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学责任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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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责任工作计划范文(精选3篇)
结合睢宁教育实际,本学年督导室提出以“办大县教育,做优质督导”的奋斗目标,
以创建“全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为主要抓手,切实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挂牌督导工作,加强对学校整体工作的检查、评价和指导,特制定20xx年度个
人督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睢宁县中小学校责
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在县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督导为主、指导为上”原则,以考核方案为准绳,以评估为手段,以工作督查通
报为载体,促进和规范学校建立现代科学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责任督学工作职责,充分发
挥教育督导的监督、评价和指导作用。坚持弘扬敬业精神和创新精神,助力各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工作目标
1、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加强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使督导能力得到提高。
2、通过督导使各校能依法办学,规范办学。
3、化解校内、校外的各种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4、巩固均衡教育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
5、加大各校课堂教学改革力度,实施质量教育,提高教学质量。
6、督促各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净化、美化、绿化、文化校园。
7、协助各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
8、积极推进睢宁县教育现代化先进学校创建工作。
9、做好县督导室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具体措施
1、认真学习《教育督导条例》,督导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
中心;遵循教育规律;遵守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规定;对政府
履行教育工作相关职责的督导与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督导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实事
求是、客观公正。
2、深入到学校中,了解学校的各种情况,对该校各项工作要了如指掌。
3、坚持常规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常规督导包括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点评反馈、列席有关会议等等。针对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面临的热点、难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专项督导。
4、坚持个人督导与集中督导相结合。按照《睢宁县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实
施细则》要求,坚持做到对所督导学校实施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督导时间一般不少于4
小时。根据工作需要,在可能的前提下约请几名督学对某所学校进行集中督导;或在督导
室的组织下,客观公正地、高效高质地完成交办的督导任务。
5、监督和检查学校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支持、服务教育教学工作的情况,分
析汇总各职能部门执行和各项任务落实情况。
6、深入到老师和学生中去,倾听教师的心声和意见,了解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及时
将教师的想法和领导的要求进行沟通,和谐干群关系。
7、协助学校对课堂教学和教学质量进行监控。特别是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的推进,通
过听课、巡课、评课等多种形式、手段,努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8、对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督查,开学初,对招生行为、分班行为、收费行为进行督查,学期中间对教学行为、课程开设、课程方案的执行、课程改革的进展、素质教育的落实、学校安全排查进行督查,学期末要对教学计划的完成、学校帐目的结算等进行督查、
评估和总结。
9、巩固均衡教育成果,要把重点放在各种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上,要让设施设备发
挥作用。对部分有能正常使的教师要进行再培训,一定达到教师人人能用,科科用好,不
得出现不会用,不想用,不愿用的局面,出现这种现象的学校年终考核要一票否决。
10、努力做好安全卫生工作。要监督学校定期进行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做好各种安
全预案,进行安全演练,确保不出任何安全事故。
11、完成督学责任学校的计划、总结和开展督学活动记录、照片及材料上报的工作任务。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令第62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
意见》(教督[20xx]7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
转变教育管理方式意见的通知》(国教督办[20xx]3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
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工作守则〉的通知》国教督办[20xx]6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切实加强我县督学责任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义
督学责任区建设是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是落实
教育规划纲要“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要求,推动“督学”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加强对
中小学校工作监督与指导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校的工作状况,发现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通过
对责任区内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对中小学
校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为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二、督学责任区的设立原则和职能职权
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推动工作”的原则,全县设立5个督学责任区,每一个责任区内的学校数一般应控制在15所以内,并覆盖所有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确保督导工作质量。
督学责任区的主要职能是对本区域内学校(含民办)进行随机督导检查。责任区督学
由县人民政府或县教育督导委员会聘任的督学担任。每个督学责任区至少要配备三名督学。以督学责任区设立督导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位责任督学挂牌督导3至5所学校。
每个督学责任区建立督导组,督学责任区督导组在实施教育督导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查阅、复制财务账目和与督导事项有关的其他文件、资料。
2.要求被督导单位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
3.就督导事项有关问题开展调查。
4.向县教育局或县教育督导团提出对被督导单位或者其相关负责人给予奖惩的建议。
三、督学责任区督导组的工作任务
督学责任区督导组主要负责对本责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工作
进行随机督导。督学责任区督导组要按照“依法监督、正确指导、及时反馈、深入调研、
合理建议”的工作方针,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
园巡视等方式开展随机督导工作。具体工作任务是:
1.督导检查中小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的情况,及时发现危及中小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调
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
2.指导帮助中小学校(幼儿园)合理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推进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
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督导团和中小学
校(幼儿园)反馈可能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