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PO消息推送服务开发者协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OPPO消息推送服务开发者协议

文档版本号修订人修订日期修订内容

V1.0.0汤志文2017-6-12创建文档,新建规范V1.0.1

汤志文

李淑君

2017-7-5修订文档V1.0.2计玥2017-12-8修订文档

V1.0.3计玥2018-1-8修订文档

V1.0.4

计玥

李淑君

2018-2-22修订文档

OPPO消息推送技术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为东莞市讯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怡”)与开发者就开展消息推送技术服务合作所应遵守的条款。

请开发者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讯怡及其关联公司责任的条款、对开发者的权利限制条款、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等,该类条款将以加粗的形式提示开发者注意。请审慎阅读并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除非开发者接受本协议所有条款,否则开发者无权使用讯怡提供的相关服务。开发者的登录或使用服务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包括后续更新版本、以及开通或使用某项服务的单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1定义

1.1消息推送技术:是指提供给第三方应用(APP)开发者集成并使用消息推送平台的技术服务。开发者可以使用消息推送技术服务向终端用户发送应用通知消息。开发者可以使用的消息推送具体功能取决于讯怡授权的范围。

1.2授权技术:是指讯怡独立开发并享有知识产权或拥有合法授权的的消息推送技术以及本协议履行期间内的全部后续版本,包括但不限于其目标指令(可运行文件)以及技术文档等;以及指基于本协议的定制或开发需求产生的版本或为修复软件缺陷而提供技术支持产生的后续版本。

1.3开发者:是指在讯怡应用商店发布应用(APP)并且基于该应用向讯怡终端用户提供服务的个体,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自然人,为本协议所约束的当事方。

1.4(第三方)应用:是指非讯怡所有,由开发者开发并享有知识产权的移动应用(APP)。

1.5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且无法避免的妨害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事件。此种事件只包括地震、塌方、陷落、洪水、台风、天文异常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恐怖事件、大规模流行性疫病、破坏活动、黑客入侵、网络崩溃或任何其他类似的偶发事件。

2合作内容

讯怡授权开发者集成并使用授权技术服务,通过讯怡消息推送平台向讯怡终端用户发送应用通知消息。开发者在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按照本协议约定范围使用授权技术服务。

3授权范围

3.1在开发者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讯怡授予开发者按照本协议约定在中国大陆地区范围(不含港澳台地区)内对授权技术享有不可转让的、不可分许可、非排他性、可撤销的普通许可。开发者有权且仅能在其应用中使用集成消息推送软件开发集成包后的功能,具体如下:

3.1.1允许开发者设置每条推送消息的有效期。如果终端用户在消息推送发起的时候在线或在有效期内上线,则能接收到推送消息。消息最长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3天内。

3.1.2允许开发者使用消息推送系统的基于标签的消息推送;即,允许应用基于不同的终端用户类型,分别进行个性化的定向消息推送。在消息的推送过程中,开发者结合每条消息的内容和目标用户,选择每条消息所对应的标签,进行精准定向推送。

3.1.3允许开发者使用消息推送系统的单播消息推送;即,允许应用针对单个或一组设备的ID进行个性化的消息推送。

3.1.4允许开发者使用讯怡接收消息推送时间的设定;即,可以设定客户端接收消息推送的静默期,用户在静默期内将不会收到消息推送的消息,此时发出的消息会被保留在服务端,当用户具备接收条件且消息尚未失效时,将会收到被保留的消息。

3.1.5允许开发者使用消息推送为用户设定别名;即,当应用成功注册消息推送服务后,应用可为消息推送服务器返回的当前设备的ID设定一个别名,方便开发者与自有的ID系

统进行关联,避免因需要保存设备RegID与自有帐号的对应关系而给开发者带来额外的开发和存储成本。

3.1.6允许开发者使用消息推送的数据统计;即,数据统计方面,消息推送服务提供了有关推送消息的基本统计。Android版统计包含每日消息的推送、送达和点击数据,并支持查询最近30天内单条消息的推送、送达和点击数据。

3.1.7上述功能如有变化,以本协议的最新更新版本为准。

3.2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授权期限在本协议终止日期时自动终止。

3.3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允许,开发者不得将授权技术或其任何部分披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以及开发者没有必要授权其在业务中使用授权技术的任何雇员。开发者应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避免开发者(或其雇员)将授权技术或其任何部分披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4除本条明确规定之授权范围外,讯怡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开发者授予其他的任何许可。

4知识产权

4.1本协议各方保证本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内容、软件、设备或技术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在先合法权益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发生一方因使用对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提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如果一方收到第三方宣告本协议合作所涉内容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通知,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涉嫌侵权内容的提供方应当尽快提供涉嫌侵权内容不侵犯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书面反通知,使用方有权根据第三方通知移除相关内容并根据提供方提供的涉嫌侵权内容不侵犯知识产权的书面反通知即时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使用方在移除相关内容前必须通知提供方,如果提供方出具不侵权的担保,使用方可以暂不移除相关内容直至提供方提供涉嫌侵权内容不侵犯知识产权的书面反通知,如果经查确实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在此期间内的责任(包括侵权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由提供方承担。

4.3未经讯怡事先书面同意,开发者不得为了其任何营销、广告、促销或其他目的使用、公布或复制讯怡投资者或其任何关联方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包含“OPPO”、“ColorOS”,上述品牌的附属标志及图案)商号、商标、产品或服务名称、域名、广告宣传用语、其他商业标识或通过特定描述使第三方能够识别讯怡或其任何关联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