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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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劳动合同中止协议
劳动合同中止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同意年月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就劳动合同中止期间的相关事宜订立以下协议:
一、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乙方退出工作岗位,劳动合同中止。本协议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如有与劳动合同不一致的内容,属于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双方同意以本协议内容为准。二、劳动合同中止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三、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待遇
乙方同意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不要求甲方安排工作和支付工资;甲方同意按照乙方此前社保缴费基数(原社保缴费基数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时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为其继续缴纳公司及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停止交纳。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政府规定时间每月按时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甲乙双方终止劳动关系。符合正式退休条件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其中,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当地政府社保规定由本人负责办理续延缴费等手续;
3、乙方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因在社会从事其它工作而造成伤残或死亡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在劳动合同中止期间违反约定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损害公司或集团利益或形象,并接受甲方的管理;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在外从事其它劳动及经营活动,否则解除劳动关系;
3、乙方劳动合同中止期间须每半年到甲方人力资源部报到一次,具体报到时间为:。届时不能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劳动合同中止期间待遇,本协议自行失效,劳动关系自动解除。
六、协议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或解除其劳动关系,停止履行本协议:
1、死亡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违反公司保密或竞业限制规定的;
4、自谋职业范围与公司或集团所属其他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
5、严重损害公司或集团利益或形象的;
6、不接受公司管理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7、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受到辞退处理的;
8、违反劳动合同中止或内部退养协议相关约定的;
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劳动教养或被拘留10天(含)以上的;
10、其它应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事项的。
给集团及所属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追究其经济赔偿或法律责任。
七、其它约定:
1
2
3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3、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乙方档案中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篇二:劳动合同的中止以及引发的问题
劳动合同的中止以及引发的问题
一、专题界定
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本专题主要针对除正常休息休假外,劳动合同中止的几种特殊情形,以及中止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中止事由消失后产生的结果,结合相关的法规和案例作了说明。
二、名词解释
1、劳动合同的中止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法定或者约定的状况,致使不能继续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关系仍继续保持的状态。
2、中止期限指的是决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继续履行的最后时限。依中止原因不同,有的能够预见并确定,有的却不能。
三、案例分析
案例1 请假照顾生病亲属与劳动合同中止
【案例】徐某是某企业新招用的大学生。双方签订了二年期劳动合同。徐某在工作中努力学习,积极创新,受到了企业的嘉奖。半年后,徐某收到国外亲属来电,称其在国外患病,希望徐某能去看望,徐某思考再三,决定请假前往,于是向企业请假三个月出国探亲,并表示请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对徐某的工作很满意,同意了他的请假要求,并希望其按时返回履行合同。三个月后,徐某在国外致电企业,称其亲属尚未痊愈,希望续假三个月。企业对徐某虽仍存好感,但认为再续假三个月时间太长,所以希望徐某尽快回来。又一个月后,徐某回到企业上班,被告知:企业为正常经营已另用他人顶替徐某工作,请徐某另谋高就,同时交给徐某一张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徐某认为双方合同期未满,企业不能终止合同,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评析】争议焦点:徐某请假离职四个月,企业是否可以与其终止劳动合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中止履行:〈一〉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二〉劳动者暂时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中止情形消失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实中,当事人因故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经常发生,但双方又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和可能,为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对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的非正常履行情况制定了规范。
本案中,徐某因出国探亲而请假四个月,其行为已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但其请假获得企业同意,企业也要求徐某尽快回来工作,因此属于“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双方劳动合同可予中止履行;徐某应企业要求缩短假期尽快回来并继续上班后,劳动合同中止情形应已消失,双方的劳动合同依法应继续履行,企业不履行原劳动合同反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