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建交[2006]第161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法律、法规、标准清单、起重机械分类
索引文号 沪建建管[2009]069号
45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 规定》的通知
建质[2003]82号
46
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意见
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
47
关于遏制市政工程、人工挖孔桩施工(维护)中毒事故的通知
建安办[2005]10号
84 查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
安委 [2010] 6号
85
处 理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的通 知
法发
[2011]
20号
86
生产安全事故约见谈话警示实施办法
沪安监管监二[2011]38号
第 2 页,共 3 页
事
故
调
查
处
序 号
16 查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建筑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交[2008]683号
17
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沪建建管[2009]61号
18
关于加强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和持证上岗管理工作的通知
沪建交[2009]243号
19
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 教育的通知
30 环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环保、便民工地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31 境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审
32 查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的通知
33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2.13•【字号】沪建管〔2015〕107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管〔2015〕107号各区(县)建设交通委: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三日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单位。
第三条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管委)负责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统一监督管理。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受市建管委委托,具体负责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市交通、水务、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交通、水务、房屋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实施信息化管理。
上海市关于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于2004年6月29日建设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7月5日建设部令第128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年6月29日建设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7月5日建设部令第128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上海市安全员《A证》考试模拟题及答案(推荐)
2023上海市安全员《A证》考试模拟题及答案(推荐)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92题)1.<<建筑法>>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有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B)。
A.独立承担各自的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C.不承担责任D.承担适当的责任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B ),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A.劳动防护用品B.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C.安全防护用品D.个人防护用品3.( C )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A.各级人民政府B.监理单位C.建筑施工企业D.建设单位4.建筑拆除工程的施工方法有人工拆除、机械拆除、(D )三种。
A.人力拆除B.工具拆除C.爆炸拆除D.爆破拆除5.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报告( A )。
A.本单位负责人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司法部门D.工会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D )措施。
A.防霜B.防水C.防雾D.防冻7.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调节螺母啮合长度不得少于6扣,插入立杆的长度不得小于(C )。
A.100mmB.120mmC.150mmD.180mm8.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设施投入( D )。
A.必须纳入建设项目预算B.应当单独进行概算C.必须单独进行概算D.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9.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本供配电系统应按(C )设置。
A.一级B.二级C.三级D.四级10.《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1、上海监理JS和JY是什么证书岗位证书吗?上海监理JS是监理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代号;JY是监理员从业资格证书代号。
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程师。
此外,监理人员还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对于工程建设监理目标的实现,总监理工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
(1)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扩展资料:报考条件基本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全科考试条件(一)参加全科(四科)考试条件:1、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任职满3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免试科目条件(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对从事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两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中专(含中专)以上毕业;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从事工程设计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4、从事监理工作满1年。
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的定义是什么?指企业中的哪些人?网友:你好!安全生产条例中分管安来全生产的负责人,是指负责分管安全生产自工作的负责人。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包括: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百人(企业法人、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单位行政负责人);2、分管安全生产度的负责人(厂长或者分管安全生产副厂长、公司总经理或者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知安全生产科或者公司安全部管理人员)。
希望我的答复对你有帮助!道3、建筑工地安全管理规定跟制度,只要安全这方面的,要详细的。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
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安委办[2007]81号【发布部门】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07.02.09【实施日期】2007.02.0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的通知(沪安委办[2007]8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委员单位,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市安委办2007年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现予印发。
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分析不足,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OO七年二月九日上海市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2006年是实施“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起步之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务院安委会的指导下,在各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本市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
特别是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断提升特大型城市的安全设防能力,实现了年初提出的“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目标,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
一、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2006年,本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2284起,死亡1799人,同比2005年事故起数下降18.06%,死亡人数下降11.42%。
(一)本市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完成情况1.2006年,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本市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工矿商贸企业四类死亡控制考核指标数为1831人,分别为:道路交通1341人,火灾47人,铁路交通43人,工矿商贸企业400人(含建筑业146人,危险化学品3人)。
2.本市四类控制考核指标实际死亡总人数为1707人,相比控制指标减少死亡124人,下降6.77%(与控制指标相比,以下类同)。
2023年上海市安全员考试模拟题及答案【精品】
2023年上海市安全员考试模拟题及答案【精品】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70题)1.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C)统一管理。
A.建设单位B.监理单位C.总承包单位D.分包单位2.《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规定,“安管人员”遗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通过其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补办。
考核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A)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A.5B.7C.15D.203.《消防法》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A )。
A.审批手续B.备案手续C.许可手续D.保险手续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B )制度。
A.安全生产资格B.安全生产许可C.建筑业企业资质D.施工许可5.根据《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教育和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 B )。
A.20学时B.30学时C.40学时D.50学时6.施工升降机是一种使用工作笼(吊笼)沿(B )作垂直(或倾斜)运动来运送人员和物料的机械。
A.标准节B.导轨架C.导管D.通道7. ( B )是职工群众进行预防和治理安全的一种制度。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B.群防群治制度C.安全责任追究制度D.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纵向水平杆(大横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杆的接头,在不同步或不同跨的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应(C )。
A.不小于300mmB.不小于400mmC.不小于500mmD.不大于500mm9.采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作模板支架时,立柱底部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距离底座的限制高度为(A)。
A.200mmB.250mmC.300mmD.350mm10.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 D )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023上海市建筑安全员-《A证》考试题库
2023上海市建筑安全员-《A证》考试题库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108题)1.参与高大模板支模体系方案论证的专家组成员应当由(C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A.3名B.4名C.5名D.8名2.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 D )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A.本单位负责人B.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司法部门D.工会3.(D)能够防止钢丝绳在传动过程中脱离滑轮槽而造成钢丝绳卡死和损伤。
A.力矩限制器B.超高限制器C.吊钩保险D.钢丝绳防脱槽装置4.当需单根支模时,柱宽大于(C )应每边在同一标高上设不得少于两根斜撑或水平撑。
A.350mmB.400mmC.500mmD.600mm5.当脚手板采用竹笆板时,纵向水平杆的间距应满足要求(A )。
A.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大于400mmB.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大于300mmC.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大于500mmD.间距不大于400mm6.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B)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A.建设单位B.施工单位C.监理单位D.设计单位7.事故及事故险情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信息接收与通报、信息上报、(C)。
A.信息发布B.信息公开C.信息传递D.信息传达8.( D )就是要求在进行生产和其他工作时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
A.预防为主B.以人为本C.安全优先D.安全第一9.管理者应该充分发挥管理机能中的(D )机能,有效地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A.计划B.指挥C.协调D.控制10.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了解岗位操作规程,但未遵守而造成事故的,行为人应负(D)责任,有关负责人应负(D)责任。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
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1.07.04
•【字号】沪建交[2011]660号
•【施行日期】2011.07.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的通知
(沪建交〔2011〕66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我委组织了对2010年6月1日以前发布的委(包括原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现已清理完毕。
经市建设交通委2011年第5次主任办公会议通过,《上海市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设置设施管理规定》等10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关于公布〈第二批建设工程材料准用管理目录〉的通知》等75件予以废止,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继续有效文件109件)
附件二: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废止文件75件)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附件1:
市建设交通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
附件2:
市建设交通委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
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 024号各有关单位:现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动态考核评判标准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二00六年三月十五日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考核机制,加强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诚信制度建设,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的要求以及《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施工企业。
本市施工企业在外省市承建工程中的安全行为亦纳入企业动态考核范围。
第三条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管理是指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对施工企业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诚信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管理的记录和考核。
第五条安全诚信行为记录由安全优良记录和不良记录两部分组成。
优良记录的给予加分,不良记录的予以减分。
对同一事项,加减分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动态考核评判标准)第六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原则为“诚信记录累积,超线强化监管,结果媒体公布,年度汇总评判”。
第七条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施工企业安全行为进行诚信记录,定期上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实施动态汇总分析,并对安全诚信记录差的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审批。
第八条对于动态考核不良行为记录超过不合格标准的施工企业,其结果在有关媒体上公布;企业法人将接受约谈;接受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有关信息将传送至市招标投标、资质资格管理环节,在相关审查中,实施不良业绩提示。
《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办法》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住建规范〔2019〕5号)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对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检查,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对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检查,促进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依据《上海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告知承诺电子化审批的通知》(沪建质安〔2018〕623号)要求,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后续项目监管和批后监督检查。
审批后续项目监管是指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决定后,两个月内对建筑施工企业新建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条件的核查。
批后监督是指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的监督检查。
包括系统核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和企业专项抽查。
市、区各监管部门每年度批后监督建筑施工企业数量不少于管理范围内企业总数的5%。
第三条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后续项目监管和批后监督检查的管理工作。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安质监总站)负责安全生产许可批后监督的日常具体实施管理,并承担含有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后续项目监管。
各区建设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区建设工程监管部门负责对注册在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含不分级)、劳务资质等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后续项目监管和批后监督检查市交通、水务、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其他管理部门),负责交通、水务、房屋等安全生产许可审批后续项目监管和批后监督工作。
2006年度上海市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总结
—— 2006 年度上海市安全生产允许证工作总结sO100为严格规范建筑施工公司的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增强安全监察管理,防备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允许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公司安全允许证管理规定》,以及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对于办理 2006 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允许证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从 2006 年 9 月 16 日起,本着“便民、利民”的服务主旨,“高效、快速”的工作原则,联合本市建筑施工公司实质状况,睁开了本市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允许证申领的各项工作。
一、增强领导、组织落实是保证2006 年 9 月 1 日,市建委成立了安全生产允许证管理领导小组,市建委副主任孙建平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安全全生产允许证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察总站站长蔡健任办公室主任,总站抽调特意人员构成工作小组负责详细工作;各区县及专业安监站相应的建立特意工作机构,职责明确,仔细睁开工作。
市建委孙建平副主任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允许证领导小组会议,对安全生产允许证提出了总的要乞降阶段性的工作部署,在安全生产允许证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管理小组踊跃组织召开各区县安全生产允许证工作会议,传达精神,部署工作。
截止 2006 年 8 月尾,本市注册建筑施工公司约为4962 家,从 2006 年 9 月 16 日起,到 2007 年 1 月 13 日止,不到 4 个月的时间,经过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分五批,共有 4691 家公司获取安全生产允许证,占注册公司总数的95% 。
余下的 271 家公司中,有 8 家公司暂未经过审批, 263 家公司因各种原由,还没有申报(多次联系未果)。
经过审同意予发证的公司中,总承包特级公司:9 家;一级公司: 264 家;二级公司:1099 家;三级和劳务公司: 2859 家。
其余专业(拆房,道路保养,水利,园林)460家。
当前上海市已在全国领先达成了安全生产允许证的审查发证工作。
上海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
本市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事指南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信息的变更须待企业的建筑业资质证书相关信息变更完毕后方可办理。
办理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各1份,至市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大厅办理。
一、受理依据: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28号]2、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04]148号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4、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具体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07)057号]5、关于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申报、考核补充通知 [沪建安质监(2005)第095号]6、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办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的通知 [沪建建(2007)343号]7、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延期工作的通知 (建质[2007]201号)8、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质(2007)189号]9、关于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7]第121号]10、《关于开展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沪建交〔2010〕8号)11、《关于落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要求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0】36号)二、办理延期手续提交以下材料:注意:办理延期事项都在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办理。
1、网上申请并打印的延期申请表1份(带条形码)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原件3、有效期之内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需交验合格证书原件)4、营业执照复印件5、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严格审查的企业另附:6、在建工程一览表7、近半年内取得的第三方安全生产评价报告复印件(需交验原件)8、整改落实措施情况报告注意1:特级、一级、特种专业、不分等级专业的需严格审查企业将以上另附材料(第6、7、8项)与申请延期材料一并交至小木桥路683号底楼受理大厅办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关于上海市2012年5月1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关于上海市2012年5月11日核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名单的通告【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起诉和受理【发布部门】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发布日期】2012.05.21【实施日期】2012.05.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关于上海市2012年5月11日核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名单的通告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第 397 号令《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第 128 号令《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上海市建委(沪建建[2004]607号)《关于办理2004 年度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现将上海市2012年5月11日核准的46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领证注意事项:1、领证企业请带好申请材料接受凭证、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企业IC卡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有正、副本原件。
2、每套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正、二副),如需增加副本,请另行办理手续。
3、前几批尚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申请信息更新、增加副本的企业,可同期到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证书。
领证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五下午不办理)。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一楼领证(章)处。
特此通告。
附件:1、上海市2012年5月11日核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名单2、上海市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受理部门咨询联系电话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附件1上海市2012年5月11日核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名单企业编码企业名称188351020100256上海汇丰化工设备技术检测工程公司288361020110356上海巨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388371020110647上海伦天建筑劳务有限公司488381020090065上海宝临电气集团有限公司588391020110650上海金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688401020061014上海舒心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788411020110306上海和沁建筑装饰有限公司888421020110702上海沛泽建筑科技有限公司988431020110382上海博伟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88441020070455上海雄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188451020120221上海普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88461020110365上海佛欣爱建河道治理有限公司1388471020110392上海群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148848。
上海市关于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安全生产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于2004年6月29日建设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7月5日建设部令第128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2004年6月29日建设部第37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7月5日建设部令第128号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本规定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以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八)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十)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公布日期】2006.05.24•【字号】沪建建管〔2006〕第059号•【施行日期】2006.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5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39号)的要求,以及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份,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活动主题,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教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素质,推动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二、活动时间2006年6月1日至30日。
其中,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为6月11日。
三、活动要求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的组织工作。
各单位要领导重视,组织措施到位。
要结合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以“安全专项整治、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教育培训。
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通过举办研讨班或培训班等形式,对安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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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沪建交[2006]第161号
各区(县)建设交通委(建设局),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外省市沪办建管处、在沪各施工企业:
现将《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统称建筑企业),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单位。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成立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和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管理分工
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按照分级、按专业、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设置:
(一)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负责特级、一级、二级和专业级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三级及劳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市市政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局、市房地资源局分别负责公路、市政养护、燃气、水务、绿化、拆房等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请条件
(一)提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所规定提供的材料。
(二)通过规定数量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三)依法进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
(四)其他规定条件。
第六条网上申请
(一)登录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网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网址:/);
(二)下载并填写相关表式;
(三)网上申请。
第七条受理
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对网上申请企业的受理日期为5个工作日,受理意见网上公告。
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对书面申请的企业,当场告知受理意见。
第八条审核
对已经受理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进行审核,必要时应对企业进行抽查。
各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在每月月底前,完成当月20日以前和上月20日以后受理企业的审核工作,审核结果在网上公告。
对于审核通过的企业,由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审批。
第九条审批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在收到报批报告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审批结果在网上公告。
未通过审批的建筑施工企业,自收到“不批准”决定之日起,通过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第十条发证
经审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自审批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审批通过企业的名单、领证地点、时间及领证要求均在网上公告。
第十一条变更
建筑施工企业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企业基本信息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的10个工作日内,登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办理变更手续。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升级后,应依法进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再登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管理职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在本行政管理区域内从事施工活动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十三条市场准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招投标管理及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三类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核查,对未合法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允许其投标,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违规处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督过程中,发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施工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将事实通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将相关事实通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
第十五条事故处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条件的事实通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机关。
第十六条动态考核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针对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过程中企业的安全行为建立企业诚信记录档案,实施动态考核。
动态考核管理办法由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须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常管理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的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第十八条年度抽查
各日常管理工作机构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年度抽查。
抽查企业数量不应少于管理范围内企业总数的5%,且不应少于15家。
第十九条外省市进沪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督管理(除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外),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其他相关事宜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以及《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等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