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宏兴煤矿12.21瓦斯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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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宏兴煤矿“12.21”瓦

斯爆炸事故

2013年12月21日22时48分,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宏兴煤矿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

接事故报告后,省委、省政府领导就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州委、州政府领导率有关部门人员赶赴事故现场,会同普安县委、政府及有关单位人员全力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指导善后处理工作。

一、矿井基本情况

宏兴煤矿位于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隶属于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属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年。采用斜井开拓,通风方式为分列抽出式。回风斜井安装有对旋防爆轴流式主要通风机2台。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内可采煤层为C17、C19、C24三层。目前开采C17、C19煤层。其中C17煤层鉴定为突出煤层,C19煤层未鉴定。矿井建设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工作面未按规定设置临时避难硐室,事故发生时,该矿布置有一采区运输下山上段、一采区运输下山中段(南)和C19回风下山三个掘进工作面。发生事故在一采区运输下山中段(南)掘进工作面开口处。该工作面于2013年12月

2日开掘,设计布置在C19底板岩层中,由于遇地质构造,在转向开掘时揭露C19煤层,煤厚为0.7米,为半煤岩巷。向北掘进24米,向南掘进36米,未实现专用回风,事故当班向南掘进。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抢险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12月21日16点班42人入井,其中一采区运输下山中段(南)掘进工作面共有7人作业。22时20分,瓦检员在检查完瓦斯,工作面0.32%,回风流0.58%,并向矿调度汇报后进行第一次放炮作业,22时48分,在未进行瓦斯检查时进行二次放炮,发生瓦斯爆炸。是古风发生后,其他作业区域的35人安全升井。

(二)事故抢险救援及事故信息上报情况

事故发生后,煤矿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通知公司救护中队。公司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了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下井施救,先后在事故现场发现1人死亡,6人受伤,救护队将6名受伤人员救出并送往医院,2日5时许,将最后1名遇难人员运送出井,抢险救援结束,6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5人。此次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宏兴煤矿未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直至12月22日1时46分,才电话向普安县安监局

局长报告宏兴煤矿井下发生事故,造成2人受伤已送医院,井下是否有人要被困待进一步核实,估计是瓦斯爆炸事故。上午9时40分,宏兴煤矿才将事故情况书面报到普安县楼下镇政府,该起煤矿事故煤矿迟报9小时52分。

三、事故直接原因及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的直接原因

一采区运输下山中段掘进工作面放炮后瓦斯积聚,未进行瓦斯检查进行二次放炮,放炮母线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

1、宏兴煤矿通风、瓦斯及现场管理不到位

(1)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不到位,一采区运输下山中段布置南北两个掘进工作面,未实现专用回风;通风构筑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抗灾能力差;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

(2)瓦斯治理不到位。一采区运输下山揭露C19煤层后,未对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等参数进行测定,未采取预抽煤层瓦斯的措施。

(3)安全管理混乱。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特种作业人员不足,安全员兼做瓦检员,没有执行远距离放炮撤人制度,放炮过程中,作业人员在回风流中躲炮;工作面采用分次放炮未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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