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与物业管理课件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引言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权及物业管理方面的重要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介绍和解析。
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民法典的组成部分,是一部以保护物权为目的的法律。
物权法对物权确权、物权行使、物权保护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物权确权物权确权是物权法的基础,其核心是登记制度。
根据物权法,通过登记,可以确定物权的归属关系和权益范围,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物权行使物权法赋予物权人对物权的自由支配权。
物权人可以依法使用、收益、处分、担保和继承物权,享有物权的各项权益。
物权保护物权法通过设立物权保护制度,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物权法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和救济措施,让权利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关于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主要涉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维修、业主委员会设立等方面。
小区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小区物业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物业公司应当保证小区内环境整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居民生活得到良好的保障。
公共设施维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公共设施维修的程序和要求。
物业公司应当及时维修和保养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居民的生活便利与安全。
业主委员会设立物业管理条例鼓励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保障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和监督。
业主委员会可以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和合作。
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保护物权和规范物业管理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物权人和业主来说,了解和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有助于维护自身的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一、介绍《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与物产权益和物业管理相关的两个重要法律法规。
本文将分别介绍这两个法规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它们对于物产权益和物业管理的影响。
二、《物权法》2.1 背景《物权法》是我国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的一部以保护物权为主要目的的法律。
它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民法典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对于规范物权关系、保障公民和组织的物权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2 主要内容《物权法》共分为十三章,其中包括对物权的确立、变更、转让、限制和消灭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对物权的概念和种类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不动产权和动产权的规范;规定了物权的取得和转让的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合法取得、合法转让的要求;规定了物权的保护措施和救济措施,明确了物权人的权益保护机制;制定了物权的限制和消灭的规则,明确了负担物权的范围和限制情况。
2.3 影响《物权法》的实施对于促进我国物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从制度上保障了各方在物权交易中的权益,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物业管理条例》3.1 背景《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国于2003年10月15日颁布的一项重要法规,主要是为了规范和促进我国社区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区的良好秩序。
3.2 主要内容《物业管理条例》包含六章,共计五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的组织和管理机构等基本制度;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止等具体规定;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职责和权利;社区环境的保洁、绿化和维修等管理要求;物业费缴纳和使用的规定。
3.3 影响《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于提升社区的管理水平、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加强社区和居民之间的协调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它规范了物业管理服务行为,规定了业主和物业服务商的权利和义务,为社区和居民提供了便捷的服务与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讲座幻灯片(一、目录与法规)
• • 目 录 • • 案 例 1、广东省政协委员告赢开发商 获 赔3万元精神损失费 2、业主写博贬开发商被判侵权 需 要在媒体上道歉声明 3、小区内摩托车丢失物业公司是 否应承担责任 4、厦门“物权法第一案”开庭 业 主告物业出租楼顶 5、沈阳“物权法第一案”《物权 法》将支持谁? 6、沧浪区院墙引发苏州物权法第 一案 7、津物权法第一案:车库出口被堵 业委会起诉开发商 8、物权法催生小区新变化 业委会 试水招聘“CEO” 9、宁首例物权法官司 业主用物权 法为车位讨身份证 10、停车位没了 杭首例涉及《物 权法》官司昨日开庭 11、北京市首例依据物权法提起 的诉讼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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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讲座
• • • • • • • • • • • • • • • • 二、物业服务的收费项目。 1、停车服务费。 2、占道费或者是占位费。 3、保管费。 4、车库停车。 5、常规性服务费。 6、专项服务费。 7、保险费。 8、广告费。 9、小区内包含电梯中的广告服务费 用。 10、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部分 物业管理纠纷 一、物业管理纠纷的主要特点。 1、物业管理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诉 讼标的额较大。 2、因物业管理产生纠纷的案件类型 多,且多是新类型的案件。 3、物业管理纠纷诉讼主体复杂,法 律关系复杂,对纠纷的审理有一定 的难度。 二、物业管理纠纷疑难问题。 1、关于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采取 停止供电、供水、供气等措施的问 题。 2、区分物业服务合同和售房合同。 3、物业管理企业未公布财务报表, 业主能否拒绝交纳服务费用。 4、关于开发商空置物业服务费用的 交纳问题。 三、物业管理纠纷的法律处理。 1、管辖问题。 2、物业管理案件仲裁的特点。 3、选择仲裁解决物业管理纠纷,需 注意的问题。
《物权法》物管部分解读2-PPT精选文档
• 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 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 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经营性用房是指利用房屋进行各类商业服务、生产经营(办公)等经营性活动的房屋) • 第七十八条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 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 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第七十九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 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 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物权定义
《物权法》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 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 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 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3年酝酿 物权法的筹备工作始于1993年,2019年3月16日,物权法被审议通过,前后历时 13年。 8次审议 从2019年12月物权法初次审议,到2019年审议通过,共经过5年8次审议,审议次 数之多在我国立法史上是空前的。 11543件民意 2019年7月,物权法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共收到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11543件, 并先后召开100多次座谈会和多次论证会。 延长1至2天 2019年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定于3月3日下午开幕,3月15日上午闭幕,与以往开 十天会的惯例相比,会期增加两天。 相应地,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定于3月5日开幕,3月16日结束,也比往年多开一 天会。这增加的会期,将用于讨论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2799票赞成 2019年3月16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近3000名人大代表以 2799票赞成、52票反对、37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物权法。这部法律被认为对于 推进经济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都有着重大意义,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 政治文明迈出了重要一步。
物业管理条例讲座精品PPT课件
1、物业管理条例产生的制度沿袭
1.2 物业管理条例施行的意义
《物业管理条例》是适应我国物业管理服务行业迅速发展的 需要而产生的.是第一部全国性的物业管理法规。对业主与物业服 务企业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对提高业主的自我保护意识, 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具有重大意义。
2007年根据《物权法》薪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在社 会经济方面,有助于解决人口增加,土地面积有限的问题。有效率 地使用土地,减少建筑成本,促进都市更新,尤其是使更多的老百 姓拥有自己住房的所有权在人民生活方式方面,改变传统观念和生 活习惯,共同参与制定管理规约,组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创 设合理规范,以保障和促进大家业主的共同生活;在物权制度方面, 重新建构一套合理有效率的规范体系,规定专有部分和共用部分的 法律关系;在消费者权利方面,维护了作为建筑物物业消费者的合 法权益。
1、物业管理条例产生的制度沿袭
1.3 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示范文本 与《物业管理条例》配套的《业主大会规程》、《业主临
时公约(示范文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 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及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等示范文本也已经陆续公布施行。
10月17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对新建居民住宅供电设施收费及管理的意见1998年5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4年6月7日)
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1998年3月12日)
2、《物业管理条例》关联法规
物业纠纷与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 (1997年3月14日)
2、《物业管理条例》关联法规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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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2007年11月26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5月18日)
2024年度物权法全部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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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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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法概述 • 物权的种类与内容 • 物权的设立、变更与消灭 • 物权的保护 • 物权法中的特殊制度 • 物权法实施中的热点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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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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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定义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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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物权法是指调整物权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是民法的重要组成 部分。
平等保护原则
对所有物权主体给予平等对待,无论 其身份、地位或背景。
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当事 人不得自由创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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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的原则与方法
• 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的变动应当公示,以保护交易安全和 维护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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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的原则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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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产权
通过确认产权归属,明确权利人的权 利和义务。
返还原物
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夺的物权,权利人 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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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保护的原则与方法
排除妨害
对于妨害物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
消除危险
对于可能危害物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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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请求权的内容与行使
返还原物请求权
用益物权
规定用益物权的概 念、种类、设立方 式、权利义务等。
占有
规定占有的概念、 种类、取得方式、 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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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种类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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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
所有权的定义和性质
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 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 和处分的权利。所有权具有绝对性、 排他性和永续性。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引言《物权法》背景概述《物权法》是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颁布实施的一部基本法律,旨在规范和保护个人和组织对物体的合法权益。
该法律共计216条,构建了我国物权制度的基础。
主要内容《物权法》明确了物权的范围和内容,包括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方面的规定。
该法规定了不动产权、动产权以及其他财产权的规则,提供了保护权益的法律依据。
,《物权法》还规定了物权的保护措施和救济途径。
例如,物权人可以请求违法侵害物权的行为停止,并有权要求侵权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背景概述《物业管理条例》于2003年6月1日实施,是我国第一部具有行政法规性质的物业管理法规,旨在规范和保护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
主要内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管理要求,包括物业服务的内容、物业管理企业的注册和管理、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等方面的规定。
该条例强调了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条例》还强调了物业管理的监督与投诉渠道。
业主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管理责任或解决争议。
该条例还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确保物业管理市场良性发展。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条例》的关系《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在物权和物业管理方面各自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物权法》是一部基本的民法法规,保护个人和组织的物权,并为物权的行使和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
而《物业管理条例》则是执法行政法规,针对物业管理市场提供规范和标准,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的秩序。
具体而言,《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设立、转让和消灭等方面的规定,强调了物权人的权益保护;而《物业管理条例》则规定了物业管理企业的注册和管理要求,明确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和物业费用的收取与使用等规定。
可以说,《物权法》提供了物权的法律基础,而《物业管理条例》则在此基础上提供了具体的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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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有部分?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 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 专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 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 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 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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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是业主?
《物权法》第二章 第三节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 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 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 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 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 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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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
• 所谓区分所有,就是一种土地立体空间的 分割方式。以一个拥有100套房屋单元的物 业小区为例,便在法律上被分割成101个物 业或立体空间,即100个房屋单元空间块, 以及100个房屋单元空间块之外的其余空间 。这个其余的空间,101个空间就是小区的 共用部分。这种既有专有部分,又有共有 部分的建筑物称为区分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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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的主体
共有的主体问题。应当区分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 共有主体范围: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范围界定全体业主的 范围。
(2)业主大会范围内的相对独立的自然小区,以及 小区内相对独立,形成共有的部分。
(3)具体的楼栋。案例:化粪池
(4)甚至楼层也存在共有的问题。在实践中,应当 区别具体情况,确定共有部分的范围。案例:电 费分摊---产生电费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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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人是业主?
《物权法》第二章 第三节
第二十八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 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 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 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 发生效力。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 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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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权在多业主建筑中叫--建筑物区分所有 权。
• 物业管理新的理解,多业主区分所有建筑 物的管理就是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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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 房屋---• 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及排他
性的权利 • 房屋的共用部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 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 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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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有权、共有权、共同管理权的关系
• 专有权决定共有权和管理权的大小。转让专有权 时,必须同时转让共有权和管理权。不得单独转 让共有权且不得要求分割。
• 费用分担,收益分配——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 以专有部分占总面积的比例确定。(维修资金的 交存、公共部位经营收益的分配)
• 权利人可以放弃对共有权的占有,但是,不得以 放弃权利为由拒绝履行义务。(空置房物业费的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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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部分
房屋共用部位
一般包括建筑物
的基础、承重墙
体、柱、梁、楼
板、屋顶以及外
墙、门厅、楼梯
间、走廊、楼道、
扶手、护栏、电
梯井道、架空层
及设备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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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部分
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 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 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 、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 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 调设备等。
根据物权法第六章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法定 共有部分包括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 道路的除外)、绿地(属于城镇公共绿地以及明 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 和物业服务用房、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 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及电梯、水箱等。
“需要指出的是,本条说的绿地、道路 业主 所有,不是说绿地、道路的土地所有权归业主所 有,而是说绿地、道路作为土地上的附着物归业 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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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有部分?
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界限是什么?
专有部分有四个学说: 1:壁心说。没有办法分楼板和墙壁 2:空间说—没办法装修 3:粉刷表层说—装一幅的困难 4:混合说,在某种情况下采取壁心说,在某种情况
采取粉刷层表层说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部分的权利构成:对专有部
分的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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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什么人是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广西物管条例》 第六条 本条例所称的业主包括:
(一)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房屋所有权人;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章第 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 (三)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基于一定的 法律事实,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人。(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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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小区会所归谁所有?
某小区开发商在未征得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形下,将位 于该小区内的1幢宣传为小区会所的独立房屋出售给了A公 司进行餐饮经营。小区业主认为既然开发商将该幢房屋宣 传为小区会所,那么这幢房屋就应当属于小区的公共配套 设施而归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无权擅自将其对外出售。
于是业主们分别找到开发商及A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将 该幢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交还业主。然而,开发商却表 示,尽管该幢房屋曾经确实打算用作小区会所,但其建筑 面积并未计入业主公摊,在宣传时销售人员也从未承诺过 该幢房屋将归属业主共同所有。因此,开发商有权对该幢 房屋进行出售。
物权法与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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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业管理的定义说起
物业管理的概念?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 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 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 养护、管理,维护物业 广西物管条例第 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二条 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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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和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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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部分
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 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 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 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 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 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 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 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精品PΒιβλιοθήκη T13法定共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