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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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络申报操作手册
(二)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第五章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3)
5.1建立《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3)
5.2录入《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5)
5.3上传《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9)
5.4稽核结果确认 (12)
5.4.1征期第一天自动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 (12)
5.4.2征期第一天未批量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 (15)
5.4.3征期结束前2天批量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 (15)
5.4.4本月无《稽核结果通知书》 (16)
5.4.5申报抵扣 (16)
第六章网络申报的常见问题 (17)
6.1常见问题 (17)
6.2注意事项 (18)
第七章网络认证 (18)
7.1前置条件 (18)
7.2流程及操作说明 (19)
7.2.1 安装软件 (19)
7.2.2 新增纳税人 (20)
7.2.3 登录 (21)
7.2.4 系统向导配置 (22)
7.2.5 发票采集认证步骤 (27)
7.2.6 打印通知书 (29)
7.3常见问题 (31)
附录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34)
附录二《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52)
第五章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详见附录二),自7月1日起全国将实施“先比对后抵扣”办法。
(1)自2013年7月16日起,一般纳税人可自缴款书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实时在增值税网络申报中采集录入《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并向稽核系统上报。
(2)上报成功后可以打印和下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接收结果通知书》(包括通知书、校验通过数据、重复报送数据、未通过校验数据、逾期报送数据)。
(3)纳税人次月1日至纳税申报期结束前2天期间,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确认和下载《稽核结果通知书》。
(4)纳税人在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内,根据《稽核结果通知书》中的稽核相符结果和税务机关核查结果进行纳税申报和抵扣海关缴款书。
5.1建立《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第一步,在网络申报系统主界面右上角点击“新建”,如图所示。
第二步,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报表类型右边的小箭头,在出现的菜单中选择“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并选择所属期,点击“建立”创建报表,如图所示。
此时,建立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会出现在网络申报系统主界面中,如图所示。
5.2录入《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第一步,单击建立好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如图所示。
第二步,在出现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报表中点击“增加记录”,如图所示。
第三步,依据取得的《海关缴款书》录入“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名称”,“填发日期”和“税款金额”,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增加”,如图所示。
注:“进口口岸代码”为系统自动带入。
第四步,在网页弹出的提示框中再次分别录入“专用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并确认。如图所示。
若有多份《海关缴款书》,则按以上步骤重复录入多条信息。
若录入后发现录入有误,点击“编辑”可进行修改,如图所示。
修改完成后点击“确认编辑”,重复上图的操作完成修改流程。如图所示。
若想删除录入的数据,则点击“删除”,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确定”。如图所示。
第五步,录入所有数据后点击右上角的“保存”按钮进行保存,如图所示。
5.3上传《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第一步,在网络申报系统主页面下的“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栏目右方点击“上传”,并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确定”,如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进入“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页面,点击“上传结果查询下载”,并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确定”,如图所示。
第三步,在弹出的提示框中点击“打开”,打开excel表格后可看到接收结果,点击下方的栏目可分别查看“通知书”,“检验通过数据”,“未通过校验数据”,“重复报送数据”和“逾期报送数据”等,如图所示。
注:1.纳税人取得海关缴款书第一联后,可实时录入和上传《海关完税证抵扣清单》,每月清单的录入和上传无次数限制。
2.自《海关缴款书》开具之日起180日内,纳税人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实时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第一联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不能正常采集上传并不得抵扣。
3.若纳税人当期有比对结果为滞留的缴款书,应在1日至征期结束2天前进行稽核结果确认操作;但一经确认,滞留的缴款书在本申报期内不能抵扣,待下期稽核结果为相符后方能抵扣。若超过征期结束前2天未确认,系统将自动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纳税人必须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申报和抵扣。
4.请纳税人于收到《稽核结果通知书》的当月进行纳税申报和抵扣,逾期不得抵扣。
5.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5.4稽核结果确认
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第1天至结束前2天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可在网络申报系统内查询。注意,每月只下发一次稽核结果。
《稽核结果通知书》的发放分为以下四类情况,请纳税人参照具体情况操作。
5.4.1征期第一天自动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
若本纳税人的比对结果无“滞留”,都为“相符”、“不符”、“缺联”、“重号”的,征期第一天将会自动批量生成《稽核结果通知书》(包含:通知书、稽核相符、留待继续比对、稽核异常)。操作如下:
第一步,进入“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页面,点击“查询稽核结果通知书”,如图所示。
第二步,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稽核月份,并点击“查询”,如图所示。
注:选择稽核月份时,请选择好年份月份后点击任意日期,勿点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