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审批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火审批制度

1、凡正常情况下需动用明火(包括焊、割、焚烧物品等)均须向xxx处科提出书面申请附申请单,经批准后实施。

2 、生产抢修需要动用明火的特殊情况下,应先口头xxx处科提出申请,边申请边动火,由部门安全员在场监督。

3、厂休息日及每日9时前及16时30分后,原则上不准动用明火。特殊情况由部门安全员在现场监护,并且主管部门派员监护,经行政本部批准方可进行。

4 、经批准的动火作业,必须亮证操作(动火证、操作证),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5 、动火期间现场监护人必须在场。监护人因故离开时,仍动火继续操作者按违章处理。

6 、未经批准动用明火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7、动火作业场所必须配有相应的灭火器具,防患未然。特定情况下,也可使用防护栏。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内明火作业安全管理,防止意外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学校财富和人身安全,现根据《江苏消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动火作业范围

凡在学校区域内需从事电、气焊(割)等明火作业的部门必须到学校总务部门和安全部门办理动火申请审批手续。

二、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有关事项

1、特殊工种出示当地劳动部门签发的安全技术操作证;

2、动火部门落实现场监护人,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3、动火部门负责人及安全部门要对电、气焊(割)操作者、动火者和现场监护人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动火前学校总务部门和安全部门要到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确认后,经批准方可动火作业;

三、动火作业中的有关规定

1、动火许可证的有效时间,原则上当天有效;

2、动火时操作者、现场监护人必须预先清理作业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方可动火,作业完毕后监护人应对现场进行认真检查,防止留下火种,待确认无火险后才能离开现场。

3、动火作业时,不得擅自变更作业点,监护人途中离开现场,操作人员有权拒绝动火作业。

4、进行焊接作业地点要与易燃易爆车间、仓库、气柜、货垛等保持足够的距离,通常要求焊割点半径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电、气焊(割)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规程,电焊机必须有可靠接地措施,乙炔瓶与氧气瓶及焊割操作地点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大于5米)。

6、动火作业时如发现有意外不正常现象,现场负责人或监护人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找出问题排除隐患,方可继续作业。

7、易燃气体管道、易燃易爆的贮存容器设备等动火前,必须提前切断易燃易爆物的来源,经清洗后,并须连续三次对容器内的气体取样分析,直至检测合乎安全要求后才能动火。

8、下班后和节假日原则上不能动火

登高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登高作业是一项较危险的作业,常有发生坠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此,各级领导、作业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认真执行有关登高作业的规定,在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条件下,集中精力,认真作业,以确保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分类

高度在2-5米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15米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米为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为特级高处作业。

三、审批范围

凡属一级至特级的高处作业者不论什么工种、什么地点,不论专业或临时作业,都要严格执行登高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部门负责人均需到学校总务部门和安全部门办理登高作业申请审批手续,由审批部门到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经批准后方可操作。

四、登高作业安全要求

1、办理登高作业申请部门应确定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工作,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对所用登高作业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梯子、跳板、脚手架、板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

2、登高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酗酒后、长期工作疲劳及经医生鉴定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

一律不能参加高空作业。

3、在跳板、栏杆和安全措施不完备的地方作业,必须带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要高挂低用,不准低挂高用,进入作业现场要戴好安全帽。

4、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在楼梯口、孔洞处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

5、凡遇大风、暴雨、大雾、冰冻等不良气候条件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6、高空作业时,对工具、零星材料要防止跌落伤人,更不得随意乱抛乱掷,要用绳索吊运;不准将易滚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作业结束时要清理工具、物料,防止遗留高处;作业时不准玩耍打闹。

7、在石棉瓦、玻璃钢瓦等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进行施工、修补拆除等作业时,要有可靠的防护、防滑、防因材质断裂破损的坠落措施,如在屋面上铺设踏板或采用放置梯子等方法。

8、登高和在地面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拖鞋、中高跟或硬底皮鞋及凉鞋不扣攀等登高作业。

9、使用梯子登高,其长度选择要合适,登高用梯子应小于8米。直梯应包脚,使用时要安放平稳牢靠,夹角与地面以60-70度为宜,同一梯上不许站两人同时作业,并有人扶梯脚,最高二档不得站人工作;人字梯要有坚固的绞链和限制开度的装置和拉索。站立姿势,要求直梯应将一脚钩入横档,不得两脚平立一档,攀梯不许立顶档,梯上有人作业严禁移动。凡是松散、缺档、断档、立杜开裂、无包脚、无限开拉绳和过长过短的梯子都严禁使用。

10、高处焊接或气割,其下方地面一切易燃物体应移开,下面要有人监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