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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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1
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统计工作是保证准确、及时、全面、系统提供公司生产经营成果的必要手段,是科学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指导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统计责任部门是汇集生产经营信息、咨询、监督于一体的权威机构,统计工作必须严格贯彻执行“时点统一,口径统一,方法统一”的统计原则。
第二章统计工作的基本内容与任务
第三条基本内容
1、公司总统计员从属企管部管理,负责及时、准确汇总部门、分厂上报生产经营管理数据,并按统计专业化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统计报表,为公司领导层掌握相关经营决策信息和内部考核提供依据;同时按上级对口管理部门要求填报相关统计报表。
2、公司所有统计人员填报各类报表时,必须按统一格式、内容,及时、准确填报报表数据。
统计人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严格的交接手续,防止统计资料遗失。
3、公司所有统计人员必须按时完成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工
作,任何情况下应避免报表的迟报、漏报、错报和停报,因特殊情况迟报、停报时,需事先及时汇报说明原因,并作好相关对策措施。
4、所有统计人员负责统计汇总的统计报表,必须按时间、期间要求整理装订成册,必要时及
时归档保管。
第四条基本任务
1、对公司各部门、分厂的生产经营成果(包括销售业务、各项投入产出、各项生产成本及耗用、各项存品、人员构成及相关费用、财务核算成果等)进行统计、汇总,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和
分析,为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供依据。
2、按时完成上级有关业务部门要求的各种统计数据、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的任务。
3、各部门、分厂统计人员和部门负责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统计数据、报表制度等规定,做到及时、准确向公司总统计员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并对伪造、篡改、
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的行为负责。
4、公司总统计员依照统计法及公司统计工作规定,独立行使统计数据的调查、分析、统计报
告职权。充分发挥统计信息服务、咨询、监督的整体功能,及时做好相关统计管理工作。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为了统一公司的统计管理工作,实行业务上由企管部总统计员统一管理,各部门、分厂
按各自职能分工做好数据采集、汇总、呈报等归口管理,并按公司要求编报有关统计报表。具体分
工如下:
1、企管部:负责公司人员结构与数量、出勤、人工成本、部门考核工资的统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公司各有关部门(分厂)库存物品、在制品的定期盘存统计,开票销售业务明细、应收款明细的统计工作;每月负责未开票销售业务、各部门各项生产成本的统计工作。
3、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领用和发放,及通讯费用、宣传费用、招
待费用和食堂费用收付存的统计工作。
4、营销部:负责公司产品销售业务、合同订单计划执行、收款计划执行、市场开发计划执行、
客户质量投诉、客户交货期履行、客户满意度调查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5、生安部:负责公司各分厂产量、目标成本核算、生产计划执行、工装辅具等方面的统计工
作。
6、技术部:负责技改技措、工艺技术革新、新产品开发、专利技术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7、质量部:负责公司制成品、过程产品(半成品)、外协加工品、原辅材料等方面的质量统计
工作。
8、设备部:负责公司设备固定资产、设备检修、购置、更新、淘汰、技术改造、转移等方面,
以及能耗(包括水、电、气)的统计工作。
9、外协部:负责产品外协加工计划执行、外协加工费用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10、贮运部:负责公司产品及原材料、五金配件、机配件的定期盘点和收付存的统计工作。
11、动力分厂:负责公司自制水及相关能耗的统计工作。
12、其他各分厂负责产品生产日报、月报,以及相关余料、废料等方面的统计工作;以及负责
试样试棒加工量的统计工作。
13、其它各业务部门的统计工作,按业务部门要求,进行统
计、报送。
第六条企管部及相关填报单位职责:
1、企管部
⑴企管部对报表格式、填制内容进行审核;
⑵适时对报表内容进行修改或变更;
⑶按照要求对各部门的报表填制、报送时间、数据准确性等进行审查和考核;
⑷对报表、台帐,按要求进行保管、存档、销毁等工作。
2、各填报部门
⑴对报表、台帐、记录等的格式、内容提出要求,并按规定履行有关填报手续;
⑵按照要求及时填制相关的各种报表、台帐等记录。
第七条各种统计报表要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日报(包括产量、质量、能耗、销售业务、回款、现金等):要求各部门、分厂统计员每日
9:00时前,将前一日的统计数据以书面形式(统计管理系统)上报企管总统计员。
2、周报(包括产量、质量、能耗、销售业务、回款、现金、
库存等):要求各部门、分厂统计
员于次周星期一的上午9:00时前以书面形式(统计管理系统)上报企管总统计员。
3、月报(包括产量、质量、能耗、销售、回款、现金、财务报表、生产成本、库存、人员、工资费用、耗用、设备效率、安全生产等):在制品库存要求各车间于每月25日协同财务部、生产部盘点结束,并在每月26日上午9:00时前在统计管理系统中填报完毕,或者以规定的书面形式报送企管总统计员;各部门、车间于次月1日的9:00时前,将上月月报数据在统计管理系统中填报完毕,或以规定的书面形式报送企管总统计员;企管总统计员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月报报送至公
司领导或上级主管单位。
4、企管部总统计员负责对各部门、分厂报送的各类统计数据进行总体整理汇总,编制成各种
统计报表,并进行有针对性的统计分析。
5、年报(季报):要求各部门、分厂将年(季)报数据于次年元月5日(次季头月5日)前报送至企管部总统计员,企管部总统计员汇总后于次年元月8日前(次季头月8日前)上报公司领导
层和上级主管单位。
6、各部门、分厂上报的报表,必须经部门、分厂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