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
2020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
文章标题:深度解读2020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在2020年,全国文化馆的评估定级标准成为了备受关注的话题。
作为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馆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文化馆的评估标准也显得格外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2020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进行深度解读,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和理解这一重要内容。
一、2020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简介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文件,旨在对全国各级各类文化馆进行评估和定级,提高文化馆的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标准涵盖了文化馆的设施条件、文化资源、服务项目、管理水平等多个方面内容,是对文化馆进行全面评价的依据。
根据文化馆所在地的特点和规模,评估定级标准分为不同的等级,包括一级文化馆、二级文化馆、三级文化馆等,不同等级的文化馆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水平。
评估标准的发布为文化馆的规范化建设和提升提供了具体指引,也为社会公众对文化馆的评价提供了客观依据。
二、对2020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的深入解读1. 设施条件评估定级标准对文化馆的设施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场馆建筑、展示设施、观众服务设施等方面。
一流的设施条件是文化馆提供优质文化服务的基础保障,也是吸引观众的重要因素。
在评估中,设施条件占据了相当的比重,体现了文化馆对于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视。
2. 文化资源文化资源是文化馆的核心竞争力,也是评估定级的重要指标之一。
文化资源的丰富度、多样性和保护传承工作的成效都将成为评估的关键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资源不仅包括传统文化遗产,还包括当代文化精品,文化馆需要在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展示上做出更多努力,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3. 服务项目文化馆的服务项目是观众直接接触的内容,也是文化馆提供文化服务的重要途径。
评估定级标准对服务项目的多样性和专业性提出了要求,包括展览、讲座、教育活动等方面。
文化馆还需要注重服务项目的创新性和吸引力,吸引更多观众参与其中。
第六次文化馆国家评估定级
第六次文化馆国家评估定级标准一、前言为了全面提升文化馆的建设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推动文化馆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文化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特制定第六次文化馆国家评估定级标准。
该标准旨在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估文化馆的各项工作,为文化馆的持续改进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定级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文化馆。
评估内容涵盖文化馆的设施建设、组织管理、业务活动、人才队伍、服务效能等方面。
三、评估指标1. 设施建设:评估文化馆的馆舍条件、功能布局、设备配置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能否满足群众文化活动的基本需求。
2. 组织管理:评估文化馆的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运行机制是否顺畅,能否有效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 业务活动:评估文化馆的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数量、质量、参与度等,以及文化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发展方面的工作成效。
4. 人才队伍:评估文化馆的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包括人员配备、专业结构、培训机制等,能否满足文化馆工作的需要。
5. 服务效能:评估文化馆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果,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满意度等,能否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四、评估等级根据评估结果,将文化馆分为一级馆、二级馆、三级馆三个等级。
其中,一级馆为最高等级,表示文化馆在各方面工作均达到较高水平;二级馆次之,表示文化馆在某些方面还有待提升;三级馆为最低等级,表示文化馆在多方面工作均需加强。
五、实施要求1. 各级文化馆应高度重视评估定级工作,积极参与并配合评估工作的开展。
2. 评估机构应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评估结果将作为文化馆改进工作和提升服务质量的重要依据,各级文化馆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文化馆是一个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文化传承和展示的场所,更是文化服务和教育的平台。
因此,文化馆的服务标准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文化馆的形象和服务质量。
为了提升文化馆的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文化馆服务标准,希望能够为广大观众提供更好的文化体验。
一、接待服务标准。
1. 服务态度亲切热情,对每一位观众都要微笑问候,主动为观众提供帮助和咨询。
2. 接待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沟通能力,能够对观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解答。
3. 接待区域要保持整洁,接待人员的仪容仪表要整洁得体,给观众以良好的第一印象。
二、展览服务标准。
1. 展览内容要具有一定的学术性和艺术性,能够吸引观众的兴趣,展览布置要合理美观。
2. 展览解说员要熟悉展览内容,能够生动形象地向观众介绍展览,引导观众进行参观。
3. 展览安全要得到保障,加强安全巡查,保证观众参观的安全。
三、教育服务标准。
1. 开设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和讲座,满足不同年龄层次观众的需求。
2. 培养一支专业的讲解团队,开展有针对性的文化教育活动,提高观众的文化素养。
3. 定期举办文化交流活动,搭建观众与文化名人、专家学者的交流平台,丰富观众的文化生活。
四、服务质量监督标准。
1. 建立健全的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对观众的投诉要及时、认真、全面地进行处理。
2. 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听取观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3. 加强文化馆内部管理,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保证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五、文化馆环境标准。
1. 文化馆内部环境要保持整洁,展览品要定期进行清洁和保养,保证观众的舒适体验。
2. 文化馆要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保证空气清新,保障观众的健康。
3. 文化馆要注重绿色环保,提倡节能减排,建设绿色文化馆。
六、文化馆服务标准的落实。
1. 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文化馆服务标准,确保服务质量的稳步提升。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营造良好的服务氛围。
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共五则)
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共五则)第一篇: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试行)一、总则1.1 为适应文化馆免费开放的需要,促进我省文化馆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更好地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民族素质和塑造高尚人格,发挥文化教育人民、引导社会、促进发展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财务发〔2011〕5号)以及文化部《县以上文化馆评估标准》(办社文函〔2011〕19号),结合我省文化馆事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安徽省文化馆服务标准》。
1.2 文化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利用本馆设施设备为人民群众提供文艺辅导培训、群众文化活动、展览展示、群众文艺作品创作指导等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1.3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省、市、县(市、区)文化馆。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2.1 文化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馆舍要用于公益性文化服务,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其场地和设施用途,群众文化活动用房使用面积占总使用面积的比例省级馆不低于65%,市、县级馆不低于70%。
2.2 文化馆的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宣传廊、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与网络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独立学习室(音乐、书法、美术、曲艺等)、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应免费向群众开放。
2.3 文化馆应当有醒目的馆名牌,门厅内有楼层设施分布图,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免费项目、开放时间、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馆内醒目位置上公告,文字和标识符合规范。
2.4 文化馆应设有宣传橱窗或专栏,内容定期更新。
2.5 文化馆应当设立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进出,通道保持畅通。
2.6 文化馆内各服务区域应当保持环境整洁。
服务区域应当定期消毒,保持公共卫生间清洁、无异味。
国家级文化馆 标准
国家级文化馆标准一、设施设备要求建筑面积:国家级文化馆的建筑面积应满足开展各类文化活动的需要,总面积不少于XX平方米。
建筑类别:文化馆建筑应以公共文化服务为主,同时具备艺术培训、展览展示、文化交流等功能,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布局设计:文化馆内部布局应合理,功能区域划分清晰,方便群众使用。
乐器、道具、展品等收藏和展览设备:国家级文化馆应具备丰富的乐器、道具、展品等收藏和展览设备,能满足各类文化活动的需要。
空调、照明、安全等保障设备:文化馆应配备先进的空调、照明、安全等保障设备,确保各项文化活动顺利进行。
二、人员编制要求事业编制:国家级文化馆应具备一定数量的正式事业编制,根据馆舍规模和业务需求合理配置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国家级文化馆应具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文化活动的策划、实施和指导。
学历与职称:国家级文化馆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职称结构合理,能满足工作需要。
工作内容与职责:制定和完善文化馆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负责各类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
绩效考评:建立完善的绩效考评机制,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激励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经费保障要求财政拨款:国家级文化馆的经费应由国家财政拨款为主,确保各项文化活动的正常开展。
其他收入来源及其占比:国家级文化馆应积极拓展其他收入来源,如社会捐赠、演出收入等,占比不应超过总收入的XX%。
经费使用范围:经费应主要用于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以及乐器、道具、展品等收藏和展览设备的购置和维护。
报销标准:建立完善的报销标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要求文化服务内容的丰富程度:国家级文化馆应提供各类文化服务内容,如音乐、舞蹈、戏剧、美术等,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文化服务内容的创新程度:国家级文化馆应不断创新文化服务内容,推出具有特色的文化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
服务质量:国家级文化馆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各类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评估的高效性和优质性。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内容
1.服务资源:文化馆应当有醒目的馆名牌,门厅内有楼层设施分布图,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
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使用方法、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馆内醒目位置上公告,使用文字和标识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服务能效:文化馆应设有宣传橱窗或专栏,内容定期更新且要体现文化馆的功能。
3.服务宣传:文化馆应当通过网站、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其服务内容,便于群众了解和参与文化活动。
4.服务监督与反馈:文化馆应当建立服务监督和反馈机制,设立监督电话和意见箱,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和建议,并定期对服务进行评估和改进。
5.服务安全:文化馆应当设立无障碍设施,室外有方便残疾人进出通道并确保畅通,室内有可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设备。
无障碍设施应标识明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文化馆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场所,其服务标准对于提升文化馆的形象和吸引观众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服务标准可以提高观众的满意度,增加他们对文化馆的信任感,促进文化馆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制定并实施文化馆服务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文化馆的服务标准应包括对观众的热情接待和周到服务。
工作人员应该对每一位到访的观众表示热情的欢迎,并主动询问他们的需求,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在观众有疑问或需求时,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回答并解决,确保他们在文化馆的参观体验顺利和愉快。
其次,文化馆的服务标准还应包括对展品和文物的保护和展示。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确保展品和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同时,展示布置也需要精心设计,使观众在参观时能够更好地了解展品的历史和文化内涵,增加他们的参观体验。
此外,文化馆的服务标准还应包括对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文化馆应当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如展览、讲座、表演等,以丰富观众的文化生活。
在组织这些活动时,文化馆需要考虑观众的兴趣和需求,精心策划活动内容,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文化馆的服务标准还应包括对环境的管理和维护。
文化馆应当保持场馆的整洁和安全,提供良好的观赏环境和舒适的参观体验。
同时,文化馆还应加强对场馆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转和良好状态。
综上所述,文化馆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升文化馆的形象和吸引观众具有重要意义。
良好的服务标准可以提高观众的满意度,增加他们对文化馆的信任感,促进文化馆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文化馆应当重视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不断优化服务质量,提升观众的文化体验,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文化馆作为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传统、提升文化软实力等重要使命。
为了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提升文化馆的服务水平,制定和落实文化馆服务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文化馆应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文化馆应当通过举办展览、讲座、演出、培训等形式,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活动,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兴趣爱好的市民需求。
同时,文化馆还应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不同地域、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其次,文化馆应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
在文化馆内,应提供舒适的环境和便利的设施,为市民提供良好的文化体验。
文化馆的工作人员应热情周到地为市民提供咨询、导览等服务,并且应当具备良好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市民解答疑问,引导市民深入了解文化知识。
另外,文化馆应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
文化馆应积极走进社区,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文化服务。
同时,文化馆还应与社区文化组织、学校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举办文化活动,推动文化资源的共享与互动。
最后,文化馆应加强文化馆藏建设。
文化馆应不断丰富馆藏,收集、整理、展示具有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价值的文物、艺术品等,为市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文化资源。
同时,文化馆还应加强对馆藏文物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总之,文化馆服务标准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提升文化馆的服务水平、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促进文化繁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各地文化馆能够认真贯彻落实文化馆服务标准,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丰富的文化服务。
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评估细则、
标号指标1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为政府举办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坚持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此次评估重点检查国务院颁发的《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需提供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情况的报告。
2002年以来,馆领导班子主要成员受过党政警告以上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该馆定级资格。
2馆舍建筑面积(平方米)附件8:县(市、区)文化馆等级必备条件和评估标准的细则一、等级必备细则评估细则3财政拨款总数不低于全县(区)人均(元)此项要求政府财政经费拨款必须达到相应的标准。
4年度组织公益活动和公益服务项目(次)该项设定的数量指标最 高为6次,即平均每两个月一次。
7馆内必备设备总值(万元)可供下基层演出的灯光、音响、汽车和馆内用于培训、辅导的必备设备器材。
注:7项条件中,高、中、低三项标准分别为一、 二、三级馆必备条件。
5馆内常设文化活动时间(不含培训)时间(小时/天)文化馆常年举办的各种演出、展览、阅览、游艺、电影等各类文化活动(不含培训)。
6业务人员深入对社区和农村培训、辅导调研(人均天数/年)对社区和农村培训、辅导调研是对文化馆工作的重要要求。
最高标准按每个月5天计算。
二、队伍建设:100分三、公共服务:400分7项条件均达到相关等级标准的,方具备该等级馆的评定标准。
二、评估标准细则本标准分为四大部分,共1000分。
其中:一、办馆条件:400分四、行政管理:100分另设:提高指标:50分辅导的作者、演员获县级以上奖励(件、次、篇)群星奖”的可以按规定标准加分。
在233、313项目中已获得“群星奖”加分的作品不能重复计算。
按2002—2006年5个年度进行统计,需提供全馆级以上的群众文化类的表演奖、创作奖、科研成。
2020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
2020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是评估和确定各个文化馆的综合指数和等级,以促进文化馆的发展和提高。
以下是对2020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基础设施和场馆条件1. 场馆规模和平面布局:评估文化馆场馆的规模和布局设计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多样化的文化活动需求。
2. 建筑物和设施设备:评估文化馆的建筑物状况、设施设备完备性、自动化程度以及安全性等因素。
3. 馆藏和资源:评估文化馆的馆藏品种、数量、数字化程度和质量,以及可供参与者使用的其他资源,如图书、影音资料等。
二、项目和活动1. 文化创意项目:评估文化馆的文化创意项目开展情况,包括展览、演出、教育培训等,以及与其他机构的合作情况。
2. 文化活动和节目:评估文化馆的文化活动和节目安排,包括演讲、讲座、工作坊、研讨会等,以及参与人数和活动影响力等。
3. 教育培训项目:评估文化馆的教育培训项目开展情况,包括文化艺术培训、社区教育等,以及与学校和社区的合作情况。
三、管理和服务1. 专业人员和管理团队:评估文化馆的专业人员和管理团队的数量、素质和培训情况,以及他们在馆内各项工作中的责任和作用。
2. 参与者满意度:评估文化馆的参与者对其提供的服务和活动的满意度,包括展览、活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评价。
3. 社区影响力和社会责任:评估文化馆在社区中的影响力和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包括社区合作、社会参与、志愿者活动等方面的表现。
四、信息化建设1. 网络和数字化服务:评估文化馆的网络服务和数字化资源的建设情况,包括网站建设、在线资源提供等,以及信息与科技应用水平。
2. 数据管理和保护:评估文化馆的数据管理和保护措施,包括参与者信息和文化资源的安全管理,以及合规性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3. 移动应用和虚拟体验:评估文化馆的移动应用和虚拟体验服务,包括在线展览、远程参观、互动体验等方面的设施和服务。
以上是对2020年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是一个提供文化、艺术、教育等服务的场所,其服务标准应当符合一定的专业要求和社会期望。
以下是一些文化馆服务标准的通用方向:
1. 文化资源的丰富性:
* 提供多元化的文化资源,包括书籍、艺术品、展览、文献等,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2. 开放性与可及性:
* 制定开放时间,确保文化馆对公众开放,提供充分的服务时间。
* 通过合理的票价或免费政策,使文化馆服务更具可及性。
3. 展览与文化活动:
* 定期举办有深度和广度的文化展览、艺术展示和文化活动,以丰富观众的文化体验。
4. 数字化服务:
* 提供数字化服务,包括数字图书馆、在线展览、虚拟实境等,以适应现代社会数字化需求。
5. 教育与培训:
* 开展文化教育项目,包括讲座、培训课程,为社区提供学习机会。
6. 社区参与:
* 与社区建立联系,了解社区需求,通过社区参与活动促进文化馆与社区的融合。
7. 服务态度:
* 培养专业、热情、负责的工作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满
足用户的需求。
8. 设施与设备的保障:
* 保障文化馆设施的完善和设备的正常运转,确保文化馆环境舒适、安全。
9. 文化馆规章制度:
* 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包括参观规定、安全规定等,为文化馆的正常运营提供法规保障。
10. 定期评估与改进:
* 定期对文化馆服务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创新,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这些服务标准应当是与文化馆的定位和使命相一致的,同时需要结合具体的地区和文化馆的特点进行定制。
文化馆的服务标准的质量将直接影响到其在社区中的影响力和声誉。
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共五篇)
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共五篇)第一篇: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总则1.1为适应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需要,促进我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文化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以及《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1.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省、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
1.3 公共图书馆坚持“普惠均等”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服务第一,读者至上”为宗旨,利用本馆设施设备和文献资源为读者提供便捷的书刊借阅、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和数字文化等服务,保障公民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2.7 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馆舍主要用于公益性服务,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公共文化设施用途,向读者免费开放面积占馆舍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40%。
2.8 有条件的地区要参照《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儿童图书馆。
无独立建制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市、县(市、区)应在本地建立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分馆或在公共图书馆内设立单独的少年儿童借阅和数字文献服务区域,用于少年儿童的藏书与借阅区面积之和达到全馆藏书和借阅区总面积的10%~20%。
努力构建包括少年儿童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少年儿童分馆、少年儿童阅览室、少年儿童图书流动服务点在内的覆盖城乡的少年儿童图书服务体系。
三服务对象和开放时间3.1 公共图书馆向社会全体公众开放。
少年儿童图书馆或少儿阅览室除向少年儿童服务外,还应接待家长和少年儿童工作者。
3.2 公共图书馆实行全年开放制,阅览、外借等对外服务窗口节假日期间应正常开放。
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
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文化馆作为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的使命,同时也是市民文化生活的重要场所。
为了提高文化馆的服务质量,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对文化馆的评估定级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文化馆的评估定级应当从场馆的基本设施和服务水平入手。
基本设施包括场馆的建筑结构、灯光音响设备、展厅和活动场地等,这些设施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文化馆的展示效果和活动开展。
服务水平则包括场馆的开放时间、服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度、参观者的接待和引导等,这些方面的提升将直接影响到文化馆的整体形象和市民的满意度。
其次,文化馆的评估定级还需要考虑到文化资源的丰富程度。
文化资源包括文物、艺术品、图书资料等,这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将直接影响到文化馆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评估定级标准应当从文化资源的种类、数量、保存状况和开放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以确保文化馆具有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并能够为市民提供全面的文化服务。
另外,文化馆的评估定级还需要考虑到文化活动的丰富程度和影响力。
文化活动是文化馆的重要内容,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参观者,也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多元化的文化体验。
评估定级标准应当从文化活动的种类、数量、质量和参与度等方面进行考量,以确保文化馆能够积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
最后,文化馆的评估定级还需要考虑到社会影响和发展潜力。
文化馆作为文化事业的重要阵地,其对社会的影响和对文化事业的贡献不容忽视。
评估定级标准应当从文化馆的社会声誉、合作交流、创新发展等方面进行考量,以确保文化馆在社会中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广泛的影响力,同时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综上所述,文化馆的评估定级标准应当综合考量基本设施、服务水平、文化资源、文化活动、社会影响和发展潜力等多个方面,以确保文化馆能够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为城市的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
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一总则1.1为适应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需要,促进我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标准》,文化部、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以及《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公共图书馆事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定《安徽省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1.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省、市、县(市、区)公共图书馆。
1.3 公共图书馆坚持“普惠均等”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服务第一,读者至上”为宗旨,利用本馆设施设备和文献资源为读者提供便捷的书刊借阅、参考咨询、展览讲座和数字文化等服务,保障公民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2.1 公共图书馆内的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向公众免费开放。
2.2 公共图书馆的藏书区、借阅区、咨询服务区、公共活动与辅导服务区、业务区、行政办公区、技术设备区、后勤保障区等应合理安排布局,以适应免费开放读者增量和藏书增量需求。
2.3 公共图书馆在馆外须有醒目的馆名牌,馆内一楼大厅有楼层和各服务区分布图、安全疏散通道图,人行通道有明确的指引牌;办证方法、借阅规则、免费项目、便民措施、开放时间等规章制度及各类服务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示。
公示内容定期更换,及时更新。
2.4 公共图书馆服务区域应环境整洁,保持良好的采光照明、适宜的空气流通和室内温度。
公用洗手间应清洁卫生,地面干净,无水渍、无污物、无异味。
2.5公共图书馆须设立无障碍设施,室外有方便残疾人进出的通道,室内有残疾人卫生设备和电梯。
没有电梯的公共图书馆应将适合残疾人的服务项目安排在一楼,并有专人负责接待。
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开展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文化厅•【公布日期】2015.05.13•【字号】皖文公共函〔2015〕223 号•【施行日期】2015.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开展第四次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皖文公共函〔2015〕223 号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5〕12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各级文化馆参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省级、市级、县级文化馆。
市、县级文化馆如无特殊原因一律参加本次评估工作,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参评的,由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将名单和原因报省文化厅。
本次评估工作结束后至下一次评估工作开始,将不单独受理相关评估定级工作。
二、评估标准评估定级工作以文化部制定各级文化馆评估标准以及文化馆评估公众满意度调查问卷(详见附件)为依据,评估采用2014年数据(标准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组织实施省文化厅统筹组织全省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
省文化馆由文化部统一组织评估。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组建省级专家评估组,对各市(省直管县)文化馆进行评估并抽查部分县(市、区)文化馆;审核市、县级文化馆评估数据,拟定定级名单,对全省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
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市评估工作,组建市级专家评估组,对所辖县(市、区)文化馆进行实地评估,督促市级文化馆开展自评;形成评估工作总结,报送省文化厅。
市、县(市、区)文化馆根据评估软件系统分别录入本市、县(市、区)评估数据,由市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初审。
省文化馆指导全省各级文化馆评估数据录入并进行相关数据审核。
省、市专家评估组成员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职称,熟悉文化馆工作业务,有一定的评估工作经验,为人公道、正派。
、四、时间安排1. 5月,各级文化馆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评数据录入“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系统”。
文化馆服务标准
文化馆服务标准文化馆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服务机构,其服务标准直接关系到文化馆的形象和服务质量。
为了提高文化馆的服务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文化馆服务标准,以期为广大观众提供更优质的文化服务。
一、馆内环境服务标准。
1. 室内清洁,文化馆的室内环境应保持干净整洁,地面、墙面、家具等应定期清洁,保持良好的卫生状态。
2. 空气质量,文化馆内应保持空气清新,定期通风换气,确保观众在馆内的舒适度。
3. 照明设施,文化馆内的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观众在馆内能够清晰地看到展品和资料。
4. 温度调节,根据季节变化,文化馆应合理调节室内温度,确保观众在馆内的舒适度。
二、展览服务标准。
1. 展品陈列,文化馆的展品陈列应合理布局,注重展品的展示效果和观赏性。
2. 展览介绍,文化馆应为观众提供详细的展览介绍,包括展品背后的历史、文化背景等信息。
3. 安全保障,文化馆应加强对展品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观众和展品的安全。
4. 交互体验,文化馆应提供一定数量的交互体验项目,让观众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展品和文化知识。
三、活动服务标准。
1. 活动策划,文化馆应定期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包括讲座、展览、演出等,吸引观众参与。
2. 活动宣传,文化馆应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工作,提前向观众发布活动信息,吸引更多观众参与。
3. 活动服务,文化馆应提供良好的活动服务,包括观众接待、座位安排、活动流程等方面的服务。
四、教育服务标准。
1. 教育资源,文化馆应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包括教育展览、教育课程等,满足不同观众的学习需求。
2. 教育活动,文化馆应定期举办教育活动,吸引学生和家长参与,促进文化教育的开展。
3. 教育指导,文化馆应提供专业的教育指导,帮助观众更好地理解展品和文化知识。
五、服务态度标准。
1. 热情接待,文化馆工作人员应以热情的态度接待观众,解答他们的问题,提供帮助。
2. 服务礼仪,文化馆工作人员应注意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维护文化馆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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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1.1为适应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需要,促进我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根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省文化厅《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星级评定标准》、省文化厅《关于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制定《安徽省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
1.2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含街道文化站)。
以下简称文化站。
二服务设施与环境
2.1文化站作为公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站舍要
用于公益性服务,不得以拍卖、租赁等任何形式改变其场地和设施用途,公益性服务面积须占站舍使用面积的80%以上。
2.2文化站应设有室外活动场地、舞台、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书报刊阅览室、辅导培训教室、公共电子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并向社会免费开放。
2.3文化站应当有规范和醒目的站名牌,门厅内有设施分布图。
开放时间、免费项目、使用方法、便民措施等各类服务信息应当在站内醒目位置公示。
公示内容要定期更换,使用文字和标识须符合规范。
2.4文化站图书室藏书不少于3000册,图书采选注重贴近农业生产、农民生活;报纸杂志不少于10种;适当采购电子文献。
2.5文化站应当具备灯光、音响、服装、乐器、数字服务等设备,总值10万元以上,并且逐年添置更新必要的设备。
三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
3.1文化站除农忙时节外应当每天开放,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每周开放时间累计不少于40小时,节假日期间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应正常开放。
3.2文化站应免费向群众提供各类以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为主的展览讲座,各类群众文体活动,广播电影播放,群众
读书读报,数字文化信息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活动和青少年校外文体活动等服务项目。
3.3文化站每年组织综合性大型文化活动不少于4次,举办单项性文化活动(含展览、比赛、笔会、采风、研讨等)不少于8次,举办科普、法制、农技、文化生活、卫生健康等讲座、培训不少于12次,编办文化宣传橱窗不少于12期,站办文艺团队不少于3支,组织广场文化活动、面向特殊群体开展的活动各不少于2次。
3.4文化站应组织开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年服务人次不少于3000人次。
3.5文化站应负责指导、辅导所辖村(居)委员会开展文化活动,并积极组织村组文化活动,每年文化下村活动不少于6次。
四服务管理与工作人员
4.1文化站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标识明显;各类设备要定期检修,保证运行安全。
同时,举办各项活动要有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有序。
4.2 文化站应加强设施规范管理,建立财产登记保管制度、设施维护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等。
4.3文化站公共电子阅览室要遵循公益性原则,免费对
群众开放,不得开展经营性活动,不得承包经营。
其开放时间应与文化站开放时间一致。
开放时,要关注读者上网情况,严禁提供大型游戏娱乐及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网站的浏览服务。
未成年人要在家长陪同下办理上网手续,每人每天上网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4.5文化站工作人员须着装整齐,挂牌上岗,热心服务。
4.6文化站工作人员要维持好公共活动场所秩序。
4.7文化站要在显著位置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每年定期开展群众满意率测评活动。
对群众的意见或投诉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不断改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五附则
5.1 本标准可作为制定文化站绩效考评标准的依据。
5.2 本标准由安徽省文化厅负责解释。
5.3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