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置换合作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资源置换合作协议
甲方:耘籽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乙方:
经协商,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通力合作、携手共赢的精神,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资源,实现优势互补,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乙方在甲方媒体上发布节目15秒宣传片:
重庆观音桥步行街大融城LED户外全彩显示屏,每天9:00-22:00滚动播出不低于60次。
第二条、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甲方在乙方媒体上发布<<我爱我家>>节目之高端设计师15秒宣
传片,每日4次播出:
1、重庆电视台卫星频道每天—播出一次;
2、重庆电视台卫星频道每天—播出一次;
3、重庆电视台卫星频道每天—播出一次;
4、重庆电视台卫星频道每天—播出一次;
第三条、双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提供发布内容所需之必要资料。
2、双方确保所提供资料之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如本合同期满,用于置换的资源仍未使用完毕,则自动作废。第五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有责任对涉及本项目的所有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商业秘密主要包括合作协议,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另一方不得将上述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2、未得到另一方同意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之任何权利或义务或其任何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第六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协议的仲裁和生效
1、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若发生争执,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用。甲方:耘籽广告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乙方:
重庆分公司
签字:签字: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