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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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水务规划设计院

注册资质及质量进度和特殊贡献奖励与管理办法

一、注册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结合我院目前的情况,对维护我院重要资质有需要的专业,为鼓励员工积极报考通过考试,实行激励政策,对于通过全国一、二级注册的员工给予奖励。同时在技术干部提拔时,优先考虑有注册资格的员工。具体的奖励金额见附表。与维护我院相关资质无关的专业,不给予任何奖励。以后根据注册人员的情况变化,奖励金额及范围可随时调整。

附表:

全国注册工程师奖励金额表

每个增加5000元。

二、质量进度和特殊贡献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质量进度奖金;第二部分季度奖金;第三部分年终奖金;第四部分特殊贡献基金。

(一)质量进度奖金分配办法

1、以项目为核算单位,对于提前或按期完成的项目,院里发放质量进度奖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由院里承担。

2、接受任务一周内,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按任务通知单在网上填报进度计划。

3、每个项目完成后15天内,项目负责人按时提交经项目组成员、主管院领导签字的质量进度奖计算表,相关人员有不同意见的由院计财室或主管院领导协调解决。

4、没有按时填报项目进度计划和没有按时提交项目进度奖计算表的项目,取消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进度奖。

5、项目同于其它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必须在计划到期前一周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提交计财室。

6、对于工期较长或跨年度的项目,可按合同中不同阶段,如招投标、可研、初设、施工图(可按标段)的工期要求,分阶段发放质量进度奖金。但需在项目开始时上报工作计划中列明。

7、计财室每月对各室上报完成项目进行统计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院长批准后发放质量进度奖。同时将结果通知相关室主任。

8、项目质量进度奖金发放管理程序:

9、质量进度奖发放标准

实行以室为核算单位的项目负责制。项目合同额或院里核定产值乘以调整系数后的1%为质量进度奖金总额。

即:项目质量进度奖总额=合同额×调整系数×1%。

项目合同额分级调整系数

确认。

11、室主任质量进度奖金标准按本室质量进度奖平均值的2-3倍发放。室主任质量进度奖金不占用项目组质量进度奖金额,统一在年终核算。

12、副总工、行政及后勤人员进度奖金发放标准:

副总工、行政及后勤人员以进度奖平均值为参考,系数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二)季度奖金分配办法

1、每一季度评估全院项目完成情况及全年的任务预测,根据院里和各室收支情况预发一部分年终提成分配。

2、研究所人员在现场服务过程中,遇下列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在院内进行通报表扬,可写明概况和处理意见,由科研组长(或副总)和业主评估并签字确认后可考虑对相关人员发放100-1000元奖金给予鼓励(一个项目不超过2项):

(1)提前预见工程施工可能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告知项目业主,降低或避免了业主损失。

(2)非科研课题方案原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时提出合理的处理方案,实施后效果显著,得到项目业主等参建单位好评。

(3)其他被确认为有助于维护我院工程质量信誉,挽回经济损失,减少返工的重大事项。

3、发放标准参照上年度个人年终奖额的一定比例发放。

(三)年终产值及奖金分配办法

每个生产单位(室或组)年终按院里确定的提成比例扣除室或组里成本以后的部分为室或组里可供分配的产值(年终奖)。具体数额由计财室核定,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发放。年终奖的发放要求严格按照完成工作量进行发放,对于跨年度的项目,必须考虑相应的质量进度奖。

1、项目预留10%的设代费用(含有施工图阶段的项目)。

2、项目完成后,报告、图纸、电子文档等未归档,不发放年终奖金。归档项目需出具归档手续证明。

3、项目总产值的20%作为项目组的业务协调费(包括复印装订费、评审会议费、汽车费、招标费及项目负责人协调产值等),计入项目主要承担室的产值(概算室的扣除20%产值已含此部分)。其余80%(包括项目预留10%的设代费用)按专业进行分配,由各室核对收支成本,各室之间的产值划分由各室协商确定,有不同意见,交计财室提出意见,由院长办公会议确定。计财室按各室核对后的数值计算奖金后,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总奖金数,各室按照批准的总额,进行分配。分配必须按工作量计算,将分配计算方案报主管院领导审定,院长批准后发放。

4、各室产值提成比例为本市系统内项目设计室为0.4,本市系统外项目0.43,市外项目0.6;勘测本市系统内为0.45,本市系统外0.48,市外项目为0.65。对于建筑、景观、水环境专题研究等特殊专业,由院长办公会议评估后调整提成比例。

5、经院里批准公开投标的项目,按项目的难易程度奖励不超过20万元的产值。并按投标的名次给予一定的奖励(原则上前三名),不中标由院里承担成本。

6、深圳市以外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规划等按90%提成,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讨论。

7、年终奖的结算时间,成本时间和收入产值时间均为第一年的3月初至第二年的2月底。

8、对于勘测设计费用较大的系统内项目(超过500万),院里按以下调整系数结算室内的产值。

项目合同额分级调整系数

补充到前期、亏本、收不到费用等项目。

9、奖金分配必须提交详细的参加人员的完成工作量及相应的比例(统一按附表填报)。

10、室主任提成奖按室内总产值5‰(系统外和市外项目按6‰)+室内奖金总额的2%,其余由完成的项目(可计算参与项目部分的工作量)计取奖金。同时考虑其室内的质量、参与项目工作量的评价、经营业绩、效率等因素,由院里计算室主任的年终奖金。

11、副总工(含勘测)奖金与其产值、质量、进度挂钩,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项目如下:

各项指标均以副总工中最高者得满分,其余按内插取值。得分最高和最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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