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03.20•【文号】人社厅发〔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部署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要求,现就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自2014年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启动试点以来,各地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协调与保障机制,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运用多种手段组织信息采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积累了宝贵经验,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条件已经具备。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前提和重要基础,是加快构建扩面工作长效机制的有力抓手,也是确保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社会保障全民覆盖目标的关键环节,对进一步深化社保制度改革,提高精确、精准、精细化管理水平具有重大意义。
各级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和工作落实,为社会保障体系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员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任务2017年所有省份都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年底前要全面完成辖区内全部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 基本实现参保登记数据省级集中管理,为建立国家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库,完成各省登记数据联网入库做好准备。
各地要加强分类指导,未启动或未全面启动的省份,要抓紧下发文件,进行动员部署和组织实施。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松原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发〔2017〕4号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松原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松原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发〔2017〕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市人社局等15部门联合制定的《松原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松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25日松原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市人社局等15部门2017年1月13日)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工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吉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的通知》(吉政办发〔2016〕38号)及《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建立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6〕147号),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会标识,推动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为到2020年实施社会保险全覆盖打牢基础,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一)政府主导。
各地政府负责本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合力开展工作。
(二)部门协作。
建立政府协调工作机制。
各地人社、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住建、卫生计生、税务、工商、质监、机构编制和社保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促进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全面提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10.28•【字号】苏人社发[2014]329号•【施行日期】2014.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329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无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现将《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10月28日附件江苏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为顺利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年度30项重点改革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73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和“民生幸福工程”部署,依法开展全体从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信息登记,建立健全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更新维护机制,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举措,加快构建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目标任务(一)摸清应参保人员情况。
充分利用全省社会保障数据资源和其他职能部门人口信息开展跨地区、跨险种、跨部门的数据比对,把摸清参保底数、找准扩面盲点,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作为核心任务,把小微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和流动就业人员作为信息比对的重点,把未就业、未参保人群作为入户登记的重点,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有力有序地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3.18•【字号】市政办发〔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保险正文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6〕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现将《白银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8日白银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按照人社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3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以体现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持续性为重点,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基础,兼顾其他险种,以城乡统筹为抓手,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宣传手段,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对适用人群的全覆盖,推动我市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覆盖全民,注重公平。
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
城乡统筹,适应流动。
在搭建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两项基本制度平台基础上,加强制度内和制度外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引导有条件的参保人员转向可获得更好权益保障的制度。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7.12.19•【字号】鄂人社发〔2017〕68号•【施行日期】2017.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68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80号)等文件精神,我厅制定了《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7年12月19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8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技术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深度融合,创新管理和服务模式,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民生保障、增进人民福祉为主线,以“一网覆盖、一次办好”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思维,努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引领支撑能力,全面加强“三个一”建设,即:一库集(汇聚构建全省集中的人社信息资源数据库,支撑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一卡通(加快发卡,一人一卡,实现社会保障卡跨地区、跨业务通用)、一网办(建设统一的人社公共服务平台,重塑和再造业务流程,实现线上线下服务相融合),推进人社系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6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工作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356号)规定,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现确定天津市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扩大试点地区(见附件1)。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扩大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全民参保计划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是今后几年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精神,持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开展,在已开展50个试点地区工作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50%以上的地区。
各级人社部门务必提高对扩大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明确试点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2016年底前,所有试点地区要完成已参保人群的数据比对和清理工作;明确需要开展入户调查的重点人群,拟定入户方案,力争基本完成辖区内全部目标人群的登记工作(见附件2),为全面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建立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更好地推动社会保险全覆盖,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XX〕40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省人社发〔XX〕58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登记范围全民参保登记的范围是XX户籍人员和非XX户籍在当地参保的人员。
二、登记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就业状态、户口所在地、常驻所在地地址、联系方式、现参保情况等主要内容以及《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附表1)和《全民参保登记表》(附表2)规定的其他内容。
三、实施方法通过数据比对、区分录入、入户调查、数据上传和动态管理等方法,对全市户籍人员参保和未参保情况、非XX户籍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比对、核查、补录、登记和规范管理,建立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一)数据比对。
各县区、开发区依托参保单位和村(社区),对我市辖区内人员的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进行比对,形成XX市户籍人员参保登记的基础信息数据。
(二)区分录入。
主要是区分出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均有记录、无社保信息记录但有户籍信息记录和有社保信息记录但无户籍信息记录的三类人员。
对于社保信息与户籍信息均有记录的人员,直接确认后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三)入户调查。
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对具有XX户籍信息但无社保信息的人员,按照《全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核对表》和《全民参保登记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入户调查。
要做到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并将收集的信息核实无误后及时录入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四)数据上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有社保信息记录但无户籍信息记录的人员(分为省内或省外)上传至省级。
(五)动态管理。
各县区、开发区对本辖区人员参保登记信息数据采集后建立动态维护管理机制。
登记对象因情况变化需要变更登记信息的,按照申报、审核等程序实时进行变更,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市人社局关于《沈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市人社局关于《沈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沈阳市政府•【公布日期】•【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市人社局关于《沈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沈阳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沈政办发【2015】32号)(以下称《方案》)。
《方案》中明确了此次全民参保登记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和具体措施,为更好的落实文件精神,现将此政策解读如下:一、什么是全民参保登记?“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是以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
运用科学的手段,对我市常驻人口的参保情况进行分析,减少和避免人员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从而推进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的专项行动。
二、为什么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全民参保登记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实现我市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加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做到依法参保、依法经办,依政依规制定科学化、信息化的管理经办准则;有利于适应我市新型城市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地维护广大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实现对参保人员的动态管理、精确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达到信息共享,数据共享。
三、目标任务我市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
建立以全省、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为每个人唯一参保标识的、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可进行全省、全国联网比对,可准确查阅已参保人员和未参保人员信息。
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保登记制度,启动全民社保登记试点工作,推进人人享有社会保障进程。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42号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菏政办发〔2016〕4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1月14日菏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摸清我市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建立完整的人员基础信息数据库,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实现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人员全覆盖”过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5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登记范围菏泽市户籍全部人员和非菏泽户籍在当地参保的人员。
二、登记内容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就业状态、单位类型、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常住所在地地址、联系手机、现参保情况等。
三、实施方法通过数据整合、数据比对、区分录入、入户调查、数据整理和动态管理等方法,对全市户籍人员参保和未参保情况,非菏泽户籍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整合、比对、核查、补录、登记和规范管理,建立全市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
(一)数据整合。
各级政府把在本地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以身份证为唯一标识码整合,清除“一人多号”、“多库并存”问题,真正建立统一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数据库。
住建部四库一平台政策是什么
住建部“四库一平台”政策是什么一、什么是“四库一平台”?“四库一平台”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包括企业库、人员库、项目库、信用库,四库互联互通,以身份证可以查人员,以单位名可以查人员,以人员可查单位。
作用是解决数据多头采集、重复录入、真实性核实、项目数据缺失、诚信信息难以采集、市场监管与行政审批脱离、“市场与现场”两场无法联动等问题,保证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动态性,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四库一平台”是业内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发布平台”的称法,各省建设的平台一般称为“某某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基于各地实际管理的需要,平台建设内容不尽相同,例如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由资质资格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信用体系评价、综合信息查询、行政执法管理等5大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信息安全等3大体系,全省统一的从业企业、从业人员、工程项目、信用评价和公共资源5大基础数据库构成,集全省建筑市场信息采集发布、网上办事办公、行政审批、市场监管、从业主体诚信评价为一体,达到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系统共生、数据同源的一体化工作平台要求。
二、四库一平台建设的背景和政策1、背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委,其相关政策制定离不开国务院统一部署与安排,也与各部委相关政策密切关联,都是基于国务院整体布局。
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信息化提升为国家战略,通过信息化实现办公效率提升和对市场主体全过程监督与管理,这已是既定方针。
2、政策为贯彻落实2014年5月在安徽召开的全国建筑业改革发展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与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保障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有效运行和基础数据库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4年7月制定了《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试行)》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成都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参保全覆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要求,现就在我市范围内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以下简称参保登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城乡统筹为抓手,以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管理服务,尽快实现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参保全覆盖,推动健全完善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总体目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到2017年6月,全市全民参保率达到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三、实施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社会保险参保范围的人员。
四、主要任务(一)按照统一标准,整合城乡社会保险参保信息和编办、教育、民政、公安、卫计等单位提供的人口数据信息,进行入户调查,核查比对,清理重复信息,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
对既有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无需重新申报、重复采集信息;对信息缺失、错误的单位和人员,以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保平台为主,通过逐个单位排查、重点入户调查以及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其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补录,完成后确认参保登记;对依照自愿原则参保的项目,对相关人员是否参保进行标注。
(二)建立以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为每个参保人唯一参保标识的全民社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管理,通过建立与编办、教育、民政、公安、卫计、工商、国税、地税等单位的数据对接机制,及时更新参保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
通过“金保工程”数据,实现跨地区参保信息确认。
五、工作安排(一)组织发动阶段(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全国联网之日
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全国联网之日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全国联网之日,就是挂靠终结之时?下面是整理的四库一平台全面实行的时候,供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网!2014年12月8日,自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成为首个实现与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对接后。
2014年底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陕西、海南等省市陆续完成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通过验收”并实现于住建部系统实时对接。
2015年7月,全国第二批10个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日前完成建设。
至此,全国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了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央数据库的实时联通。
包括:北京、上海、江苏、安徽、湖南、四川、陕西、海南、天津、重庆、河北、河南、山西、浙江、福建、广东、甘肃、宁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下一步,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将继续按照要求,靠前服务,加强督导,力争在今年年底前,推进其余13个省(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建设工作,全面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四库一平台实现各部委互联,构筑“天网”2014年12月1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文件--《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该方案提到了通过“建网”,实现“横向联通”和“纵向贯通”,在政府外网上部署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核准机关受理申请后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唯一的身份标识,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
2015年8月26日在武汉召开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纵向贯通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在会上表示,根据国务院部署,2015年底前要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纵向贯通”。
该平台建成后,与住建部四库一平台中的项目库实现数据对接后,实现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
建设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人社厅发[2015]86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5.06.04
【实施日期】2015.06.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5〕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支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结合金保工程总体规划,现就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系统建设目标
根据金保工程统一规划,按照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要求,充分整合利用人社、公安、卫生计生、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省级集中部署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
通过金保工程业务专网,支持省、市、县、乡各级业务经办,建
立全民参保登记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
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 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
二、完成系统建设工作任务。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12•【字号】津政办发〔2016〕60号•【施行日期】2016.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大力推进全民参保工作,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国家有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至2018年在全市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重要意义全民参保计划是按照建立更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以法定人员全覆盖为目标,通过健全完善促进全民参保的政策措施、创新社会保险扩面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将本市户籍人员和外来就业人员中符合条件的未参保群体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的一项专项行动。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化社会保障领域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点任务,也是推动参保扩面工作、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重要抓手。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有利于加快形成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改善我市参保人员结构、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各类参保人员在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中更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目标任务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应参保未参保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城乡居民和已参保但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人员为重点,全力推动小微企业、私营企业、劳务派遣单位、微利行业等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着力促进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与物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以及网络就业创业等新型业态和群体积极参保;大力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主动参保;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全员参保。
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全民参保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保障全民的基本医疗、养老和失业等权益。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全县的参保率较低,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和生活质量。
因此,制定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势在必行,以提高全县的参保率,构建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目标与任务1.目标:实现全县所有居民的参保率达到95%以上,建立健全全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2.任务:-组织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全民参保的重要意义和好处,提高居民参保的积极性。
-开展登记:建立全县全民参保登记点,开展居民参保登记工作,确保登记率达到90%以上。
-数据整合:对已登记的居民参保信息进行整合,建立全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
-完善政策:针对全民参保的难点和问题,及时完善政策措施,提高参保的便利性和吸引力。
三、工作步骤与措施1.组织宣传:-制定宣传策略:根据全县居民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全民参保宣传策略,包括宣传方式、内容和频次等。
-多层次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等不同媒体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向全县居民普及全民参保知识和政策。
-社区宣传:组织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开展宣传活动,上门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增强居民的参保意识。
2.开展登记:-建立登记点:根据全县居民的分布情况,设立全县全民参保登记点,包括社区服务中心、村委会等,方便居民前往登记。
-培训登记人员:组织培训登记人员,熟悉登记流程和操作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数据整合:-建立登记数据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全县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包括参保居民的基本信息、缴费记录和权益保障等。
-完善数据采集:通过与相关部门对接,完善数据的采集和整合,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统计分析数据:对登记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了解全县参保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4.完善政策:-政策: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参保政策,提高参保的便利性和吸引力。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6.29•【字号】阳政办发〔2016〕79号•【施行日期】2016.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7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29日阳泉市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为了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全覆盖,尽快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5〕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社会保障全民覆盖”以及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为准绳,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做为改革开放新时期社会保障工作的切入点,按照“扎实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畅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健全经办服务体系”的工作方针,推动我市社会保障领域改革和创新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试点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早日实现城乡社会保险全民覆盖。
二、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社会保险,全民覆盖”。
依托全民参保登记建立起完整的全市户籍人员及外来人员社保信息库,为就业社保、人员流动精细化管理、动态管理提供基础平台,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发挥基础性作用。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2024年“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随着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养老和社会保障需求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全面推进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享有对等、公平、普惠的社会保障权益,2024年“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会正式实施。
该计划的目标是实现全民社会保障参保登记全覆盖,确保人民的社会保障需求得到及时、准确、便捷的满足。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1. 范围:全国范围内所有居民均应参与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等。
2. 内容:全面登记人口的个人信息、家庭信息、就业情况、社会保障需求等。
三、工作流程和方法1. 登记组织:由国家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单位组成登记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
2. 工作流程:(1) 前期准备:制定相关规定和操作指南,成立登记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和数据管理。
(2) 招募培训:招募一定数量的登记员,经过专业培训后上岗工作,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标准化。
(3) 宣传动员: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意义和目标,并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登记工作。
(4) 登记实施:登记员逐户上门登记,通过现场询问、信息采集等方式收集居民的个人信息和参保需求。
(5) 信息录入:将采集到的居民信息录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信息系统中,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6) 数据核实:通过与政府部门、用人单位等机构进行数据比对和核实,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 数据分析和利用:根据登记信息进行数据分析,为制定政策和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同时,将登记信息提供给各级政府部门、社会保障机构等,用于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8) 数据更新和维护:定期对参保登记信息进行更新和维护,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四、工作保障和措施1. 技术保障: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数据管理。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1.总体目标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旨在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全覆盖、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实施步骤
(1)建立参保登记机制:各级人社部门设立参保登记窗口,开
展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和数据嵌合。
(2)完善政策法规: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参保登记的机构、条件和程序等具体细则,形成法律保障。
(3)开发信息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
(4)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了解
参保政策、重要性和参保手续。
(5)开展实地登记:到农村、城镇、企业等不同地区开展实地
登记行动,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全覆盖。
(6)持续管理维护:建立健全参保信息管理、技术支持和服务
体系,做好信息维护和管理工作。
3.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落实和维护。
(2)优化服务流程:对参保登记流程进行优化和改革,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3)建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参保信息监管机制,加强对参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监督和检查。
(4)开展培训教育:加强对参保登记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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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
支持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结合金保工程总体规划,现就全
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系统建设目标
根据金保工程统一规划,按照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省级集中的要求,充分整合利用人社、公安、卫生计生、民政、残联
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建设省级集中部署的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
通过金保工程业务专网,支持省、市、县、乡各级业务经办,建立
全民参保登记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
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省
级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工作,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
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
二、完成系统建设工作任务
(一)遵循省级集中原则,开发建设信息系统。
部里组织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部省两级部署。
有条件的省份,要按照统一组织、快速启动、节约投资的要求,先行开展系统建设工作,实现系
统在省级集中部署,数据在省级集中管理,全面支持全民参保登记
工作开展。
省级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要实现数据初始化、信息比对、调查核实、更新维护等业务功能。
(二)结合本省实际,明确建设模式。
各地要结合本省实际,提前做好系统规划设计工作。
有条件的省份,要统筹考虑与社会保障卡
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以下简称持卡库)合并建设,确保数据库有效
支撑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已实现社会保险业务系统省级集中的省份,
可直接在省级系统基础上扩展全民参保登记功能;尚未实现业务系统
省级集中的省份,可采用独立建设省级系统的模式,通过接口与不
同层级的业务系统实现对接。
(三)省级清洗部级比对,实现数据初始化。
通过数据初始化确定本省户籍人员参保情况,是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的重点内容。
各
省要统一整合省级联网监测系统、各级业务系统中已有数据,并与
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外部数据进行比对并入库,实现省内数据
清洗比对,生成本省户籍未参保人员信息。
要针对初步确定的人员
范围与部级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待遇状态比对查询系统(以下简称部级
比对查询系统)进行比对,获取该部分人员在外省参保信息,更新本
省数据,最终形成本省户籍未参保人员信息,进一步定位目标人群,支持后期入户调查等经办工作。
(四)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多渠道实现登记业务。
各地在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技术,进一步扩
充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针对全民参保登记目标人群,利用大厅、网站、自助终端等渠道提供自动提醒、自助登记等更加便捷的服务,
引导参保人主动参保续保,自行完善参保登记信息,方便未参保人
员进行参保登记。
(五)与部级系统实现衔接,保证数据定期同步。
各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需遵循部里统一的接口规范,与部级全民参保登
记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和联调测试。
省级系统应将核实后的信息定期
上传到部级系统,同时从部级系统获取交互信息,实现部省数据的
共享和同步。
(六)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稳定运行环境。
省级人社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地市做好网络下延、终端配置、数据采集等配套工作,对
服务器、存储、安全等相关设备进行评估,及时扩容更新,确保省
级数据中心的安全持续运行,保障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系统建设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系统建设步伐。
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涉及业务流程优化、工作机制建立和管
理体制创新等环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
统建设工作。
(二)做好数据准备工作。
各省要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省内数据和部级数据比对工作。
在数据初始化、数据清洗、整理入库等环节,加强对数据质量的规范,确保全民参保登记信息
的全面、准确、一致。
(三)多方协调外部资源。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信息交换机制,明确交换内容、渠道
和周期,积极推动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建设。
加强与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根据全民参保登记的工
作要求,积极争取系统建设资金,并将系统运行和维护费用纳入年
度预算,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