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奶茶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奶茶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奶茶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奶茶门店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诚信经营,严格食品采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第三条奶茶门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奶茶门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三)监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四)组织食品安全自检和风险评估;(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保存相关记录。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六条奶茶门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食品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当来源合法,具有合格证明;(二)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三)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不得采购污染、腐烂、变质的食品;(四)采购的食品应当具有明确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第八条奶茶门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储存安全。
第九条食品储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应当分类存放,不得混放;(二)食品应当放置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的环境中;(三)食品应当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储存;(四)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的食品,防止食品污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条奶茶门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安全。
第十一条食品加工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加工工具应当专用,不得交叉使用;(二)食品加工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污染食品;(三)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温度、时间等控制,防止食品变质;(四)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得超量、超范围使用。
食品安全规范门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门店食品原料、加工过程、销售环节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 加强员工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三、组织架构1. 门店经理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本制度。
2.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岗位明确食品安全职责,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管理。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原料采购与验收(1)采购原料应选用合法、合规的供应商,确保原料质量。
(2)验收时,应严格检查原料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应予以拒收或退回。
2. 加工操作(1)加工操作人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口罩等,保持个人卫生。
(2)加工操作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定期消毒。
(3)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防止交叉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3. 食品储存与陈列(1)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食品储存温度应符合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3)食品陈列应整齐、有序,便于消费者选购。
4. 销售环节(1)销售食品应保证新鲜、安全,严禁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2)销售过程中,应确保食品包装完好,防止污染。
(3)销售价格应明码标价,不得有欺诈行为。
5. 食品安全培训(1)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卫生知识等。
(3)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监督检查1. 门店经理应定期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食品安全管理员应负责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门店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采购人员、厨师、服务员等。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由店长负责,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
2.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采购与储存1. 严格执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有食品原料来源可追溯。
2. 储存食品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保持储存环境清洁、干燥、无异味。
四、加工与制作1. 加工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新鲜。
2. 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使用清洁的设备和工具。
五、个人卫生1. 员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工作期间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保持手部清洁,不得佩戴影响食品安全的饰品。
六、清洁与消毒1. 定期对厨房、餐厅等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2. 清洁工具应专区专用,避免交叉污染。
七、食品留样1. 对每日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食品应密封保存在专用冰箱内。
2. 留样食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48小时。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启动预案,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2.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九、监督检查1.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门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自查。
2. 接受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店长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请根据门店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门店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门店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门店的卫生和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的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门店应建立健全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第四条门店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制度第五条门店在采购食品时,应选择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供应商,并查验其相关证照。
第六条门店在采购食品时,应查验食品的质量合格证明,并保存相关票证。
第七条门店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采购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第八条门店应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应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票证。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第九条门店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门店应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分类管理,避免不同食品相互污染。
第十一条门店应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损坏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四章食品加工管理制度第十二条门店应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加工工具的卫生。
第十三条门店应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十四条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加工环境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第十五条门店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示,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价格等信息。
第十六条门店应定期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损坏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门店应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第六章从业人员管理制度第十八条门店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十九条门店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的各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门店食品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和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第五条公司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六条门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门店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检查。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门店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供应商的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九条门店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保存供应商相关资质证件。
第十条门店应查验食品包装标识,核对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门店应索取并保存食品进货凭证,包括发票、检验报告等,以证明食品来源合法。
第十二条门店应对进口食品进行海关检疫证明、通关单等文件的查验和保存。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三条门店应按照食品储存要求,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级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施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门店应对食品运输工具进行清洁、消毒,确保食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六条门店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污染。
第十七条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卫生。
第十八条门店应在食品销售过程中,注意食品的温度、湿度等条件,确保食品新鲜、合格。
第十九条门店应禁止销售过期、变质、有害食品,确保消费者权益。
第六章食品安全自查与风险控制第二十条门店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提高门店整体服务水平,本制度针对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定以下制度及流程。
二、制度目标1. 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 提高门店整体卫生环境,营造舒适、健康的消费氛围。
3. 规范员工操作流程,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三、制度内容1. 采购管理(1)采购人员需具备相关食品安全知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采购食材应从合法、合规的供应商处进货,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3)采购过程中,需严格审查食材质量,对不合格食材坚决拒绝采购。
2. 食材储存管理(1)食材应按照分类、分架、分区、分时原则存放,确保食材新鲜。
(2)储存食材需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交叉污染。
(3)对易腐食材,应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管理。
3. 食材加工制作管理(1)员工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等防护用品。
(2)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材卫生。
(3)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污染的食材。
4. 清洁卫生管理(1)门店内保持整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2)厨房、卫生间等特殊区域,应设立“三防”(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3)员工需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剪指甲,不得在工作区域饮食。
5. 员工培训管理(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3)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将食品安全意识纳入考核指标。
四、流程1. 采购流程(1)采购人员提出采购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2)采购人员联系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3)采购人员验收食材,确认质量合格后入库。
2. 储存流程(1)食材入库时,由仓库管理员进行验收,确认质量合格后入库。
(2)仓库管理员按照分类、分架、分区、分时原则进行存放。
(3)定期检查食材储存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加工制作流程(1)员工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食材加工制作。
(2)加工制作过程中,厨师长进行现场监督,确保操作规范。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门店食品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同时也是门店自身管理的重要保障措施。
本文将从门店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方面,介绍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门店食品采购管理1. 供应商选择标准门店应根据供应商的信誉度、经营记录、产品质量等因素进行评估,确保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供应商。
2. 原料检验门店在收货时应进行原料检验,包括外观、气味、包装完好性等方面,确保原料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3. 供应商管理门店应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包括合作时间、产品质量等,以便进行监督管理。
三、门店食品存储管理1. 温度控制门店应设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存储温度区域,并进行定期检测,确保食品存储温度符合要求。
2. 包装管理门店应注意食品包装的完好性,避免破损、变形等情况,以确保食品的安全。
3. 库存管理门店应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及时盘点食品库存,确保货物的流转和使用符合先进管理方法。
四、门店食品加工管理1. 加工环境卫生门店应保证加工区域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并保持通风良好,以避免交叉污染。
2. 工作人员培训门店应对从事食品加工的员工进行相关培训,教育他们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食品留样管理门店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及时保存加工过程中的留样,以备监管部门检查。
五、门店食品销售管理1. 食品标识管理门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标识,包括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清洁消毒管理门店应对销售区域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保持卫生环境,避免细菌滋生和交叉污染。
3. 售后服务门店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六、总结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门店保障食品质量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要手段。
通过门店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可以确保门店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门店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门店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门店销售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门店应当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门店负责人对本门店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三条食品采购与验收1. 门店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向供应商索取发票、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 门店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现场审核,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门店应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4. 门店应建立健全食品验收制度,对进货的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四条食品储存与运输1. 门店应根据食品的性质和保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存放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储存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储存设施清洁卫生。
3. 门店应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门店应对变质、过期、召回等不合格食品进行专门存放,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食品加工与销售1. 门店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进行食品加工,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加工设备清洁卫生。
3. 门店应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门店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六条员工健康管理1. 门店应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门店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3. 门店应制定员工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在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遵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门店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咖啡馆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咖啡馆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咖啡馆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咖啡馆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提供者。
第三条咖啡馆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诚信经营、规范操作、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咖啡馆门店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对食品安全管理承担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经营者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六条采购的食品原料应当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地证明、检验检疫证明等有效证件。
第七条经营者应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采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记录应真实、完整、可追溯。
第八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种类、性质和保质期等进行分区、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九条冷藏食品应存放于温度控制在0-6℃的冰箱内,冷冻食品应存放于温度控制在-18℃以下的冷冻设备内。
第十条食品储存容器应清洁、干燥、完好,不得使用破损、变形、材质不符的容器。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一条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设有足够的照明、通风设施,地面应铺设防滑、易清洁的材质。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制作工具应保持清洁、专用,不得交叉使用。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加强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第十五条咖啡豆的烘焙、磨制、调配、煮制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咖啡品质。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六条经营者应准确标示食品价格、成分、重量等信息,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十七条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食品应及时清理下架。
连锁药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顾客用药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门店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店内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2.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三、采购与验收1. 采购人员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药品、食品等相关产品。
2. 采购人员应查验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等,确保产品来源合法。
3. 验收人员应按照产品标准进行验收,确认产品合格后方可入库。
4. 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应及时退回供应商,并做好记录。
四、储存与保管1. 药品、食品应分类存放,分别设立储存区,不得混淆。
2. 储存区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污染。
3. 储存药品、食品应按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进行标识,并做好记录。
4. 定期检查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五、销售与服务1. 门店应设立销售区,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药品、食品知识。
2. 销售人员应向顾客提供真实、准确的药品、食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3. 销售人员应确保所售药品、食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4. 顾客购买药品、食品时,销售人员应提醒顾客阅读说明书,并指导正确使用。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相关规定上报。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依法处理。
七、监督检查1. 门店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2. 上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员工,依法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门店负责人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门店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的内容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门店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提高门店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篇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含的内容: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加强门店食品安全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责任的原则。
1.3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门店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
2.2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负责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2.3 门店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检查和监督。
三、食品采购与储存3.1 门店应建立严格的食品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流程和质量要求。
3.2 门店应索取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审查。
3.3 门店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每批进货进行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销售。
3.4 门店应合理储存食品,保证食品存放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和交叉污染。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4.1 门店应制定食品加工制作规程,明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和操作规范。
4.2 门店应定期对食品加工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设施的卫生和安全。
4.3 门店应加强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管理,确保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五、食品销售与服务5.1 门店应制定食品销售服务规范,明确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卫生要求和操作规范。
5.2 门店应保证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5.3 门店应对食品进行合理的陈列和展示,避免食品变质和交叉污染。
5.4 门店应提供合格的食品包装材料,保证食品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
六、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与事故处理6.1 门店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
门店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门店销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门店销售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旗下所有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门店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2. 门店负责人对本店食品安全负总责,确保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四、食品安全标准1.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2. 所有销售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掺假等不符合标准的食品。
五、采购管理1. 建立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性和食品的安全性。
2.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六、仓储管理1. 食品存放应符合卫生要求,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食品。
七、销售过程管理1. 销售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2. 销售人员应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八、食品标签与标识1. 所有销售的食品必须有完整的标签,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等信息。
2. 对于散装食品,应明确标识其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九、消费者投诉与召回1. 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对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响应。
2. 实施食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召回相关食品。
十、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在门店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十一、监督检查1.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定期对门店进行食品安全检查。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十二、记录与档案1. 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培训、投诉处理等情况。
2. 保存相关证明文件和记录,以备查验。
十三、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过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1.1 门店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2 门店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1.3 门店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1.4 门店从业人员在患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5 门店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佩戴口罩、手套,头发束起,不得化妆、染发、佩戴饰物。
二、食材管理2.1 门店应建立食材进购记录制度,记录食材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进货日期等信息。
2.2 门店应选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害物质等不合格食材。
2.3 门店应建立食材储存管理制度,合理储存食材,保持食材新鲜,防止交叉污染。
2.4 门店应建立食材加工操作规范,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流程进行加工,保证食品安全。
2.5 门店应建立食材废弃处理制度,对废弃食材进行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食品安全隐患。
三、场所管理3.1 门店应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清洁,防止细菌滋生。
3.2 门店应建立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护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门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
3.4 门店应设置食品存放专用区域,明确标识,防止食品混淆和交叉污染。
3.5 门店应设置消费者意见簿或投诉电话,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四、食品加工制作管理4.1 门店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甜品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甜品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甜品门店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甜品门店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甜品门店应当树立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四条甜品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对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估,确保供应商具有合法资质和质量保证。
第五条采购人员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知识,了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
第六条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食品。
第七条采购的食品应当有详细的采购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八条甜品门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制度,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第九条食品储存应当分区分类管理,生食和熟食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条冷藏、冷冻食品应当存放于相应的设施中,确保温度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第四章食品加工管理第十二条甜品门店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制度,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和消毒,避免交叉使用。
第十四条食品加工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煮熟煮透。
第十五条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不得使用过期或者变质的食品原料。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六条甜品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制度,确保食品销售的卫生和安全。
第十七条食品销售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八条食品销售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和卫生,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第十九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注意食品的温度和保质期,确保食品新鲜可口。
第六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二十条甜品门店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发现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排查原因,并报告相关部门。
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门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2.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3. 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确保食品安全操作规范;4. 提升门店整体食品安全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2. 门店经理: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食品安全负总责。
3. 门店员工: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操作,确保食品安全。
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与验收(1)采购食品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验收食品时,应检查食品包装、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确认食品质量符合标准。
2. 食品储存与陈列(1)食品储存应按照种类、品种、生产日期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储存食品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要求。
(3)食品陈列应保持清洁、整齐,避免阳光直射、高温和潮湿。
3. 食品加工与制作(1)加工食品前,应确保操作台、工具、设备等清洁消毒。
(2)加工食品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卫生。
(3)加工过程中,应防止食品受到污染,避免交叉污染。
4. 食品销售与服务(1)销售食品时,应告知消费者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服务过程中,应关注消费者对食品的反馈,及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
5. 食品安全检查与整改(1)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6. 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向消费者通报事故情况。
生鲜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生鲜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门店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1.2 本门店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
1.3 本门店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4 本门店应实施食品安全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二、食品采购与验收2.1 采购时应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生鲜食品来源可靠。
2.2 验收时要对生鲜食品的外观、气味、品质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应拒收。
2.3 验收合格的生鲜食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储存和保鲜处理。
2.4 采购和验收过程应有详细记录,以便追溯。
三、食品储存与陈列3.1 生鲜食品应按照不同类别分区储存,避免交叉污染。
3.2 储存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温度、湿度等条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3 陈列设施应保持清洁,生鲜食品应放置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
3.4 货架上的生鲜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变质或过期食品应及时清理。
四、食品加工与制作4.1 食品加工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加工工具和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2 加工过程中,员工应佩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和手套,确保食品安全。
4.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熟透。
4.4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禁止使用非食品级添加剂。
五、食品安全事故处理5.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5.3 对受影响消费者提供合理赔偿,并公开道歉。
5.4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本规范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执行。
如有变更,以最新规定为准。
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范,共同维护生鲜门店食品安全。
六、员工健康管理6.1 本门店应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6.2 员工患有传染病或携带病原体时,应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直至痊愈。
零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零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零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零售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零售门店)。
第三条零售门店应当依法经营,诚信守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零售门店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门店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对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
第三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七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供应商选择标准,加强供应商管理。
第八条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九条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和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应当分类、分区域存放,生熟食品、肉类与非肉类食品应当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二条冷藏、冷冻食品应当存放于专用设施中,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过程中,应当保持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食品应当放置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销售区域,不得在店外摆放。
第十六条零售门店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第六章食品标识管理第十七条零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标识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包装标识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八条食品包装标识应当包含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以及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等内容。
餐饮门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饮门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餐饮门店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全过程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餐饮门店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管理第五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查验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食品质量、包装、标签等进行查验。
第六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七条餐饮门店应当禁止采购和使用下列食品:(一)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其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
第八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对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分层存放,保持食品库房卫生,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九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品种、范围、计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第三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做到生熟分开、清洁作业,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一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加工工具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工具卫生。
第十二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保持食品销售环境的卫生,不得存放有害食品。
第十三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对餐饮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保证餐饮具卫生。
第四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十四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得招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影响食品安全的人员。
第十五条餐饮门店应当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水果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水果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门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采购与管理1. 采购的水果应来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 采购的水果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果蔬。
3. 采购过程中应做好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数量、批次等信息。
第三条食品储存与保鲜1. 水果应按照种类、成熟度、大小等进行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存放水果的设施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3. 水果应保持新鲜,及时清理变质、损坏的水果。
4. 门店应配备适当的保鲜设施,如冷藏、冷冻设备,确保水果品质。
第四条食品加工与销售1. 门店员工在加工水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手套等,确保食品不被污染。
2. 加工工具应保持清洁、专用,定期进行消毒。
3. 水果加工过程中,应避免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4. 销售水果时,应向消费者提供准确、清晰的水果信息,如品种、产地、价格等。
第五条食品卫生与质量管理1. 门店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2. 门店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3. 门店应对食品卫生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4. 门店应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1. 门店应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水果。
2. 门店应尊重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选择权。
3. 门店应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进行认真对待,并及时处理。
第七条法律义务与责任1. 门店应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 门店应对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门店所有。
以上制度旨在确保门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门店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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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试行)
为使门店从源头上把好商品质量关,杜绝因门店操作错误、管理缺失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请各区域、门店认真组织学习,并在日常工作中遵照执行。
一、员工(含联营单位员工)上岗规定:
1、门店员工必须执有《健康合格证明》上岗,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健康合格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
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和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食品卫生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2、在工作期间,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在工作期间,员工有发热、腹泻、手外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呕吐、流眼泪、流口水、咽喉痛、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所有员工健康证实行上墙公示制度;
5、员工个人卫生:员工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理发、勤洗澡。
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化妆、不抹香水、不戴耳环、戒指等外露饰物。
二、采购环节
1、抓好商品质量管理,采购过程是关键;采购环节的关键是索证索票。
2、采购要求:
(1)供应商引进的条件
A、了解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信用情况
B、主要审核的资质材料:
《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税务登记证》;
《一般纳税人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卫生许可证》;
《企业执行标准》;
《生产许可证》;
C、全部资质材料应查看正本,同时留企业盖章复印件;
D、供应商经营范围应在资质材料中限定的有效范围内;
E、对供应商的评估审核:对高风险、技术含量低、非知名品牌及自有品牌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尤其是粽子、面包等供应商在引进之前需进行实地考察,引进后需每年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
(2)商品审核:商品资质的审核,审核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资信材料(复印件),附商品检验报告;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等。
(3)索证索票:
A、对进入门店销售的所有商品必须要求具备《商品检验报告》,规定供应商提供相关资质文件;所有文件需按分类归档存放;
B、通过软件记录商品进货来源、品名、数量,做到一旦发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到生产源头;
C、商品的质检报告必须是经省、地(市)局以上政府部门授权认可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检测项目必须是按照商品的执行标准进行全项检测;
D、资质材料中注明有效期的以注明期限为终止日期;
(4)采购流程管理
A、采购工作流程:严格按照采购流程执行;
B、采购流程中的要点:索证索票应严格、细致、全面、完整;应对高风险商品、自有品牌商品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对存在质量隐患的供应商和商品一票否决;
C、建立供应商基本资料档案;
D、建立商品基本资料档案。
三、验收环节
1、卸货前检查:供应商的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商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商品(棒冰、低温牛奶、面包)应确定商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2、商品包装检查:核对订货单与供应商送货单,所送商品是否和所订商品一致;纸箱标示是否和商品一致,包装有无损坏和受潮;
3、门店收货时,对定型包装的熟食卤味、豆制品等食品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对运输工具、包装日期和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做好记录;
4、检查食品的保质期,确保其在允收期(见附件1)限范围内;
5、确保包装完好并符合相关要求,数量、价格和订单一致;
6、商品标示检查应至少具有以下独立信息:
进口商品标示检查应至少具有以下独立信息:
三、商品储存环节
1、仓库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由专门人员负责管理;
2、贮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定期清扫,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3、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商品下架要求见附件2)应及时清除;
4、常温存放的食品(包括在架销售的商品)应储存在温度适宜(按不同产品的具体要求)、干燥的库区,避免阳光照射;
5、冷藏、冷冻柜由专人负责检查,定期(每半月)除霜、清洁和维修,保持霜薄气足,无异味、臭味,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6、采用软件,实行对商品的进销存的控管,详细记录所采购食品的品名、进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等信息,确保食品从采购、运输、储存到销售环节的可追溯性;
7、配送中心及门店仓库应按“先进先出”原则发货给门店。
认真执行食品入库出库检
验登记制度,做到登记清楚,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对库存商品应定期盘点检查,确保无过期报废食品,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四、商品销售环节
1、建立在架销售商品质量专项检查制度,按货架分工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2、按《门店各岗位工作重点》执行理货员每天巡查;领班每天抽查;店长、区域经理不定期复核的工作要求,杜绝该下架而未下架商品、不合格商品在架销售;
3、如顾客提出因质量问题需退换商品时,门店任何人员需及时处理,一经确认需立即给与退换处理。
如顾客提出赔偿需求,门店可按照公司相应制度进行赔偿。
五、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工作流程(流程图见附件3)
1、对于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一经发生,公司立即启动食品安全事件处理流程。
主要包括顾客投诉,政府部门的抽查、调查以及协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事件。
2.、处理方法:
应根据食品的可溯源程度,事件影响的大小,健康损害风险的大小等因素,将问题商品或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分析,然后分级别、分步骤地开展实施;
A、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内部应急处理小组,由销售部、采购、区域、门店等部门人员组成,对发生质量或安全问题的食品的应急处理及时做出决策并付诸实施;
B、处理问题商品和食品安全事件的主要方法:门店主动撤架;
C、一旦启动产品的撤架机制,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
采购、配送中心和门店应在撤架指令下达后于最短的时间(24小时内)完成问题商品下架、封存、清点、运输在途食品的跟踪以及回复反馈公司销售部汇总;
D、应及时提供给消费者、公众、媒体和政府执法机构准确、负责和公正的信息,尽快配合控制流通渠道避免问题食品扩散,调动相关资源尽快查清问题的根源并采取必要的控制及反应手段,尽最大努力把问题食品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降低至最低;
E、设置内部及外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通报机制,实时掌握上架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状态。
对内部和外界发现的相关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进行应急反应和处理。
附件1:商品允收期
为确保商品质量,提高门店服务水平,特设定商品允收期,即指商品允许收货的期限,即商品自生产制造日起至收货日止的期间,未超过此期限,方可收货。
保质期与允收期之对应如下:
附件2:商品下架规定
促销品主要是指由我方发起的,即门店无法退货给供应商,最终决定用促销的形式来销售的商品。
保质期前1天必须下架,并做报废处理。
附件3食品安全事件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