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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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年版)专业类别: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代码:********)
一、学科简介与研究方向
学科简介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由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工程与设计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建,依托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学科优势,构建了高水平专业人才培养平台,培养了大批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高层次工程技术研发和管理人才。
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涉及了电子科学与技术和信息与通信工程两个一级学科。其技术特征是电子技术利用电路与系统、物理电子、微纳电子、光电子、微波等基础理论研究电子元器件、传感器、集成电路、计算机、微纳米材料等的设计和制造理论与工程技术问题;信息技术研究信号检测、信息获取、信息传输、信息存储、信息处理与应用等理论与工程技术问题。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点拥有教授、副教授、企业专家组成的导师队伍,学术科研和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拥有省部级电子信息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省部级产学研创新基地、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校级示范平台和校外实践基地等;承担了大量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国家级、省部级和企业委托课题;在电子通信工程领域取得了一批有影响力的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研究成果。
研究方向
1、物联网与嵌入式系统
2、传感器技术与应用
3、通信技术与信息系统
4、网络与信息安全
5、信号检测与信息处理
6、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7、生物医学电子及处理
8、物理电子材料与器件
9、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进一步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能够应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
3、了解本领域技术发展趋势,跟踪本领域技术发展前沿,快速获取本领域的先进技术
和方法。
4、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国际视野和创新精神。
三、招生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学制与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研究生在读期间学习认真,成绩优良,科研能力突出,在规定的学制完成之前已达到研究生提前毕业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5年。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国际硕士研究生:汉语(3学分)和中国概况(3学分)为公共必修课;若在本科阶段已修过中国概况,可申请免修,但不免考,通过考试后获得学分。
国际硕士研究生其他学分及总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学分要求与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
国际硕士研究生及港澳台地区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其他要求参见《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国际研究生及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六、培养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学分制。
2、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和校企联合培养方式,校内导师为责任导师,校外导师参与共同承担实践教学、课题研究和学位论文等指导工作。
七、学术活动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听取不少于9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应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0.5学分,根据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主讲的学术报告质量进行考核。
八、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包括实践环节和学术汇报与交流,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专业硕士不参加专业实践或参加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实践环节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环节,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到企业或行业部门进行实习实践活动。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结合自己的工作进行专业实习。
实习实践形式可多样化,可以是课程实验、企业行业实践、课题研究等,实践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和校内及企业行业导师决定。
实践环节结束后研究生须完成1篇不少于3000字的实践环节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实践环节的主要内容、主要成果及收获等。校内导师和实践基地校外导师综合报告内容、研究生在实践学习期间的专业态度、专业能力和专业绩效等指标给出成绩,按“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实践环节成绩。学院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成绩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给予相应的实践环节5.5学分。
九、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指导与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与现实问题,应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由双导师合作指导,以学校培养单位导师为主。论文开题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完成。
公开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之前,必须阅读本学科前沿的国内外文献3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10篇以上。
2、论文形式
专业学位论文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等形式,论文的内容可以是:工程设计与研究、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方案研究、工程软件或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等。
3、论文评审与答辩
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方可申请论文评审与答辩。学位论文由2位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由3-5位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都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
4、其它要求
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含接收)学术论文1篇;
2、获得1项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含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