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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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Jiangmen

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Jiangmen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 目的和依据 (1)1.2 适用范围 (1)1.3 动态修订程序 (1)第二章用地与开发强度 (2)2.1 用地分类标准 (2)2.2 用地性质与兼容性 (2)2.4 规划用地界限的划定与面积 (3)2.5 用地规划条件 (3)2.6 建设用地开发强度 (4)第三章公共服务设施 (8)3.1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及配建标准 (8)3.2 停车设施配建 (16)第四章建筑控制与城市设计 (19)4.1 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要求 (19)4.2 容积率的计算规定 (20)4.3 建筑间距控制 (21)4.4 建筑退让控制 (21)4.5 建筑高度控制 (24)4.6 建筑面宽控制 (24)4.7 建筑层高控制 (24)4.8 建筑构造要求 (26)4.9 建筑设计要求 (27)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 (30)5.1 市政公用设施总则 (30)5.2 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用地 (30)5.3 小型市政公用设施 (30)5.4 管线工程总体原则 (30)5.5 综合管廊 (31)5.6 海绵城市 (31)5.7 排水防涝 (32)5.8 通信工程 (33)5.9 石油与天然气管道 (33)第六章交通工程 (34)6.1 道路交通工程 (34)6.2 城市道路交叉口 (34)6.3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36)6.4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36)6.5 人行道宽度 (36)6.6 无障碍设施 (37)6.7 非机动车交通 (37)6.8 城市公共交通 (38)第七章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 (39)7.1 生态保护红线 (39)7.2 蓝线控制带建设要求 (39)7.3 绿线控制带建设要求 (39)7.4 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控制及近现代优秀建筑的保护 (39)第八章附则 (41)8.1 解释权 (41)8.2 施行时间 (41)8.3 术语解释 (41)8.4 市区及中心城区范围 (44)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城乡规划技术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城乡规划标准,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制定的关于城乡规划管理的具体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城乡规划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可持续发展、合理布局、生态优先、文化保护等。

2. 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规定了城乡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包括规划前期调查研究、规划编制、规划审批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3. 城乡规划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城乡规划应包括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等。

4. 开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要求:规定了开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项目选址、用地条件、建筑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要求。

5. 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了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的具体要求,包括城市更新、乡村振兴、规划实施考核等方面的要求。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制定旨在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推动城市和农村的协调发展,确保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合
理性和可操作性,为济南市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表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2020年)

表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2020年)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城市规划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供热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燃气工程规划规范
防洪标准
城市照明规划规范
城市加油(汽)站规划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规范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及广场交通规划规范
标准层次 专用标准
标准类型 标准名称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 城市工业用地规划规范 城市仓储用地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城市防地质灾害规划规范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标准 城市岸线规划规范 区域风景与绿色系统规划规范
现行标准 GB/T 50280-98 CJJ/T 97-2003 GB 50137-2011 CJJ/T 85-2017
CJJ 57-2012 GB/T 50357-2018
CJJ 83-2016 GB 50289-2016 GB 50188-2007
备注
表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2020年)
村镇道路交通规划规范
村镇公用工程规划规范
村镇防灾规划规范
现行标准 GB 50180-2018
GB 50337-2018
GB/T 50298-2018 GB/T 51294-2018 GB 50437-2007 (2018版) GB 50282-2016 GB 50318-2017 GB/T 50293-2014
表3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2020年)
标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次 基础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是指在城市和乡村规划建设过程中,为了保障城乡发展的质
量和效益,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规划建设质量、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可以统一城乡规划建设的标准和要求,保障城
乡规划建设的质量。

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和乡村的规划建设需要有一套统一的标准和规范,这样才能保证城乡规划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如果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规划标准,就会导致城乡规划建设的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出现质量问题,影响城乡发展的可持续性。

其次,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可以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

城乡规划建设涉及
土地利用、环境保护、资源配置等多个方面,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标准,才能更好地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规划技术标准,可以引导城乡规划建设向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方向发展,实现城乡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另外,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还可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城乡一体化发展
是当前城乡发展的重要方向,而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统一可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统一的技术标准,可以实现城市和乡村规划建设的有机结合,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互通共享,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施。

总之,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城乡规划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制定
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才能更好地保障城乡规划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和落实,为城乡规划建设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一、前言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保障城市发展与农村建设相协调,推动石家庄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本技术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城乡规划的基本要求、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城市建设、农村建设的相关规程,以期形成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

二、城市规划管理1.城市总体规划(1)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依据城市发展战略,合理布局城市空间结构,明确城市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2)城市总体规划区划分为功能区,明确不同功能区域的用途和规模,合理配置城市资源。

(3)城市总体规划要注重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促进生态建设,提高城市品质。

2.土地利用规划(1)土地利用规划要充分考虑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推动土地的高效利用。

(2)土地利用规划应当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规模和位置。

(3)土地利用规划要注重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农村建设用地。

3.建设项目规划(1)建设项目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与城市空间结构相协调。

(2)建设项目规划要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益。

(3)建设项目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三、农村规划管理1.村庄总体规划(1)村庄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农业发展和农民创收的需要,合理布局村落空间结构。

(2)村庄总体规划要注重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合理安排农业生产用地和农村建设用地。

(3)村庄总体规划要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的作用,促进农民增收。

2.集体经济项目规划(1)集体经济项目规划要符合村庄总体规划的要求,与村庄空间结构相协调。

(2)集体经济项目规划要充分考虑村集体经济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布局。

(3)集体经济项目规划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注重可持续发展。

四、城乡规划管理机构1.城乡规划管理部门(1)石家庄市设立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城乡规划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工作。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是为了规范和促进广州市城乡规划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城乡各项建设按照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使城市蓬勃发展,农村有序进步。

该规定涉及到广州市城乡规划的各个方面,包括土地利用、建筑风貌、交通设施、生态环境等,下面就该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

首先,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对土地利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按照规定,广州市土地利用应当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导向,合理布局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规定中强调了合理开发农村土地资源,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鼓励合理利用和保护城市空闲用地,提高城市的整体效益。

其次,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重视建筑风貌的保护与提升。

规定了城市建设应当注重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积极开展历史建筑的修缮与保护工作。

同时,规定了城市建设要注重建筑风貌的统一和布局的协调,力求打造出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形象。

此外,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还对交通设施进行了规定。

规定了道路交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强调了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和发展。

此外,规定中还重视鼓励绿色出行方式,推动非机动车、步行、公共交通等低碳交通方式的使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最后,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对生态环境进行了保护要求。

规定了城市绿化和生态保护的要求,提出了建设生态公园、湿地保护等措施。

此外,规定中还强调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要求在城乡规划中加强环境保护的措施,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总之,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为广州市城乡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规范。

通过该规定的实施,可以促使城市和农村的建设更加科学和合理,使广州市的城乡面貌更加优美,生活环境更加宜居。

同时,该规定还强调了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重要性,有利于提高广州市的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Jiangmen

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Jiangmen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 目的和依据 (1)1.2 适用范围 (1)1.3 动态修订程序 (1)第二章用地与开发强度 (2)2.1 用地分类标准 (2)2.2 用地性质与兼容性 (2)2.4 规划用地界限的划定与面积 (3)2.5 用地规划条件 (3)2.6 建设用地开发强度 (4)第三章公共服务设施 (8)3.1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及配建标准 (8)3.2 停车设施配建 (16)第四章建筑控制与城市设计 (19)4.1 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要求 (19)4.2 容积率的计算规定 (20)4.3 建筑间距控制 (21)4.4 建筑退让控制 (21)4.5 建筑高度控制 (24)4.6 建筑面宽控制 (24)4.7 建筑层高控制 (24)4.8 建筑构造要求 (26)4.9 建筑设计要求 (27)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 (30)5.1 市政公用设施总则 (30)5.2 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用地 (30)5.3 小型市政公用设施 (30)5.4 管线工程总体原则 (30)5.5 综合管廊 (31)5.6 海绵城市 (31)5.7 排水防涝 (32)5.8 通信工程 (33)5.9 石油与天然气管道 (33)第六章交通工程 (34)6.1 道路交通工程 (34)6.2 城市道路交叉口 (34)6.3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36)6.4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36)6.5 人行道宽度 (36)6.6 无障碍设施 (37)6.7 非机动车交通 (37)6.8 城市公共交通 (38)第七章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 (39)7.1 生态保护红线 (39)7.2 蓝线控制带建设要求 (39)7.3 绿线控制带建设要求 (39)7.4 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控制及近现代优秀建筑的保护 (39)第八章附则 (41)8.1 解释权 (41)8.2 施行时间 (41)8.3 术语解释 (41)8.4 市区及中心城区范围 (44)第一章总则1.1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城乡规划技术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城乡规划技术标准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城乡发展实际,对城乡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规范进行统一规定的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规划质量、保障城乡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在城市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城市作为国家经济和文化中心,其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宜居性和可持续发展。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城市规划设计,确保城市的合理布局、合理用地和合理建设,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其次,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对于农村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建设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可以引导农村建设朝着科学、环保、宜居的方向发展,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农村环境的改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另外,城乡规划技术标准还对于城乡环境的协调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城市和农村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可以促进城乡环境的协调发展,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规划质量、保障城乡环境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加强对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才能更好地推动城乡规划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充分认识到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重要性,加强对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不断完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广大城乡规划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对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认识和理解,形成共识,共同推动城乡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之,城乡规划技术标准是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依据,只有不断加强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才能更好地推动城乡规划工作的开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

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之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之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城乡规划法》第⼆⼗四条规定:“编制城乡规划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标准。

”第六⼗⼆条规定,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由所在地城市、县⼈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倍以上⼆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既是编制城乡规划的基础依据,⼜是依法规范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为,以及政府和社会公众对规划制定和实施进⾏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城乡规划涉及的各项建设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规划中各项建设指标不得突破国家标准确定的指标控制值;政府和公众要通过与国家有关标准的对照,清晰判断规划内容是否合法,建设⾏为是否符合要求;承担城乡规划编制的单位违背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依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要承担被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赔偿等法律后果。

城乡规划标准建设⼯作逐步⾛上正轨,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

1990年7⽉,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城市⽤地分类与规划建设⽤地标准》,随后⼜相继公布了《城市⽤地分类代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标准。

1993年,建设部完成了《城市规划标准规范体系》,经过2003年和2006年两次修订后,形成了《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程建设标准体系(城乡规划部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考试⼤|系共分为三个层次。

第⼀层为基础标准,是指作为其他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具有⼴泛指导意义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图形、模数、基本分类、基本原则等的标准;第⼆层为通⽤标准,是针对某⼀类标准化对象制定的覆盖⾯较⼤的公共标准;第三层为专⽤标准,是指针对某⼀具体标准化对象或作为通⽤标准的补充、延伸制定的专项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共包括城乡规划技术标准48项。

其中基础标准6项,通⽤标准11项,专⽤标准31项。

2023年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3年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23年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一、总则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乡规划管理成为济南市建设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管理水平,保障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制定本技术规定,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推动城市建设和乡村振兴。

二、城乡规划的目标与原则1. 目标:科学合理规划城市和乡村的空间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建立美丽宜居的城市和乡村。

2. 原则:(1)统一规划:城市和乡村规划要统一起来,协调发展,避免片面追求高楼大厦而忽略乡村的发展。

(2)科学规划:以科学的方法进行城乡规划,充分考虑自然、社会、经济等因素,合理确定城乡发展的布局。

(3)可持续发展:通过规划的方式,实现城乡的可持续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生态环境。

(4)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城乡居民的意见,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增加居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城市规划管理1. 城市总体规划(1)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明确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区域。

(2)城市总体规划要包括城市功能分区、道路交通、生态环境、文化教育等内容,综合考虑城市未来发展需求。

2. 城市详细规划(1)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确定城市各个领域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2)城市详细规划要包括土地利用、建筑风貌、交通出行、生态保护等内容,保障城市的有序发展。

3. 城市建设项目管理(1)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环境影响等方面的问题,在建设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

四、乡村规划管理1. 乡村整治(1)制定乡村整治规划,对乡村的空间布局进行优化和调整,推动乡村面貌的改善。

(2)乡村整治要兼顾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保护,保障农民的合理利益。

2. 乡村建设项目管理(1)对乡村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和管理,保障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乡村建设项目要充分考虑土地利用、农业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在建设过程中要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是指在城市和乡村规划建设中,为了保障城乡发展的有序性、合理性和可持续性,制定的一系列技术规范和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对城乡发展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在城市化进程中,
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能够引导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方向,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其次,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对于提高城乡规划建设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
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可以规范城市和乡村的建设行为,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

另外,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对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城市和乡村
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能够促进城市和乡村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在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城市和乡村的实际情况和发
展需求,结合国家的政策导向和发展战略,科学制定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要注重城乡规划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促进城市和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总之,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乡规划建设
质量,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重要性,加强对城乡规划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推动城乡规划建设迈向科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第一节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第一节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第一节技术标准[单选题]1.下列关于“容积率”的解释中符合《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的是()。

[历年真题]A.一定地(江南博哥)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B.一定地块拥有的住宅总建筑面积C.每公顷建设用地上容纳的住宅建筑的总面积D.每公顷建设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总建筑面积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80—98)第5.0.9条规定,容积率系指在一定的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容积率作为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中的技术术语和控制指标,主要用于直观地表述地块的开发建设强度。

[单选题]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采用的“双因子”控制是指允许采用()。

[历年真题]A.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B.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指标和允许调整比例C.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和允许调整幅度D.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指标和允许调整比例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第4.1.3条规定,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根据现状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按表4.1.3的规定确定。

所采用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同时符合表中指标级别和允许调整幅度双因子的限制要求。

调整幅度是指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比现状人均建设用地增加或减少的数值。

[单选题]3.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有关规定,我国城市用地按()划分和归类。

[历年真题]A.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B.土地适用性C.土地用地性评价D.土地区位条件位条件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第3.1.1条规定,用地分类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

第3.2.1条规定,市域内城乡用地共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

[单选题]4.根据《镇规划标准》,镇的全部建设用地分为()。

城乡规划技术规范

城乡规划技术规范

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第一节技术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1、城市用地分类:按照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

大类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以及水域和其他用地(E)等10大类。

2、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关于居住,工业,道路广场,绿地四类主要用地,本标准还规定了其他单项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分别为:居住用地18.0-28.0m2/人(其中采用I级用地标准的城市不得小于16.0 m2/人),工业用地10.0-25.0 m2/人(其中设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不宜大于3.0 m2/人),道路广场用地7.0-15.0 m2/人,绿地大于等于9.0 m2/人(其中公共绿地大于等于7.0 m2/人,对于采用I级用地标准的城市不得小于5.0 m2/人)。

上述四大类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的比例应一下规定控制:居住用地20-32%、工业用地15-25%(对于没有大中型工业项目的中小工矿城市,比例不宜超过30%)、道路广场用地8-15%、绿地8-15%。

《防洪标准》GB50201-941、城市防洪标准:城市根据其社会经济地位的重要性或非农业人口的数量分为四个等级:大于等于150万人的特别重要的城市,防洪标准为大于等于200年大于50万人小于150万人的重要城市,防洪标准为100-200年大于20万人小于50万人的中等城市,防洪标准为50-100年小于等于20万人的一般镇,防洪标准为20-50年第二节技术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1、规划设计基本要求: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控制规模为居住区(10000-16000户,30000-50000人)、小区(3000-5000户、10000-15000人)、组团(300-1000户、1000-3000人)。

城乡规划设计资质标准

城乡规划设计资质标准

城乡规划设计资质标准城乡规划设计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城市和乡村进行综合规划和设计,以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空间布局。

城乡规划设计资质标准是对从事城乡规划设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基本要求和条件的规定,是保障城乡规划设计质量和推动城乡规划设计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

一、专业技术人员。

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城市规划师、园林规划师、建筑规划师、交通规划师等。

这些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城乡规划设计工作,并对工作质量负责。

二、工作经验。

城乡规划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当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城乡规划设计项目,并且取得良好的成绩。

具体要求可以根据城乡规划设计项目的性质和规模进行相应的规定,以确保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三、专业设备。

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应当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的专业设备,包括计算机软硬件、绘图设备、测量仪器等。

这些设备应当能够满足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的需要,保障设计成果的质量和准确性。

四、遵守法律法规。

城乡规划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城乡规划设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城乡规划设计活动。

同时,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审批和监督,确保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诚实守信。

城乡规划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有舞弊行为,不得有损害城乡规划设计业务信誉的行为。

同时,应当尊重客户的意见和要求,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树立良好的城乡规划设计行业形象。

六、继续教育。

城乡规划设计单位或个人应当注重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紧跟城乡规划设计领域的最新发展和成果。

通过学习和交流,不断提升城乡规划设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城市和乡村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综上所述,城乡规划设计资质标准是对城乡规划设计单位和个人的基本要求和条件的规定,是保障城乡规划设计质量和推动城乡规划设计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

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范文(3篇)

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范文(3篇)

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范文一、引言西安市是陕西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之一。

近年来,西安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面貌不断改善,城乡规划管理成为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了更好地规范城乡规划管理行为,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制定西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必要的。

二、总体要求1.科学合理规划:城乡规划要以科学规划理念为指导,充分考虑城市特点、资源环境和人口需求等因素,科学制定城市发展规划。

2.统筹协调发展:城乡规划要统筹考虑城市与农村的相互关系,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布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3.保护环境生态:城乡规划要强调生态环境保护,合理规划自然生态资源,建设生态城市和美丽乡村。

4.优化空间布局:城乡规划要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5.加强社会管理:城乡规划要加强社会管理,依法管理城市建设活动,维护公共利益和市民权益。

三、城市规划管理1.城市总体规划管理(1)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应包括城市发展的基本方向、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结构、交通、水资源、环境保护等内容。

(2)加强总体规划的实施:各部门要按照总体规划,统一行动,推动城市发展规划的实施。

(3)加强城市空间管控:城市空间管控要严格遵守规划要求,合理规划城市用地,控制城市扩张。

2.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1)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土地利用范围、用途和标准等内容。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要与城市建设项目审批、土地供应等环节相衔接,确保规划落地。

四、农村规划管理1.乡村总体规划管理(1)制定乡村总体规划:乡村总体规划应根据农村发展需求和生态保护要求,合理规划村落布局、农田布局、生态空间布局等内容。

(2)推动乡村规划实施: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乡村规划的推动和指导,促进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2.村庄规划管理(1)编制村庄规划:根据乡村总体规划,编制村庄规划,明确土地利用范围和用途等内容。

08-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课件

08-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课件

四、《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75--97)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市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
绿地规划与设计。 3、道路绿化规划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之间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3、城市公共交通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的规划拥有量,大城市应每800~1000人一辆 标准车,中、小城市应每1200~1500人一辆标准车。人口特大规 模的城市,应控制预留设置快速轨道交通的用地。 在市中心区规划的公共交通路网的密度,应达到3~4km/km2;在 城市边缘地区应达到2~2.5km/km2。 7、城市道路系统 城市道路应分为快速路、主干路、决干路和支路四类。城市道路用 地面积应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8%一15%,对规划人口200万以 上的大城市宜为15%~20%。
6、交通岛、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集中成片绿地 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 地。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 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 场总面 积的l0%。
五、《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3.地下敷设 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其处理原则是:压力管线让重力自 流管线,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 管线让大管径管线。 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 质、埋设深度等确定,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缆、电信电缆、燃气配 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 水。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m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和燃气配 气管线;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m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 线。

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9年最终稿)

江门市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2019年最终稿)

目录第一章总则 (1)1.1 目的和依据 (1)1.2 适用范围 (1)1.3 动态修订 (1)第二章用地与开发强度 (2)2.1 用地分类标准 (2)2.2 用地性质与兼容性 (2)2.3 规划用地界限的划定与面积 (3)2.4 规划条件 (3)2.5 建设用地开发强度 (4)第三章公共服务设施 (8)3.1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及配建标准 (8)3.2 停车设施配建 (13)第四章建筑控制与城市设计 (15)4.1 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内容及要求 (15)4.2 容积率的计算 (15)4.3 建筑间距控制 (16)4.4 建筑退让控制 (17)4.5 建筑高度控制 (18)4.6 建筑面宽控制 (19)4.7 建筑层高控制 (19)4.8 建筑构造要求 (21)4.9 建筑设计要求 (21)第五章市政公用设施 (24)5.1 市政公用设施总体要求 (24)5.2 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用地 (24)5.3 小型市政公用设施 (24)5.4 管线工程 (24)5.5 综合管廊 (25)5.6 海绵城市 (25)5.7 排水防涝 (26)5.8 通信工程 (27)5.9 石油与天然气管道 (27)第六章交通工程 (28)6.1 道路交通工程 (28)6.2 城市道路交叉口 (28)6.3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30)6.4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 (30)6.5 人行道宽度 (31)6.6 无障碍设施 (31)6.7 非机动车交通 (31)6.8 城市公共交通 (32)第七章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 (33)7.1 生态保护红线 (33)7.2 蓝线控制带建设要求 (33)7.3 绿线控制带建设要求 (33)7.4 紫线范围内的建设控制及近现代优秀建筑的保护 (33)第八章附则 (35)8.1 解释权 (35)8.2 施行时间 (35)8.3 术语解释 (35)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城乡规划技术水平,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与准则。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城乡规划篇)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城乡规划篇)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城乡规划篇第1节术语1.1 “六线”控制体系指在分区规划中通过确定紫线、红线、绿线、蓝线、黄线、黑线的控制线范围,并制定相关规划控制导则,形成规划引导和控制的体系。

1.1.1 紫线即历史文物保护规划控制紫线,指规划用于界定广州市内的市级及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外经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1.1.2 红线即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

1.1.3绿线即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规划控制绿线,包括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

1.1.4 蓝线即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指规划中用于划定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

原则上城市绿线范围内的水域也属于蓝线控制范围。

1.1.5 黄线即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黄线,指规划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1.1.6 黑线即城市建设区规划控制黑线,指规划中用于界定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线(其中村镇用地划入黑线),是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与非城镇建设用地、生态保护用地之间的政策性控制线,城市及村镇开发建设活动应在黑线控制范围的可建设用地内进行。

1.2 密度分区在综合评价区位、交通设施、环境及现状建设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城市土地利用的规划控制指标实行分区、分级量化管理的体系。

广州市城市规划区按密度分区进行规划控制。

不同密度分区内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应当符合所在密度分区的规划控制指标。

1.2.1 密度1区广园路以南、华南大道天河区段和广州大道海珠区段以西与新窖南路以北的地区,以及芳村区芳村大道的如意坊大桥至鹤洞大桥段以东地区和黄埔区的广深铁路以南、茅岗路以东、石化路以西、港前路以北的城市副中心地区;番禺区中心城区中区,即市桥街东、西环路及市桥水道的围合区域、花都区新华镇老城区,即京广铁路以东,松园以南,茶元南路、体育路、天贵路以西,新街河以北的地区;从化市旧城区,即北至西宁路以北200米,东至河滨北路,西至环市路,南至新城路和城内路的地区;增城市中心城区中心区,即广汕公路、荔城大道、荔乡路、荔景大道的围合范围,新塘镇原中心区,即东华路以西,东洲大道以东,规划环城路以南和东江以北的地区。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城乡规划技术标准
GB 50282—199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2014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
GB/T 50853—2013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
GB/T 51074—2015
城市燃气规划规范
GB/T 50198—2015
防洪标准
GB 50201-2014
城市照明规划规范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 50337—2003
城市防地质灾害规划规范
讨论稿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GB 51080-2015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 50420-2007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 50298—1999
城市岸线规划规范
区域风景与绿色系统规划规范
城市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 50437—2007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标准层次
标准类型
标准名称
现行标准
基础标准
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80-98
图形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制图标准
CJJ/T 97-2003-3
分类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城市12
村镇规划基础资料收集规程
征求意见稿
城市加油(气)站规划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1995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规范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规范
报批稿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GB/T 50546-2009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及广场交通规划规范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GB 5092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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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282-1998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2000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2014
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
GB/T 50853-2013
城市供热规划规范
GB/T 51074-2015
城市燃气规划规范
GB/T 50198-2015
防洪标准
GB 50201-2014
城市照明规划规范
标准层次
标准类型
标准名称
现行标准
基础标准
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280-98
图形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制图标准
CJJ/T 97-2003-3
分类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50137-2011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收集规范
GB/T 50831-2012
村镇规划基础资料收集规程
征求意见稿
城市加油(气)站规划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1995
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规范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规范
报批稿
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编制标准
GB/T 50546-2009
城市客运交通枢纽及广场交通规划规范
城市对外交通规划规范
GB 50925-2013
城市步行交通规划规范
城市自行车交通规划规范
村镇环境保护规划规范
村镇道路交通规划规范
村镇公用工程规划规范
村镇防灾规划规范
征求意见稿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
GB 50337-2003
城市防地质灾害规划规范
讨论稿
城市消防规划规范
GB 51080-2015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 50420-2007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 50298-1999
城市岸线规划规范
区域风景与绿色系统规划规范
城市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 50437-2007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CJJ 83-9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CJJ 83-99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规范
GB 50289-98
村镇规划
镇规划标准
GB 50188-2007
村镇体系规划规范
村镇用地评定标准
专用标准
城市规划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93
城市工业用地规划规范
城市仓储用地规划规范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GB 50442-2008
通用标准
城市规划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
讨论稿
城乡用地评定标准
CJJ132-2009
城市环境保护规划规范
城市能源规划规范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GJJ 57-2012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 50357-2005
城市地下空间规划规范
征求意见稿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
GB 50513-2009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范与设计规范
CJJ 75-1997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CJJ/T 141-2010_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 50647-2011城市快速Leabharlann 交(BRT)规划规范村镇规划
村镇居住用地规划规范
村镇生产与仓储用地规划规范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
CJJ/T 87-2000
村镇绿地规划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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