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加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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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加工合同

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支持社会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图书出版发行、采访、馆藏工作的进一步有序、高效发展,加速文献信息的有效交流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满足------(以下简称甲方)对图书采购快速到馆和图书加工的要求,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图书的编目、加工工作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责任

(一)乙方可与甲方协商进行现采,并及时将现采的订单信息传送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及时组织发货。

(二)甲方收到图书后应迅速验收,15日内未有回信既视为无误。

(三)甲方在验收图书并确定无误后,根据图书馆经费情况适时通知乙方开具发票,为乙方办理汇款手续。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提供新书时,同时免费提供该批新书分类和编目数据。分类以《中图法(第五版)》为准,编目严格按《普通图书著录条例》进行著录、数据符合CNMARC格式。

(二)乙方根据甲方委托,为甲方加盖馆藏章、条形码、粘贴磁条,加贴书标并保证加工质量,免费为甲方提供所购新书的可充消钴基磁条、条形码(一对)、书标(一对)、书标膜(一对)。

(三)乙方负责将加工后的图书按照甲方要求典藏上架。

三、加工要求

(一)馆藏章:两个,书名页和书籍外切口各一个。书名页:左右居中,上下位于中线以下;外切口:上下左右居中。

(二)书标:连个,书名页左上角一个,书脊距下端5cm处一个(加贴保护膜)。

(三)条形号从甲方馆内现使用的最后一个条码号的后一位开始打印,条码号连续,不得中断。条码格式严格按照甲方要求。

(四)条码2个,书名页右上角一个(加贴保护膜),书尾页顶端中间一个,同一本书条码号必须相同。

(五)磁条:钴基复合磁条,每书一根,夹于书的前30页,加装在书内隐藏处,不得外露突出。

(六)标签:1枚,每种书在编目时分出一本馆藏于自助借还机书库,并粘贴RFID标签,位于书封面内侧左下角距下端5cm处。

(七)扫描标签,在馆员工作站中扫描粘贴有标签的图书的条形码。

(八)按照馆内要求,对中心书库和少儿书库的图书典藏上架。

四、结算

(一)乙方所供图书的加工费用按总码洋的 3% 与甲方结算,图书总码洋为 55354.80元,则图书加工费用为 1660.64元。

甲方在图书送达后即验收,图书加工完成后,即行付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拖欠或拒付书款,付款时间不超过收到书后1个月。

(二)在结算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发票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具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即按实洋付款。

五、其他

(一)在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调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由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由双方另行商议后形成书面文字,作为附加条款。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乙方为甲方提供会计代理服务相关事项的业务约定: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会计代理服务:建账、记账(总分类

账、二级明细账)、填制财务报表、税务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年月至年月,付款方式:每,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佰元;年月日合计收取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

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

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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