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小学少先队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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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实验小学
少先队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2015年秋季学期)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少先队工作,使学校基层少先队组织向规范化、显性化、标准化发展,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提高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落实少先队的常规教育和管理工作,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心理健康工作与少先队工作的有机结合,依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22号、《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少先队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根据《队章》《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相关规定,少先队各级组织的选举产生与日常工作,要落实五个特性和四个原则:
(一)五个特性:
1、儿童性
少先队面向6至14周岁的少年儿童。少先队开展的各项活动适合这一阶段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
2、群众性
少先队面向所有适龄儿童,凡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的,都应被批准成为少先队员。少先队开展的各项活动面向全体少先队员。
3、教育性
少先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实践育人的要求,努力提高少年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4、政治性
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和领导的,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
5、自主性
少先队是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队员在少先队集体中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
(二)四个原则:
1.“遵行队章”的原则。
由于少先队组织建设是按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的规定所进行的建设。所以,辅导员们特别是中队辅导员一定要熟知《队章》,按《队章》的要求,对少先队组织建设给与指导。
2.“立足教育”的原则。
少先队组织建设的过程,是增强队员热爱少先队的感情,培养队员组织观念的过程。组织建设的任何一个项目都具有组织教育的意义。因此,我们必须注重建设过程中的教育因素。
3.“队员自理”的原则。
队组织建设的过程是队员们学习当家做主的过程。辅导员要采取“一进一退”的工作方法,把队组织、队干部、队员向前推进一步,自己向后退一步,让队长、队委会做事,让每一个队员都要有自己的岗位。
4.“常抓不懈”的原则。
“组织教育”是少先队永存的教育主题之一,“少先队组织建设”是组织教育的常项工作。所以,组织建设就是少先队的日常工作。少先队组织建设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常抓常新、富有特色。
二、科学设置学校少先队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按章管理。
(一)、少先队辅导员设置
《队章》规定:“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一般规模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建立少先队大队。特大规模学校则按低、中、高年级成立大队,学校设总队部。”
因此,学校设置少先队总队部,聘任兼职少先队总辅导员1名;设低段、中段、高段三个少先队大队,聘任兼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3名;聘请兼职校外辅导员3名(低段、中段、高段三个大队各1名)。
学校少先队总队辅导员:
学校少先队一大队(一、二年级)辅导员:
学校少先队二大队(三、四年级)辅导员:
学校少先队三大队(五、六年级)辅导员:
学校少先队一大队(一、二年级)校外辅导员:
学校少先队二大队(三、四年级)校外辅导员:
学校少先队三大队(五、六年级)校外辅导员:
学校少先队各中队辅导员由各班主任兼任。
(二)、少先队辅导员职责
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年儿童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少先队的各项工作和任务都要依靠少先队辅导员具体实施。少先队辅导员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少年儿童的
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达到以下要求:
1、做少年儿童人生追求的引领者
用鲜活通俗的语言、生动典型的事例,向少年儿童传播做人做事的道理,引导少年儿童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2、做少年儿童实践体验的组织者
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实践活动,为少年儿童创造体验的条件,搭设体验的舞台,营造体验的氛围,通过真情实感的体验,让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做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服务者
根据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满腔热情地关注少年儿童遇到的问题,耐心细致地解释少年儿童出现的困惑,为他们提供全面、具体、科学的服务。
4、做少年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者
维护少年儿童的具体利益,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成长,及时反映少年儿童的意愿,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做少年儿童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
在少先队基层组织中营造健康向上的氛围,善于调动、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努力营造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主要从 1.少先队组织机构建设;2.少先队员管理;3.少先队小干部队伍和辅导员队伍建设;4.少先队的家务阵地建设;5.少先队礼仪规范化。五个方面开展工作。
(少先队总队和大队辅导员职责见附件1)
(三)、学校少先队总队委和大队委设置
《队章》规定:“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都由队员选举产生。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大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学校少先队总队长:
学校少先队副总队长:
学校少先队总队旗手:
学校少先队总队学习委员:
学校少先队总队劳动委员:
学校少先队总队文娱委员:
学校少先队总队体育委员:
学校少先队总队组织委员:
学校少先队总队宣传委员:
学校低、中、高三个大队委设置可参考总队委各自选举产生。
(四)、学校少先队总队委职责
1、学校少先队总队长职责:
负责抓好3个大队长的工作来带动全总队的工作。召集并主持总队委会或大队长会议及总队活动;根据昭通市团委、少工委和学校德育处的要求和总队委员会意见,制定总队工作计划;帮助总队委员和学校其它科室开展工作,检查总队委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总队队员的各方面情况,组织队员帮助有困难的队员;主持总队集会和活动仪式(总队活动仪式时,各中队长负责整队并向大队长报告人数,大队长再向总队长报告人数)。
2、学校少先队副总队长:
协助总队长开展工作;主管总队家务阵地建设,管理总队委员会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