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硫BOT合同范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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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聚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治理工程BOT项目
合
同
文
件
合同编号:
发包方:兖州聚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方:山东洁特环保新技术有限公司
2014 年 6月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4
第一章定义与合同文件4
第1条定义4
第2条合同文件4
第二章项目投资建设5
第3条项目建设投资及建设目标5
第4条场地的获得和使用6
第5条项目前期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6条设计7
第7条施工7
第8条调试和验收9
第9条竣工延误9
第10条界限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技术保障参数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11条项目技术保障参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运营10
第12条运营与维护10
第五章项目项目设施的移交11
第13条运营期满后的移交11
第14条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1
第15条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2
第16条不可抗力定义14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15
第17条争议的解决15
第九章其他条款15
第18条合同文件15
第19条修改15
第20条合同文字和文本15
第29条合同生效15
第二部分合同附件16
附件一技术协议书(单独装订)16
第三部分合同附件16
附件二保运费用协议书(单独装订)16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一章定义与合同文件
第1条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所指外,下述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项目:指兖州聚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治理工程BOT项目。
保证值:双方就项目各自保证的有关技术或性能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一《技术协议书》。BOT:指承包方在合同期限和承包范围内负责并承担设计、投资、建设、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运营、维护和移交项目,并承担风险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任。
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包括双休日)以外的公历日。
项目效率:指烟气通过项目设施后脱除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量与未经项目前烟气中所含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量的百分比。
项目设施利用率:项目设施年运行时间与燃煤发电机组年运行时间之比[注]。[注:该定义为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项目电价及项目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相应的国家环保规定]。
第2条项目费用内容
本项目的BOT模式的项目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2.1建设期费用
2.1.1 建筑、安装工程费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承包方认为应计取的各项费用(含利润、税金)。2.1.2 设备购置费(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用于本项目项目的所有设备(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费、技术资料费、技术服务费、保险费、运杂费(包括大件运输措施费)、税费(包括进口设备/部件)等。
2.1.3 调试费用
(1)分部试运行费(含单体调试);
(2)整套启动试运行费(含调试期间所需的全部各种化学用品及吸收剂购置费、水、电费等)。
2.1.4 其他费用
(1)项目管理费;
(2)设计费(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4)竣工文件、竣工图纸编制费;
(5)技术服务费(包括设计联络会、技术培训、施工文件审核等);
(6)国外技术担保费;
(7)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费等;
(8)运营和维护费用;
(9)项目最终移交给发包方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对发包方生产维护人员的培训费);
(10)其他:包括不可预见的施工措施费、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现场设备的二次倒运费、工程建设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的风险费以及承包方认为应计取的其他各项费用(含利润、税费)。
上述各项费用承包方在合同中已充分考虑,如价格为0或未列入,则此项工作已包括在项目服务费中。
2.2运营与维护期费用
(1)承包方保证项目项目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无故停运。需要改造、更新项目设施,因项目设备维修需暂停项目设施运行,或因事故需停运的,应向发包方报告。
(2)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申请备案,发包方事先向承包方提供其锅炉运行和检修计划,承包方项目设施的正常检修应与发包方机组计划检修同步进行。
(3)承包方应建立项目设施运行台帐,记录项目设施运行和维护、烟气连续监测数据、机组负荷(由发包方提供)、燃料分析(由发包方提供)和项目剂的用量、项目副产物处置、运行事故及处理等情况。应建立完整的运营日志,记录每一处项目设备的运行情况、运行效果、事故、设备检修等事项,并建立档案。应建立完善的意外事故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报发包方备案。
(4)双方依据有关规定接受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核查。
承包方依据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实时传送项目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数据。承包方负责项目装置的烟气排放监测,按规定对有关参数进行测定并记录,定期向发包方环保部门提交检测记录,发包方环保部门有权对装置的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控。
(5)若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不能正常采集、传输数据的,承包方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发包方,双方依据有关规定共同向项目所在地省(区、市)环保部门报告。
(6)项目废水及污泥由承包方处理后排至发包方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排放,处理后的项目废水水质应满足本合同附件一技术协议书的要求,因承包方违约排放项目废水导致的环保处罚由承包方承担。如国家对污泥排放有明确规定时,由承包方负责处理。
(7)发包方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或发包方书面授权确认人员在任何时候进入项目监督项目的运营和维护,但不得由此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营。
第二章项目投资建设
第3条项目建设期投资及建设目标
3.1项目投资由承包方全额投资,投资金额为2410万元(大写:贰仟肆佰壹拾万元整)。
其中土建部分金额为386万元(大写:叁佰捌拾陆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