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做伪证要负什么法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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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3篇)

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摘要:随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部分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采取各种手段来美化自己的简历,以期获得心仪的工作。

然而,入职造假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原则,还可能引发一系列法律后果。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入职造假的行为及其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一、入职造假的法律性质入职造假,是指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通过虚构、隐瞒、篡改等方式,向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以达到获得工作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入职造假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虚构个人简历:求职者在简历中虚构工作经历、教育背景、技能证书等信息。

2. 篡改简历:求职者篡改已获得的工作经历、教育背景、技能证书等信息。

3. 隐瞒真实情况:求职者在面试过程中故意隐瞒自己的真实情况,如年龄、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等。

4. 虚假推荐信:求职者提供虚假的推荐信,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素质。

二、入职造假的法律后果1.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若劳动者在入职时存在入职造假行为,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条款,若劳动者违反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2)赔偿损失: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入职造假而遭受的损失,劳动者应予以赔偿。

2. 刑事责任若入职造假行为构成犯罪,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求职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1)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对求职者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2)罚金、没收财产:对犯罪所得进行没收,并处以罚金。

3. 民事责任入职造假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侵犯他人名誉权、荣誉权等。

在此情况下,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员工做伪证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员工做伪证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公司员工做伪证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所谓伪证,是指被审计单位等审计证据的提供者出于某种动机而伪造的证据。

这些证据或因精心炮制而貌似真实证据,或与被审计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巧合,如不认真排除,往往就会鱼目混珠,以假乱真。

伪证也是假证据的总称。

那么公司员工做伪证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公司员工做伪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案例:25岁的上海男子顾某出于同情心为他人做伪证,导致一起诈骗案被发回重审。

日前,顾某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04年8月15日,被告人顾某在海淀分局恩济庄派出所内就犯罪嫌疑人戴某诈骗一案向警方提供证言。

2006年12月25日,被告人顾某向戴某的辩护人就该案同一事实提供证言时,为避免戴某受刑事处罚,作虚假证明,提供该案的重要事实的证言与其向警方提供的证言内容完全矛盾。

致使海淀法院2007年6月认定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并责令戴某退赔人民币470000元发还被害人后,该案被一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2007年11月8日,被告人顾某在海淀法院开庭重申该案时再次出庭作证,仍向法庭提供虚假证言。

当日,被告人顾某被抓获。

庭审时,当法官问及顾某做伪证的动机时,顾某称,当时没有考虑这么多,就是出于对戴某的同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某作为戴某诈骗一案的关键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意图使戴某免予刑事处罚,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

鉴于被告人顾某当庭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提供行政伪证的法律后果(3篇)

提供行政伪证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伪证是指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人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行为。

我国法律对行政伪证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法律后果,以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行政伪证的法律后果、表现形式及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行政伪证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在刑事诉讼中,伪造、变造、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据,伪造、变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可以比照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证人或者其他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据,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予以罚款、拘留。

3.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4.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失效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伪造、变造证据,妨碍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其提供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同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

三、行政伪证的表现形式1. 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当事人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证据,以误导人民法院,使其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

2. 伪造、变造证据当事人伪造、变造证据,以掩盖事实真相,或者使自己的行为显得更加合理。

行政案件中伪造证件的认定

行政案件中伪造证件的认定

行政案件中伪造证件的认定摘要:一、行政案件中伪造证件的认定概述二、伪造证件的定义和形式三、行政案件中伪造证件的认定标准四、伪造证件的法律责任及处罚五、结论正文:一、行政案件中伪造证件的认定概述在行政案件中,伪造证件是指未经授权,非法制作、篡改、冒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印章的行为。

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的处罚。

在处理行政案件时,对于涉嫌伪造证件的行为,需要进行认真的审查和认定。

二、伪造证件的定义和形式伪造证件,是指制作、篡改、冒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有效证件、印章的行为。

具体形式包括:1.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如伪造身份证、护照、驾驶证、营业执照等;2.伪造企事业单位证件、印章:如伪造公司印章、财务章等;3.伪造个人证件、印章:如伪造个人签名、私章等。

三、行政案件中伪造证件的认定标准在行政案件中,对于伪造证件的认定,一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证件、印章的真实性:是否为未经授权的非法制作、篡改、冒用;2.证件、印章的来源:是否从合法渠道获取;3.证件、印章的使用情况:是否用于非法目的,是否造成实际损害。

四、伪造证件的法律责任及处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伪造证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具体包括:1.治安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2.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有期徒刑、拘役等。

五、结论总之,行政案件中伪造证件的认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只有认真审查、准确认定,才能保证行政案件的公正处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规章制度中的弄虚作假

规章制度中的弄虚作假

规章制度中的弄虚作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执行。

第三条公司严禁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弄虚作假的定义第四条弄虚作假是指员工在工作或者其他活动中故意隐瞒真相,伪造文件,虚报、借报、假报内容,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达到个人或者团体目的的行为。

第五条弄虚作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 虚报业绩或者工作成果;2. 伪造证明文件或他人签名;3. 制造假冒产品或者材料;4. 在考试或者评比中作弊;5. 错报个人情况或者行为。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行为。

第三章弄虚作假的处罚第七条对于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口头警告;2. 书面警告;3. 暂停工作;4. 降职处罚;5. 辞退解雇。

第八条对于涉及法律违规的弄虚作假行为,公司将依法报警处理,同时停止员工的一切工作。

第四章弄虚作假的预防和监督第九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第十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评定,建立奖惩机制,激励诚实守信,惩罚弄虚作假。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修订或者补充,将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对于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将其列入黑名单,终生禁止再次进入公司工作。

以上就是公司关于弄虚作假的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发展。

伪造证书案件法律普及(3篇)

伪造证书案件法律普及(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证书在个人和企业的社会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假证书,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公民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为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预防和打击伪造证书犯罪,本文将对伪造证书案件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

二、伪造证书的定义与法律依据1. 定义伪造证书,是指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书、证件的行为。

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书、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伪造证书案件的类型及处罚1. 伪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书、证件此类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伪造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对于此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2.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书、证件此类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伪造、变造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的证书、证件;买卖伪造、变造的证书、证件等。

对于此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3. 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书、证件此类犯罪行为主要包括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对于此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

伪造及购卖假证件如何处罚?

伪造及购卖假证件如何处罚?

伪造及购卖假证件如何处罚?伪造及购卖假证件如何处罚?伪造及购买假证件在现实⽣活中时有发⽣,除了利益驱使之外,另⼀⽅⾯是因为有需求市场,不少群众觉得只有制假售假的⼈才违法,⾃⼰只是购买,并不触犯法律。

但是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刑法》等有关规定,伪造、购买和使⽤假证件都属于违法⾏为,⼀旦查实,购买⼈和使⽤者同样将受到治安⾏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治安⾏政处罚: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有下列⾏为之⼀的,处⼗⽇以上⼗五⽇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以上⼗⽇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证件、证明⽂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证件、证明⽂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艺演出票、体育⽐赛⼊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刑事处罚:1、定罪标准包括哪些⽅⾯? (1)该罪的主题为⼀般书体,也就是到达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的⼈均可构成该罪; (2)该罪所侵犯的客体涉及到时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公⽂、使⽤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定社会领域、⼀定⽅⾯实⾏管理的重要凭证和⼿段。

关于任何伪造、变造国家公⽂、证件、印章的⾏为,都会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其名誉; (3)该罪在主观⽅⾯只能是处于直接过意、间接故意或过失不构成该罪; (4)该罪在客观⽅⾯表现为⾏为⼈具有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证件、印章的⾏为; 如果构成该罪,就需要以上四点缺⼀不可,否则,就不能构成伪造证件罪。

2、构成此罪,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其量刑标准依照我国《刑法》第280条第⼀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证据罪是刑法哪一条规定的

伪造证据罪是刑法哪一条规定的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伪造证据罪是刑法哪一条规定的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由此可见,这有理有据是多么的重要。

可是这证据也是讲究真假的。

伪造证据可是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哟。

那么伪造证据罪是刑法哪一条规定的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伪造证据罪是刑法哪一条规定的《刑法》条文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伪造、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伪造证据罪的概念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伪造证据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伪造证据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伪造证据罪。

伪造证据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

如果不是帮助当事人而是帮助当事人以外的他人毁灭、伪造证据,则不能构成本罪。

所谓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及被告人等,又包括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等,还包括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原告、被告等。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

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

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

既可以是在诉讼中,有时也可以是在诉讼前。

所谓毁灭,是指湮灭、消灭证据,既包括使证据从形态上完全予以消失,如将证据烧毁、撕坏、浸烂、丢弃等,又包括虽保存证据形态但使得其丧失或部分丧失其证明力,如砧污、涂划证据使其无法反映其证明的事实等。

伪造信息的法律后果(3篇)

伪造信息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伪造信息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伪造信息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具体包括:(1)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4)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民事责任伪造信息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包括:(1)侵权责任:伪造信息,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2)违约责任:伪造信息,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3. 行政责任伪造信息的行为可能违反行政法规,需要承担行政责任。

具体包括:(1)行政处罚:伪造信息,违反行政法规的,由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行政拘留:伪造信息,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二、防范伪造信息的行为1.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伪造信息的行为。

2. 强化监管:加强对信息传播的监管,对伪造信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维护社会公正。

3. 完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伪造信息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劳工工伤伪证怎么处理

劳工工伤伪证怎么处理

劳工工伤伪证怎么处理劳工工伤伪证是指员工故意伪造或夸大事实以获取工伤赔偿的行为。

这种行为不仅违法,也损害了合法工伤受害者的权益,因此需要严肃处理。

首先,雇主应该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雇主可以加强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素养,让他们了解真实的工伤处理程序。

雇主还应该建立健全的工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工伤赔偿事宜,确保工伤受害者能及时、公正地获得应有的赔偿。

同时,雇主还应通过监控设备等手段加强工地安全管理,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

如果发现员工伪造工伤证明,雇主应立即采取以下几个步骤进行处理:首先,应当对涉嫌伪证的员工进行调查。

可以请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也可以聘请律师进行调查。

调查应该包括收集证据,核实员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其次,如果确实发现员工有伪造或夸大事实的行为,雇主应该进行制止,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等方式提醒员工,让其了解伪造工伤证明的严重后果。

如果员工坚持伪造工伤证明,雇主可以考虑解雇员工。

解雇员工需要符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包括通知期限、赔偿标准等。

第三,雇主应主动向相关劳动保障部门报告情况。

雇主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工伤认定委员会报告涉嫌伪证的员工情况,并提供调查结果作为参考。

这样可以让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最后,雇主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员工的法律责任。

如果员工的伪证行为涉及到职业病、意外伤害等严重后果,雇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如果员工的伪证行为涉嫌犯罪,例如诈骗行为,雇主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劳工工伤伪证是一种违法行为,雇主要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建立健全的工伤管理制度,对员工的伪证行为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公司做伪证的法律后果(3篇)

公司做伪证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法治社会中,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

然而,个别公司为了达到不正当的目的,可能会采取做伪证的行为。

所谓做伪证,是指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伪造证据,以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其行为同样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

本文将探讨公司做伪证的法律后果。

一、公司做伪证的法律性质1.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公司做伪证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2. 违反证据规则证据规则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等方面的规范。

公司做伪证行为违反了证据规则,干扰了案件的正常审理。

3. 违反刑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造、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其做伪证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公司做伪证的法律后果1. 民事责任(1)赔偿损失公司做伪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违约责任公司做伪证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或者违约金等民事责任。

2. 行政责任(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公司做伪证行为可能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2)吊销营业执照对于情节严重的公司做伪证行为,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3. 刑事责任(1)刑事责任公司做伪证触犯刑法的,将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造、毁灭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公司做伪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三、公司做伪证的防范措施1. 加强法律意识教育公司应当加强法律意识教育,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做伪证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伪证罪怎么量刑如何处罚伪证罪

伪证罪怎么量刑如何处罚伪证罪

伪证罪怎么量刑如何处罚伪证罪伪证罪是指为达到其中一种目的,使用虚假的证据材料或作出虚假的证言,妨害公正裁判活动。

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任何与案件有关的人,包括当事人、证人、鉴定人、法官、检察官等。

伪证罪是一种严重妨害司法公正的犯罪行为,对于此类犯罪应当予以严厉打击和惩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伪证罪的刑事责任是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进行量刑,并按照具体情节对犯罪行为人进行相应处罚。

下面将对伪证罪的量刑和处罚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伪证罪的量刑主要根据下列因素进行衡量:1.伪证行为的严重程度:包括伪证行为的内容和影响范围。

如果伪证行为导致案件判决错误、冤假错案,或者对被告人权益、社会公正等方面造成了严重损害,那么被告人应当受到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2.伪证行为的目的和动机:伪证行为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转嫁责任、达到不正当利益等。

如果伪证行为的动机恶劣、目的恶劣,那么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将更大。

3.伪证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伪证罪的犯罪行为妨害的是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是对法治社会的严重挑战。

因此,伪证罪的社会危害性应被视为刑事责任的重要考量标准之一在对伪证罪进行量刑时,应根据以上因素进行综合评估,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我国刑法,伪证罪的主要刑种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

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可以选择采取相应的刑种组合进行量刑。

其次,对于伪证罪的处罚,应在量刑基础上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给予刑事处罚:在定罪量刑后,依法对被告人予以相应的刑罚,既要尽量做到应罚必罚,也要遵循适罚原则,确保刑事处罚的合理与公正。

2.剥夺财产:对于伪证罪所获得的非法所得,应依法剥夺或者予以没收,使其失去对非法所得的支配权。

3.追究刑事责任:伪证行为可能涉及的不仅仅是犯罪主体本身,还可能牵涉到其他涉案人员。

因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应该依法追究所有参与伪证行为的人员的刑事责任,确保被告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

4.担保责任:对于伪证行为严重的,可以在量刑的基础上,加重被告人的担保责任,如强制保释、限制出境等,以防止其再次犯罪。

工伤怎样才算做伪证

工伤怎样才算做伪证

工伤怎样才算做伪证工伤的认定和鉴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多方面的证据支持。

如果有人为了谋取工伤待遇而伪造证据,属于做伪证行为。

下面将介绍工伤如何进行鉴定,以及做伪证的方式和后果。

工伤鉴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的,具体程序和标准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有所不同,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鉴定流程:1.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员工需要到医疗机构进行初次劳动能力鉴定,医生会对受伤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鉴定书。

2. 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员工需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递交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书中需要附有初次劳动能力鉴定书和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3. 事实调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派员进行调查,了解工伤事故的发生经过和责任。

4. 鉴定报告:根据调查结果和医学证据,鉴定机构会制作鉴定报告,确认工伤事故的性质和程度,评定受伤员工的劳动能力等级。

5. 审核和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审核申请材料和鉴定报告,最终决定是否认定为工伤,并确定工伤待遇。

这个流程中,如果有人为了谋取工伤待遇而伪造证据,那么可能会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伪造伤情:受伤员工可以伪造受伤程度,通过故意夸大或虚构伤情来谋取高额工伤赔偿。

2. 伪造证明材料:受伤员工可以伪造医疗费用发票、医生诊断证明和药品处方等证明材料,以证明伤情的真实性。

3. 找人作假证人:受伤员工可以找人作假证人,为自己的伤情提供假证据。

4. 贿赂鉴定机构和执法人员:受伤员工可以通过贿赂的方式,让鉴定机构和执法人员为自己提供有利的鉴定结果。

然而,一旦发现工伤鉴定中有伪证行为,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1. 失去工伤待遇:如果伪证行为被发现,工伤鉴定结果可能会被取消或修正,受伤员工将失去工伤待遇。

2. 受罚处罚:故意伪造证据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律上是有违法责任和承担刑事责任的。

可能会被起诉或被罚款。

3. 影响个人信誉:伪证行为可能会被公布在社会上,会对个人信用和声誉造成严重影响。

员工使用假章的法律后果(3篇)

员工使用假章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商业活动中,公章、合同章等印章是公司的重要象征,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员工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擅自使用假章,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还可能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就员工使用假章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一、员工使用假章的法律性质员工使用假章的行为,首先是一种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其次,员工使用假章的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

在合同法中,公章、合同章等印章具有证明合同真实性的作用。

员工使用假章,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使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二、员工使用假章的法律后果1.刑事责任如果员工使用假章的行为构成犯罪,将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员工使用假章的行为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员工使用假章的行为,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包括:(1)合同无效:员工使用假章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公司可能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经济损失。

(2)违约责任:如果合同因员工使用假章而无效,公司可能因违约而承担赔偿责任。

(3)侵权责任:员工使用假章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公司需承担侵权责任。

3.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印章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4.公司内部处理员工使用假章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

伪造证据相关的规定

伪造证据相关的规定

一、《民诉》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刑法》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2002]高检研发第18号2002年10月24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你院《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决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能否构成诈骗罪的请示》(鲁检发研字[2001]第11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使用假职称证的法律后果(3篇)

使用假职称证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职称证书在求职、晋升等方面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一些求职者为了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脱颖而出,不惜使用假职称证。

本文将探讨使用假职称证的法律后果,并对相关人员提出警示。

一、什么是假职称证假职称证是指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取得的职称证书。

伪造是指无权制作职称证书的单位或个人擅自制作;变造是指对真实职称证书进行篡改、伪造;冒用是指冒用他人名义取得职称证书。

二、使用假职称证的法律后果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取得的职称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职业资格证书。

2.刑事责任如果使用假职称证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将面临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民事责任使用假职称证者若给他人造成损失,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如虚假陈述、欺诈等行为,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4.信誉受损使用假职称证者一旦被揭露,将面临信誉受损的严重后果。

这不仅会影响个人在职场的发展,还可能对家庭、朋友等社会关系产生负面影响。

三、使用假职称证的警示1.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求职者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认识到使用假职称证的行为是违法的,坚决抵制这种行为。

2.提高自身素质求职者应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通过不断学习、积累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以真实的能力赢得职场竞争。

3.合法合规求职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使用假职称证等违法手段获取工作机会。

4.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求职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虚假信息的辨别能力,避免上当受骗。

四、总结使用假职称证的行为具有严重的法律后果,不仅会损害个人信誉,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求职者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合法合规求职,提高自身素质,共同维护良好的职场环境。

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

员工行为规范为了规范员工行为,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和提升公司形象,特制订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条礼仪规范1. 衣着干净整齐,化妆自然得体,不浓妆艳抹。

不允许着背心、短裤、超短裙以及穿拖鞋等。

2. 举止端庄,语言文明,礼貌待人。

谦虚谨慎,尊重同事。

同事间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情。

关心集体,维护集体荣誉,不打击诽谤其他教职工。

3. 尊重、关心、爱护学校的每位学生。

学生问好应还礼,倡导礼貌和微笑文化。

4. 进入教室、参加各类会议均应把手机调至震动档,期间不得接听手机。

第二条生活规范1.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事前履行请假手续,返岗后要销假。

2.自觉保持教学场所和办公室区域的干净、整洁、有序。

3.爱护学校公共财物,正确使用教学教具。

4.节约能源,反对浪费。

养成随手关掉用电设施的习惯。

5.妥善保管私人财物。

若有损失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条职业规范1.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主动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

2. 主动关心每位学生及各种校内突发事件,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声誉。

3.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公司教育。

不散布不传播不利于学校发展的谣言信息。

4. 严禁工作时间、教学场所上网聊天或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树立良好校风学风。

校区内主动向来访家长学生问好,做好家长的沟通交流,增强学校的教育合力。

6. 按时参加各类会议及教研活动,做好会议记录或教学笔记。

7. 保守本职工作涉及到的公司秘密,不打探其他人员涉及的秘密资料信息,不对外提供公司信息及学员信息。

8. 不做有损害公司名誉、资源和利益的事情。

第四条奖励和处罚(一)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情况给予通报表扬或嘉奖:1. 工作努力,业务纯熟,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2. 维护公司利益、抵制歪风邪气,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

3. 发现非职责内问题,迅速上报并及时处理减少学校损失者。

4.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不避危难,勇于抢险,急公司所急,处理及时并减少损害者。

法律上做伪证的后果(3篇)

法律上做伪证的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在司法实践中,伪证行为时常发生,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做伪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做伪证的后果,以警示人们遵守法律,维护司法公正。

二、做伪证的法律定义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做伪证是指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在诉讼活动中,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做伪证的后果1.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做伪证的行为将受到刑事追究。

具体处罚如下:(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责任做伪证行为可能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因做伪证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包括:(1)赔偿损失;(2)承担违约责任;(3)承担侵权责任。

3.行政责任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做伪证的行为将受到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

4.道德谴责做伪证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败坏了社会风气。

做伪证者将受到道德谴责,丧失社会信誉。

四、案例分析案例:某案件中,证人甲故意提供虚假证言,为被告人乙开脱罪责。

经查实,甲的行为构成做伪证。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法院依法对甲处以有期徒刑一年。

五、总结做伪证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具有严重的法律后果。

在司法实践中,做伪证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应当遵守法律,诚实守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对于做伪证的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予以严惩,以警示他人。

第2篇一、引言伪证是指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法律责任,故意提供虚假证据、虚假陈述或者虚假证言的行为。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做伪证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为他人作伪证的法律后果(3篇)

为他人作伪证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武器,对于任何违法行为都会予以严厉打击。

在司法实践中,为他人作伪证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法律对为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分析为他人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一、为他人作伪证的法律定义为他人作伪证,是指行为人在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司法活动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真相,误导司法机关,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为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鉴定意见、翻译意见;2. 当事人、代理人故意伪造、毁灭证据;3. 指使、贿买、胁迫他人提供虚假证言、鉴定意见、翻译意见;4. 其他故意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

二、为他人作伪证的法律后果1. 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的规定,为他人作伪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导致案件性质发生改变的;(2)提供虚假证言、鉴定意见、翻译意见,使当事人受到刑事追究的;(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提供虚假证言、鉴定意见、翻译意见,情节严重的;(4)其他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2. 民事责任在民事诉讼中,为他人作伪证的行为,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行政责任为他人作伪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伪造、毁灭证据,妨碍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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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做伪证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所谓伪证,是指被审计单位等审计证据的提供者出于某种动机而伪造的证据。

这些证据或因精心炮制而貌似真实证据,或与被审计事实之间存在某种巧合,如不认真排除,往往就会鱼目混珠,以假乱真。

伪证也是假证据的总称。

那么公司员工做伪证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公司员工做伪证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作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案例:25岁的上海男子顾某出于同情心为他人做伪证,导致一起诈骗案被发回重审。

日前,顾某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04年8月15日,被告人顾某在海淀分局恩济庄派出所内就犯罪嫌疑人戴某诈骗一案向警方提供证言。

2006年12月25日,被告人顾某向戴某的辩护人就该案同一事实提供证言时,为避免戴某受刑事处罚,作虚假证明,提供该案的重要事实的证言与其向警方提供的证言内容完全矛盾。

致使海淀法院2007年6月认定戴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并责令戴某退赔人民币470000元发还被害人后,该案被一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2007年11月8日,被告人顾某在海淀法院开庭重申该案时再次出庭作证,仍向法庭提供虚假证言。

当日,被告人顾某被抓获。

庭审时,当法官问及顾某做伪证的动机时,顾某称,当时没有考虑这么多,就是出于对戴某的同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某作为戴某诈骗一案的关键证人,故意提供虚假证言,意图使戴某免予刑事处罚,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

鉴于被告人顾某当庭人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美国和英国的规定在美国,宣誓下作假证供是联邦罪行,成文法规定犯罪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5年。

宣誓下作假证供只有在证人宣誓或确认(affirm)过会说真话之后才可以成立。

确认是给不愿或因宗教原因不能起誓的人使用的。

在英国,证人可以手按圣经或其他宗教经籍发誓。

如果证人没有宗教信仰,或不愿按圣经发誓,他可以确认自己会说真话,和宣誓在法律上效力相同。

宣誓下作假证供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成立,包括在签署由有刑事规定的法律赋予效力的文件时,不必经过宣誓程序和经适当公职人员监誓。

例子包括美国国税局的报税表,报税者必须签署声明所报真实,法律规定谎报者会被视为宣誓下作假证供。

联邦税务法规定违法者可入狱三年。

法国和德国的规定在例如法国和德国的某些国家,疑犯在宣誓后说的话被定为不足采信,所以无论他们在审判上说什么,都不会被定本罪。

伪证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伪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与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是复杂客体。

但也有人认为,并不是任何形式的伪证罪都必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例如隐匿罪证的伪证犯罪行为就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但它必须侵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因此认为,伪证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伪证罪妨碍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是指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

司法机关的民事诉讼活动、行政诉讼活动不能成为伪证罪的客体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员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以及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及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员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及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15日以下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诉讼与民事、行政诉讼性质不同,同是伪证行为妨碍诉讼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也有不同,以伪证方式妨碍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活动的,不能直接以伪证罪论处。

伪证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有罪的人,也可以是被怀疑有罪而实际上是无罪的人。

客观要件伪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侦查、起诉、审判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的行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所谓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指证人作了虚假的证明,鉴定人作了不符合事实真相的鉴定,记录人作了不真实的记录,翻译人作了歪曲原意的翻译。

所谓隐匿罪证,指掩盖歪曲事实真相、毁灭证据,将应该提供的证据予以隐匿。

所谓与案件有重要关表的情节,主要是指对案件是杏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或者对罪行轻重有重大影响的情节。

如果伪证的事实无关紧要、对案件的处理影响不大,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至于伪证行为是否造成了错判,不影响定罪,可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行为人伪造、变造、毁灭凭证、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司法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中,而是在一般责任事故调查处理中,或是在审计、监察等行政活动中发生的,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26条规定,单位行政领导人、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也规定,对于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单位、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审计机关可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并可酌情处以罚款;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人员,移送监察或者有关部门处理;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审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法律、法规中提及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行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隐瞒事实真相,毁灭、伪造、隐匿有关资料,但不是在刑事诉讼中,行为所侵犯的客体不同于伪证罪,只能分别情况,以其他犯罪论处。

主体要件伪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在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是指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的人,鉴定人,是指司法机关为鉴别案件中某些情节的真伪和事实真相而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或者特殊技能的人,记录人,是指为案件的调查取证,询问证人、被害人或审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作记录的人。

翻译人,是指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为案件中的外籍、少数民族或聋哑人等诉讼参与人充当翻译的人员,也包括为案件中的法律文书或者证据材料等有关资料作翻译的人员。

主观要件伪证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虚假陈述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但为了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而为之。

如果行为人不是出于陷害他人的意图或者隐匿罪证,就不能以伪证罪论处。

如行为人因粗心大意,工作不认真,或者学识、业务能力不高而作出了错误的鉴定结论、记录、翻译,或者因错记、漏记、错译、漏译等而不能反映原意,等等。

伪证罪的认定(一)伪证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工作不负责任,疏忽大意,或者业务水平有限而提供不正确的鉴定、记录、翻译的;以及由于对于案件真实情况一知半解,认识不准确,或者道听途说而传闻作证,从而提供了虚假证明的,因不具备伪证的主观故意,不构成伪证罪。

对于虽有伪证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应认定为犯罪。

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1989年11月30日印发的《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伪证罪立案追究刑事责任,(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得制造伪证的;(5)出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伪证罪与诬告陷害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有陷害他人的故意,两者的区别是,(1)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前者的行为是在侦查、审判中发生的;后者的行为是立案侦查之前实施的,并且是引起案件侦查的原因。

(3)前者是通过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等手段实现的;后者则是作虚假的告发。

(4)前者只是在个别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上,提供伪证;而后者则是捏造了整个犯罪事实。

(5)前者的目的可能有两种:既可以是陷害他人,也可以是包庇罪犯;而后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使无罪者受到刑事处分。

(三)伪证罪与包庇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这三种犯罪的行为人,在作虚假证明,为犯罪分子隐匿罪证方面极为相似,目的都是包庇罪犯。

其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要件不同。

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后两种包庇犯罪是一般主体。

(2)实施犯罪的时间不同,伪证罪只能在侦查、审判阶段实施;后两罪则可以在犯罪分子被逮捕、关押前实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后实施。

(3)犯罪的内容不同。

伪证罪掩盖的是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后两罪所掩盖的可以是全部罪行或者重要犯罪事实。

(4)包庇对象的情况不同。

伪证罪包庇的是在侦查、审判中,未被逮捕或者未被判决的未决犯罪嫌疑人;后两罪所包庇的可以是未决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是已决犯人,或者是服刑中逃跑的犯罪分子。

:1.不履行合同应负什么法律责任2.公司法务该如何应对诉讼3.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规定需要负什么责任4.员工私刻公司公章怎么处理5.伪造公章罪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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