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种类和定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行政职权种类与定义
一、行政许可:就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就是指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她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与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就是指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她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就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与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三、行政处罚:就是指行政机关或其她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与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四、行政强制:就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对公民的人身或公民、法人与其她组织的财产加以限制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就是指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促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五、行政征收:就是指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向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无偿收取一定财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
征收须以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负有行政法上的缴纳义务为前提,其实质就是国家以强制方式无偿取得管理相对人一定财产所有权。
行政征收的主要内容有:(1)税收征收;(2)资源费征收:(3)建设资金征收:(4)排污费征收;(5)其她法定征收。
六、行政征用:就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七、行政收费: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满足特别的行政支出,向与特别支出存在特定关系的行政相对人收取货币的行为。如:工商管理费、过路过桥费等。
八、行政给付:就是指行政主体在特定情况下,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物质利益或赋予其与物质利益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行政给付的类型大体包括:a、抚恤金;b、特定人员离退休金;c、社会救济、福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d、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灾物资等。
九、行政确认:就是指行政机关与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例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
1、公安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由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路况以及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检验与鉴定;对交通事故等级的确认;对当事人交通责任的认定;对行政案件的原告中自然受治安行政拘留的人员、劳
教与受审人员的精神病司法鉴定等。
2、司法行政管理中的确认
主要有对合同、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权、收养关系、亲属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公证;对身份、学历、经历、出生、死亡、婚姻状况等事实的证明;对有关文件的真伪、法律效力的公证等等。
3、民政管理中的确认
民政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现役军人死亡性质、伤残性的确认;对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等级确认;对革命烈士的确认;对结婚、离婚条件的确认等。
4、劳动管理中的确认
劳动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人员伤亡事故原因、责任的确认;对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原因与责任的确认;对特别重大事故的技术鉴定等。
5、卫生管理中的确认
卫生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食品卫生的确认;对新药品及进口药品的坚定;对国境卫生的鉴定;对医疗事故等级的鉴定。
6、经济管理中的确认
经济管理中的确认主要有对产品标准的行政认证与计量器具鉴定,产品质量认证;对商标与专利权的审定;对著作权属的确认;对动植物检疫的确认;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确认;对无效经济合同的确认等。
十、行政裁决:就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
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行政裁决的主体就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只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方可裁决。
2、行政裁决的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有关。只有在民事纠纷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对该民事纠纷进行裁决,以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
3、行政裁决就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没有当事人的申请行为,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启动裁决程序。
4、行政裁决具有准司法性。行政裁决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裁决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5、行政裁决就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裁决而引起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对此,除属于法定终局裁决的情形外,当事人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行政监督检查:就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法对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章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具体内容主要就是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就是否依法正当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