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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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员岗位职责
报关员岗位职责
篇一:
报关员工作职责
1. 岗位名称:
报关员
1.1职位概要:
* 负责公司进出口货物的批文报批、单证制作、通关手续、减免税务与通关后核销等相关手续办理。
1.2工作职责内容:
* 进出口货物批文报批与通关手续办理; * 对报批资料的审核与单证制作; * 办理外经委与海关相关批文,海关年审相关工作; * 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审价、放行和检验检疫局报检、查验、原产地证等手续; * 办理通关后海关手册核销手续和外汇管理进出口收汇付汇核销手续; * 办理税务机关出口退税手续与其它通过后的相关手续; * 协调关务、商务之间的业务操作和公司内部门业务操作及与船务之间的运作; *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1.3 任职资格:
1.
3.1教育背景 * 国际贸易、物流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1.
3.2培训经历 * 受过进出口业务程序和进出口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等方面的培训。
1.
3.3经验 * 3年以上报关工作经验,熟知报关业务流程和国家关务、税务相关法律法规。
1.4技能技巧:
* 持有报检员证/报关员资格证/国际商务单证优先,熟悉报关业务流程,了解国家进出口相关政策; * 较好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良好的交际能力;
1.5 工作态度:
* 敬业,责任心强,严谨踏实,工作仔细认真; * 有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精神;
篇二:
报关员岗位说明书报关员岗位说明书(征求意见稿) 1 2
篇三:
报关员岗位职责报关员岗位职责
1、
2、
3、
4、
5、船开出后,审核报关资料。凭报关资料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商品法定检验。船到港后,去货代换取提单。凭贷代提单去船公司开箱单。资料备齐后向海关输单申报,发送电子数据,海关审核后,将全套单证递交现场业务处审核。同时配合海关的工作。
6、海关放行后准备单证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卫生检验检疫。篇四:
报关员岗位职责和管理规定(修改份) 报关员岗位职责和管理规定负责公司的原始合同的录入、进口报关、出口单耗的审核及出口报关工作,以及配合海关下厂
核查的工作以及配合中期核查、核销工作。(纸质分册的办理,海关年审,海关统计数据的查询)
1、负责合同的录入
1.1 报关员在日本船期日前4天催收合同书。如未催收扣罚20元/次。
1.2 在进口船期的前一天或者变更合同的当天,将进口合同录入系统或者进行修改,并在变更合同上签名。如延期扣罚20元/天,如未签名扣罚20元/次。
1.3 如对已经定义物料单的合同进行修订或变更加工费,必须在收
到变更合同的当天修订合同,同时在《合同变更台账》上登记变更内容,并通知企画录入员和进口担当,或者制单员,如未登记扣罚20元/次,如延期扣罚20元/天。
1.4 如合同中涉及配额时,必须在录入完合同后1天内制作配额计划报二美企画、客户、制单员、办证员,如延期扣罚20元/天。
1.5 收到进口担当的物料代码与进口合同完全不一致变更通知当天,更改进口合同(如企画已定义,还须通知企画员修改),如未变更,扣罚20元/次。
1.6 录入重点要求,如违反扣罚10元/处:
A、 B、 C、 D、 E、 F、 G、 H、 I、 J、同一代码不同金额的物料进行合并辅料采购必须录入明细套装拆分必须录入拆分明细必须核对合同录入金额、数量与原始合同保持一致净重必须与回货预定重量一致拉链必须维护米数维护物料的原产国出口合同加工费中“其他”栏目要填写明细物料的代号后缀加“/合同号” 对于回货清单中无代码的物料,在接到进口担当通知后,必须自编物料代码,对进口合同进行添加修改 K、同客户、不同合同、相同成份及代码的物料编码必须一致(保税库、物流园除外)。
2、负责进口申报
2.1 在进口报关的前一天,将报关单、已标识项号的发票传给上海事务所,并保存书面资料(周二船周四报关,周五船周一报关)
2.
1.1如延期扣罚20元/次。
2.
1.2如未标识项号扣罚20元/次;如报关单项号与发票明细项号不一致,扣罚10元/ 处。
2.
1.3如未保存书面(发票)资料扣罚20元/合同。
2.2 报关单到公司后2天内在电子表格中登记进口信息(船期、合同号、物料号、数量、报关单号),如有遗漏、错误扣罚20元/份。
2.3 在《进出口流程登记一览表》上登记合同录入、进口申报的时间,如未登记扣罚20元/合同。
2.4 在进口报关的当天,将该报关单导出,如延期扣罚20元/合同。
3、负责审核出口单耗,并负责出口申报。
3.1 在出口船期2天前(国内空运出货前1天12点前),审核出口单耗、核对出口单据,向海关申报单耗,并将已标识版本号、合同号的出口报关单、拆分的商检发票、装箱单传给上海事务所或黄石外代,并保存纸质资料。
3.
1.1 如延期扣罚20元/次。
3.
1.2 如未标识版本号、合同号或标示错误的扣罚20元/次。
3.
1.3 如未保存纸质资料,扣罚20元/合同。
3.2 单耗申报必须按《单耗申报规范》进行,如单耗申报错误扣罚20元/次。
3.3 因网络原因造成无法正常申报单耗,使用零版本号申报时,必须在使用零版本号前向海关报告,并在申报后一工作日内向海关出具情况说明。如未报告或未出具情况说明扣罚20元/次。
3.4 单耗申报完2天,将出口信息登记入电子表格(船期、合同号、产品号、成品编码、出口件数、料件编码、单耗、总耗用、是否零版本、零版本料件编码、零版本单耗、零版本总耗用),收到报关单的当天录入报关单号,如有遗漏、错误扣罚20元/份。
3.5 在《出货情况一览表》上登记版本号、合同号、产品号、数量、船期、出货性质及责任人,如未登记扣罚20元/合同,如登记错误扣罚20元/产品。
3.6 出货后变更单价,必须当天与日方联络确认回款方式,如未书面联络确认扣罚20元/次。
4、负责对进出口报关单进行核对
4.1 收到上海事务所邮寄的进口报关单后,在《进口报关交接确认表》上签字办理移交手续,如未办理手续扣罚20元/次。
4.2 收到结汇员的出口报关单后,在《出口报关单交接表》上签字办理移交手续,如未办理手续扣罚20元/次。
4.3 在收到进口报关单的当天内与系统报关单进行核对。
4.
3.1 因代理公司项号报错时,在核对后3天内通过进口担当与上海事务所或代理公司联系改单,并作备查,如延期扣罚20元/天,如未作备查扣罚20元/份。
4.
3.2 因数量不一致或其它原因时,必须当天报告外贸部长判断是否改单,如未报告扣罚 10元/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