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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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验收工作规定》(2007)109

《铁路机车验收工作规定》(2007)109

铁路机车验收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机车是铁路运输重要的基础装备,其质量状态直接关系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为了加强铁路机车产品验收工作,适应铁路运输发展的需要,履行铁路机车产品的验收职责,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根据国务院公布的《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铁路机车产品,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维修和使用的各型铁路机车(包括救援用轨道起重机)及其重要零部件。

第三条铁路机车验收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法规赋予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准予许可生产、维修或进口的铁路机车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技术认可和合格确认的政府职能,属强制性监督。

第四条铁路机车验收部门是铁道部对铁路机车产品依法行使政府质量监督、技术认可和合格确认的专职机构。

第五条铁路机车验收人员是铁道部依法对铁路机车产品行使质量监督、技术认可和合格确认的代表。

第六条铁路机车产品实行上线准入制度。

按国家规定生产、维修或者进口的铁路机车产品必须经铁道部指派的铁路机车验收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准交付使用。

第七条对机车产品实施验收是铁道部对机车产品质量实施监督的管理手段,机车产品虽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但不解除铁路机车产品生产、维修单位(以下简称承制单位)对产品质量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铁路机车产品验收机构和验收人员,应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坚持严谨、公正、求实的原则,树立和发扬“严谨、求实、热忱、和谐”的验收作风,认真履行“监督、控制、认证、确认”的验收职能。

第九条本规定是机车验收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执法依据,是铁路机车验收系统依法验收、规范行为、建设队伍以及明确铁路机车验收系统与被监督验收企业之间各自责任、权利、义务和相互关系的依据。

第二章验收组织机构第十条铁路机车验收工作在铁道部的领导下,实行铁道部、铁道部机车车辆验收办事处(以下简称验收办事处)、铁道部驻厂(公司、研究所)机车验收室(以下简称驻厂机车验收室)和铁道部、铁道部驻铁路局(公司)机车验收室(以下简称驻局机车验收室)、铁路局(公司)驻机务段(厂)机车验收室(以下简称驻段机车验收室)的验收管理体制。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行业操作必备)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行业操作必备)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行业操作必备)一、概述无损探伤(Non-DestructiveTesting,简称NDT)是一种在不破坏材料的前提下,检测材料内部和表面缺陷的技术。

无损探伤技术在航空、航天、铁路、汽车、石油、化工等行业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为确保无损探伤的质量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无损探伤管理制度。

二、无损探伤人员要求1.无损探伤人员应具备国家或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无损探伤资格证书。

2.无损探伤人员应熟悉无损探伤的原理、方法和技术,掌握相关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3.无损探伤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材料学、力学、物理等相关知识,能够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原因。

4.无损探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无损探伤的操作规程和制度。

三、无损探伤设备管理1.无损探伤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和检测,确保其性能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2.无损探伤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无损探伤设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

4.无损探伤设备的使用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设备的使用时间、检测对象、检测部位等信息。

四、无损探伤操作规程1.无损探伤操作前,应对被检测对象进行清洁和去除表面涂层等处理,确保探伤效果。

2.无损探伤操作中,应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探伤方法和技术进行,确保探伤结果的准确性。

3.无损探伤操作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无损探伤操作后,应对探伤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包括缺陷的位置、大小、性质等信息。

五、无损探伤质量控制1.无损探伤质量控制应贯穿无损探伤的全过程,包括探伤人员、设备、操作规程等方面。

2.无损探伤质量控制应定期进行,包括对探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设备的校准和维护、操作规程的修订和完善等。

3.无损探伤质量控制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包括探伤人员的资质证书、设备的校准证书、操作规程的修订记录等。

六、无损探伤安全管理1.无损探伤安全管理应包括无损探伤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损探伤工作的管理,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无损探伤是指利用各种物理学原理和技术手段,对工件或产品进行检测、检验的一种方法。

在本单位,无损探伤工作主要用于产品的质量检测和工艺过程中的缺陷检测。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无损探伤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无损探伤工作的管理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

同时,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第四条无损探伤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原则:无损探伤工作应当基于科学的原理和技术,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和可靠。

(二)安全性原则:在进行无损探伤工作时,应当注重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三)慎重性原则:无损探伤工作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当慎重处理,确保工作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无损探伤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明确工作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工作方案进行实施,并及时记录和报告工作结果。

第六条无损探伤工作应当定期进行管理评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七条无损探伤工作人员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透露相关信息和数据。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八条本单位应当设立无损探伤工作的专门部门或设立无损探伤工作小组,负责无损探伤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九条无损探伤工作的组织和计划由专门部门或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相关工作人员执行。

第十条无损探伤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知识和能力,能够熟悉无损探伤工作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操作规程,并监督和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无损探伤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和操作能力,并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素质和能力。

机车连杆、螺栓干法磁粉探伤作业指导书

机车连杆、螺栓干法磁粉探伤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机车连杆、螺栓干法磁粉探伤- 3 -总则适用范围 机车连杆、螺栓干法磁粉探伤任职条件 探伤工作业工装工具便携式交流磁轭探伤仪、撒粉器、吹粉球、A1-15/50型试片、签字笔、标记笔、10倍放大镜、300mm 钢直尺、锉刀、剪刀、钢丝刷、探伤标记模板 作业材料 磁粉、滑石粉、胶带、砂布、棉丝、红油漆、黄油漆作业流程探伤前准备→探伤灵敏度校验→工件预处理→探伤检测→磁痕分析→裂纹处理→探伤后处理→探伤记录与报告 安全风 险提示 1.应在独立的工作场地进行,场地应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室内温 度应保持在 5℃~40℃范围内。

磁粉检测与超声波检测的工作场地,应保持适当的距离,以保证磁粉检测作业不对超声波检测作业产生干扰。

2.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专人进行安全防护。

3.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工具,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具。

4.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5.探伤人员须持有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Ⅱ级及以上磁探资格证和上岗证、并掌握轮箍超声波探伤作业技术要求。

6.探伤时严格执行四不探原则:探伤仪灵敏度不够不探、部件不干净不探、照明不足不探、部件不解体不探。

编制依据 1.《铁路局机车部件无损探伤工艺》2.《铁路局机车探伤范围》3.《铁路局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管理细则》 关键工序 标识说明作业者、班组工长、质检员、:验收员;:视频留存 ; :拍照留存。

重点提示标识说明:八防:防裂损、防脱落、防燃轴、防断裂。

:注意安全;:安全防护;编制说明 非正常情况处置在重点提示栏一并说明探伤仪磁粉滑石粉钢丝刷A1-15/50试片撒粉器- 5 -- 6 -2探伤灵敏度校验便携式交流磁粉探伤仪、A1-15/50型试片、磁粉、滑石粉1.将A1-15/50型标准试片粘贴在实物试块(易发生裂纹的部位)表面。

2.使磁轭探伤仪在极距 100mm 时,光照度不低于500lx 下观察A1-15/50型试片显示。

HXD1C型机车车轴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HXD1C型机车车轴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HXD1C型机车车轴超声波探伤总则适用范围HXD1C型机车车轴超声波探伤检测任职条件探伤工作业工装工具超声波探伤仪、TS-1W试块、CSK-1A试块、车轴实物试块、函数计算器、油桶、钢笔、标记笔、毛刷、300mm钢直尺、3m钢卷尺、2.5P20直探头、5°、6°、8°、9°小角度探头、探头连线、探伤标记模板作业材料红油漆、黄油漆、棉丝、棉纱、砂布、耦合剂作业流程探伤前准备→灵敏度校验→工件预处理→探伤作业→波形分析→探后处理→探伤记录与报告安全风险提示1.探伤作业必须在室内进行,作业场地应整洁明亮,通风良好,室内温度应保持在 5℃~40℃范围内。

2.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所使用工具,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具,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仪器、设备。

4.探伤人员须持有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Ⅱ级(以上)超声波探伤资格证和上岗证、并掌握超声波探伤仪作业技术要求。

5.探伤时严格执行四不探原则:探伤仪灵敏度不够不探、部件不干净不探、照明不足不探、部件不解体不探。

编制依据1.《铁路局机车部件无损探伤工艺》2.《铁路局机车探伤范围》3.《铁路局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管理细则》关键工序标识说明作业者、班组工长、质检员、:验收员;:视频留存;:拍照留存。

重点提示标识说明:八防(防裂、防脱、防燃、防断、防爆、防火、防腐、防飏);:注意安全;:安全防护;编制说明非正常情况处置在重点提示栏一并说明- 3 -- 5 -超声波探伤仪探头连线探头TS-1W灵敏度波形超声波探伤仪- 6 -灵敏度波形超声波探伤仪- 7 -缺陷波形- 8 -小角度探头- 9 -6.调节仪器的增益量,使该反射回波为垂直刻度的80%;7.设置报警闸门,并使人工缺陷回波处于闸门内,闸门高度设置为80%;8.设置文件名并存盘;9.确认存盘成功。

10.更换为8°探头,核对8°探头声速、校准零点及K 值;11.设置探测范围为1000mm;12.将8°探头置于车轴实物试块非齿端侧面探测面上,移动探头,找出500mm 处人工缺陷的最高反射回波,固定探头;13.调节仪器的增益量,使该反射回波为垂直刻度的80%;14.设置报警闸门,并使人工缺陷回波处于闸门内,闸门高度设置为80%;- 10 -15.设置文件名并存盘;16.确认存盘成功。

铁路轮规铁路货车轮轴探伤(DOC)

铁路轮规铁路货车轮轴探伤(DOC)

第六章铁路货车轮轴探伤1 综合要求1.1 人员及管理要求1.1.1 探伤人员近距视力(或矫正近距视力)应≥5.0、非色盲;了解货车车辆构造,掌握货车轮轴基本知识;新上岗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1.1 从事铁路货车轮轴、轮对、车轴探伤和滚动轴承零件磁粉探伤的人员,应熟悉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和车辆检修的有关技术要求,了解探伤设备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2.1.2 从事铁路货车轮轴、轮对、车轴探伤和滚动轴承零件磁粉探伤的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视力(包括矫正视力)达到5.0及以上,非色盲。

1.1.2 探伤人员应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与认证委员会颁发的相应超声波、磁粉探伤技术资格证书。

从事轴承超声、磁粉探伤人员,可取得其他工业部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磁粉探伤技术资格证书。

2.1.3 从事铁路货车轮轴、轮对、车轴探伤和轮轴探伤和质量检查的人员,应取得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相关专业探伤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轴承磁粉探伤的人员,应取得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或1.1.3 持2级及以上探伤技术资格证书的探伤人员,须经铁路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单位)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独立从事探伤工作。

Ⅱ级及以上的探伤人员应持相关专业证书和上岗证方可独立从事探伤工作。

首次取得Ⅱ级资格证书的探伤人员应经过半年的实践并经铁路局(车辆轮轴造修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从事轮轴微机控制超声波自动探伤的探伤人员,还应取得铁道部组织的专业培训合格证。

1.1.4 1Ⅰ级探伤人员应在2Ⅱ级及以上人员的指导下从事相关的探伤工作,指导人员须在探伤记录上确认并签章(签字或盖章)。

2.1.6 申请Ⅱ级探伤技术资格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理工科大学及大专毕业,有Ⅰ级证书者0.5年,无Ⅰ级证书者0.75年;高中、中专毕业,有Ⅰ级证书者1.0年,无Ⅰ级证书者1.5年。

(GB/T9445)1.1.5 各单位应保持探伤人员的相对稳定,1Ⅰ级人员调动应经过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2Ⅱ级人员调动应经过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铁路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单位)备案,3Ⅲ级人员调动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铁路局(铁路货车轮轴造修单位)批准。

[交通运输管理](号辆检)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布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精编

[交通运输管理](号辆检)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布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精编
2
2.1人员要求
2.1.1从事货车零部件磁粉探伤的人员应了解所探货车零部件制造、运用的基本知识,以及主要受力区域和缺陷可能产生的部位,熟悉货车零部件检修的有关技术要求。
2.1.2探伤人员视力(包括矫正视力)须达到5.0及之上,非色盲、色弱。
2.1.3探伤人员须经过磁粉探伤技术培训,且取得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磁粉Ⅱ级或之上级别的技术资格证书。
各货车车辆段及驻段验收室:
现将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印发<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要求(暂行)>和<铁路罐车段修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且要求如下:
1、各段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主要是人员、环境、设备、磁粉和磁悬液、探伤部位、试片粘贴、性能校验、探伤操作等方面的新要求。
3.1.2便携式交流磁轭探伤仪,在磁极间距100mm时,提升力应不小于34.3N(3.5kg圆柱试块)或44.1N(4.5kg平板试块)。
3.2工艺装备
3.2.1探伤工作间、作业场地应配有必要的办公用品和工具,荧光磁粉探伤时探伤人员应配置紫外线防护眼镜等防护工具。
3.2.2单位应配置长颈沉淀管、白光照度计、紫外辐照计、特斯拉计及配制磁悬液所用的量杯、量桶等。
(交通运输)(号辆检)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布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
(交通运输)(号辆检)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公布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
沈阳铁路局车辆处
辆检〔2011〕141号
转发铁道部运输局《关于印发<铁路货车检修零部件磁粉探伤技术要求(暂行)>和<铁路罐车段修卡带焊缝着色渗透探伤技术要求(暂行)>的通知》
2.本文由2012年1月1日起执行。各铁路局、检修单位要及时修订“货车段修系统安全自控型班组(车间)鉴定、考核标准”以及“段修工艺、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和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岗位职工进行专项培训,配齐、调整、升级所需的工装设备和检测器具。

《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

《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

《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细则》(以下简称《段细》)是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规程》的要求,按路局信息、控制、管理、三基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内燃、电力机车检修工作,保证机车质量,更好地适应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段细》。

《段细》做为内燃、电力机车检修工作的标准,是机车质量管理的支持性文件,各项条款与《段规》具有同等的效力。

内燃、电力机车的检修要贯彻“质量第一”和“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检修方针及局“单元控制、循环检修、质量保周期”的检修工作原则,通过检修体制的改革,逐步实现从计划预防修向主要零部件的专业化集中修和定期检测状态修过渡。

机车质量活动要通过贯彻IS09000族标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实现“2扣””00化。

各机务段要加强机车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做到段内联网,建立机车检修综合管理系统,实现机车关键部件和关键试验环节的试验数据采集、存储、分析的自动化。

段修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稳定和延续机车原设计和制造质量,使机车在两次修程间始终处于质量稳定期内。

开展机车“双达标”工作,通过检修、保养的达标,实现上述要求。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超出《段细》规定的问题时,机务段可以参照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处理,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段细》由机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章质量管理各机务段应建立以段长为主任的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称质管会)和机车质量定期分析制度,每月10日前、每年元月20日前对上月及上年度的机车质量情况进行分析。

定期质量分析可结合“质管会会议”、“段验会议”、机破、临修分析会一并进行。

一、质量管理委员会质管会是机务段机车质量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定职责、建立体系、实现策划、控制和改进等活动,质管会要建立章程、会议制度和常设办公室。

1.组织机构主任:段长副主任:主管检修段长。

总工程师委员: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各有关科室、车间主任。

铁路工务段探伤管理办法

铁路工务段探伤管理办法

工务段探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大准铁路公司钢轨探伤管理,提高钢轨探伤作业质量,力争“零责任”断轨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钢轨探伤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段探伤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钢轨探伤工作具有流动性大、技术性强、安全责任重等特点,是钢轨防断、确保行车安全的关键工作。

根据《钢轨探伤管理规则》规定,钢轨探伤作业应安排在白天进行。

段各有关部门要为探伤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业务学习条件,要对探伤设备的转运、存放、上道作业等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3条探伤从业人员应固定,探伤队伍应稳定,段各相关部门应加强探伤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选拔文化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探伤工作,综合区段应建立探伤人员演练场所,并建立探伤人员技术档案。

第4条各工区探伤人员应加强技术交流,根据检测结果进行技术总结,提高探伤技术水平。

第5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大准铁路公司从事钢轨探伤的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6条机构和人员。

1.分管副段长负责全段钢轨探伤管理工作。

2.技术科负责全段钢轨探伤技术管理工作。

3.综合区段全面负责并组织实施全段钢轨探伤工作。

4.探伤工区负责日常钢轨探伤、焊缝全断面探伤和疑似伤损的复核,设置专职探伤数据分析人员进行探伤数据回放分析,分析人员必须具有Ⅱ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

5.探伤执机人员必须具有I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方可准予上道独立探伤,焊缝全断面探伤人员必须具有Ⅱ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Ⅱ级探伤人员应不少于探伤人员总数的50%。

6.探伤仪故障检修人员(兼职)必须具有Ⅱ级或以上无损检测资格,具有必要的电子技术知识和技能。

7.段有关部门和综合区段要定期对探伤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提供必要的技术业务学习条件,以提高探伤人员的业务素质。

探伤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对不适应钢轨探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第7条工作职责。

2024年铁路机务段轮箍(轮辋)双晶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2024年铁路机务段轮箍(轮辋)双晶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2024年铁路机务段轮箍(轮辋)双晶超声波探伤作业指导书
双晶探头
试块或
为48,探头类型为直探头,声速为上面实测值。

完成设定后按“返回”对应的“F6”返回延时测量界面。

4、在延时测量界面中,将直探头平稳地耦合在DB-D1试块平行距离为48的检测面上。

按移动闸门1套住底面回波(B1),注意使B1波尖落在屏幕显示范围内(例如80%满垂直刻度,可按,用万能旋钮或上下键调整“dB”栏数值),首先按“清零”
对应的“F4”使“探头延时”归零,然后按“测量”对应的“F5”,仪器将根据底面回波传递时间与实测声速下工件厚度传递时间差自动计算出该
轮箍(轮辋)双晶超声波探伤作业流程图

双晶直探头 灵敏度校验、
曲线制作
双晶探头扫 查 )
工件
、 仪器处 理

及裂损报告。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

无损探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统一无损探伤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无损探伤工作,包括无损探伤人员和无损探伤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无损探伤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无损探伤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本制度由无损探伤部门负责执行,由相关负责人监督检查。

第五条无损探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证书才能参与无损探伤工作。

第六条无损探伤人员要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确保技术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第七条无损探伤设备必须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检测。

第八条无损探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九条无损探伤人员要保护好相关资料和数据,严禁私自泄露。

第十条对于无损探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二章无损探伤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无损探伤人员要接受相关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无损探伤人员要定期参加技术培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无损探伤人员要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操作的规范和准确。

第十四条无损探伤人员要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在工作中饮酒和吸烟。

第十五条无损探伤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六条无损探伤人员要保护好个人资料和公司信息,不得私自泄露。

第十七条无损探伤人员要积极参与工作讨论和交流,提升团队协作意识。

第十八条无损探伤人员要积极配合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对于无损探伤人员的考核不合格情况,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和培训。

第三章无损探伤设备管理第二十条无损探伤设备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无损探伤设备要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避免操作错误。

第二十二条无损探伤设备要定期进行校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三条无损探伤设备要定期进行保养,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二十四条无损探伤设备要注意防潮防尘,确保设备的清洁和干燥。

脉冲涡流检测技术在铁路机车车轮探伤中的应用解析

脉冲涡流检测技术在铁路机车车轮探伤中的应用解析

脉冲涡流检测技术在铁路机车车轮探伤中的应用解析摘要:脉冲涡流(Pulsed Eddy Current,PEC)检测技术是用于检测铁磁性材料近表面缺陷的一种新型无损检测技术,它是利用脉冲信号进行激励,并对脉冲响应的一定特征参数进行处理的涡流检测方法,通过判断检测到的磁场最大值出现时间来达到对被检工件缺陷定性、定位和定量的目的.通过对铁路机车车轮轮芯质量状况及其检测手段现状进行调查并就脉冲涡流检测技术的工作原理、脉冲涡流检测仪设计和研制中的关键技术,以及在铁路机车车轮检测中的现场应用效果进行了论述,说明脉冲涡流检测技术是当前检测机车车轮轮芯缺陷的先进方法。

关键词:脉冲涡流检测技术;铁路机车;车轮探伤;应用解析脉冲涡流检测技术是在不损坏工件或原材料工作状态的前提下,对被检验部件的表面和内部质量进行检查的一种测试手段,近年来在铁路行业广泛使用。

铁道部曾在1987年颁布《铁道部关于铁路机车零、部件脉冲涡流检测技术规则》,其中就对脉冲涡流检测技术的重要性,脉冲涡流检测技术人员的技术资格以及脉冲涡流检测技术的技术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

之后,铁道部又相继颁布了针对各零部件的脉冲涡流检测技术的详细标准,为铁路产品的生产及检测提供了有力的理论依据。

1、涡流检测技术优势基于焊缝探伤超声波检测存在的不足,结合铝热焊断轨情况的统计分析,对焊缝探伤采取以超声波检测为主、涡流检测为辅的方式,将涡流检测技术引入焊缝探伤中。

1.1 焊缝折断数据分析通过对多年焊缝折断情况的分析,认为涡流检测技术可以帮助检测出绝大多数的焊缝伤损,从而减少断轨的发生。

以太原局集团公司2017年焊缝折断情况为例,在伤损导致的焊缝折断中,除1处为铝热焊内部疏松缺陷涡流检测无法发现外,其余导致焊缝折断的伤损均为涡流探伤可检测的开口型伤损(与空气相连接),占焊缝伤损导致断轨总数的92%。

1.2技术优势分析涡流检测是一种利用电磁感应原理检测金属材料表面缺陷的探伤方法,其基本原理是用激磁线圈使导电构件内产生涡电流,借助探测线圈测定涡电流的变化量,从而获得构件缺陷的有关信息。

《 铁道机车进口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技术条件(试行)》(铁运 [1998] 64 号 )

《 铁道机车进口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技术条件(试行)》(铁运 [1998]  64 号 )

铁道部运输局文件运装技验(1998)64号关于公布铁道机车进口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技术条件(试行)的通知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机务处,各机车车辆、机车厂,部驻各局、厂机车验收室:按照机车进口轮箍和整体辗钢车轮订货技术条件要求,轮箍和整体辗钢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不得存在大于ISO5948—1994《铁路车辆材料超声波探伤验收试验》标准中规定的Φ2平底孔当量缺陷。

为此特制订铁道机车进口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技术条件(试行)。

经部组织有关铁路局、机车制造厂和科研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认真讨论,现公布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超声波探伤所需的探测灵敏度校准和穿透性能检查试块,已由铁道科学仪器设备厂用进口的轮箍材料按本技术条件规定制作完毕,经铁科金化所检测合格,可供各单位采购和使用。

本技术条件下达后,铁科院金化所应按部有关规定,对局、厂超声波探伤人员进行培训。

请各单位认真总结本技术条件的执行情况,并于1999年年底前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报部运输局装备部。

附件:铁道机车进口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技术条件(试行)铁道部运输局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九日铁道机车进口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超声波探伤技术条件轮箍、车轮是机车走行部的关键部件。

对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实行超声波探伤,是发现其内部缺陷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证行车安全,根据IS0 5948—1994《铁道机车车辆材料超声波验收检验》中的规定,特制订本技术条件。

1 适用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进口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内部质量的超声波探伤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及验收标准。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采用脉冲反射法,对机车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施行手工或半自动化直接接触法超声波探伤检验。

2 引用标准ISO 5948—1994《铁道机车车辆材料超声波验收检验》JB/T 10062—1999《超声探伤用探头性能测试方法》JJG 746—91《超声波探伤仪校验》3 探测范围规定各种机车在组装轮对之前应对组装的轮箍、整体辗钢车轮轮辋,按如下规定施行超声波探伤检验。

铁道机车车辆无损检测技术与应用-铁道机车车辆无损检测技术与应用基础知识

铁道机车车辆无损检测技术与应用-铁道机车车辆无损检测技术与应用基础知识
射线检测可以检测零件内部的缺陷,检测基本不受材料、形状、外轮廓尺寸等因素的限制,检测结果直观,可用底片直接记录,缺陷定性、定量准确;对体积型缺陷检出率很高, 但面积型缺陷的检出率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适宜检测厚度较薄的零件;适宜检测对接焊缝,检测角焊缝效果较差,不适宜检测板材、棒材、锻件,较难确定缺陷在零件厚度方向的位置和尺寸;检测成本高,检测速度慢,射线对检测人员有伤害。
超声检测设备
认识无损检测技术
1
3、无损检测技术的常用方法?
反射声能的大小是内表面或缺陷的指向性和性质以及这种反射体的声阻抗的函数,因此可以应用从各种缺陷或内表面反射的声能来检测缺陷的存在位置、壁厚或者表面下缺陷的深度。对缺陷大小的测定一般用当量大小来评定,而利用超声检测铸件内部组织结构甚至强度, 则是利用声速的变化与相应组织结构的关系进行的。
渗透检测设备
认识无损检测技术
1
3、无损检测技术的常用方法?
对于有经验的检测人员来说,一般还能估计缺陷的深度。所有这些检测结果对检测部门判断铸件合格与否,是否返修,如何返修等都是非常有用的。此外,对于铸造工艺人员来说,该方法在改进铸造工艺方面也是很有用的。渗透检测的结果比目视检测的结果更为全面、精确。
(1)磁粉检测(Magnetic Particle Testing, MT)
磁粉检测设备
这样显示出的缺陷(如裂纹)基本上都是横切磁力线的缺陷,对于平行于磁力线的长条形缺陷则显示不出来。为此,操作时还需要不断改变磁化方向,以保证能够检查出未知方向的各个缺陷。只有当缺陷的取向与磁场方向(或磁力线) 垂直时,并且该磁场的强度正好使铸件达到饱和时,才能得到最大的显示灵敏度,磁粉显示出的缺陷形状轮廓才最清晰。
认识无损检测技术
1

铁道部关于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铁机[1987]628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铁机[1987]628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正文:---------------------------------------------------------------------------------------------------------------------------------------------------- 铁道部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1987年7月11日铁机(1987)628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防止机车因零、部件裂损造成事故,确保行车安全,减少经济损失,机务段对机车主要零、部件均应实行无损探伤。

为此特制定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超声波、磁粉)工作规则。

第2条无损探伤工作是段修过程中的重要生产工序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应制定:一、设置无损探伤技术人员、工人定员标准,并保证配齐,正常开展工作;机务段应指定一名技术人员直接负责无损探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二、无损探伤仪器、装备、机具配置数量(包括替修数量)的标准,并保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生产需要;三、无损探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四、无损探伤范围、技术作业过程、工艺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无损探伤人员的技术资格第3条无损探伤是专业性强、责任重的技术工种,属于第一线检修人员,应选配文化程度高,有一定理论及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须取得铁道部无损探伤人员技术资格鉴定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才能独立工作。

第4条无损探伤工作人员技术资格的规定:一、局、段的无损探伤技术人员:(一)熟悉无损探伤理论及机车构造、作用原理;对机车零、部件探伤工作有一定实践经验,并能按零、部件探伤的具体要求,选择探伤方法,编制有关探伤工艺。

(二)熟悉仪器标准,并能按检测规范调整仪器鉴定设备质量状态。

(三)熟知有关无损探伤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防护等规定,并能熟练的掌握无损探伤技术管理工作及有关报表、资料的填写积累分析工作。

铁路探伤管理规则

铁路探伤管理规则

铁运〔2006〕200号钢轨探伤管理规那么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开展,加强钢轨探伤管理,提高钢轨探伤作业质量,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特制定本规那么。

第二条钢轨探伤工作具有流动性和技术性强、平安责任重等特点,是工务部门钢轨防断、确保行车平安的关键工作。

钢轨探伤作业应安排在白天进展。

各有关部门要为探伤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业务学习条件,要对探伤设备的转运、存放、上道作业等给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三条各级管理部门要重视探伤工作,探伤从业人员应固定,探伤队伍应稳定。

铁路局要积极改善工务系统培训基地的探伤培训条件,加强探伤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工务段〔桥工段〕应建立探伤人员演练场所。

探伤管理组应建立探伤人员技术档案。

第四条铁路局应加强两级探伤网络建立,实现钢轨探伤车与钢轨探伤仪之间检测数据资源共享、相互补充;定期组织钢轨探伤车操作人员与工务段探伤人员进展技术交流,根据检测结果进展技术总结,以防漏检或误判。

第五条本规那么适用于铁路线路钢轨探伤。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一节机构和人员第六条铁道部钢轨探伤主管部门负责全路钢轨探伤管理工作。

第七条铁路局工务处负责全局钢轨探伤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钢轨探伤技术和设备的管理。

第八条铁路局工务检测所应设钢轨探伤管理组。

第九条工务段〔桥工段〕、工务机械段应根据工作任务设探伤生产机构。

第十条铁路局应设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钢轨探伤工作。

工务段〔桥工段〕、工务机械段应设专人负责钢轨探伤工作。

第十一条要按照GB/T9445和?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加强对探伤人员的技能培训、鉴定和考核。

执机人员必须具有I级或以上级别的探伤人员技术资格;Ⅱ级探伤人员应不少于探伤人员总数的50%。

第十二条仪器检修人员应具备Ⅱ级或以上级别的探伤人员技术资格,具有必要的电子技术知识和技能。

对仪器检修人员应实行考评制度,不合格者不应担任检修工作。

第十三条探伤从业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工务段〔桥工段〕、工务机械段对不适应钢轨探伤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

超声波、磁粉探伤以及新《探规》:新探规

超声波、磁粉探伤以及新《探规》:新探规

一、填空题1、本规则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160km/h,在国铁线路上运行的客车轮对、轴承和轴箱装置的组装及检修工作。

2、铁路客车临修时,换下的轮轴须实施段修。

3、在正常的加工、组装和使用条件下,在规定的车轴使用寿命期内,因材质或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行车事故,由车轴制造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4、在1个厂修周期内,轮毂(盘毂)松动、轮座(盘座)裂损时,由组装单位负责;因组装问题造成的行车事故,由组装单位承担事故责任。

5、车轴的使用时间计算到月,自轮对首次组装时间开始计算。

6、车轴不允许存在裂纹和横向发纹,各圆弧处不允许存在发纹。

7、从事客车轮轴超声波、磁粉探伤的人员,近距视力(或矫正近距视力)≥5.0、非色盲。

8、从事客车轮轴超声波、磁粉探伤的人员,应取得铁道部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委员会颁发的超声波、磁粉探伤技术资格证书。

9、独立从事探伤工作的探伤人员应持Ⅱ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证书和上岗证。

10、各单位应保持探伤人员的相对稳定,I级人员调动应经过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Ⅱ级人员调动应经过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铁路局、公司、铁路客车轮轴造修单位)备案,Ⅲ级人员调动应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11、探伤工作场地应远离潮湿、粉尘场所;探伤设备所用的电源,应与大型机械动力电源线分开并单独接线。

12、探伤工艺装备及仪器、探头、试块、磁粉是保证探伤质量的重要基础,经检定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本部分工艺适用于超声A型脉冲反射法对轮轴、轮对、车轴施行手工超声波探伤检查。

超声相控阵等其他超声波检测方法可参照执行。

14、车辆颠覆或脱轨时,须对全车轮对车轴施行全轴超声波穿透检查,对轮座及制动盘座镶入部施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15、探伤仪器性能校验分为日常性能校验和季度性能检查。

16、新购置及大、中、小修后的探伤仪器,第一次使用前应按季度性能检查的要求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7、客车轮对组装、段修、厂修时,须对在役车轮轮辋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

铁道部关于铁路机车验收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机车验收规则

铁道部关于铁路机车验收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79.11.10•【文号】[79]铁机字1800号•【施行日期】1979.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铁路机车验收规则((79)铁机字1800号1979年11月10日)总则第1条铁路机车、配件的验收工作,是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生产工序,建立健全验收工作,是保证机车质量,确保运输和行车安全的重要一环。

各铁路局和机车制造、修理、配件工厂,都必须严格执行。

第2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按照部颁的机车、配件的制造、修理有关规程、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机车和配件。

并且,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发〔1979〕189号文件第十八条“标准一经批准发布,就是技术法规,各级生产、建设、科研、设计管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

对因违反标准造成不良后果以至重大事故者,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处分、经济制裁,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以确保机车、配件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3条验收工作要贯彻用经济法则来管理经济的原则,注意经济效果,促进厂、段好中求多,好中求快,好中求省地完成机车、配件生产任务和各项经济指标。

第4条认真执行国发〔1979〕189号文件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标准化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是生产技术工作,从事这些工作的科技人员是整个科技队伍的组成部分,其政治经济待遇与其他部门的科技人员相同。

对工作成绩显著或作出重要贡献者,应予以奖励”。

第5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与有关单位主动联系,充分发挥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岗位责任制的作用,协调一致,共同努力,保证验收规则的正确贯彻。

验收人员须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既要认真把关,又要积极攻关,并协同所在单位搞好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

第一章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第6条铁道部为了加强机车、配件的质量管理,在铁道部机务局设立机车验收室,负责全路的机车、配件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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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规则
1987-7-11 0:0 【大中小】【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铁道部
文号:铁机[1987]628号
发布日期:1987-7-11
执行日期:1987-7-1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防止机车因零、部件裂损造成事故,确保行车安全,减少经济损失,机务段对机车主要零、部件均应实行无损探伤。

为此特制定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超声波、磁粉)工作规则。

第2条无损探伤工作是段修过程中的重要生产工序按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铁路局根据实际情况,应制定:
一、设置无损探伤技术人员、工人定员标准,并保证配齐,正常开展工作;
机务段应指定一名技术人员直接负责无损探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工作;
二、无损探伤仪器、装备、机具配置数量(包括替修数量)的标准,并保持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生产需要;
三、无损探伤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四、无损探伤范围、技术作业过程、工艺等标准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无损探伤人员的技术资格
第3条无损探伤是专业性强、责任重的技术工种,属于第一线检修人员,应选配文化程度高,有一定理论及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担任,须取得铁道部无损探伤人员技术资格鉴定委员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才能独立工作。

第4条无损探伤工作人员技术资格的规定:
一、局、段的无损探伤技术人员:
(一)熟悉无损探伤理论及机车构造、作用原理;对机车零、部件探伤工作有一定实践经验,并能按零、部件探伤的具体要求,选择探伤方法,编制有关探伤工艺。

(二)熟悉仪器标准,并能按检测规范调整仪器鉴定设备质量状态。

(三)熟知有关无损探伤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防护等规定,并能熟练的掌握无损探伤技术管理工作及有关报表、资料的填写积累分析工作。

二、探伤工:
(一)知晓无损探伤理论,熟知机车零、部件易产生裂纹的部位,并能熟练地按规章、规定、标准及有关工艺进行探伤工作。

(二)能熟练地按检测规范调试、使用无损探伤设备。

(三)能熟练正确地填写无损探伤记录。

(四)熟知无损探伤设备的养护、维修方法,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五)熟悉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第5条无损探伤人员的资格鉴定,应按《铁道部门无损探伤人员技术资格鉴定考核规则》办理。

第三章配备无损探伤仪器的技术标准
第6条超声探伤仪应符合:
一、应具有2.5MHZ和5MHZ的探伤频率,探测范围不少于3米。

二、灵敏度余量在TS—1标准试块上进行测定第十次底面回波高度为满幅的80%时,还应有30dB的余量;
三、垂直线性误差≯6%;水平线性误差≯2%;动态范围>26dB;回波宽度用钢中纵波距离表示≯3mm.
第7条超声探伤用探头应符合:
一、探头轴线声束与探头法线夹角透声检测用≯1°,其它测试用≯2°;
二、探头声场的声压分布在各个方面都不应有明显的双峰。

第8条超声探伤用试块:
一、1号标准试块#TS—1标准试块;
二、校验仪器用的对比试块:
DB—PZ20—4 DB—H1
DB—PZ8—2 DB—H2
DB—D1
三、石英标定探头(2.5Q20B)。

四、实物对比试块:根据所探测的零、部件的实际需要,配置相应的实物对比试块。

第9条超声探伤用的辅助设备应备有:
测量用的卡具、量具、计算用的函数型计算器、万用表、小修用的电工工具、波型记录用的照相及冲洗设备、电源稳压等设备。

第10条磁粉探伤设备性能应符合:
一、磁粉探伤机应符合GB3721—83“磁粉探伤机标准”的规定。

二、磁轭式(包括马蹄型)探伤器的提升力,当磁轭间距为100毫米时,交流电磁轭应
34.32牛顿(3.5公斤力)。

第11条磁粉探伤用磁粉性能应符合:
一、磁粉粒度:湿法用磁粉为200—400目;
干法用磁粉为80—160目。

二、磁粉的磁性:湿法用磁粉的磁性称重为7~10克;干法用磁粉的磁性称重为6~8克。

三、磁悬液的配制按TB—1619—85标准第3.3条办理。

四、干法使用后的磁粉,不允许回收直接使用。

第12条磁粉探伤系统的综合灵敏度用A型15/50试片检验时,磁痕应清晰显示。

第13条磁粉探伤的检验设备:
一、磁性称量仪;
二、80~160目分选筛;
三、A型15/50试验片;
四、提升力试棒。

第14条磁粉探伤中辅助工具应备有:
一、无磁性的带盖磁粉容器、洒粉器或喷洒器、磁粉烘干箱;
二、低压电源的调压、稳压设备;
三、吹粉球、放大镜、试电笔、卡、量具、清扫锈污用工具及小修工具等。

第15条无损探伤仪器应配备的数量,由铁路局核定。

一般情况下,从事无损探伤的人员每人须有超声探伤仪或电磁探伤器1台,每段至少应有备用超声探伤仪1~2台及一定数量的电磁探伤器作为换修仪器。

标准试块、对比试块、实物对比试块应配备齐全。

第16条无损探伤仪器的鉴定及日常使用要求:
一、定期鉴定:无损探伤仪器应每月进行一次鉴定,由机务段长(总工程师)主持,验收主任、设备主任、检修主任、无损探伤技术人员、电力工长、探伤工长参加鉴定,合格者,填写鉴定记录,鉴定主持人签章后移交设备室保管。

二、日常检查:每日开工前超声探伤人员应检测超声探伤仪的显示状态,校对探伤灵敏度;磁粉探伤人员应检查探伤器的提升力及试棒上的模拟裂纹,裂纹磁痕应显示清晰。

第17条新购进的磁粉须进行性能检验,经无损探伤技术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18条无损探伤设备的维修及报废:
一、超声探伤仪每年必须送交铁路局指定的维修点进行定期检修,经检验合格后签发证书方可使用。

二、无损探伤设备如无修复价值或性能陈旧低劣需淘汰更新的,应及时组织鉴定,申请报废,并相应补充配齐,以适应工作需要。

第四章机车主要零、部件应用无损探伤的技术标准
第19条超声探伤技术标准
一、蒸汽机车
(一)煤水车车轴、从轮车轴
1.探伤灵敏度标定:
(1)镶入部内侧距压痕线0~35毫米范围内,模拟裂纹深1毫米;
(2)镶入部外侧0~35毫米范围内,模拟裂纹深0.5毫米(包括前进型六轴煤轮轴颈圆根处50毫米及外压痕线外20毫米范围)。

2.操作要领:在轴颈、轴领端面及轴身上,煤、从轴镶入部内、外侧(包括前进型六轴煤轮轴颈圆根及防尘座处)用小角度纵波探伤法、横波探伤法联合检测裂纹。

(二)导轮车轴、动轮车轴、动轮曲拐销
1.探伤灵敏度标定:
镶入部内侧距压痕0~100毫米范围内导、动轴模拟裂纹深1毫米,曲拐销模拟裂纹深0.5毫米。

2.操作要领:在导、动轴端面,曲拐销内端面及轴、销颈上用纵波、小角度纵波及横波探伤法进行综合探伤。

(三)车轴贯通性检验
1.检测灵敏度的标定:
(1)透声检测灵敏度标定:用ST—1标准试块第十次底面回波,在荧光屏上垂直刻度满幅波高80%,增益6dB,再增益4~6dB偶合差。

(2)检测轴身有害缺陷探伤灵敏度标定:在透声检测灵敏度的基础上再增益3dB.
(3)镶入部内测特大裂纹探伤灵敏度标定:煤轴镶入部内侧距压痕线0~35毫米范围内深10毫米波高模拟裂纹按荧光屏垂直刻度满幅的80%。

2.透声检测:用2.5P20直探头分别在轴两端面1/2R圆周上检测。

(四)蒸汽机车零、部件在不退固定套探伤时
1.探伤灵敏度标定:
(1)在偏心曲拐销圆根处及在月牙钣护板耳轴圆根处模拟裂纹0.5毫米。

(2)连杆体孔的模拟裂纹为横向的3×6毫米;摇杆小端体孔垂直面上方的模拟裂纹深2毫米。

2.操作要领:用纵波或横波探伤法。

二、内燃机车见(88)机内字第84号文
三、电力机车见(88)机内字第84号文
第20条磁粉探伤
+2
一、磁粉探伤的交流电压为36-1V,为防止探伤器因电缆线过长而造成减压损失,电缆线最长不得超过15米。

二、探伤部件探伤前应擦试干净,裸露金属表面;干式探伤应涂抹滑石粉,否则不准探伤。

三、探伤前,应在最大探伤部件中部用15/50A型试片试验,磁痕应显示清晰。

四、部件应集中置于专用探伤架上探伤,不准落地探伤,探伤区应清扫干净,并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第五章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原始记载及技术分析
第21条按范围实行无损探伤机车零、部件的结果,无论有无裂损,均须记入记录簿内备查。

第22条当机车重要部件发现裂纹时,应及时填写部件裂损记录卡片,并通知检修有关负责人员处理。

第23条对监测轮轴、曲拐销镶入部在允许使用限度内的裂纹,应填写跟踪卡片,并附照片,绘图标明裂损部位及尺寸,作为跟踪监测的依据。

并须记入监探记录簿(附件五)。

第24条根据厂、架、洗修对机车零、部件无损探伤范围的分工及保证期等有关规定,各铁路局应制订相应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

第25条机车零、部件磁粉探伤裂损件数统计表,机车零、部件超声探伤件数统计表(蒸汽机车见附件六,内、电机车另文公布),应逐级统计上报,铁路局对所属各机务段按机型分类汇总,年度情况于翌年开始15日内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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