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操作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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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ERP系统操作管理制度1
ERP系统操作管理制度
ERP系统涉及公司市场销售部、综合计划部、电池制造部、组件制造部、采购部、财务部、质量管理部等主要业务部门的相关岗位,其数据信息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管理,是公司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ERP数据录入规定:
1、数据录入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才能独立操作;
2、数据录入时间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原则,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录
入的,必须于次日(上班日)上午10:00前补录完整。相关岗位同时在交接本上做好待补录文字记录,移交后续人员。
3、操作岗位必须建立数据补录交接本。
ERP交接本记录项目:
第一行:时间,未进系统录入的内容(详细),记录人
第二行:涉及流程对象,对方接待人员
第三行:补录入时间,单据号,录入人
二、ERP数据传递规定:
1、数据传递顺序必须按操作流程执行。
2、为保证信息及时性,数据录入后,做好与后道操作人员(关键负责人)的口头交接。
3、需要报批手续的,请及时打印报批并备案
4、需要远程上网的,业务完毕须及时下网退出,避免影响他人。
三、ERP数据备份规定:
1、相关订单、任务单录入后请做好文档管理(专用文件夹保存)。
2、系统备份由周备份(每周覆盖)、月备份(每年覆盖)和年备份(存十年以上)三种。
3、系统数据不可用于公司业务之外。
四、ERP问题处理规定:
1、涉及系统运行的问题,发现之后须立即向ERP项目组反馈,再视情处理。
2、涉及业务流程的问题,可根据需要及时与ERP项目组联系,在确保数据完整性的前提下,统一调整。
3、涉及表单格式的问题,可通过ERP项目组备案修改。
4、涉及数据调整修改的问题,需根据可行性并完备报批手续后处理。
五、ERP制度执行规定:
1、ERP涉及的业务,必须经系统流程完成数据记录后方可执行。
2、ERP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规操作。
3、ERP操作人员违规操作将承担违规操作责任,按违规违纪处理。
4、ERP违规操作的记录依据以系统记录为准。
5、经培训不能胜任ERP操作的人员、必须承担违规违纪的操作人员,
将建议人事部作相应调整。
本操作管理规定,自ERP系统启动运行之日起执行,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XXX科技有限公司
ERP项目组
200X-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