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应急预案与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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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
JUNE 2021案与响
应措施
应急预案响应措施
1.编制目的
为提高对重污染天气的预防、预警和应急能力,控制、减少和消除重污染天气,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编制此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
其他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
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重度(含)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4.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4.1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吴树宝
副总指挥:于庆双
成员:关键及其技术部全体成员
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协调解决本预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环保参数的调整、机组燃煤掺配、采购等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统一协调和调度企业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根据大气污染事态发展情况,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
统一指挥大气重污染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协调解决处置中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
4.2各部门职责
4.2.1生产技术部
负责公司环保管理和环保设施运维的监督指导;
具体负责生产系统重污染天气下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工作;
负责有关环保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负责本预案的修编、培训和组织演练工作。
负责本预案强制性应急措施的监督、检查、考核和指导工作。
负责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和监测的迎检配合工作。
4.2.2安全监察部
负责应急工作中的安全监督。
4.2.3运行管理部
负责应急措施执行过程中生产设备(含环保设施)的运行操作;
负责按照应急措施的要求执行限产操作并和河南省电力调度中心
进行汇报、沟通;
负责低硫煤、应急脱硫剂的操作调度工作。
4.2.4 维护分场
按照设备分工职责负责环保设施的检修维护和日常消缺,确保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
4.2.5物资分公司
负责应急所需物资供应。
4.2.6煤检中心
负责煤场低硫煤合理存放和入炉煤掺配,按照指挥部调度命令正确上煤;
负责煤场抑尘设施的运行和检修维护,煤场喷淋、覆盖及煤场周边煤尘清扫、洒水工作;
负责汽车煤接卸和汽车煤运输扬尘防治工作。
4.2.7各部门共同职责
负责应急预案启动和终止等信息在本部门的传递,负责应急措施在本部门的执行和监督指导工作。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沈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划分,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等级,预警颜色分别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1)Ⅳ级预警(蓝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以内重度污染,AQⅠ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时。
(2)Ⅲ级预警(黄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重度污
染,AQⅠ日均值大于200的天气时。
(3)Ⅱ级预警(橙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3天及以上严重污染,AQⅠ日均值大于300的天气时。
(4)Ⅰ级预警(红色):当预测未来将出现持续1天及以上极重污染,AQⅠ日均值达到或大于500的天气时。
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为:
Ⅳ级响应:沈阳市启动Ⅳ级预警时,启动Ⅳ级响应;
Ⅲ级响应:沈阳市启动Ⅲ级预警时,启动Ⅲ级响应;
Ⅱ级响应:沈阳市启动Ⅱ级预警时,启动Ⅱ级响应;
I级响应:沈阳市启动I级预警时,启动I级响应。
5.2 响应程序
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指令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应急响应情况、措施的执行效果及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等情况进行会商,形成应急响应建议上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建议下达应急响应等级调整或终止指令,并由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发布。
公司接环保部门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通过OA或蓝信发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应急预案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3 响应措施
5.3.1 Ⅳ级响应措施
①除正常接卸煤及上煤时,汽车卸煤沟区域堆煤加盖篷布;
②每天运煤道路清扫保洁二次,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③调整环保设施运行方式,保证烟囱入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按照
排放标准值下降10%控制,即二氧化硫≤190mg/m3、氮氧化物≤380mg/m3、烟尘≤20mg/m3。
5.3.2 Ⅲ级响应措施
①除正常接卸煤及上煤时,汽车卸煤沟区域堆煤加盖篷布;
②每天运煤道路清扫保洁二次,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③在满足正常需求前提下,将负荷降低到80%以下;
④调整环保设施运行方式,保证烟囱入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按照排放标准值下降20%控制,即二氧化硫≤160mg/m3、氮氧化物≤310mg/m3、烟尘≤18mg/m3。
5.3.3 Ⅱ级响应措施
①除正常接卸煤及上煤时,汽车卸煤沟区域堆煤加盖篷布,煤场周边卫生及时清扫,洒水保持煤场周边湿润;
②每天运煤道路清扫保洁二次,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③在满足正常需求前提下,将负荷降低到70%以下;
④调整环保设施运行方式,保证烟囱入口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按照排放标准值下降30%控制,即二氧化硫≤14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烟尘≤16mg/m3。
5.3.4 Ⅰ级响应措施
①除正常接卸煤及上煤时,煤场及汽车卸煤沟区域堆煤加盖篷布,煤场周边卫生及时清扫,洒水保持煤场周边湿润;
②每天运煤道路清扫保洁四次,洒水保持路面湿润,减少交通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