不属于生产耗用的材料。
第二节核定依据与方法
一、核定依据
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材料费、检修费限额标准(2007版)》;
2. 参考集团公司2008—2011年实际发生值;
3.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
二、核定方法
1. 材料费主要与单机容量有关,根据机组投产年限、机组型式、厂房类型、引水系统类型、大坝类型等进行相应调整;
2. 特殊边远地区的发电单位材料费由集团公司专项调整;
3. 光伏发电单位材料费参照近年实际发生费用核定,分布式能源单位材料费参照火电有关标准核定。
第三节水电材料费限额标准
一、基础限额标准
表1 材料费基础限额标准
单机容量限额(元/千瓦)先进值(元/千瓦)
P<20MW 11 8.8 20MW≤P<50MW 7.7 5.5
50MW≤P<100MW 5.5 5.0
100MW≤P<200MW 5.0 3.7
200MW≤P 2.9 2.8
二、调整系数
表2 材料费调整系数
项目调整系数
10年以下系数为1.0,10-20年系数为1.05,20-30年系数为1.1,30-40年机组投产年限
系数为1.15,40年及以上系数为1.18
混流机组系数为1.0,抽水蓄能系数为1.5,轴流转桨系数为1.05,贯流式机组机组型式
系数为1.1
厂房类型地下厂房系数为1.05
引水系统类型长引水渠道系数为1.05
大坝类型大一型工程以上大坝为1.05
注:1. 同时具备多个系数的,采用尾数累加的方式计算;
2. 水电厂设备设施差异较大,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具体实际进行调整。
第四节风电材料费限额标准
根据近年实际发生情况,按以下限额标准核定:
风电单位材料费=风电场总容量/50MW×k1×k2×50(万元)k1:低温风沙系数,三北地区按1.05考虑,其它风电场按1.0考虑;
k2:盐雾系数,海上、海边风电场按1.05考虑,其它风电场按1.0考虑;
特殊边远地区风电单位材料费可视具体情况专项调整。
第二章检修费
第一节范围
检修费主要是指为了保持或提高发电主辅设备、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环保性而支出的检修费用。
检修费分为标准项目检修费和特殊项目检修费。
公用系统指除发电机组及其附属控制设备外的油水气系统、变压器、集电线路、开关站、厂用电及配电系统、监控及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大坝监测系统、闸门及金属结构、起重及运输设备等。
生产建筑物包括厂房、车间、生产办公楼、大坝、引水系统、泄洪排水设施等与生产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附属设施包括道路、护坡和与生产有关的生活设施等。
第二节核定依据与方法
一、核定依据
1. 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材料费、检修费限额标准(2007版)》对检修费的规定为基础;
2. 参考集团公司2008-2011年检修费实际发生情况;
3.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和“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指数”;
4. 借鉴行业内其它发电集团相关标准。
二、核定方法
集团公司所属发电单位根据主辅设备的检修间隔、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健康状况,结合定期检修滚动计划,合理编制年度检修计划。
发电机组的计划检修按检修周期和规模分为A修、B 修、C修三类,公用系统、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一般特殊项目作为独立分类项目列入年度检修计划。
1. 以机组类型、容量、利用小时、投产年限等为核定依据;
2. 检修费包括发电机组标准项目检修费、公用系统检修费、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费、一般特殊项目检修费;
3. 水电50万元、风电20万元及以上特殊项目费用专项核定;
4. 光伏发电单位检修费参照近年实际发生费用核定,分布式能源单位检修费参照火电有关标准核定;
5. 特殊边远地区的发电单位检修费由集团公司专项调整。
第三节费用限额标准
一、水电费用限额
(一)水电机组检修标准项目费用
1. 水电机组A级检修标准项目费用A1
A1 = X×k1×k2×k3×k4×k5
主要以机组型式、转轮标称直径为指导,参照机组的容量、利用小时、投产年限、启停次数等核定。
X——不同水电机组类型A级检修标准项目费用限额,按以下限额控制:
表3 水电机组A级检修标准项目费用A1额度表(费用单位:万元)
转轮直径d(mm)混流式或轴流定桨式
机组
轴流转桨式机组灯泡贯流式机组
冲击式机组(单/双
转轮)
d1<d≤d2X1~X2X1~X2X1~X2X1/X2
≤1200 25~30
1200<d≤2500 30~50 45~55 35/65
2500<d≤3300 50~70 55~75
3300<d≤4100 70~95 75~100 75~100
4100<d≤5000 95~105 100~110 100~110
5000<d≤5500 105~110 110~115 110~115
5500<d≤6000 110~115 115~120 115~120
6000<d≤6500 115~125
6500<d≤7000 125~130
7000<d≤7500 130~135
7500<d≤8000 135~140
8000<d≤10000 140~150
备注:
(1)计算公式:某台水电机组转轮直径d在d1~d2区间,其A级检修标准项目费用基本额度为X:
X = x1+{(x2-x1)×(d-d1)/(d2-d1)}
(2)水电机组容量调节系数k1:P<10MW为0.8; 10MW≤P<25MW为1.1;25MW≤P<50MW为1.15; 50MW≤P<100MW为1.2;100MW≤P<200MW为1.3;200MW≤P<300MW为1.4;300MW≤P<500MW为1.5;P≥500MW为1.6;(3)水电机组利用小时系数k2:年利用小时数取两次A级检修期间各年实际利用小时的平均值,年利用小时数在2500小时以下的机组,系数取1.0,2500小时以上的,每增加200小时系数增加0.01;
(4)水电机组投产年限系数k3:机组投产10年以内,系数取1.0;机组投产10~20年,系数取1.05;机组投产20年以上,系数取1.1;
(5)水电机组启停次数系数k4:机组启停次数(启停为一次)取两次A级检修期间各年实际机组启停次数的平均值,机组启停次数在500次及以下的机组,系数取1.0,500~1000次的系数取1.1;1000次以上的,系数取1.15;(6)混流式机组水头调节系数k5:250m及以上取1.1;
(7)水电机组A级检修标准项目费用A1: A1 = X×k1×k2×k3×k4×k5。
2. 水电机组A级检修标准项目外包人工费用A2
对于按集团公司劳动定员标准,未设置检修人员的水电单位,核定A级检修标准项目外包人工费用为A2
A2=A1×k6
A2——A级检修标准项目外包人工费用,单位:万元;
A1——水电机组A级检修标准项目费用,详见表3;
k6——机组容量调节系数,P<50MW为 1.55;50MW≤P<100MW为1.3;100MW≤P<200MW为1.2;200MW≤P<300MW为1.1;P≥300MW为1.0。
3. 水电机组A级检修标准项目总费用A:A=A1+A2 。
4. 水电机组B级检修标准项目费用为A级检修标准项目总费用A的50%。
5. 水电机组C级检修标准项目费用为A级检修标准项目总费用A的30%。
(二)公用系统检修费限额
公用系统检修每年核定检修费,实行滚动检修。
公用系统检修费=k1×k2×k3×k4×125(万元)
k1:电站及机组台数系数,单个电站基数为1,每增加1个电站系数增加0.3,机组台数以2倍电站数为基础,机组总台数每超过1台系数增加0.02;
k2:大坝及厂房类型系数,基数为1,大一型工程以上大坝系数增加0.1,厂房型式为地下厂房系数增加0.05;
k3:投产年限系数,5年以下系数为0.7;5-10年系数为1.0;10-20年系数为1.1,20年及以上系数为1.2;
k4:电厂总装机容量系数。
表4 公用系统检修费k4值
电厂总装机容量(MW)系数k4
P<20MW 0.3
20MW≤P<50MW 0.6
50MW≤P<100MW 0.8
100MW≤P<300MW 1.0
300MW≤P<600MW 1.8
600MW≤P<1000MW 3.0
1000MW≤P 4.0
(三)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费限额
水电厂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主要指大坝、厂房、厂区道路、护坡、生产办公场所等修理,综合考虑电厂总装机容量、投产年限、电站数、大坝和厂房类型、引水系统类型等因素对检修费进行核定。
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费= k1×k2×k3×k4×k5×90(万元)
k1:电站系数,单个电站基数为1,每增加1站,系数增加0.2;
k2:大坝类型系数,大一型工程以上大坝系数为1.1;
k3:电厂投产年限系数,10年以下系数为0.5;10-20年系数为0.8;20-30年系数为1.0; 30年及以上系数为1.2;
k4:引水系统系数,引水明渠系数为 1.5,长压力引水管道系数为1.1;
k5:电厂总装机容量系数。
表5 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费k5值
电厂总装机容量(MW)系数k5
P<20MW 0.3
20MW≤P<50MW 0.5
50MW≤P<100MW 0.8
100MW≤P<300MW 1.0
300MW≤P<600MW 1.8
600MW≤P<1000MW 3.0
1000MW≤P 4.0
(四)一般特殊项目检修费限额
一般特殊项目检修费按照机组台数、大坝类型、投产年限、电厂总装机容量等核定。
一般特殊项目检修费= k1×k2×k3×k4×55(万元)
k1:机组台数系数,以2台为基数1,每增加1台机组,系数增加0.05;
k2:大坝类型系数,基数为1,大一型工程以上大坝增加0.1;
k3:电厂投产年限系数,10年以下0.5;10-20年0.8;20-30年1.0;30年及以上1.2;
k4:电厂总装机容量系数。
表6 一般特殊项目检修费k4值
电厂总装机容量(MW)系数k4
P<20MW 0.3
20MW≤P<50MW 0.6
50MW≤P<100MW 0.8
100MW≤P<300MW 1.0
300MW≤P<600MW 1.8
600MW≤P<1000MW 3.0
1000MW≤P 4.0
(五)备用金
按照水电厂装机容量、地区特点、防汛防台等需要,预留应急备用资金,主要作为防汛、水毁工程修复等使用,具体数额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二、风电费用限额
(一)检修标准项目费用A
综合考虑风电机组容量、机组类型、利用小时、投产年限等因素对风电机组检修标准项目费用进行核定。
A= X×k1×k2×k3
X——不同风电机组类型、检修等级的费用限额,按以下限额控制:
表7 风电机组检修标准项目费用A(含人工费)限额表(单位:万元)
检修类型
机组类型
A级B级C级1500kW等级双馈异步风电机组8 2 2
1500kW等级直驱同步风电机组 3 2 2 850kW双馈异步风电机组 5 2 2
750kW定桨距风电机组 4.5 1.5 1.5
1. 其它类型机组参照上述标准及实际情况核定;
2. 特殊边远地区的费用可视情况专项调整。
k1:根据前三年的等效利用小时平均值S核定调整系数,S ≤2000小时,取1.0;2000小时≤S<2500小时,取1.1;2500小时≤S<3000小时,取1.2;3000小时≤S<3500小时,取1.3;S≥3500小时,取1.4;
k2:根据风电机组投产年限核定调整系数,投产3年及以下,取0.95;投产3~8年(含8年),取1;投产8~15年(含15年),取1.1;
k3:风电机组容量调节系数,P<1MW,取0.9;1MW≤P<3MW,取1.0;P≥3MW,取1.1。
(二)公用系统检修费限额
每年核定检修费,实行滚动检修。
公用系统检修费=风电场总容量/50MW×k1×k2×45(万元)k1:低温风沙系数,三北地区按1.05考虑,其它风电场按1.0考虑;
k2:盐雾系数,海上、海边风电场按1.05考虑,其它风电场按1.0考虑;
特殊边远地区的公用系统检修费可视情况专项调整。
(三)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费限额
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检修随机组检修安排,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检修费用按下述限额控制:
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费=风电场总容量/50MW ×k1×25(万元)
k1:环境系数,山地、林区风电场按1.15考虑,其它地区按1.0考虑。
特殊边远地区的生产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检修费可视情况专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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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项目检修费限额
风电单位特殊项目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专项申报。
(五)备用金
风电单位备用金根据实际需要专项核定。
第三章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的境内水电与新能源发电单位。
二、本办法由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会同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材料费、检修费限额标准(2007版)》中有关水电与新能源部分的内容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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