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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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内部审核实施
6.1审核实施的差不多内容
以召开首次会议为审核实施开端。依照标准。文件、检查表和打算安排,审核员进入现场检查,核实,开始审核的要紧活动——现场审核。在现场审核中,审核员运用各种审核策略和技巧,把收集到的客观证据适时记入“审核笔记”或“现场审核记录表”,通过对客观证据、审核发觉的整理分析和推断,并经受审核方确认后开具不合格项报告,最后以末次会议结束现场审核。
6.2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是实施审核的开端,是审核组全体成员与受审核方领导及有关人员
共同参加的会议。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向受审核方介绍具体内容及方法,
并协调,澄清有关问题。到会人员要有签到记录。
6.2.1首次会议的作用
a)传达并落实审核打算;
b)简要介绍审核采纳的方法和程序;
c)建立审核组与受审核方的正式联系;
d)提出并落实审核有关要求;
e)澄清并协调有关审核问题。
6.2.2首次会议的要求
a)建立审核活动的风格;
b)准时、简短、明了,会议以不超过半小时为宜;
c)获得受审核方的理解并得到支持;
d)由审核组长主持会议
e)参加首次会议的人员应包括:审核组全体成员,高层治理者
(必要时),受审核部门代表及要紧工作人员等。
6.2.3首次会议的内容
a)会议开始。参加会议人员签到,审核组长宣布会议开始;
b)人员介绍。审核组长介绍审核组成员及分工,受审核部门介
绍将要参加陪同工作的人员。受审核部门重要人物未到场时,应询问缘故;
c)申明审核目的和范围。明确审核目的、审核准则和审核将涉
及的部门、班组或岗位;
d)传达审核打算。审核打算应征得受审核部门的最后确认,一
般情况下,审核打算不宜作大的调整;
e)强调审核的原则。强调公正客观立场,讲明审核是一个抽样
过程,有一定局限性,但审核将尽可能取其有代表性的样本,使得审核结论公正;讲明相互配合是审核顺利进行和获得公正结论的重要条件,提出不合格项报告的形式等;
f)阐明澄清有关问题。对有疑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交流双方关
怀的具体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刻、地点及出席人员等;
g)落实后勤安排。必要时,应对办公、交通、就餐作出安排;
h)会议结束。以审核组长的致谢词结束会议。
6.2.4首次会议的注意事项
a)首次会议应准时开始、准时结束,通常时刻不应超过半小时;
b)会议应始终围绕主题,简明扼要;
c)规模较小、时刻较短或常规内审,可不开首次会议。有关问
题能够通知审核形式替代,即使召开首次会议,上述内容及环节可视具体情况增删;
d)首次会议应致力于建立一个良好的审核“风格”和“氛围”;
e)与会人员签到,审核组长发觉受审核部门重要人物未到场时
应询问缘故;
f)审核目的,范围和打算一般不在首次会议上作更改,较小的
变化是同意的;
g)陪同人员的作用
--为审核组提供支持;
--可代表受审核方见证审核活动;
--其他职责。如确保在现场审核员明白有关安全和保安方面的要求,审核员应注意确保陪同不施加过分的阻碍或进行干预。
h)强调在审核所安排日程(时刻)段中,被审核部门负责人应在
场。
6.3现场审核
首次会议结束后,即进入现场审核时期。现场审核应按打算安排进行,具体的审核内容应按预备好的检查表进行。
现场审核是使用抽样检查的方法查找客观证据的过程。在那个过程中,审核员的个人素养和审核策略,技巧能够得到充分的发挥。一个称职的审核员会在轻松自如并使受审核方口服心服的情况下,完成审核任务。
现场审核在整个审核工作中占有特不重要的位置。审核工作的大部份时刻是花在现场审核上的,最后的审核结论差不多上依据现场审核的结果作出的,因此对现场审核的操纵以及现场审核中的一些审核策略,技巧的应用就成为实现审核一次成功的关键。
6.3.1现场审核的原则
现场审核时审核员应坚持一定的原则,以确保审核的成功。
a)坚持以“客观证据”为依据的原则
这是最为差不多、要紧的原则。没有客观证据而猎取的任何信息都不能作为不合格项推断的依据,客观证据不足或未经验证也不能作为推断不合格项的证据;客观证据必须以事实为基础,且可陈述、可验证,不应含有任何个人的猜想、推理的成分;客观证据必须是有效的,如所提供的文件和记录应通过法定批准或签字,应是实际使用、执行的结果,应反映当前质量治理体系运行的真实状态和结果。
b)坚持标准与实际核对的原则
审核不能脱离审核原则。因为审核是一个抽样过程,并限制
在某段时刻、某个范围内进行,因此更需要紧扣审核主题,严格对比标准,确定审核项目,要点和抽样方案,查找客观证据。审核员应在审核准则与审核证据比较核对后才能得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凡标准与实际未核对过的项目,都不能推断为合格和不合格。所谓的实际,应包括有没有,做没做,做得如何样依次递进的三个方面。
c)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
审核推断应坚决排除其他干扰,包括来自受审核方的,审核员感情上的等等阻碍推断独立、公正的因素,自始至终维护、保持审核推断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能因情面或畏惧而私自消化不合格项。
d)坚持"三要三不要"原则
即:要讲客观证据,不要凭感情、凭感受、凭印象用事;要追溯到实际做得如何样,不要停留在文件、嘴巴(回答)上面,要按审核打算如期进行,不要“不查出问题非好汉”。当按抽样方案审核后无不合格项时,就应采取“无罪推定”的原则,转到下一个审核项目上去。
6.3.2客观证据的收集
审核员应首先把精力放在收集有关客观证据上面。收集客观证据的方式可能有:
a)与受审核方人员的面谈;
b)查阅文件和记录;
c)现场观看和核对(对活动和周围的工作与条件的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