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常识(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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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限速 45Km/h 及以下速度的施工,该施工地段 均要实行“机工联控”。
涉及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监控重点和要求
①在施工场地与铁路线路间,设置防护栅栏,防止作业 人员随意上到线路或者作业料具侵入铁路限界。
②在施工点两端设置防护员,发现列车接近施工点 1000 米左右时,停止机械作业或可能影响列车运行安 全的作业行为,待列车通过后再行作业。
③采用 D 型便梁施工,在架设 D 型便梁前,要对既有 线路钢轨进行应力放散。(防涨轨)
④采用 D 型便梁施工,在进行临时支墩孔桩开 挖过程中,孔桩壁要逐层支护,以防止孔桩壁土 体坍塌,影响线路路基稳定。
⑤D 型便梁架设完毕, 要定期检查轨道线路几 何尺寸, 发现线路变化, 要立即整治线路不良 处所。
(2)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调查确认各类地下管线、 隐蔽构造物的位置、各类构造物的限界现状。各 类地下设施和各种限界现状是影响施工安全的重 要原因之一,项目部施工前必须弄清这些情况。 如地下设施埋设年代久远,设备管理单位确实无 法提出其准确位置时,则需要采取仪器探测、人 工 探测等方法进行调查,严禁盲目动用机械施 工。
③安排专人随时检查材料堆放情况,防止工具、材料堆 放侵入铁路限界。
④经常检查塔架搭接、斜拉固定情况,防止塔架失稳、 倾翻侵限。
⑤进行可能影响路堤稳定的桩、井开挖作业,在路肩或 其部位,要设立观测点,做好沉降观测记 录、掌握线路 变化情况。如有必要,可申报铁路行车限速计划,进行 限速施工。
(5)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施工安全措施除对各施 工作业环节提出具体安全措施之外,还要明确管理 者、检查者、执行者等岗 位的安全责任,建立日常 安全例会检查制度、事故及险情的责任追究和经济 处罚制度等。
(6)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施工用的临时道口、电力、 通信、动火、爆破、排水等项手续。即使具备相应 资质,也不能代替使用手续,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到 相关部门申报审批。
2、临近铁路线路施工(即在营业线路基坡脚或堑顶 10 米范围内)要制定临近营业线施工的防护措施。在临 近铁路线路侧,拉设警戒线或安设防护栅栏。设专人防 护,且本侧列车到来前必须停止作业。使用挖掘机作业, 必须实行 1 机 1 人监控制度,监控人员不在现场时,必 须停机。施工地段与营业线并行地段,原则上不安排夜 间作业。
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常识 (二)
中铁一局兰渝铁路LYS-13标段项目经理部第六分部
既有线施工准备阶段中的安全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是做好施工安全基础工作的重要 阶段。做好这一阶段的安全工作,就为施工中的 各项 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创造了条件。 一般讲,这一阶段的安全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设计交底、现场调查情况和有关施工 安全的政策法规,核对设计文件、设计图纸。 由于个别工程设计周期较长,可能会出现与新实 行的法规政策不符或者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按 原设计施工可能会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以及其他 等方面的原因,需要从施工安全的角度对设计文 件、 图纸进行认真复核。
⑥自动闭塞信号区段或轨道电路区段,要防止扣 轨料件相互接触而造成联电事件。
⑦恢复线路现状前,必须加强线路钢轨的防胀或 防断工作。地铁盾构下穿铁路作业,要做好超前 地层加固,掘进过程中控制好盾构掘进参数、姿 态控制、同 步注浆和充填注浆,同时,加强线 路及周边建筑沉降观测,做好应急预案。
下穿施工
重点在于防止挖断电缆、防止线路失稳或影响线路稳定。 涵、隧下穿作业首先要施工方案报路局审批,做好监控 量测,尽量何用非爆破工法施工,如需爆破必须何用弱 爆破或减震爆破。涵、隧下穿开挖作业
①施工前,必须查明地下电缆埋设径路,并对其进行迁 移后再行开挖。
②限速施工,必须做好“三确认”:确认两端减速信号 牌限速值正确;确认减速信号牌设ຫໍສະໝຸດ Baidu位置(里程、方位) 正确;确认设置时间正确。同时,要重视执行“工机联 控”。
(8) 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 议书。 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 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结合安全分工、发 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方法、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等。
安全防护措施
1、临近管、线设施施工要制定临近管、线设施施工 的防护措施。邻近管、线设施中心左右各 2 米范 围内, 严禁直接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进行作业。施工单位应派专 人对作业进行全过程盯控。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内管、 线设施走向或径路,须在设备管理单位指导下,采取拉 设警戒线或安设防护栅栏 等安全警示标识。对于临时裸 露的缆线,要给以覆盖,以确保缆线安全。
(7)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教育,必要时还应进行专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 持 证上岗。 既有线施工前,必须完成对既有线 施工关键人员(包括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安全 员、爆破员、工 班长、带班人员等)的资格认 定和既有线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员、防护员、爆 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 需参加路局或建设指挥部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 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 任; 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 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 允许未经 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 作。未经路局培训合格的,由经理部组织请建设 指挥主管部门 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 担任上述工作。
(3)了解掌握施工地点所在铁路局的《行车组织 规则》、《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相关车站的 《站细》等有关行车和施工安全的规章及规定。 项目部在执行铁道部有关既有线施工安全规章的 同时还必须执行所在铁路局关于行车组织、行车 安全的有关规定。因此,在施工前有必要全面了 解掌握这方面的要求。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渡具体实施方案。 在 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过渡实施方案时,除按设计文 件的要求之外,还必须考虑到确保营业线的行 车安 全。
涉及既有线施工的安全监控重点和要求
①在施工场地与铁路线路间,设置防护栅栏,防止作业 人员随意上到线路或者作业料具侵入铁路限界。
②在施工点两端设置防护员,发现列车接近施工点 1000 米左右时,停止机械作业或可能影响列车运行安 全的作业行为,待列车通过后再行作业。
③采用 D 型便梁施工,在架设 D 型便梁前,要对既有 线路钢轨进行应力放散。(防涨轨)
④采用 D 型便梁施工,在进行临时支墩孔桩开 挖过程中,孔桩壁要逐层支护,以防止孔桩壁土 体坍塌,影响线路路基稳定。
⑤D 型便梁架设完毕, 要定期检查轨道线路几 何尺寸, 发现线路变化, 要立即整治线路不良 处所。
(2)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调查确认各类地下管线、 隐蔽构造物的位置、各类构造物的限界现状。各 类地下设施和各种限界现状是影响施工安全的重 要原因之一,项目部施工前必须弄清这些情况。 如地下设施埋设年代久远,设备管理单位确实无 法提出其准确位置时,则需要采取仪器探测、人 工 探测等方法进行调查,严禁盲目动用机械施 工。
③安排专人随时检查材料堆放情况,防止工具、材料堆 放侵入铁路限界。
④经常检查塔架搭接、斜拉固定情况,防止塔架失稳、 倾翻侵限。
⑤进行可能影响路堤稳定的桩、井开挖作业,在路肩或 其部位,要设立观测点,做好沉降观测记 录、掌握线路 变化情况。如有必要,可申报铁路行车限速计划,进行 限速施工。
(5)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建立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和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施工安全措施除对各施 工作业环节提出具体安全措施之外,还要明确管理 者、检查者、执行者等岗 位的安全责任,建立日常 安全例会检查制度、事故及险情的责任追究和经济 处罚制度等。
(6)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施工用的临时道口、电力、 通信、动火、爆破、排水等项手续。即使具备相应 资质,也不能代替使用手续,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到 相关部门申报审批。
2、临近铁路线路施工(即在营业线路基坡脚或堑顶 10 米范围内)要制定临近营业线施工的防护措施。在临 近铁路线路侧,拉设警戒线或安设防护栅栏。设专人防 护,且本侧列车到来前必须停止作业。使用挖掘机作业, 必须实行 1 机 1 人监控制度,监控人员不在现场时,必 须停机。施工地段与营业线并行地段,原则上不安排夜 间作业。
铁路既有线施工安全常识 (二)
中铁一局兰渝铁路LYS-13标段项目经理部第六分部
既有线施工准备阶段中的安全工作
施工准备阶段是做好施工安全基础工作的重要 阶段。做好这一阶段的安全工作,就为施工中的 各项 安全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创造了条件。 一般讲,这一阶段的安全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设计交底、现场调查情况和有关施工 安全的政策法规,核对设计文件、设计图纸。 由于个别工程设计周期较长,可能会出现与新实 行的法规政策不符或者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符,按 原设计施工可能会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以及其他 等方面的原因,需要从施工安全的角度对设计文 件、 图纸进行认真复核。
⑥自动闭塞信号区段或轨道电路区段,要防止扣 轨料件相互接触而造成联电事件。
⑦恢复线路现状前,必须加强线路钢轨的防胀或 防断工作。地铁盾构下穿铁路作业,要做好超前 地层加固,掘进过程中控制好盾构掘进参数、姿 态控制、同 步注浆和充填注浆,同时,加强线 路及周边建筑沉降观测,做好应急预案。
下穿施工
重点在于防止挖断电缆、防止线路失稳或影响线路稳定。 涵、隧下穿作业首先要施工方案报路局审批,做好监控 量测,尽量何用非爆破工法施工,如需爆破必须何用弱 爆破或减震爆破。涵、隧下穿开挖作业
①施工前,必须查明地下电缆埋设径路,并对其进行迁 移后再行开挖。
②限速施工,必须做好“三确认”:确认两端减速信号 牌限速值正确;确认减速信号牌设ຫໍສະໝຸດ Baidu位置(里程、方位) 正确;确认设置时间正确。同时,要重视执行“工机联 控”。
(8) 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分别签订施工安全协 议书。 安全协议书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施工责任 地段和期限,安全防范内容和措施,结合安全分工、发 生责任行车事故的处罚方法、安全监督配合费用等。
安全防护措施
1、临近管、线设施施工要制定临近管、线设施施工 的防护措施。邻近管、线设施中心左右各 2 米范 围内, 严禁直接使用大型机械设备进行作业。施工单位应派专 人对作业进行全过程盯控。施工单位对施工范围内管、 线设施走向或径路,须在设备管理单位指导下,采取拉 设警戒线或安设防护栅栏 等安全警示标识。对于临时裸 露的缆线,要给以覆盖,以确保缆线安全。
(7)向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教育,必要时还应进行专门的培训,考试合格后, 持 证上岗。 既有线施工前,必须完成对既有线 施工关键人员(包括施工负责人、防护员、安全 员、爆破员、工 班长、带班人员等)的资格认 定和既有线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安全员、防护员、爆 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 需参加路局或建设指挥部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 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未经培训或培训不 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 任; 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 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 允许未经 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 作。未经路局培训合格的,由经理部组织请建设 指挥主管部门 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 担任上述工作。
(3)了解掌握施工地点所在铁路局的《行车组织 规则》、《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相关车站的 《站细》等有关行车和施工安全的规章及规定。 项目部在执行铁道部有关既有线施工安全规章的 同时还必须执行所在铁路局关于行车组织、行车 安全的有关规定。因此,在施工前有必要全面了 解掌握这方面的要求。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渡具体实施方案。 在 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过渡实施方案时,除按设计文 件的要求之外,还必须考虑到确保营业线的行 车安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