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交通法案历史沿革及《美国成长法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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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美国运输政策的演变和放松管制

第5节美国运输政策的演变和放松管制
①铁路运输业的主要动向:
合同运价成为铁路运价的主流,而且在不断地扩 大
积极开展铁路公司的合并和集中
经营合理化,提高了效率和服务质量
②公路运输业的主要动向:
汽车运输业者数量增多,行业内部的竞争加剧 减价和自由制定运费的比例增加 货主的交涉能力增强 社会效益大为提高 工资得到抑制,并促进其合理化 ③航空运输业的主要动向: 航空业的进入壁垒大为降低 运价自由化导致减成运价的增加 给产业结构带来了新变化
6种一般运输工具:飞机、汽车、火车、内陆船舶、 远洋货轮和管道
4种主要支持设施:机场和地面导航、铁路 、公路 、内陆航道和港口
7.5.2美国政府对运输业的鼓励政策
1.鼓励措施
从鼓励和促进政策来看,运输政策大致可分为一般补 贴时期和国家运输规划两个阶段:
(1)一般补贴时期的鼓励措施:
1806年对通向西方公路建设的资助
服务质量有所提高 以工资为中心的降低成本发生变化:
兼职和裁员减薪 7.5.4放松管制的依据 1.自然垄断并非运输市场的一般情况 2.毁灭性竞争也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发生 3.国有运输企业同样应该市场化
7.5 美国运输政策的演变
7.5.1美国运输业概况
美国建国初期,货运运输主要依赖内河和内陆水运
1843年驶往新奥尔良港口的汽船货运总吨数已等 于纽约港所有航运吨数的2倍
内河、运河和沿海运输使得美国经济获得了第一次 大规模的开发;
继航运之后盛极一时的运输方式是铁路,美国铁路 始建于1830年,此时只限于城市的短途运输
7.5.3美国政府对运输业管制
1.市场自发竞争时期:从1776年独立战争后到19世 纪60年代的南北战争期间
运输方式单一,尚未形成明显的垄断和竞争态势

美国城市交通模型立法的历史背景

美国城市交通模型立法的历史背景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 MPO必须使用交通需求预测模型。而 且, 交通需求预测模型在决定其区域运输计划和方案是否符 合 《州空气质量改善实施计划》 程序中扮演了主要的角色。
美国的都市交通规划都是由州和地方机构执行, 因为 早期大部分公路和公交设施以及服务都由州和地方机构所 拥有和运营。联邦政府的作用是制定全国性的政策, 提供 财政资助, 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以及开展研究。多年以 来, 联邦政府在财政资助方面附加条件, 从规划的观点来 看, 最重要的是要求5万人口以上都市化地区的交通项目 必 须 建 立 在 3C城 市 化 地 区 交 通 规 划 程 序 基 础 上 。 这 个 要 求 在1962 年第1次被写进联邦资助公路法案。这是第1个强制 要求将规划作为接受联邦资助基金条件的法案。
planning process;travel demand forecasting;Metropolitan Planning Organi-
zation(MPO)
中 图 分 类 号 : U491.1+2
文献标识码: A
收稿日期: 2008-02-29
作者简介: 焦国安, 男, 美国康奈尔大学运输工程与规划研究所, 美国纽约都市运输
如何有效地评估适应新挑战的交通政策, 并确保交通 政策的妥善执行, 应是中国相关政府部门刻不容缓的课 题。一个包括数据收集、数据分析、交通需求预测以及替 代 方 法 评 估 的3C城 市 化 地 区 交 通 规 划 程 序 可 以 有 效 地 协 助中国的交通官员与专家面对这些新兴的挑战。一个定期 修订以反映社会发展变化的全国交通建设与发展法, 可规 范 一 定 比 例 的 资 金 预 算 , 规 定3C城 市 化 地 区 交 通 规 划 程 序与执行的规划组织, 并要求制定人员培训计划以有效地 执行交通政策。

美国交通法案、标准和规范体系简介

美国交通法案、标准和规范体系简介

邦政府公路资金来源主要是征收汽油税 ,但各州亦
同时征收相应的汽油税( 各州的税率不一 )因此 , 。 各 州有很大的独立性 。 美国可以说没有全国统一 的、 联
联邦法案是行业管理的基本法规 ,不同时期 国
会立法通过的公路联邦法案 ,具有综合性和时效长
的特点 , 法规条文的修改也有严格的程序 , 同时需要 较长的时间, 以保证法规的稳定性。 综观美 国的公路 立法 , 通常情况下 , 有关公路交通的法案大约5 6 ~ 年
Cnu ) et y , r 最后演变为一项长远的交通改善计划s I 1P r
( t eTa sot i mpo e n rga , 宗 旨 Sa rnp r t n I rvmetPorm) 其 t ao
与运输管理协 会 )T B ( 国运输研究委员会 ) 、R 美 和 A T ( 国材料试验协会) SM ̄ 等负责编制与发布实施。
作为标准规范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 美 A S T ( 国各州公路与运输管理协会 )A T AH O 美 、S M
国联 邦公路 局 (H A F W )和部 分行 业协会 , 定 的标准 、规范进行 表决 ,决定 是否颁 布执行 。 如
维普资讯
吉林 交通 科技 增刊 2 0 06
S I NC C E E AND EC T HNOL OGY I N C OF JU OM MUNI AT ON C I S T tl .0 oa 1 6 No
美国交通法案 、 标准和规范体 系简 介
( 国材料与试验协会 ) r B 美 国运输研究委员 美 和r ( R
会) , 等 依照联邦法案制定有关安全 、 环保等行政规 章和行业技术标准。事实上 ,由于美 国为联邦制国 家, 其公路建设和养护均以地方为主, 联邦政府只对

美国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最新版)

美国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最新版)

美国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123美国的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最新版)美国交通运输发展历史是以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为标志的世界现代交通运输发展历史的一个缩影。

优越的自然条件、雄厚的经济基础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使得美国的水运、铁路、公路、航空和管道五种运输方式在200多年的时间里,先后都得到了充分发展并走向成熟,从而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现代交通运输系统。

因此,美国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对我国交通运输的管理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交通发展概况美国拥有现代化且高度发达的海、陆、空立体化交通运输系统。

铁路自二战以来虽然处于衰落状态,在客运中已不占重要地位,但在美国国内的货物运输中仍然占首要地位,2005年美国铁路总长18.96万公里;美国也拥有世界上最庞大的公路网,2005年公路总长643.02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8.87万公里,世界排名第一,美国也拥有发达的水运系统,包括内河、大湖区及远洋和沿海水运。

2005年共有1069.8万总注册吨位。

此外,美国的很大部分船队是在巴拿马和利比里亚注册的。

2005年,美国内河航道长41842公里,其中19312公里可用于商业航行;美国的航空运输高度发达,航空运输在交通运输中的比重逐年提高,目前美国国内客货空运约占世界总量的50%。

美国公共交通的立法

美国公共交通的立法

美国公共交通的立法
美国在推动公共交通建设发展上迈出了重要的步伐,它是美国国家交通政策视野的重
要组成部分。

在国家公共交通政策立法中,它关注并致力于提高国家交通安全和减少交通
拥堵,并充分考虑到针对城市发展不同需求而制定过各种立法。

其中包括改善有限道路能力的交通安全法、促进地方公共交通建设的包括联邦技术支
持计划在内的其他重要法律,以及乔治·尤索夫·贝尔福的《全国公路系统建设法》。

《全国公路系统建设法》是一项重大的成果,旨在建立一条全国的公路系统网络,以促进
联邦、州和郡的共同发展。

1998年,国会通过了《运输设施高速公路建设法》,支持有效的高速公路修建项目,并建立一系列激励项目来促进高速公路建设和利用。

此外,国会还对机动车辆使用油品制
定了严格的标准,以改善美国高速公路的质量和安全。

2000年,国会通过了一项面向21世纪的公共交通法案(P.L. 106-346),在支持公
共交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其中重点内容包括运输和安全基金,专业技术振兴行动,促进人群服务分配以及扩大国家轨道和公共汽车服务。

最后,美国《公路安全法》于2005年成为法律,不仅致力于提高公路安全标准,而
且还规定了紧急情况下的行动和救援。

综上所述,美国在立法上通过了多个措施来推动公共交通的发展,如支持高速公路建设、减少公共汽车拥堵、改善交通安全性和提高公共交通质量等,以此向社会贡献良好的
服务并促进社会发展。

美国对道路运输的管制

美国对道路运输的管制

美国对道路运输的管制可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由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市场进入约束甚少,进入门槛很低。

在这个时期,由于道路运输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需求和供应都处于较低水平,所以虽然存在着行业内的竞争,但运输市场可以得到控制。

第二阶段是加强管制阶段,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准入的管理力度。

这主要是针对市场内运输服务的供应过于充分、市场中不正当竞争不断加剧、以非正常的低价攫取货源等问题而采取的。

在这一阶段,自由发展的政策已经不能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有效管理,因此美国对其国内道路运输行业加强了管制,政府制定了多项法律,如运输法案、运输代运者法案、对联合价格制定的反托拉斯的免除法案、运输部法案等。

这些法案对包括汽车运输在内的交通运输和其他服务行业经济管制进行了补充、深化、修改和完善。

第三阶段开始于20世纪的70至80年代。

这一阶段的特征是政府大范围解除管制,道路运输是解除管制的领域之一。

解除道路运输管制的直接原因是在经济管制实施一个阶段后,人们逐渐发现,经济管制也存在一些弊病,如资源配置的无效性和由此带来的生产的无效性以及福利的损失。

解除管制的主要内容是放松了对进入运输市场的审批程序和企业运输价格的放开管制与放松管制管制,尤其在美国,指的是政府为控制企业的价格、销售和生产决策而采取的各种行动,政府公开宣布这些行动是要努力制止不充分重视“社会利益”的私人决策。

1887年,美国联邦议会设立了第一家国家管制机构(美国州际商业委员会),以控制铁路货运费率和旅客车费。

到1910年,联邦议会进一步指示该机构制定使用长途电话收费限价。

自那时以来,美国已有14个联邦机构和100多个州立机构被授予管制公司活动的权力(规章改革问题国内委员会评论组,1977年)。

管制的法律基础由允许政府授予或规定公司服务权利的各种法规组成。

到60年代,美国在运输、通讯和能源销售行业,普通都是由管制机构发给运输业者或公用事业公司营业证书或许可证。

论1800-1870年美国道路交通体系及通信体制建设

论1800-1870年美国道路交通体系及通信体制建设

论1800-1870年美国道路交通体系及通信体制建设1800-1870年期间,美国道路交通体系和通信体制经历了重大的发展和改进。

下面是对这一时期的详细描述:道路交通体系建设:1. 建立了国家道路网络:180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公路法案》,开始建设国家道路网络。

其中最著名的是“国王大道”(King's Highway),连接了东北部的波士顿和纽约城市。

2. 发展了运河系统:1825年,纽约州的伊利运河建成,成为美国第一条重要的运河。

此后,许多州都开始建设运河系统,以便更便捷地运输货物和人员。

3. 铁路建设的起步:1830年,巴尔的摩和俄亥俄铁路公司建成了美国第一条商业化的铁路线路。

铁路的建设大大改善了长距离的交通运输,促进了国内贸易和人员流动。

通信体制建设:1. 邮政服务的改进:1800年代初,美国邮政部门开始进行改革,以提高邮件传递的速度和效率。

1838年,美国邮政部门开始采用蒸汽船和铁路运输邮件,加快了邮件的传递速度。

2. 电报的出现:1837年,美国发明家塞缪尔·莫尔斯发明了电报,标志着电信技术的重要突破。

1844年,第一条跨州的电报线路在美国建成,连接了华盛顿特区和巴尔的摩。

3. 电话的发明:1876年,亚历山大·贝尔发明了电话,引领了通信技术的新时代。

然而,在1870年之前,电话的使用还不普及。

总的来说,1800-1870年期间,美国的道路交通体系和通信体制经历了重大的发展。

国家道路网络的建设、运河系统的发展和铁路的兴起,大大提高了交通运输的效率和便捷性。

邮政服务的改进、电报的出现和电话的发明,使得信息传递更加迅速和可靠。

这些发展为美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美国成人教育法案

美国成人教育法案
(b)不能满足署长根据第306条或本条(a)款所提出的最后要求的州教育机构,在提出要求60日之内,可由署 长提出起诉书向该州所在的美国上诉法院控告。起诉书剧本应立即由法院书记员交给署长或其指定的官员。署长 随即按(美国法典)第 28篇第2112条的规定,向法庭提交起诉的佐证。根据经过补充的起诉书,法院有权批准或 全部或部分、暂时或永久驳回署长的控告。但在提交佐证之前,署长可修改或撤消其决定。署长关于事件的调查 结果,如有足够证据,应是结论性的,但法院有理由将案卷发回署长要求提供更进一步的证据,署长应即提出新 的或补充的事件调查结果,如有足够证据,同样应是结论性的。法院关于批准或全部、部分驳回署长的控告应是 最终判决,只能根据按《美国法典》第28篇第1254条规定而下达的令状或证明才能由美国最高法院复审。按本条 规定进行各项程序时,除法院有专门的命令以外。不应视为署长的控告已经中止。
研究发展推广
第309条(a)
(1)在根据本节规定提供的经费中,署长将直接地和通过向公立、私立非营利性机构、院校和组织拨款与签 订合同的方式,推行一个计划。以??
(A)研究用于解决问题而且具有全国性重大意义或在改进按本法案提出的计划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新的和 有发展前任的措施以及革新的方法,包括给予各州为期一年的、用于发展成人教育体制的拨款;
(c)委员会在制订总的条例和在本法案实施中遇到的有关政策性问题(包括批准按第306条规定而制订的州规 划时的政策和程序,以及为了避免重复、促进按本法案推行的计划与其他开展成人教育活动和服务的计划之间的 协商)方面,向署长提供咨询。
(d)委员会将检查按本法案推行的计划的管理和效能并提出建议,每年向总统提交一份关于情况和建议(包括 修改本法案和其他联邦政府有关成人教育活动和服务方面的法令)的报告。总统应将该报告连同他的意见和建议转 交国会。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长将协调委员会与其他有关咨询组织之间的关系。

美国交通法律案例简介(3篇)

美国交通法律案例简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美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其交通法律体系相对完善,涵盖了道路、铁路、航空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简要介绍一个典型的美国交通法律案例,以期为读者了解美国交通法律提供参考。

二、案例简介案件名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罗伯茨诉美国”(Roberts v. United States)案案件时间:2000年案件背景:本案涉及美国交通部(DOT)关于驾驶执照的发放和吊销规定。

根据该规定,如果一个人因酒驾被定罪,其驾驶执照将被吊销。

罗伯茨先生因酒驾被定罪,其驾驶执照被吊销。

然而,罗伯茨先生认为该规定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关于非法搜查和扣押的规定。

案件经过:1. 罗伯茨先生因酒驾被定罪,其驾驶执照被吊销。

2. 罗伯茨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交通部关于驾驶执照吊销的规定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3. 一审法院支持了罗伯茨先生的诉讼请求,认为交通部关于驾驶执照吊销的规定构成非法搜查和扣押。

4. 交通部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5. 联邦最高法院审理了本案,并作出判决。

案件判决:联邦最高法院判决,交通部关于驾驶执照吊销的规定不违反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

法院认为,驾驶执照吊销不属于第四修正案所规定的搜查和扣押,而是属于行政程序的一部分。

三、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关于非法搜查和扣押的规定。

第四修正案规定,人民有权对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除非有合理根据和宣誓或誓言,并由法官签发搜查令。

在本案中,法院认为驾驶执照吊销不属于搜查和扣押的范畴,而是属于行政程序的一部分。

法院的判决基于以下几点:1. 驾驶执照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旨在惩罚违法行为,维护公共安全。

2. 驾驶执照吊销并不涉及对个人住宅、文件或财产的搜查和扣押。

3. 驾驶执照吊销的程序相对简单,通常由行政机关直接作出决定。

本案的判决对于美国交通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它明确了驾驶执照吊销不属于第四修正案所规定的搜查和扣押,从而为行政机关在执行交通管理职能时提供了法律依据。

“车轮上”的古与今——美国公路桥梁活载的变迁

“车轮上”的古与今——美国公路桥梁活载的变迁

“车轮上”的古与今——美国公路桥梁活载的变迁艾森豪威尔总统,在他的第一个任期的回忆录《变革的任务1953年至1956年》(Mandate for Change 1953- 1956)中,对州际公路系统有如下预言:“(它)对美国经济的影响,在制造行业和建设行业创造的工作机会,尤其开发的乡村面积,将是无法计算的。

”这则预言,即使已经过了60年,依然无比正确!“公路”一词,对应的英文是Highway。

维基百科对于Highway 词条的定义是:A highway is any public road or other public way on land。

即“Highway”是陆地上对大众开放的道路。

中文用“公路”——公众的道路,实在精妙!公路桥梁的活载也称为移动荷载,是在桥上通过的车辆和行人的重力对桥梁的作用,这个作用包括静力和动力效应两部分。

早期的桥梁,移动活载只是行路的人群,以及人力所能及的负重;通行条件较好的桥梁,移动活载也许是骑马的旅人,也许是饱餐了对岸青草的羊群和牧童。

接着,桥上的移动活载出现了“车”——人力车、马车、蒸汽车、内燃车、电动车等等。

随着驱动能从“人——畜——煤——油——电”的过渡,车上装载的物品也越来越丰富。

在某个经济腾飞的时期,人们开始用“客运”和“货运”来区分运输的功能。

客运一直都是服务于乡镇与城市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流动的人群;货运则从最初的轻型货物诸如邮政信件包裹、简单的生活用品、农副产品,逐渐变成矿石、煤炭、钢铁、机器、建材等工业原材料和成品。

公路上活载的变迁,是工业革命的缩影,更是经济发展、社会变革的重要标志。

移动荷载是现代桥梁设计的控制指标。

之所以此处特别标明“现代桥梁”,是因为在18世纪以前的桥梁,多为圬工拱桥。

相对于当时的活荷载,圬工拱桥的设计由桥梁自身的重量控制。

可以说,在通火车之前,砖石拱桥只要能够砌起来就算成功。

与恒载相比,无论从静力效应还是动力效应,移动活载都可以忽略不计。

美国交通法法规安全与责任

美国交通法法规安全与责任

美国交通法法规安全与责任在美国,交通法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对确保公众出行的安全至关重要。

交通法规旨在规范驾驶行为、交通信号和汽车要求,并明确了违反规定的责任和相应的处罚。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交通法法规的相关内容,以及安全与责任的重要性。

一、驾驶行为规范1. 交通信号遵守驾驶人在美国应该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的规定。

红灯代表停车,绿灯代表通行,黄灯表示可以停车或者通行但必须注意安全等。

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会被视为违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罚款。

2. 速度限制美国各州设有不同的速度限制法规。

驾驶人应适应当地的速度限制,并在道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保持安全的行驶速度。

超速不仅可能导致交通事故,还会被视为违规行为,驾驶人将面临罚款和可能的驾驶证扣分。

3. 转弯和变道规则在美国,转弯和变道时需要遵守特定的规则。

驾驶人需要在转弯或变道前提前使用转向灯并保持适当的速度。

违反这些规则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并且拥堵交通。

二、交通信号和标志的遵守1. 停车标志和路标美国的道路上设有各种交通信号和标志,目的是为了指导驾驶人的行为。

驾驶人需要适应并遵守这些标志,例如停车标志、让行标志和限速标志等。

忽视这些信号和标志,不仅可能导致交通事故,还会承担法律责任。

2. 交叉路口和行人横穿在交叉路口,驾驶人需要保持警惕,并遵守交通信号的指示。

行人在横穿马路时也要注意交通信号和标志,确保安全过马路。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会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并对行人和驾驶人的安全造成威胁。

三、汽车要求和安全措施1. 驾驶证和车辆注册在美国驾驶汽车之前,驾驶人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和车辆注册证明。

这些证件需要及时更新并携带在车辆内,以备交通警察检查。

没有合法证件的驾驶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2. 安全带和安全座椅美国法律要求驾驶人和乘客在行车过程中必须系好安全带。

同时,对于儿童乘客,需要根据其年龄和身高使用合适的儿童安全座椅。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安全座椅将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制裁。

美国交通法交通规则与责任确定

美国交通法交通规则与责任确定

美国交通法交通规则与责任确定美国交通法:交通规则与责任确定美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其交通法律制度非常完善,旨在保障道路安全、维护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交通秩序。

本文将介绍美国交通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交通规则和责任的确定。

一、交通规则1. 交通标志和信号灯美国交通法重视交通标志和信号灯的设置和使用,以确保道路上的车辆和行人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行车安全。

常见的交通标志有停车标志、学校区域标志和限速标志等。

信号灯主要用于控制交通流量和行人过马路。

在美国,驾驶者和行人必须根据交通标志和信号灯的指示行驶和通行。

2. 速度限制根据美国交通法,每个州都有自己的速度限制规定。

一般来说,城市地区的限速通常在25英里/小时(40公里/小时)左右,而高速公路上的限速可以达到65英里/小时(105公里/小时)甚至更高。

驾驶者应该根据路况和标志合理控制车速,以避免超速行驶。

3. 使用安全带美国大多数州强制规定驾驶者和乘客在行驶过程中必须佩戴安全带,以保护驾乘人员的安全。

不遵守这一规定可能会被罚款或扣除驾照分数。

4. 酒驾和醉驾美国交通法零容忍酒驾和醉驾行为。

在美国,酒驾和醉驾被认为是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和伤亡。

一旦被查出酒驾或醉驾,驾驶者将面临罚款、吊销驾照、扣除保险分数或刑事指控。

二、责任的确定1. 驾驶员的责任在美国交通法中,驾驶员对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包括遵守限速、正确使用转向灯、礼让行人和其他车辆等。

如果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他们将承担责任并可能面临法律追究。

2. 行人的责任交通法律也规定了行人的责任。

行人应该在人行横道或交通信号指示下过马路,不得擅自穿越马路。

如果行人在马路上不按照规定行走,可能会对自身和驾驶员造成危险,行人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3. 车辆和道路维护的责任美国交通法规定车辆和道路的所有者有维护其安全和完好的责任。

车辆所有者应定期进行车辆保养和维修,以确保其在道路上行驶的安全。

美国法律简史

美国法律简史

美国法律简史一、美国法的历史沿革美国法的形成与英国法有着最直接的渊源。

美国法与英国法存在着很深的历史渊源关系,从一开始就被打上了英国法的烙印,是在继承和改造英国法的基础上形成的独具特色的法律体系。

美国法的形成是在自身历史发展过程中,按照自身的需要有选择的对普通法进行的取舍。

从大的法律结构和理论背景上来说,它属于普通法的系统,但在一些具体的法律制度上,美国法又有其特别之处。

它的发展大致可分为四个时期。

1.殖民地时期的美国法殖民地时期,英国战胜其他列强后,殖民地各地相继使用英国普通法。

但是18世纪中期以前,各殖民地实行的法律还是比较原始和简陋的,有的殖民地甚至以《圣经》作为判案的依据。

英国法并没能在北美取得支配地位。

随着英殖民者对殖民地压迫的加深以及殖民地社会条件的变化,特别是《英国法释义》的出版,英国法得到普及。

到18世纪中期,英国普通法在北美殖民地取得了支配地位。

2.独立战争后的美国法这段时期,是美国法的形成时期。

以英国法为基础,参照欧洲大陆的法律文献形成了独具一格的美国法。

1830年之后,《美国法释义》的问世以及各种美国法专著的出现,标志着美国法对英国法批判吸收并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

3.南北战争后的美国法这是美国法的改革与发展时期,在此期间,美国法进行的民主化改革,法律体系逐步完善。

具体体现在:废除奴隶制的宪法修正案正式生效;在财产法方面确立了土地的自由转让制度;对繁琐的诉讼程序实行了改革;建立了富有美国特色的判例法理论;法学教育中心从律师事务所转到法学院校;各州法律出现统一化趋势。

4.现代美国法与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政治经济集中相适应,美国的法律较19世纪末以前有了较大变化:(1)制定法大量增加,法律的系统化明显加强。

1923年成立法学会,之后陆续出版了《法律重述》、《美国法律汇编》(或称《美国法典》)等重要法律文献。

(2)由于以总统为首的行政机关权力的扩大,行政命令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显著。

美国队城市交通管理利用公众的案例

美国队城市交通管理利用公众的案例

美国队城市交通管理利用公众的案例一、交通安全规划编制背景美国城市交通规划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先后经历了大规模公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中长期城市交通规划编制,改善既有交通设施使用效率和实现城市交通规划可持续发展四大阶段[1]。

20世纪90年代至今,交通政策由提高机动性向可持续发展理念转变,注重多模式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发展,2005 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安全、可承担、灵活、高效、公平运输法案》(Safe Accountable Flexible Efficient Transportation Equity Act : A Legacy For User,简称“SAFETEA-LU”)[2],明确规定大都市区开展交通规划必须考虑8项目标,包括改善交通安全、缓解环境压力、促进经济发展、实现交通公平、改善生活质量等,交通安全是大都市区最新一轮的综合交通规划最为关注的主题[3]。

自1966年起,美国联邦公路管理署(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简称“FHWA”)联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署(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简称“NHTSA”)、联邦机动载运交通安全委员会(Federal Motor Carrier Safety Administration,简称“FMCSA”)等部门,制订了多项交通安全规划法案和指导理论,如道路安全法案(Highway Safety Act)[4]、“道路安全战略计划”(Strategic Highway Safety Plan)[5]等。

各州交通厅制订了相应的州道路安全战略计划,大都市区从工程(Engineering)、法律(Enforcement)、教育(Education)和紧急医疗救助(Emergency Medical Care)四个方面(简称“4E”)开展交通安全规划。

美国铁路的历史沿革与管制变迁

美国铁路的历史沿革与管制变迁

国外铁路美国铁路的历史沿革与管制变迁孟祥春(铁道部党校,北京100088)[中图分类号]F531 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 8279(2008)03 0056 02美国是世界上最早修建铁路的国家之一,也是当今铁路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

作为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铁路成为推动美国现代化的重要先行力量,是美国历史和美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体现。

对美国铁路的历史沿革及管制变迁进行回顾,对于探究铁路发展及管制规律,把握未来铁路改革和发展方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美国铁路的历史沿革美国铁路178年的发展历史,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

(一)美国铁路的早期发展1830年到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是美国铁路的早期发展时期。

美国的第一条铁路是从巴尔的摩到俄亥俄的13英里(1英里=1 609公里)铁路,于1828年开始铺设, 1830年建成通车。

美国铁路早期的发展十分迅猛,南北战争爆发时,美国大陆有3万英里的铁路线纵横交错。

作为一种新型的交通运输方式,铁路对美国经济产生了直接和迅速的影响。

相比之前出现的运河,铁路的效率更高,所受的地理、气候条件限制更少,运输成本大大降低,为矿产品、木材、农产品的运输提供了新的途径。

铁路把无数小规模的地方经济联系在一起,使越来越多的产品实现了规模化生产。

铁路对于钢材、机车、车辆和煤炭的巨大需求推动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批重工业企业的发展。

同时,铁路建设的巨额资金需求也对美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二)美国铁路发展的黄金时期从1865年~1916年,铁路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

促进铁路大发展的原因主要在于:南北战争之后,美国迅速从一个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

产业结构的变化,凸显了铁路运输的巨大优势,同时,政府通过赠予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铁路发展。

19世纪60年代美国铁路兴建速度开始迅速加快,到1916年,美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历史上的最高峰25 4万英里,超过当时世界其他各国铁路里程的总和,铁路成为国家最重要的交通基础设施。

美国交通立法和最新的交通授权法

美国交通立法和最新的交通授权法

美国交通立法和最新的交通授权法
周江评
【期刊名称】《城市交通》
【年(卷),期】2006(004)001
【摘要】联邦交通立法的进步和完善促进了美国交通的稳步发展.介绍了美国交通立法的几个重要方面,包括政治架构如何影响交通立法,交通立法中的交通项目安排、资金供给和分配,影响交通立法的主要因素,以及交通立法中最重要和活跃的部分--
交通授权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并以最新的交通授权法SAFETEA-LU为例加以介绍.指出交通立法尽管严格区分了行政和立法职能,但仍然体现了一定的相互妥协.在受
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下,美国最新的交通立法仍然全面覆盖了众多的交通项目和相关
事项,反映了重视生命、大力遏制交通的恶性外部影响等特点.
【总页数】6页(P80-85)
【作者】周江评
【作者单位】南加州大学,美国加州洛杉矶,9008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491
【相关文献】
1.简论授权明确性原则--兼议我国《立法法》中授权立法规定之完善 [J], 钱建华
2.交通无过错事故的损害救济问题研究——兼及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76条的立法疏漏及其弥补 [J], 王康
3.美国公路和交通工程最新研究成果与日本的新交通系统 [J], 林祥威
4.道路交通事故中民事赔偿责任之立法比较——兼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之疏漏及其补充 [J], 李娟
5.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变化——兼论对交通警察执法的影响 [J], 王爱萍;郑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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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路发展史

美国公路发展史

公路的蓬勃发展
准备阶段
1928 1929
私营收费桥梁
2650万辆车 7亿6千万收入,99%来自使用者 股票大跌,经济危机
公路的蓬勃发展
多建路建好路
1931
1932 1933 1934
出现柴油发动机拖车和平地机
17,760公里初步和分步施工 兴建胡佛大坝 25,760公里初步和分步施工 2,420公里改建项目,$2.2百万 出现大直径轮胎刮平机和装载卡车 333,650公里的联邦援助公路96%改建
公路研究
1987
联邦公路法 夏普计划,5年,$1.5 亿
公路工业的新纪元
公路研究
1990 1991 1992
净空气法
综合表面运输效率法,6年,$1510亿 培训,设备,营运$58亿 长期性能研究,4年,$4千万
综合运输
公共交通
公路景观
电子信息
桥梁维护
公路工业的新纪元
向21世纪迈进
1992 1993 1996
10%直道
夏威夷洲际高速公路
艺术家眼里的高速公路
Wayne Thiebaud (1978)
州际高速公路系统
亚里桑纳州洲际公路15号
明尼苏达州洲际公路35号
马里兰州洲际公路68号
科罗拉多州 洲际公路70号
佛罗里达州洲际公路275号 阳光大桥
路易斯安娜州洲际公路310号 密西西比河大桥
1947 1949 1950 1952 1955 1956 1958
立项,60,700公里 现有公路调查,60,860公里 公路货运达2,070亿吨公里 州际高速公路法 2,000公里收费公路完成,$15亿 联邦公路法,$250亿,16年 美国各州公路官员协会试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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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交通法案历史沿革及《美国成长法案》简介
“创造机会、更新修复、高效工作、加速移动、修复重建全美基础设施和社区”,是《美国成长法案》的目标。

这就以法案形式确定了未来4年的交通投资和发展重点,也为各州和地方政府提供了明确的需求和保障,令各州和地方政府能有效规划和开展项目建设。

美国交通法案历史沿革
以交通法案形式确定交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是美国交通发展的重要特点,也是其稳定、快速发展的法宝。

自1916年美国发布第一个交通法案以来,至今已有近100年的历史。

在近百年的交通发展中,可圈可点的交通法案不少。

其中,最为我们熟悉的是1956年《联邦公路资助法案》,依此设立了联邦公路信托基金,助推了美国州际公路的建成,也为美国路面交通的发展留下了资金来源和保障;1991年《综合系统地面运输效率法案》(简称冰茶法案)是交通发展史上
的一座里程碑,确立了交通发展资金由仅限于公路项目拓展到综合运输发展领域,也迎来了美国综合运输的发展。

进入21世纪,美国先后发布了3个交通法案,2005年的《安全、可靠、灵活、高效的运输衡平法案:留给使用者的财产》(简称露茶法案),对美国预算资金使用方向进行了战略性调整,勾勒了美国以“安全、可靠、灵活、高效”为发展方向的战略目标。

2012年的MAP-21是美国交通史上最为短暂的交通法案。

但这是一个过渡法案,仅仅执行2年后,美国于2014年发布了成长法案(GROW AMERICA ACT)。

在总投资大大超过以往规模的巨大利好下,为2014-2018年美国交通发展提供了战略指导和资金支持,与同年公布的美国运输部战略计划(2014-2018)共同描绘了美国未来4年交通运输的发展蓝图。

《美国成长法案》主要内容及特点
《美国成长法案》以“创造机会、更新修复、高效工作、加速移动、修复重建全美基础设施和社区”为总体发展目标,总授权额达到3020亿美元。

这是在美国当前交通发展投资紧缺情况下争取到的一笔稳定资金,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建
设和安全性能提升、运输选择拓展、铁路系统发展及其他一些地面交通项目的建设。

《美国成长法案》自2014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其重点资助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投资1990亿美元用于完善国家高速公路和道路安全系统。

根据法案提倡的“定资先行”政策和改革要求,把资金优先投资于有利于交通安全和运输服务的维修和改善上,特别是投资于农村和部落区域。

二是投资720亿美元用于改善交通系统,以增加公众出行选择。

依托这些项目投资,开展改善郊区、快速发展的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地区的连通性项目建设(如轻轨、汽车、快速公交系统等)。

同时,提出增加51亿美元的公共交通系统维护资金,减少公共汽车和铁路系统的故障,提供更加可靠的服务,减少延误,缓解上班族出行的困扰。

三是投资100亿美元用于推进多式联运计划。

主要用于新建铁路、高速公路和港口项目,不断提升全国范围内的货运效率,促进美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四是投资190亿美元作为铁路项目专项资金。

其中,为高速客运铁路项目提供5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用于连接关键城市区域与全国高速交通走廊的铁路项目。

《美国成长法案》除了常规的项目支持外,还对权力下放、提高审核效率、融资创新、职业教育等能力建设等也作出了很多新的规定和要求。

一是加大地方授权。

目前,联邦公路基金中仅有8%由地方控制使用。

为加大地方和区域组织的积极性,法案强化了当地政府分配联邦资金的决策权,使得地方政府能够更好地实现他们对交通发展的期望。

一些大型的都市规划组织(MPOs)将在地面交通计划(STP)以及运输替代计划(TAP),这两个联邦运输计划中被授予更大的控制权。

同时,这些MPOs也能够在新的维修和加速地面运输计划(FAST)的预留资金中获取一部分投资。

二是提高审核效率。

法案要求政府部门缩短项目审批时限,提升社区和环境效益。

在不触碰环境法和公众参与权力的前提下,法案提出了一系列推进高优先
级项目建设的有效措施,并从中总结出最佳实践做法用于指导此后工作的开展。

法案倡议跨部门之间应提前沟通,提高协同合作效率,而不是连续地进行项目审查,并要求把时间进程上网公布,体现项目审查过程的透明度。

三是促进社会就业。

美国交通法案的核心目标是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

在《美国成长法案》中专设章节,说明法案如何为国人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包括投资连接各社区和中心区域之间的交通运输项目,为更多国人提供方便、安全、经济的运输选择,使其更易获取就业、教育及其他服务。

四是创新融资方式。

财政预算紧缺也是美国交通发展的最大障碍,为确保公路信托基金的持续,法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尽可能多地提供交通基建投资以使美国公众享受到更多的服务和利益。

利用竞争性投资来刺激创新。

法案将在4年内为TIGER竞争性投资项目提供50亿美元;为巩固和促进地面交通项目(简称“FAST”)的竞争性投资中的公路和运输部分提供40亿美元;仿照教育部的“力争上游”计划,FAST将为在运输项目中采取创新措施和最佳实践的州、部落和MPOs提供激励。

激励开展成本有效的投资。

法案提出将采取绩效激励措施来确保安全、良好的维护,并扩展相关研究和技术活动以提高交通系统的生产率,从而增加纳税人的投资回报。

法案通过降低贷款成本强化铁路恢复和改善融资计划(RRIF),使RRIF更加有利于短线和地区铁路的建设。

鼓励私人资本参与交通运输项目。

法案提供40亿美元吸引私人投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法案建议将私人活动债券(PABs)增加到190亿美元,让更多的项目可以通过公私合作的模式降低成本。

成长法案在未来4年内将用40亿美元的投资,带动约400亿美元的贷款。

《美国成长法案》通过营业税改革,在不增加财政赤字的情况下,实现一次性转移支付1500亿美元。

有效防止了4年内信托基金的破产,并在未来4年增加了近900亿美元的地面交通投资。

《美国成长法案》以法案形式确定未来4年的交通投资和发展重点,也为各州和地方政府提供了明确的需求和保障,令各州和地方政府能有效规划和开展项目建设。

这些项目将在未来几年产生数百万个待遇优厚的工作岗位,同时,也使更多的交通项目成果得以转化,满足国家、社区发展的需求,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效率,改善整个国家的全球竞争力和流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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