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地方税务局2016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纳税服务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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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地方税务局“大练兵”选拔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稽查卷)
一、单项选择
二、多项选择题
三、判断题
四、实务题
1.稽查局的不当之处:(每个点2分)
(1)对教育费附加进行罚款错误。教育费附加是一种费,不能视同税收进行行政处罚。
(2)下达《税务处罚告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相隔不足3日,部分剥夺了纳税人要求听证的权利。
(3)取消对加油站的查封不当,因为税款发生在抵押权的设定之前,可以按照《征管法》第45条的规定行使税收优先权。
(4)应对轿车行使撤销权。建筑安装公司在欠税的情况下,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甲企业,而甲企业应当知道这一情形仍然购买。稽查局应当以建筑安装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建筑安装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关系。
(5)罚款不应适用代位权。
2.(每个点4分)
(1)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依据:国税发〔2006〕187号第五条: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纳税人,须在满足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
(2)资料二:
转让环节会计处理不正确.
借:银行存款 2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0
贷:开发成本—C写字楼1800
转让在建项目—C写字楼应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及土地增值税。
应纳营业税:(2500-1500)*550万元
城建税:50*73.5万元
教育费附加:50*31.5万元
印花税:2500*0.0005=1.25万元
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1500+300+300*2050+3.5+1.5=1915万元
增值额:2500-1915=585万元
增值率:585/1915=31%
应纳税额:585*30175.5万元
应调增利润:
2500-1800-50-3.5-1.5-1.25-175.5=468.25万元
依据:财税[2003]16号第二条第七款规定
资料三:会计处理正确。
此项业务应纳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不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各税。
依据:财税字〔1995〕48号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
应纳营业税:450*522.5万元
应纳城建税:22.5*71.575万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22.5*40.9万元
以上合计:24.75万元
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视同销售业务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450-300=150万元
同时确认捐赠支出增加150万元。
资料四:会计处理正确。
此项业务不缴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不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应纳房产税:1200*(1-20%)*1.24=2.88(万元)
资料五:会计处理不正确。
借:长期股权投资 1400
累计折旧 15
贷:固定资产 1200
营业外收入215
此项业务应纳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印花税:1400*0.0005=0.7万元
应纳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1300*951400*0.0005=1235.7万元
增值额:1400-1235.7=164.3万元
增值率:164.3/1235.7=13%
应纳额:164.3*3049.29万元
调增利润:1400-1185-49.29-0.7=165.01万元
利润总额:1000+468.25+165.01-2.88=1630.38(万元)
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1630.38*12195.65万元,应调增450-195.65=254.3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630.38+254.35=1884.73(万元)
应补缴企业所得税:(1884.73-1000)*25221.18(万元)资料六:
会计处理正确.
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600/(1-20%)]*20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