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招商项目入区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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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K20190 号

项目投资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签约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在乙方对甲方实地考察的基础上,经过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双赢的原则,就乙方在邢台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生产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投资的项目概况

1、乙方作为投资方在甲方投资设立×××分公司(该公司的名称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乙方指派为项目公司的负责人。

2、项目概况:

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该项目上的固定资产总投资约元,总占地面积约10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建设研发中心、生产车间、实验室等,年产

。建设期为12个月,2019年10月份进场建设。项目全部建成后产值预计万元,纳税万元。

二、项目用地

1、乙方或乙方成立的新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底价按照项目所在区域现行

工业用地基准价格执行。土地挂牌出让的所有费用及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有税费由乙方承担。

2、乙方或项目公司投资的入区项目用地选址位于:×××区域,具体位置以招拍挂确定的位置为准。

3、乙方取得用地的特别约定:亩均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亩均纳税20万元以上;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

4、项目用地按国家和省土地使用权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三、工程进度

10日内开工建设,项目一期建设期为12个月。①项目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规划设计要点》。②乙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平面设计图、沿街立面效果图、鸟瞰图、夜景亮化、大门及企业标识效果图)。如不能如期完成规划设计,乙方要向甲方书面说明原因,甲方同意并指定时间后,乙方应在指定时限内完成。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2、因乙方工程建设进度而违约后的责任承担:项目建设进度如果不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建成并投入运营:①如属于乙方建设原因,从乙方收到甲方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推迟3个月以上的,按照1万元/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项目违约金;推迟6个月以上的,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项目违约金;推迟时

间超过一年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地上不可移动的建筑物同时无偿归甲方所有,可以移动的设备物资等由乙方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一个月内自行搬迁运走,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②如属于甲方供地原因,进度每推迟半年,甲方要按照1万元/亩标准赔付乙方项目损失费,推迟时间超过一年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甲方应赔偿经审计后确定的乙方的投入款。③如因不可抗力因素,由双方协商项目建设工期顺延。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监督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完成项目建设并投产达效。

2、监督乙方守法经营,依法用工。

3、监督乙方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依法使用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作其它用途。

(二)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项目保证金时应出具收据,并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渠道方式告知乙方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所需资料目录清单。乙方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甲方应在6个月内,为乙方办理不动产登记证。

2、为支持项目建设,甲方依照《×××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对乙方进行奖励,实行“三免两减半”政策,即自项目正式运营年度起,前三年参照项目公司上缴税金区内留成额度的100%比例给予项目公司奖励。第四年、第五年参照项目公司上缴税金区内留成额度的50%比例给予项目公司奖励。

3、实行并联审批,乙方提供齐全有效的资料。行政审批局组织相关单位完成一次性审批,甲方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对有关费用给予减免。

4、为乙方提供“七通一平”,并保证水、电通至厂区,其它接入口建设到项目用地红线外两米范围内(七通是指: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电话、通宽带、通燃气)。

5、将乙方项目列为重点企业,为乙方创造一个安全、稳定、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经营及生活环境。

6、协调基层组织及群众与乙方的关系,妥善处理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7、负责协助乙方积极组织申报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并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按照建筑业规范管理程序,自行选择施工单位。

2、有权按照企业需要和国家规定,自主招聘职工。

(二)义务

1、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项目保证金100万元。

2、项目建成后,经审计评估,如项目投产前固定资产投资达不到约定的投资强度或投产后两年内达不到亩均纳税额度时,则乙方要退回全部项目支持资金并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3、因乙方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闲置土地一年按有关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闲置土地两年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乙方应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用地不得转让、买卖。

5、及时向甲方提供该项目所需的办证文件手续,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期、建设进度、投资强度、纳税额度等建设并投产达效。

6、乙方必须做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严格履行环评文件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按环保“三同时”制度履行义务,做到达标排放。

7、守法经营,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8、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土地的使用用途。

9、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

六、其它约定

1、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及因履行本协议而获知的对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及乙方新成立的项目公司,对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完全接受认可并共同承担和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项目公司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7日内就此向甲方出具承诺书或其他相关文书。

七、违约责任、纠纷解决和免责条款

1、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建设和竣工运营,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导致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造成项目未能按协议约定实施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项目用地及不动产登记证,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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