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城开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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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开发合同

甲方:乙方:南京壹陆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南京市建宁路98号金海商务楼

上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明白得并认可了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益和义务,忠实的履行本合同。

合同项目及金额

服务清单及价格

经双方协商,本项目合同其中:

互联网商城开发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合同总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制作有关内容如下:

商城制作

商品治理系统开发和制作;

前台美工页面的设计和制作;

前端DIV页面的设计和制作成效;

按照客户需求进行系统开发商城版PC端的网络商城;

进行个性功能模块的系统编程,及后期制作

商城在线支付对接服务.

其他所需制作的特定模式、软件等;

商城服务

商城公布服务:;

2)按照甲方的需求可将商城公布到互联网;

3)商城有关页面爱护。

升级服务:

运行的硬件环境;

运行的软件系统;

服务期内功能的更新升级;

服务期内性能及视觉的更新升级;

服务期内对终端设备的兼容升级。

售后服务:

使用培训;

治理后台培训;

二维码应用指导;

4)使用咨询服务。

付款方式

在签订本合同之后两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乙方即开始进行该项目建设运转工作。项目全部交付进入测试时期支付金额,正常上线后支付剩余部分

.

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3-1 甲方的权益和义务

3-1-1 甲方对所制作的商城拥有国际互联网(internet)微信注册治理机构认可意义下的所有权。

3-1-2 甲方提供的商城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条款,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之行为。

3-1-3 甲方应及时提供制作商城所需的内容及有关资料。

3-1-4 甲方应按时、足额的向乙方缴纳商城制作所需的费用。

3-1-5 甲方有权依双方约定的时刻取得商城的使用以及治理权限。

3-1-6 甲方有权向乙方制作之商城进行查验,如查验出有违抗双方所签定协议之有关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有关内容进行修正。

3-1-7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即时更新有关内容,提供有关爱护及关于商城安全检测和监控。

3-1-8在甲方签字确认并付清制作运行费之时,甲方即对该商城拥有完全所有权,乙方不得将甲方商城用于商业及其他用途。

3-2 乙方的权益和义务

3-2-1 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关心甲方了解必要的有关技术知识。

3-2-2 乙方有权收取本合同第三条的有关费用以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

3-2-3 乙方所建设之商城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款。

3-2-4 乙方所建设之商城,是建立在协助甲方树立形象,扩大宣传,拓宽销售渠道的基础上的,不得有扩大乙方公司知名度之嫌。

3-2-5 乙方有权在不防碍商城正常扫瞄的前提下注明双方合作伙伴关系。

3-2-6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时完成商城的制作并交付甲方查验。

3-2-7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收取有关费用,并有义务按合同提供甲方有关票据。

3-2-8 乙方自甲方商城查验合格之日起承担商城技术支持的义务。

3-2-9 乙方保证给甲方开发的系统为独立运营及开发,无套用现今模板的嫌疑。

3-3-1 乙方在系统交付后需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如显现产品、系统质量咨询题,乙方需在第一时刻进行处理及改正,并保证不得再次显现同类咨询题。

合同期限

4-1-1 本合同有效期除专门申明之外均为一年。

4-1-1 商城开发项目周期为1.5个月,完成项目的建设工作.并交付对方使用运行.

合同终止及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则在甲方前一次付款款项的有效期终止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如果在合同期间或期满之后甲方需要乙方的其他服务,双方另签合同。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同意其仲裁规则。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时,任一方均能够解除本合同。遭受意外事件的一方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同时不能幸免对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阻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难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其他约定

本合同的解除、终止或者本合同有关条款的无效均不阻碍本合同关于合同的讲明、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的有关约定的行为。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讲明、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运算机行业的规范。

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隐秘(包括经营和技术隐秘、源代码、数据库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按照使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连续有效。此种情形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响应的精神和宗旨。

经双方协同一致,能够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定。

对本合同的明白得与讲明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及业界通行的明白得和惯例进行,本合同内的标题不应阻碍本合同的讲明。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有关内容;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能够变更本合同有关内容或者终止合同的履行。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能够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益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益/义务的承担者,但乙方应保证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益可不能因此而受到阻碍。

因乙方经营发生严峻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双方均能够解除本合同。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纳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能够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缺失。

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约定若与双方往常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但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同意保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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