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电计〔2008〕91号关于印发《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
一、建筑预算费用的构成一、直接费1、直接工程费:(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2、措施费(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5)、临时设施费(6)、施工机构迁移费(7)、安全文明施工费二、间接费1、规费:(1)、社会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3)、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2、企业管理费3、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三、利润四、编制基准期价差五、税金六、其他费用1、土地征用费2、施工场地租用费3、迁移补偿费4、余物清理费5、输电线路走廊施工赔偿费6、通信设施防输电线路干扰措施费二、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规定一、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税金1、直接费直接费=直接工程费+措施费(其中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2、措施费措施费的内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工具用具施工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施工机构转移费、安全文明施工费。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费基数×费率(2)、夜间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取费基数×费率(3)施工工具施工费施工工具使用费=取费基数×费率(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5)、临时设施费临时设施费=直接工程费×费率(6)、施工机构迁移费施工机构迁移费=取费基数×费率(7)、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直接工程费×2.9%3、间接费间接费包括:规费、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间接费=规费+企业管理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1)、规费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规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a、社会保险费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直接工程费×0.18×费率安装工程社会保险费=人工费×1.6×费率架空线路社会保险费=人工费×1.12×费率电缆线路及光缆线路社会保险费=人工费×1.2×费率b、住房公积金建筑工程住房公积金=直接工程费×0.18×费率安装工程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6×费率架空线路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12×费率电缆线路及光缆线路住房公积金=人工费×1.2×费率c、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取费基数×费率4、企业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取费基数×费率5、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施工企业配合调试费=直接费×费率6、利润利润=(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率7、编制基准期价差根据电力行业定额管理部门规定计算8、税金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编制基准期价差)×税率。
桂电计〔2008〕91号附件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
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中电联技经[2007]139号)(以下简称《预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35kV~500kV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配电网、业扩、农村电网以及其他类似工程的交流输变电和系统通信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与《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预规》及本细则作为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电网建设工程量清单报价(以下简称预算)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电网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详见《配套定额及费用标准表》(附表一)]。
第二章 建筑安装工程费第五条 人工费1、人工费按照电力行业定额中规定的原则计算,电力工程人工工日单价按照定额中规定的电力行业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各册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标准为:电气设备安装工程31元/工日;送电线路工程33.1元/工日;建筑工程26元/工日。
2、人工费调整,各地区只能调整工资性补贴,其中定额基准工日单价中已经包括了工资性补贴2.4元/工日。
广西地区工资性补贴金额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公布各地区工资性补贴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2号文)规定为3.14元/工日。
编制预算时,人工费调整金额应汇总计入直接工程费中的人工费,作为各项取费的取费基数。
广西地区人工费调整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1003.144.2-+-=定额基准工日单价定额基准工日单价人工费调整系数第六条 材料费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装置性材料费和消耗性材料费两部分。
1、电网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消耗性材料价格水平的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电定总造[2007]14号)有关规定执行。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电网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模和质量直接关系到
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在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的进度和质量。
因此,科学合理地进行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应当综合考虑工程的规模、地理位置、技术要求、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预算数额。
在编制预算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工程所需的各项资源,包括土地、材料、人力、设备等,以及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变数。
只有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才能编制出合理的预算,确保工程建设不会出现资金不足的情况。
其次,电网工程建设计算标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执行,确保工程
质量和安全。
在计算标准中,应当包括工程建设所需的各种材料的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施工工艺、工期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地理环境,制定相应的施工标准和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此外,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还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
在编制预算和执行计算标准时,应当尽量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同时,还应当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绿色、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只有科学合理地进行预算编制和执行计算标准,才能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贡献。
因此,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确保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
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定〉(2016年版)的通知》(国能电力〔2017〕6号)(以下简称《配电网预规》)的规定,结合广西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新建和扩建工程,但不包括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项目。
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三条本细则与《配电网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配电网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配电网预规》与本细则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简称“建设预算”)的费用计算依据,也作为编制和审查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标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依据,应与相应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第五条为推进配电网工程精益化管理,设计深度达到预算定额编制要求的,投资估算可执行《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及相应计算规定。
纳入中央预算农网改造升级规划的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第六条人工费1、人工费工日单价按《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16年版)中规定的基准工日单价执行。
其中:普通工(不分专业)43元/工日、建筑专业技术工61元/工日、安装专业技术工65元/工日、线路专业技术工68元/工日、带电作业技术工120元/工日。
2、定额人工费调整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估算指标及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2016年版)的通知》(定额〔2017〕18号)的有关规定,调整到建设预算编制年水平。
定额人工费每半年调整一次,分别按照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采用综合系数法进行调整,人工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中,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关于施行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电定总造[2009]23号各有关单位: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及《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标准”)已经由国家能源局以《国家能源局关于颁布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及费用计算标准的通知》 (国能电力[2009]123号文)颁布施行。
为做好本标准的推广应用工作,经请示国家能源局同意,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1.本标准是编制和审核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报价和工程结(决)算的基础依据。
2.本标准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施行之日前已经核准或审定投资的工程仍按原核准或审定投资执行。
3.与本标准配套施行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设备材料信息价格》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在中国电力工程造价信息网(域名www.cecm.net.cn)上公布。
4.自本标准施行之日起,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电总[1999]549号)等有关配电网工程概(预)算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5.本标准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宣贯工作由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统一组织和安排。
6.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标准的规定,适时调整或修订企业内部相关管理规定。
7.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与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附件:1.~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另发)2.(20kY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另发)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印)二00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前言《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费用计算系列标准之一。
《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的计划安排,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文)的有关规定,以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20kV及以下配电网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为目的,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并结合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特点制定的。
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
XX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xx 细则(201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 年版)(以下简称《预规》),结合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35kV〜1000kV交流输变电(串联补偿)工程、士800k\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工程以及系统通信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变电站扩建和改建工程按变电站的高压侧电压等级执行相关费用标准。
第四条本细则与《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预规》及本实施细则作为电网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以下简称预算)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力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第六条人工费1、人工工日单价按照2013 年电力行业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各册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标准为:普工34元/工日,建筑技工48元/工日,安装技工53元/工日,输电技工55 元/工日,调试技工75 元/ 工日。
2、人工费价格水平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定额[2014]13号)规定执行,按照编制当期颁布的综合系数进行调整。
编制预算时,人工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第七条材料费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消耗性材料费和装置性材料费两部分。
1、消耗性材料费消耗性材料在建设预算定额中已经计价,消耗性材料价格水平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定额[2014]13 号)规定执行。
【附件】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2017版)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2017年版)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目录一、总体说明 (4)二、35~220千伏送变电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 (6)(一)变电工程 (6)1、指标说明 (6)2、变电工程具体控制指标 (7)3、变电工程控制指标边界条件 (9)4、指标调整方法 (28)(二)线路工程 (30)1、指标说明 (30)2、线路工程控制指标 (31)3、线路工程控制指标边界条件 (31)4、指标调整方法 (38)(三)电缆工程 (40)1、指标说明 (40)2、电缆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 (41)三、10千伏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 (43)(一)指标说明 (43)(二)10千伏及以下送变电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 (45)1、配变工程控制指标 (45)2、架空线路工程控制指标 (49)3、电缆工程控制指标 (56)4、户表工程控制指标 (66)(三)控制指标边界条件 (66)(四)指标调整方法 (75)一、总体说明(一)本次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投资控制指标是以2015年审定的电网项目可研投资估算为基础,选取代表性较强、同类技术方案数量较多、投资比例较大的工程作为数据来源,在结合南方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典型造价V2.0和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2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可研投资控制指标(2016版)》的基础上,经过数据统计分析并补充、修正完善后形成的典型技术方案可研投资控制指标。
(二)编制依据1、费用标准:35~220kV项目执行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及《关于印发<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的通知》(电网定额〔2014〕2号); 10kV 及以下项目执行2009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及《关于印发<广西电网公司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电计[2010]87号)。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3.5.3.3 工程监理费
计算公式:
变电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费率(见表3.5.3.1-1)
系统通信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1.93%
电缆线路工程监理费=安装工程费×2.15%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根据线路长度按照表3.5.3.3-2所列标准计算。
20kV及以下配网工程监理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2.55%
表3.5.3.3-1 变电工程监理费费率
电压等级
35 110 220 330 500 750
kV
费率
5.20 4.30 3.60 3.30 3.10 2.85
%
注:箱式变电站按每站0.5万~2万元计列。
表3.5.3.3-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监理费标准万元/km
电压等级
单回路同杆(塔)双回kV
750 2.00
500 1.55 2.05
330 1.25 1.60
220 1.00 1.25
110 0.60 0.75
35 0.50 0.60
注1:线路长度不足5km的按5km计算。
注2:架空线路的费率以平地、丘陵为标准地形考虑,河网泥沼、一般山地
按本标准乘1.1系数,高山按本标准乘1.2系数,险峻大岭按本标准乘1.3
系数。
注3:大跨越工程,按安装工程费的1.5%计算。
注4:穿越城区的电网工程,可根据其施工难度,按本标准乘1.1~1.2系数。
注5:高海拔地区、酷热地区架空线路工程本标准系1.1系数。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1999.10.14•【文号】国电总[1999]549号•【施行日期】1999.10.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9年10月14日国电总[1999]549号)为合理使用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统一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原则,提高工程建设预算编制质量,由国家电力公司组织编制的《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审查通过,现予颁布,请依照执行。
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
附件: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概(预)算编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总则1.为了合理使用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统一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原则,提高建设预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颁发的建标[1993]894号文及原电力工业部颁发一九九七年版《电力工业基本建设预算管理制度及规定》(电建[1997]177号文)并结合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3.本规定仅适用于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4.为确保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效益,从事建设的各法人之间经济利益关系,应通过招投标并在经济合同中予以明确。
5.在本规定之外,确有必要增列新项目时,必须以国家综合管理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为依据。
6.本规定是编制工程建设预算的最高限价,各电力集团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备案。
二、建设预算内容组成及编审程序(一)建设预算内容组成1.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由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其它费用四个部分组成。
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和计算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
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西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13年版)(以下简称《预规》),结合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种投资渠道建设的35kV~1000kV 交流输变电(串联补偿)工程、±800kV及以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工程以及系统通信工程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第三条变电站扩建和改建工程按变电站的高压侧电压等级执行相关费用标准。
第四条本细则与《预规》配套使用,本细则未提及部分费用计算标准按《预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预规》及本实施细则作为电网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以下简称预算)的编制和费用计算依据,应与电力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费第六条人工费1、人工工日单价按照2013年电力行业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执行,各册定额基准工日单价标准为:普工34元/工日,建筑技工48元/工日,安装技工53元/工日,输电技工55元/工日,调试技工75 元/工日。
2、人工费价格水平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定额[2014]13号)规定执行,按照编制当期颁布的综合系数进行调整。
编制预算时,人工费调整金额汇入“编制基准期价差”,只计取税金,作为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内容。
第七条材料费电网工程建设预算中的材料费包括消耗性材料费和装置性材料费两部分。
1、消耗性材料费消耗性材料在建设预算定额中已经计价,消耗性材料价格水平调整,根据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关于颁布〈电力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的通知》(定额[2014]13号)规定执行。
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目录1 总则 (1)2 术语 (2)2.1 一般术语 (2)2.2 建筑安装工程费术语 (3)2.3 拆除工程费术语 (8)2.4 设备购置费术语 (8)2.5 其他费用术语 (8)2.6 工程项目划分术语 (10)3 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11)3.1 一般规定 (11)3.2 预算总费用的构成 (11)3.3 建筑安装工程费计算标准 (13)3.4 拆除工程费计算标准 (16)3.5 设备购置费计算标准 (19)3.6 其他费用计算标准 (20)4 预算费用性质划分 (22)4.1 一般规定 (22)4.2 变电站工程 (22)4.3 架空线路工程 (22)4.4 电缆线路工程 (23)5 预算项目划分 (24)5.1 一般规定 (24)5.2 变电站技术改造工程 (24)5.3 架空线路技术改造工程 (24)5.4 电缆线路技术改造工程 (24)6 预算编制方法 (25)6.1 一般规定 (25)6.2 编制规则 (25)6.3 预算文件内容组成 (26)6.4 预算编制规则 (27)1 总则1.0.1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是统一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技术改造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电网安全生产运营。
1.0.2 本标准规定了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的费用构成、费用计算标准、费用性质划分、预算项目划分、预算编制办法以及预算的计价格式。
1.0.3 本标准作为编制和审批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的基础依据,应与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
1.0.4 对于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时,本标准应作为各项费用的计算依据。
1.0.5 本标准是编制电网技术改造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的参考计算依据,同时也是调解处理技术改造工程经济纠纷、鉴定投标报价的基础依据。
1.0.6 本标准适用于电网生产运营工艺系统技术改造工程的预算编制和审查,对于非工艺系统的技术改造工程应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第一章概述一、本标准的编制过程:1、2004年9月定额总站以电定造[2004] 17号文下达编制任务,成立各专业编制组,拟订各专业的编制大纲。
2005年1月,在哈尔滨召开专家审查会,确定工作方案、编制原则和编制大纲。
2、2005年3月,各编制组正式开始了调研、收资和编制工作。
3、于2005年底完成了本标准的初稿。
4、2006年开始,由定额总站主持先后将初稿向电力行业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院分别征求意见,并进行了进一步修改。
5、自2006年8月开始,由定额总站组织,选择典型工程进行了测算,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6、2006年11月,定额总站以电定总造函[2006] 11号文将本标准向全国征求意见,对文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形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
7、2007年1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审查会,与会专家经过详细审查与讨论,认为本标准的费用项目设置合理、涵盖内容齐全、文字表述准确、费用测算水平符合工程实际,费用计算与管理可操作性强,基本满足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发电项目建设管理的需要,同时,与会专家也对该送审稿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和建议。
8、2007年1月22—27日,编制组人员和有关专家再次在北京集中,针对专家审查意见对本标准进行了全面校审,最终形成了报批稿.9、为慎重起见,我站先后于2007年3月16日、3月18日、4月9日、4月17日先后就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建设项目法人管理费、项目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评审费的计算标准等问题召集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了专题研讨,经过讨论达成了一致意见。
二、本标准的内容:本标准采用了规范化的编排格式,内容包括正文、附录两部分。
1、正文部分:正文部分有七章。
第1章总则,主要阐述了本标准的编制原则、适用范围和使用原则.第2章术语,对本标准中使用的专业名词术语进行了统一定义。
第3章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详细规定了建设预算中各项费用的构成和计算公式、计算标准。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3)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引言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指在进行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对预算的编制和计算所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的编制与计算标准的科学与准确性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预算的合理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相关知识和要点。
一、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求和技术要求,结合市场行情、标准规范和历史数据等因素,对电网工程建设所需的费用进行编制和计算。
下面将介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的主要步骤和要点。
1.确定预算编制的依据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的依据包括项目需求、技术要求、市场行情、标准规范和历史数据等方面的信息。
在进行预算编制之前,需要对这些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调研,确定准确的依据。
2.明确预算编制的要求和目标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的要求和目标包括费用合理控制、资源有效利用和项目质量保证等方面。
在编制预算之前,需要明确这些要求和目标,以便在编制过程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控制和调整。
3.确定预算编制的方法和工具根据不同的项目特点和预算编制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方法和工具进行预算编制。
常用的方法包括详细估算法、参数估算法、单位造价法等。
工具可以包括电脑软件、手工计算表格等。
4.进行费用估算和计算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技术要求,对各项费用进行估算和计算。
这包括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运输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
在进行估算和计算之前,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对费用的影响。
5.制定预算编制的时间计划在进行预算编制之前,需要制定详细的时间计划,包括编制各个阶段的时间预算和总体的时间预算。
这可以帮助保证预算编制的及时完成和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计算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计算标准是指在进行预算计算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系列准则和规范。
下面将介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计算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1.标准的适用范围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计算标准适用于各类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包括输电工程、配电工程、变电工程等。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二部分精品文档34页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使用指南(第二部分)第三节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与计算标准设备购置费是指电网工程中,购置组成工艺流程的各种设备,并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支出的购置及运杂费用。
计算公式:设备购置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一、设备费设备费是指按照设备出厂价格(或交货价格)购买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包装费)。
在编制概预算时,根据市场供货情况及供货价格计算。
【使用说明】设备的招标供货合同价格、协议供货合同价格、出厂价格、供应商供货仓库的出库价格统称为供货价格,在确定供货价格时一定要明确双方的交货地点。
二、设备运杂费设备运杂费是指设备自生产厂家(或指定交货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所发生的费用,其内容包括:设备的上、下站费,运输费,运输保险费,以及采购保管费。
计算公式:设备运杂费=设备费×设备运杂费率设备运杂费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十公路运杂费率(一)铁路、水路运杂费率1.主设备(主变压器)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运距100km以内费率为1.5%;超过10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08%;不足50km按50km计取。
2.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的计算见表3.4.3.1。
表3.4.3.1 其他设备铁路、水路运杂费率序号适用地区费率%1 上海、天津、北京、辽宁、江苏 3.02浙江、安徽、山东、山西、河南、河北、黑龙江、吉林、湖南、湖北3.23 陕西、江西、福建、四川、重庆 3.54内蒙古、云南、贵州、广东、广西、宁夏、甘肃(武威及以东)、海南3.85 新疆、青海、甘肃(武威以西) 4.56 西藏具体测算注:以上费率中均不包括因运输超限设备而发生的路、桥加固、改造,以及障碍物迁移等费用。
(二)公路运杂费费率公路运输的运距在50km以内费率为1.06%。
运距超过50km时,每增加50km费率增加0.35%,不足50km按50km计取。
(三)其他说明供货商直接供货到现场的,只计取卸车费及保管费,主设备按设备费的0.5%计算,其他设备按设备费的0.7%计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广西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广西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6•【字号】桂政办发[2009]67号•【施行日期】200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广西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6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加快广西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四月十六日关于加快广西电网建设的若干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区电网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全区电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快电网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电网承担着电力供应的重要任务,是重要的基础设施,电网的发展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加快电网建设,是推动我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把电力打造成为我区千亿元产业的实际需要。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区电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城乡电网覆盖面、供电能力和可靠性明显提高。
但近年来,我区电网建设中存在的征地拆迁难、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路径落实难、项目前期工作滞后等问题需要妥善解决,以适应经济社会的加快发展和电力需求的持续快速增长。
二、切实加强电网规划管理(一)电网规划实行统一编制。
全区电网规划分两级统一编制。
自治区级电网规划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规划范围为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网及跨市电网;市级电网规划由各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编制,规划范围为各市(含所辖县)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
(二)电网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自治区级电网规划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市级电网规划由各市发展改革委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电网规划要依法纳入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2)
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1. 引言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是指在电网工程建设过程中,对预算进行编制和计算的一系列标准和方法。
准确的预算编制和计算是保障电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对于控制项目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程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的基本原则、步骤和主要内容,以帮助工程建设单位制定可靠的预算计划。
2. 预算编制原则正确的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2.1. 理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基于科学论证和合理分析,充分考虑项目特点、技术要求、工期等因素,并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2.2. 经济原则预算编制应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成本,避免浪费和冗余。
2.3. 可行原则预算编制应具有可行性,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到有效执行,并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3. 预算编制步骤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一般包括以下步骤:3.1. 项目立项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需求和招投标要求,进行项目立项,确定项目的规模、性质、范围等基本内容。
3.2. 技术方案与设计根据项目要求,确定技术方案和设计,包括线路、变电站、配电装置等的选址、布置、工程量等。
3.3. 预算编制根据技术方案和设计,按照预算编制的一般原则和方法,编制电网工程建设预算。
预算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方面的费用,并考虑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
3.4. 可行性论证对编制的预算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经济性、技术可行性、社会环境可行性等方面的论证,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和审核。
3.5. 预算审批经过可行性论证后,将预算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包括财务部门、建设部门等,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4. 预算计算标准电网工程建设预算计算涉及多个方面的标准,主要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等。
具体标准如下:4.1. 人工费人工费计算应根据工人的工种、数量和工作时间确定。
具体计算方法请参考劳动力市场行情以及人工费标准等相关文件。
4.2. 材料费材料费计算应根据工程所需材料的类型、规格、数量和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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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网公司文件
桂电计〔2008〕91号
关于印发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公司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管理,统一建设预算的编制和计算规则,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公司组织制定了《广西电网公司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印发给你们。
同时,根据南方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关于实施电网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的通知》(南方电网定额[2008]8号)的要求,特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细则》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凡已审定的建设预算不再调整。
二、对可研投资估算已经批复但尚未批复初步设计概算的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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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工程,在三个月时间过渡期(至2008年6月30日止)内,相应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可沿用原标准审查批复。
三、工程项目概预算书必须使用“概预算编制软件”进
行编制,所使用的“概预算编制软件”必须经公司计划发展部同意并备案。
四、本《细则》由公司计划发展部负责解释,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公司计划发展部。
二○○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建设预算实施细则
抄送:公司本部:李副总经理,罗副总工程师,工程部、生技部、财务部、营销部、审计部、安监部、农电部、计划部。
广西电网公司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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