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合集下载

科技局知识产权活动工作意见

科技局知识产权活动工作意见

科技局知识产权活动工作意见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科技局提出了一系列知识产权活动工作意见。

本文将从以下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加强知识产权的培训和宣传科技局将组织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为广大科技工作者进行知识产权培训,提高科技工作者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能力。

同时,还将在各类科技会议、论坛、展览等场合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加强知识产权法制建设科技局将积极参与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和调整,建立健全科技创新领域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

同时,还将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方面进行创新,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保护,突破知识产权保护难点和痛点。

三、加强知识产权服务科技局将为科技工作者提供全面、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包括:知识产权咨询、知识产权检索、知识产权布局策划、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同时,还将支持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进行知识产权运营和管理,推动科技创新转化。

四、加强知识产权创新和应用科技局将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创新和应用的新模式、新方法,鼓励科技工作者将创新成果及时申请知识产权,并进行有效的知识产权运营和管理。

同时,还将促进知识产权的跨领域、跨区域和跨产业应用,推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

五、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科技局将积极开展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部门、机构和组织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

同时,还将加强与国际知名科技企业、专业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合作,推动国内知识产权事务的国际化发展。

以上是科技局知识产权活动工作意见的主要内容。

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科技局将始终坚持“知识产权为先、维护创新为本”的原则,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和保障,推动国内知识产权事务的发展,提高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1.08.16•【文号】•【施行日期】2011.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现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国家与区域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越来越突显。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决策,把人才问题摆在了突出的位置。

今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大力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努力提高国民素质,大力培养各类社会需要的人才,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

未来十几年,是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局两大历史任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积极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知识产权人才竞争,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政策的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政策的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政策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2.11.29•【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政策解读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内容,更好发挥政策作用,现就《意见》要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知识产权鉴定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重要环节,能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机关办案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信息通讯、生物医学等尖端、前沿技术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

知识产权鉴定在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技术事实认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鉴定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都对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

二、总体要求《意见》强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提升知识产权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充分发挥鉴定在执法和司法中的积极作用,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中的合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在于鼓励创新,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为创新成果提供有效保护,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面对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需求,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力度知识产权保护首先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基础。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的衔接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

二、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实施需要依靠严格的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一定的隐蔽性和跨行业性,违法者多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和使用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损害了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维护创新主体的权益,保护良好的创新环境。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国际合作来实现更好的保护。

我国已经和许多国家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协议和条约,但在国际合作方面仍有待深入推进。

我们应当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国际规则,建立更加公平、公正、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共同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

四、构建创新生态,激发创新活力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在于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为此,我们要构建一个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和鼓励创新主体进行创新活动。

具体而言,可以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科研项目和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知识产权的良好运行。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30•【字号】潍政发[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1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任务,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环境、有利于知识产权运用的市场环境、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和有利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文化环境,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形成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社会化创业投资参与、政府支持的知识产权创造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确保在知识产权投入量、产出量、产业化水平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促进主导产业、重大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技术等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二、大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三)突出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

企业要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将知识产权纳入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8•【字号】穗府[2006]58号•【施行日期】2006.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穗府[2006]58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优化创业发展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一)深刻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

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培育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拥有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是衡量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是促进改革发展、有效参与国内外竞争的重要手段。

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对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知识产权工作,确立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的作用,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总目标,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努力营造“两个适宜”的良好环境,为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创造条件。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协调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建立在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统筹协调下的部门分工、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知识产权、工商、版权等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按职责分工,发挥主要职能作用。

科技、经贸、文化、司法、海关、教育、宣传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各区、县级市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区、县级市知识产权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内设机构,落实编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大政策、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力度。

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和税收、金融、贸易、科技、教育政策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形成以培育和保护专利、商标、版权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政策支撑体系。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内容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内容

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

然而,仍然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频发、保护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

二、总体要求1. 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增强维护知识产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

三、加强法制建设1. 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执行力,对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 增加知识产权司法资源投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执法力度1. 提高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内部管理,建立更加有效的执法机制和流程。

五、加强宣传教育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理解。

2.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六、加强国际合作1.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2. 提高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和参与水平,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国际知识产权利益。

七、加大惩罚力度1. 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加大侵权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

2. 完善相关制度,对恶意侵权行为进行严惩,形成震慑效应。

八、加强监管力度1. 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2.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九、加强科技支撑1. 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水平。

2. 推动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紧密结合,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含量和水平。

十、加强督促检查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产权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产权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产权管理工作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产权管理是一个涉及法律、经济、管理等多个方面的综合性工作,它主要涉及到对土地、房屋、商标、专利等财产权益的管理和保护。

下面是我对产权管理工作经验的一些做法和意见建议。

1.建立完善的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产权管理体系是保护产权的基础。

这包括建立产权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产权保护机构、落实产权保护责任等。

2.完善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是实施产权管理工作的基础,必须要及时修订和完善。

在制定和修订法律法规时,要考虑到产权保护的需要,加强对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3.强化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广泛宣传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公众对产权保护的认识和意识,加强对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增强社会对产权保护的支持度。

4.建立健全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及时有效地解决产权纠纷,是保护产权的重要环节。

要建立一套高效、便捷、公正的产权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便利,能够迅速解决产权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加强产权监督和检查:加强对产权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的有效实施。

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巡视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

6.推进产权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产权信息管理系统,将产权的相关信息集中管理,并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流。

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产权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7.开展产权保护培训和研讨活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运用能力。

定期组织研讨会、座谈会等,交流经验,共同探讨解决产权管理工作中的难题。

在产权管理工作中,我们还要特别注重以下几点:1.加强产权保护与创新发展的有机结合:在强化产权保护的同时,要积极推进创新发展,为创新主体提供更好的产权保护环境。

只有通过加强创新能力,才能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

2.拓宽产权保护的领域:要将产权保护的范围由传统的土地、房屋、商标、专利等扩展到更多领域,包括知识产权、互联网产权等。

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以下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意见:
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如何保护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

2.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使用、转让和维权等流程,确保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3. 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4. 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避免因侵权行为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5. 加强与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了解行业内的知识产权政策变化,获取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同时也可以通过合作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6. 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方便企业查询和了解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避免重复研发和侵权行为。

7. 注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企业应关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动态,及时申请国际专利,保护企业在海外的权益。

8. 强化知识产权维权力度: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协商、投诉和提起诉讼等。

总的来说,企业应将知识产权视为重要的资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和管理这些资产,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9.24•【文号】法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1〕2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定本意见。

一、心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1.确保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适应新时代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增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深刻认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事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总体要求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总体要求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创新发展、提高经济竞争力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创造者合法权益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仍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

为此,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总体要求如下:一、坚决维护知识产权法律权威,强化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

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树立依法创新、依法经营的理念,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打击,坚决维护创造者合法权益。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和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共同维护知识产权秩序。

二、加强知识产权创新研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创新。

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优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鼓励企业增强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提高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加强知识产权审查,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防止低质量专利的产生,促进知识产权系统的完善和成熟。

鼓励知识产权管理创新,推动知识产权运用和转化,促进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

三、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监管,提高执法效能和可信度。

严格执法标准,依法行政,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执法有效性和惩罚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形成打击侵权盗版的合力。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和反馈机制,增强监督公开透明性,促进执法公正公平。

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形成共建共享机制。

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和落实。

拓展知识产权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动知识产权国际化进程,构建多边、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以下是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增强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可以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宣传活动等方式,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 强化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侵权盗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力,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3. 完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使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加强对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明确相关规定和责任,堵塞法律漏洞。

4.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5. 鼓励创新创业: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优化创新环境。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申请、运用和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才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治意见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治意见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治意见近年来,知识产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为了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保障创新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管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治意见”,讨论如何做好知识产权工作。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在于完善法律法规。

国家应当拟定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

首先,可以加强创新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创新成果都能够得到合法的保护。

其次,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从而更好地保障互联网知识产权的权益。

此外,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对侵犯知识产权罪行进行惩处。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法律法规的制定只是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步,执法过程中需要加强规范化规定。

需要对知识产权执法部门进行专业培训和指导。

执法部门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任务,对于发现的侵权现象进行严肃处理,保护知识产权的权益。

三、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家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公众参与和监督是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加强社会监督,需建立并完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公开透明的举报平台,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工作。

四、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手段之一。

中外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之间应当积极开展交流,分享本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

五、增强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每个人都有责任。

普及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将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最后,为了保障知识产权的权益,需要形成全社会的共识。

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公众都应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产业的发展,保证知识产权的公正保护。

以上是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治意见的一些想法。

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保护创新、生产和知识输出,才能实现高品质的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2.31•【字号】川府发[2005]39号•【施行日期】2005.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5]39号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推进自主创新,必须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保护措施不断增强,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为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自主知识产权匮乏、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的局面亟待改善。

为此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要,是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需要,是扩大对内对外开放的需要。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通过试点示范提高我省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我省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数量和质量,提高我省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四川发展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增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能力(一)强化重点区域知识产权工作。

经济发展较快、科技实力较强、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较好的地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积极研究制订和实施区域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

要以政府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管理和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为切入点,营造知识产权工作良好环境氛围,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调动创新积极性方面的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工作建议和意见

知识产权工作建议和意见

知识产权工作建议和意见知识产权,这可是个相当重要的事儿!就好像是咱们自家的宝贝,得好好护着,可不能让人随便拿走了。

咱先来说说为啥知识产权这么重要。

你想想啊,要是有人辛苦研究出来个新东西,比如一种特别好用的软件,或者一个超级棒的发明,结果被别人轻轻松松就拿去用,还不打招呼,这能行?这就好比你辛辛苦苦种了一年的果子,好不容易成熟了,别人不劳而获就给摘走,你心里能舒坦?所以啊,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给那些有想法、肯努力的人一个公平的环境。

那怎么保护呢?首先得加强宣传,让大家都知道知识产权是啥,知道保护它的重要性。

这就像给大家脑子里点亮一盏灯,让大家心里有数。

别小看这宣传,就跟给庄稼施肥一样,得让大家的意识先“肥沃”起来。

比如说,可以在学校里开课,让孩子们从小就明白;也可以在社区搞活动,用有趣的方式讲给大家听。

还有啊,企业得重视起来。

企业可是创新的主力军,要是自己研发的技术被别人盗用了,那损失可大了去了。

所以企业得有专门的人来管这事儿,就像家里得有个管家一样,把知识产权这摊子事儿打理得井井有条。

要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别糊里糊涂的,到时候吃了亏都不知道。

法律这把“利剑”也得磨得锋利些!得让法律更严格,更细致,让那些想侵犯知识产权的人不敢伸手。

这就好比给小偷们设下重重关卡,让他们知道一旦伸手,必被捉!而且执法也得给力,不能让法律成了摆设。

再说说个人,咱们搞创作的,比如写个小说,画个画儿,都得有保护自己作品的意识。

别觉得自己的东西小,不值钱,蚊子再小也是肉啊!该登记的登记,该申请专利的申请专利。

总之,知识产权保护可不是一件小事,这关系到咱们国家的创新能力,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咱们得一起努力,把知识产权保护得严严实实的,让那些想占便宜的人没机会,让创新的火花越烧越旺!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6.11•【字号】京政办发[2001]47号•【施行日期】2001.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六月十一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近年来,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为适应首都改革开放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进一步推进首都经济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知识产权制度是国家授予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期间内拥有的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知识经济的基础制度,其核心是促进、保护知识和技术的创新。

我国将要加入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竞争的焦点。

首都经济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以知识经济为发展方向。

充分发挥首都智力和创新资源优势是首都经济实现战略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关键。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清当前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全国技术创新大会精神,努力开创本市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二、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要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是促进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进行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保证。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大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和核心作用突出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形成面向世界、辐射全国的首都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群。

密切跟踪重点技术创新领域和关键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集中力量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和名牌产品,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我们有多种方法可以表达自己的意
见和建议,以便更有效地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首先,应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积极指导个人、团体和企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让大家都理解知识产
权保护和侵权责任,为社会创造一种良好氛围,以及给相关行业环境
建立一种信任机制。

其次,政策上应把知识产权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并逐步将其列入
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增加投入,提高知识产权的实施和司法保护能力,优化立法体系,推动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保护,提高惩罚力度。

第三,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提供便捷实用的渠道,
便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个人、企业等及时维权,推动律师、企业和
投资者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新技术应用领域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此外,对于高新技术领域,应改善技术审查机制,秉持国际惯例,积极开展外资和跨国合作,合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技术,提高
知识产权保护的便利性,以及促进企业和投资者的发展。

最后,应以规范和秩序的原则,厘清知识产权政策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技术标准,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咨询,促进科学发展与创新技术的融合,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发展前景十分光明,我们应当继续为它的发展提供正确的方向,树立崇高的信念,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相关体系,细心管理和保护。

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更多的成绩,促进个人、企业、政府等各方的综合发展。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1.13•【字号】浙高法〔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1.13•【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高法〔2021〕3号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层报我院民三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1月1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部署,结合我省法院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司法力量。

2.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依法、严格、公正、平等、精准、高效、全面保护。

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解决纠纷多、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突出问题。

坚持改革引领,积极探索新机制新载体,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3.工作目标。

锚定“十四五”规划和二О三五年远景目标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构建“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遵循“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积极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努力使浙江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示范地。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意见》
7个部分
共23条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 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 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03
开相关规定,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公开执法
办案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六)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
01
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
02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03
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
02
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
03
研究加强体育赛事转播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推广应用。研究建立跨境电 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
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鼓励企业加强风
04
险防范机制建设,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护环境。研究制定传统文权假冒商品等措施,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开展关键领域、
02
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
讼等行为。

关于加强我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加强我校知识产权工作的几点建议

1. 加强知识产权意识教育,提高师生对知识产权的认知。

可以在学校定期举办关于知识产权的宣传活动,增强大家对此的重视态度。

2. 加强我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一套有效的保护学校知识产权利益的体制机制。

各部门要就如何保护学校知识产权进行协商、讨论,并拿出一套可行方案供所有人遵循。

3. 改进法律法规,使之能够适应新时代新情况下学校知识产权工作需要。

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从而使我校能够在保障学生、教师发明创造思想、原创作品不受侵害方面取得理想效果。

4. 建立一套专门由专家构成的团队,由此团队对各部门所采取的相关工作进行监测、考察、总结并提出必要意见和建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06-01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京政办发[2001]47号近年来,本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

为适应首都改革开放和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进一步推进首都经济发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知识产权制度是国家授予智力成果所有人在一定期间内拥有的独占权,并受到保护的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知识经济的基础制度,其核心是促进、保护知识和技术的创新。

我国将要加入世贸组织,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竞争的焦点。

首都经济以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以知识经济为发展方向。

充分发挥首都智力和创新资源优势是首都经济实现战略调整和产业升级的关键。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清当前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全国技术创新大会精神,努力开创本市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二、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要把知识产权工作贯穿于技术创新的全过程(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是促进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进行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主要途径和重要保证。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大力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营业务和核心作用突出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力争用5年时间初步形成面向世界、辐射全国的首都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群。

密切跟踪重点技术创新领域和关键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集中力量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和名牌产品,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要引导和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研究、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的核心经营战略,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研究、开发、产业化、市场推广和依法保护的全过程。

(二)知识产权工作要作为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知识产权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要作为考核各单位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也要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时,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进行检索及分析论证,制定正确的技术创新战略,确定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和重复引进。

研究、设计、创作、开发取得成果后,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并及时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所经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在进入市场前,应及时注册商标。

企业在接受定牌加工时要向定牌商索取商标证明并签定许可合同,避免造成侵权纠纷。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组织人员创作的职务作品或委托作品应依法确认著作归属权。

使用中外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和著作权人签定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并保证作品的使用不侵害著作权人的权益。

(四)在组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时,要对企业的商标、专利、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作为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价入股(所占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授权使用、特许经营,要在合同中对知识产权无形资产和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可能发生的侵犯第三方权利的责任作出明确约定。

同时要确定商标归属并及时办理注册手续。

有外贸出口权的企业要及时在产品出口或即将出口的国家(地区)进行商标注册。

(五)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技术秘密保护制度,管理所拥有的技术秘密。

要和技术人员就发明创造的成果归属、职务发明的使用、转让等有关事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使用范围、期限、方式、条件等具体条款。

凡在代理服务中知悉当事人有关技术秘密的中介机构及其他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三、积极营造良好政策环境,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一)有关部门要将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及其保护和管理制度完善和否,作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骨干企业、软件和系统集成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认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风险投资资金和担保资金使用的重要资格指标和条件。

(二)企业注册登记时,以商标、专利技术作价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适当放宽。

重大专利技术、驰名或著名商标经有关部门认定后,作价出资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60%。

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对拥有知识产权特别是发明专利的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有效的政策倾斜,在计划安排和经费投入上对知识产权的转化和实施予以重点倾斜。

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应当以独立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该项目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报告为基础,并在项目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

在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之前,应要求科技成果完成者提供完整准确的知识产权报告。

(四)市有关部门要将工业技术改造资金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或产品倾斜,支持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业化。

(五)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和为此所购置的关键设备、仪器的费用,经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认定并经财税部门审核后可按实际发生额列入成本;其当年实际发生额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费用摊入成本所形成固定资产应单独进行管理,不再提取折旧。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隶属关系分别报市或区县财政部门和主管税务部门审批;其它类型的企业报主管税务部门审批。

高新技术企业购买国内外专利技术所发生的费用,国有企业报经市或区县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核准,其他性质的企业报经主管税务部门核准后,可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六)对符合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的发明创造,在申请国内外专利时,给予一定的专利申请费和维持费的补贴;对科技含量高、有市场前景的专利项目,经考察论证可给予专利技术实施资金;支持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建立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资料库;建立版权鉴定机构,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国内自主版权、进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及打击侵权盗版、保护著作权;支持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对举报假冒、侵权、盗版行为的有功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七)积极实施“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项目。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创办专利孵化器和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吸引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人进入孵化器创业发展。

大力发展各种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引导其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开展业务代理、市场调研、咨询评估、行业自律、信息交流和政策研究等业务,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八)科学技术进步奖要强化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导向,侧重自主知识产权和经济社会效益。

发明专利的授权可作为推荐参评国家科学技术奖和评选市级科学技术奖的重要条件。

发明专利授权情况应列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获奖内容的一项,并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重要条件和依据之一。

(九)除以保证重大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并由科技计划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外,执行国家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可由承担单位所有。

执行国家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所产生的发明权、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精神权利,属于对项目单独或者共同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技人员。

对于承担单位无正当理由不采取或者不适当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以及无正当理由在一定期限内确能转化而不转化使用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另行决定相关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并以完成成果的科技人员为优先受让人。

单位自行研究开发科技成果,在一定期限内不申请相关知识产权,完成成果的主要科技人员在征得单位同意后,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并取得知识产权。

专利权拥有单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应当从许可使用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奖励发明人和为专利技术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自行实施的应当在连续5年内,每年从实施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奖励发明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

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的,也可以用不低于专利入股时作价金额20%的股份奖励给发明人。

发明人经单位许可采用适当方法实施的,利益分配的比例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鼓励中关村科技园区内企业取得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不断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使中关村科技园区成为知识产权密集、创新能力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示范基地。

有关部门要支持和帮助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组织和个人申请、转让和保护知识产权,优先使用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资金。

经有关部门批准,还可适当突破本意见规定的政策。

四、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一)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要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各种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大力整顿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重点做好科技园区、大型展览会、技术和商品交易市场、综合商场等重点地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

版权、工商、公安、海关、文化等部门以及北京反盗版工作委员会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互配合,严厉打击盗版行为。

政府机关要模范遵守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使用正版软件,推进软件正版化进程。

(二)积极探索和建立“上下结合、条专块统、协作配合”的行政执法机制。

加强知识产权市、区(县)两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形成业务精、效率高、覆盖广的专业行政执法体系。

建立知识产权举报中心和知识产权信息系统,提供面向国内外的举报、投诉、咨询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之间,以及和公安、技术质量监督、城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形成合力。

要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

(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知识产权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引导其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独立、客观、公正执业和规范发展。

(四)海关要依法及时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加强现场布置查控,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对侵权货物、物品进行调查和处理,做好业务统计和信息通报。

(五)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为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和加强司法保护创造必要条件。

五、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坚持把宣传培训放在当前知识产权工作的首位。

本市各级领导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

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要对经营管理和科技人员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教育。

各级文化、科技、教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利用各种传媒,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二)本市各级行政学院(校)及各部门的培训机构要将知识产权培训纳入日常教学内容。

市人事行政管理部门要将知识产权培训列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

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有条件的要开设知识产权课程。

(三)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宣传和国际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科学方法,宣传本市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展示首都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