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感文章之中国法律传统文化中的礼与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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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传统文化中的礼与法的关系

摘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与法就如一对孪生姊妹共同支配

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传统文化中的礼与法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

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其区别表现在地位上、起源上、价值取向上;其联系主要表现在性质上的互通、内容上的互融、功能上的互补。

关键词:礼;法;区别;联系

中图分类号:d90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5-0073-02

作者简介:范晓晋(1963-),河北廊坊人,河北省廊坊市光明

公证处,公证员,研究方向:民商法。

礼与法,是两种性质不完全相同,但又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社

会现象和规范人们行为的规范。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指出:“灋(法),刑也,平之如水,从水;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由此我们认为法具有公平裁判之意,礼最

初的意思是一种事神的祭祀仪式。后来随着法与礼的系统化、规范化,法与礼从宗教意义向世俗、社会意义转变。中国传统的法指的

是由国王、皇帝或专门的立法机构制定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维

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在内容上

主要表现为刑、律令及例等形式。“中国传统的‘礼’则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制度层面的,其包括隆重正规的国家典礼,如皇帝、王室

的祭祀;不同社会等级所相应享用的不同规格的车马、舆服、饮食、居所等等。制度层面的‘礼’还包括不同地区、家族的人们在长期共同

生活中形成的被国家认可并默许的风俗习惯,如乡规村约、家族法

等等。二是价值观层面的,‘礼’凝结了中国传统法的价值追求,如和谐、道德等等。”①

在中国的古代,礼与法作为两大社会规范总是联系在一起的,

法与礼有着极深的渊源。中国古代礼与法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在表现出区别的同时,两者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一、传统礼与法的区别

(一)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不同

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居于核心地位、基础地位,而法居于辅助

地位、从属地位。中国传统的礼起源于对上帝、神灵、祖先的祭祀

活动,要求人们事上帝、神灵、祖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天道、神道

和孝道。“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②虽然后

来礼也有“地之义”、“民之行”的含义,但在对神灵和祖先怀着无限

崇敬的古代社会,由于人们对礼起源的神秘崇拜从而使礼在调整世

俗社会时也就具有至高的核心地位。

古代由于立法技术落后,执法司法成本较高使法律体系远没有

现代这样完备,而且在法律的适用上也不是完全地依法办事,礼、德、情在处理具体的案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德主刑辅”就反

映了古代法的辅助地位,远没有形成现代社会的司法独立。其实在

整个古代社会,法(通常是刑)在维护社会统治中主要是起到维护

封建礼制、德治、人治的作用,实现礼制、德治并最终达到人治才

是古代“法治”的目的。因而古代法在传统社会主要具有工具性价值,其辅助服务地位也就显而意见了。

(二)起源上的不同

法作为一种较为规范的社会控制手段是与国家分不开的。在古

代和中世纪流行着君权神授,法自君出的观点,资产阶级人文主义

法学家认为法起源于人性和理性的需要,他们所倡导的自然法就是

指永恒不变的普遍真理和道德原理,当然还有人认为法是民族精神

的体现等。非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起源看到了法演变的一个方面,

有的混淆了法与原始习惯、风俗的区别,因而并没有揭示法的本质

和物质基础,具有一定的片面性。马克思主义从历史发展的必然性

上阐述了法产生经济条件、阶级基础和人性的需要,即生产的发展

使产品有了剩余,产品分配的不均而导致的贫富差距从而产生了阶

级以及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产生的矛盾冲突,所有这些都需要规范的、系统的、强制的社会控制手段的出现,这就是法。而且马克思陈述

了法产生的标志,即国家的产生,诉讼与审判的出现,权利与义务

的分离。因而法是阶级的产物,现代意义的古代法起源于物质冲突

和阶级划分。

(三)价值取向上的不同

礼的价值取向是人伦道德,人伦在古代首先主要指的是人的行

为符合一定的风俗、习惯,比如有关服饰、饮食等方面合乎风俗、

习惯的礼;其次礼表示人的行为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步骤,如祭祀、

结婚、朝拜等方面的有关程序、步骤之礼;再次礼表明社会成员依

其社会地位的不同而区别对待,如尊尊、亲亲等方面的等级礼。礼

的道德属性主要是要求人们讲究仁爱、忠孝、信义等具有善内涵的

品行并要求行为符合这些善德,具有教化洗礼的功能。

古代法主要的价值取向是维护社会秩序,维护皇权等统治阶级的利益,从而使人们的行为符合法所维护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古代的法家思想家虽然倡导公平正义的法,但事实上由于剥削阶级的本质不变,从而使古代的法并未真正实现现代法所体现的价值,适用法律上的等级差别,法的非道德性,非严格的依法办事都体现了法的任意性和阶级性。但无论如何法都是统治阶级手中的统治工具。

二、礼与法的联系

(一)性质上的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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