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口诀怎么记?——给你最佳解答
刑事诉讼法口诀怎么记?——给你最佳解答刑事诉讼法是法律界广为人知的一部法律法规,是规范我国刑事诉讼程序的一部重要法律法规。
刑事诉讼法有很多条款,其中有一部分是我们必须要背记的,这就需要我们用口诀的方式来记忆了。
那么,刑事诉讼法口诀怎么记呢?下面,本文将介绍几种记忆方式,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逻辑记忆法刑事诉讼法有众多条款,我们可以根据它们的内容来归类记忆。
如下:1、逮捕阶段2、侦查阶段3、审查起诉阶段4、一审阶段5、二审阶段6、监督程序阶段我们可以分别针对这几个阶段,把它们的主要内容进行串联,从而得到一个完整的口诀。
比如,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记成:“立案必须有证据,证据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有罪需认定犯罪事实及其证据;听证记录应当有署名并留存。
”这个口诀是按照审查起诉的逻辑顺序进行组合而成的,所以很容易记忆。
二、联想记忆法有时候,我们很难通过逻辑理解来记忆一些比较抽象的概念,这时候,我们可以采用联想方法来记忆刑事诉讼法。
比如,“立案必须有证据,证据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我们可以形象的联想成:“立案像拍照一样,要有证据,还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然就像照片糊掉一样。
”这样联想记忆起来就非常容易了。
三、韵律记忆法韵律记忆法就是根据相近的音韵特点来组合记忆。
比如,“审判程序,我负责,开庭时间,限4个月;一审定罪,量刑据实,无罪放人,有罪定性。
”这个口诀非常容易记忆,因为它有很强的韵律感。
四、简记法有些条款内容较长,不易记忆。
这时候,我们可以简化一下,只记忆其中的关键词或短语,如“违法必究,依法公开,定罪及其量刑必须查明事实和法律适用,律师有权”可以简化为“违法必究,定罪量刑查明法律适用,律师有权”。
总之,刑事诉讼法口诀的记忆方式有很多种,可以根据个人的习惯和喜好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我们都要通过反复记忆和应用,才能真正记住,在实际的工作中才能轻松应对。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同阶段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侦查阶段)、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审理(审判阶段:用裁定),或者宣告无罪(审判阶段:用判决)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6种)(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口诀:显著轻微不是罪,特赦免罚时效废,不告不理亡命鬼。
(摘自指南针法条)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1.危害国家安全;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3.外国人(广义)犯罪的刑事案件口诀:危国外国无死刑。
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1、自诉案件的类型(三类)2、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1)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前两类)(2)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只适用前两类)(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只适用前两类)(4)可以撤回自诉(三类皆可)。
(5)可以自行和解(三类皆可)。
口诀:公转自(第三类)不适用:简易的反诉调解(都可以和解、撤诉)。
四、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1)剥夺政治权利;(2)没收财产;(3)自诉的案件第三类不适用(公诉转自诉,简称公转自);(4)被告人否认公诉事实的;(5)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6)盲聋哑的;(7)无罪辩护的。
口诀:公转自没收政治,盲聋哑复杂共犯,否认作无罪辩解。
五、下列案件不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
口诀:盲聋哑外国人死刑,共犯不构成影响。
六、二审中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口诀:违反规定回避,组成违法夺权。
2022年法考刑诉左宁口诀(改)
预中从过防初小,老(75周岁)未和病孕认唯一
预备/共犯中/从犯/防卫避险过当/主观恶意小又初犯/老人(75岁上)/未成年/生病不能自理/怀孕副乳/唯一抚养/一年以下或缓刑
29.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
被(被告人)共(共同侵害人)监(被告人的监护人)继(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共同犯罪案件审结前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被告有异议/有赔偿请求/无罪辩护
58.速裁转普通/简易
不构罪,不追责,不情愿,不承认,不简单(注意与对量刑建议采纳的例外相区分)
不构成犯罪/不负刑责/违背意愿/否认犯罪事实/事实不清/其他不适用简易
59.二审应当开庭审理情形
异死抗
异议/死刑/抗诉
60.判处死立执案件复核后的处理
三个发回(新事实,事实不清,违反程序)
生病/逃跑不在案/其他无法抗拒原因
51.终止审理的情形
时特告死
诉讼时效超时/特赦令/自诉撤诉/当事人死亡
52.自诉案件情形
亲告罪,轻微案,公转自
告诉才处理/公诉转自诉
53.简易程序适用条件
基层法院,清楚充分,承认罪行,没有异议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认罪认罚/被告无异议
54.不适用简易的情形
盲聋哑,精神病,重大异议和无罪
实行犯罪/指认犯罪/身边发现证据
自杀/毁灭证据/身份不明/流串多次结伙作案的嫌疑
22.拘留24小时内:
送看、讯问、通知家属。(例外:国和恐,碍侦查)
23.拘留期限:
公安3+7,7+7,30+7(流多结)
流串/多次/结伙
检察院7+7+3,10+4(监察委移送)
向高甲讲刑诉口诀
向高甲教材口诀二〇一八年六月1. P3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形式相符,内容相通2. P11 刑事诉讼主体:3大4小,2种人(其他参与人:法诉辩、证翻鉴犯贱)3. P18 二审可以发回的是一审出现了事实证据问题(如果二审可以自己查清事实证据,就可以改判。
如果二审发现一审的事实证据没问题,只是法律的适用和量刑出现问题,就应当改判)。
二审应当发回的是出现了程序问题。
二审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4+1种。
又见P244,多琢磨小试牛刀1,2。
4. P21 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检察院监督:先要求(7天)说理,后通知立案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被害人有三种救济手段:复议复核(公安)、申诉(检察院)、自诉(法院)。
注意是被害人和控告人。
如果是报案人或者举报人,就没有这三项权利。
报案人、举报人是局外人,没有受伤害,不需要救济。
5. P27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诉法15条):显著轻(违法了法律认为不构成犯罪,盗1块钱,故伤造成轻微伤,这里是绝对不会起诉,不同于犯罪情节轻微后“酌定不起诉”的情况)过时效(5、10、15、20)特赦、告诉(侮、诽、暴、虐、侵)、和死掉(一了百了)证据不足不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属于证据不能,哪天找到了证据,还是要搞死你的。
另外还要区别法定不起诉和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定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诉法第15条),也包括没有发生犯罪,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就是没有发生犯罪。
但是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犯罪了,如果考虑到情节轻微,就是要酌定不起诉了。
6. P38 有申请回避权的诉讼参与人:当法诉辩,近亲属不可。
7. P46 证人不需要回避,杀人犯的老婆都可以为杀人犯作证,只是证言效力低。
证人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所以,小孩都可以作证。
盲人可以就是否听到声音作证。
关键是能不能辨别是非,能不能正确表达。
8. P47 哪些案件对于作证人员会有特殊保护:危恐黑毒;哪些人员被保护:作证人员(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他们近亲属谁来保护:公检法怎么保护:信息音容接住他9. P48 证人应出庭作证: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且的关系,三者都符合),证人不出庭作证,可以强制到庭,但被告人的上下左除外。
刑诉法基本原则口诀
刑诉法基本原则口诀以下是为您生成的十个适用于小学生的刑诉法基本原则口诀:口诀一:一要公正又公平,刑诉原则要记清。
二讲独立来审判,不受干扰心自安。
三保两造地位等,控辩双方权利同。
四依法律办案件,程序规范不能乱。
五重证据不轻信,事实清楚才判定。
六护人权要周全,公民权利不可犯。
七守法定之程序,依法办事才是真。
八用民族之语言,交流通畅心相连。
九保诉讼及时行,不拖不延效率升。
十求监督要到位,公正司法放光辉。
口诀二:一求司法保公正,刑诉路上方向明。
二让检察来监督,违法乱纪无处躲。
三依法律定职能,分工明确责任清。
四保诉讼参与人,平等对待情谊真。
五重证据不轻言,事实真相在眼前。
六守秘密要做到,隐私安全保护好。
七按程序来推进,有条不紊规则跟。
八对民族多尊重,语言风俗皆包容。
九使公民有辩护,维护权益不怕累。
十促公正与效率,法治社会更美丽。
口诀三:一讲公平正义先,刑诉原则记心田。
二定法院独立权,公正裁决无阻拦。
三保控辩平等站,双方说话都能算。
四依法律不走偏,规范流程不能变。
五把证据视为宝,查明事实最重要。
六人权利需保障,自由尊严不能伤。
七守程序严把关,依法行事道路宽。
八用语言要恰当,交流无阻心欢畅。
九让诉讼及时办,快速解决少麻烦。
十望监督常相伴,司法公正光芒灿。
口诀四:一要司法公且正,如同太阳放光明。
二保审判独立行,不受干扰方向定。
三促控辩皆平等,你来我往道理清。
四依法律定流程,按部就班不犯晕。
五将证据摆前面,事实真相能看见。
六护人权多周全,孩子大人笑开颜。
七守法定之规程,规规矩矩事能成。
八选民族之语言,交流方便心不烦。
九令诉讼不拖延,早早了结心放宽。
十需监督常查看,公平正义永相伴。
口诀五:一盼司法公平现,好似春风暖心田。
二望审判独立坚,依法裁决不跑偏。
三愿控辩平等谈,各抒己见真理辩。
四依法律程序严,有条不紊秩序安。
五凭证据事实判,是非对错清晰展。
六把人权守护全,自由快乐似神仙。
七守规定不敷衍,认真负责路途宽。
八用母语交流欢,沟通无阻乐无边。
刑事诉讼法口诀
刑事诉讼法口诀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2、证人出庭的条件: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3、证人出庭的例外:有病太远在国外4、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有异议、有必要5、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范围: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
(国家工作人员)6、法院自诉案件:亲告、轻微、公转自7、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罪):侮诽暴虐侵(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虐待、侵占)8、公安检察院交叉:该谁给谁,再看主罪9、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危恐无死没(危害国家、恐怖活动、无期、死刑、没收违法所得)10、上下级法院的关系: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就高不就低11、指定管辖情形:管辖不明、管辖不宜、规避管辖12、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规定的罪行:哪里抓到哪里管13、外国人国外对中国公民犯罪:两境和老家(入境、入境居住地、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14、中国公民在领域外:一进一出和老家(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15、发回重组、回来不限(发回重审合议庭重组,又进入二审不限重组)16、申请回避的主体:当法诉辩(当事人、法代、诉代、辩护人)17、回避的决定主体:一般找老大、老大找组织18、辩护律师会见需要经许可的情形:危恐特(危害国家、恐怖活动、特别重大贿赂)19、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主体:当法近辩(当事人、法代、近亲属、辩护人)20、强制法律援助辩护:盲聋哑、半疯傻、无期死刑、未长大21、物证、书证强制排除的情形:真伪不明、来源不明、无法解释22、证人证言强制排除的情形:麻醉.猜测.未个别、核对.翻译.有威胁、拒绝出庭不真实23、供述强制排除的情形:刑讯、未核对、未翻译24、辨认笔录强制排除的情形:预见、没有警察、指示、个、混杂25、保证人的适用情形:老幼没钱(未成年和75周岁、无力支付保证金)26、保证人的适用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住处收入27、取保候审人遵守的义务:五个法定义务+X:28、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自杀、逃跑、在逃的;毁灭、伪造、串供的(证据)29、公安拘留期限:一般3+7;复杂7+7;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30+7(天)30、逮捕的基本条件:证据因素、量刑因素、危险因素31、批捕中应当讯问:疑面违难幼聋傻32、人大代表的逮捕:本级直接报、上级要层报、下级随便报、两级分别报、外地委托报33、特殊外国人的逮捕程序:危交难找最高院(危害国家、外交疑难)34、期间的重新计算:机关改变、程序重来35、检察院立案监督:先要求说理由,后通知立案-撤案(应立案不立案,不应立案却立案)36、公安机关适用技术侦查措施的案件范围:危恐黑毒严(重大毒品犯罪、严重危害社会)37、侦查羁押期限:2+1+2+2+X(月)38、侦查期限可延长2月:交集流广(交通不便、重大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犯罪涉及面广)39、直接言词原则:亲自、口头(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证人口头陈述…)40、集中审理原则:人不换、事不断(不更换审判人员,不中断审判)41、庭前会议召开情形:非烦大(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材料多案情复杂,社会影响重大)42、陪审员适用范围:一审合议庭可以有陪审员43、一审审限:2+1+3+X(月)44、单位被告人的诉讼代表人:首选老大、不然其他45、决定延期审理的情形:新证、补侦和回避(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46、裁定中止审理:他跑了,他疯了47、裁定终止审理:过时效、特设、告诉和死掉48、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积极):事实清楚、认罪、同意(三个条件同时满足)49、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消极):有缺陷(盲聋哑半疯傻)、有影响、不认罪50、上诉不加刑原则:被上被抗可加刑(检方上诉、抗诉可加刑,被告上诉不加刑)51、二审应当开庭的情形:抗死事实证据(检方抗诉、死刑立即执行案上诉、事实证据异议)52、二审审理期限:2+2+X(月)(2月内,交集流广报高院延2月,特殊报最高院延X月)53、死刑立即执行复合结果:没错就核准、见错就发回、(数罪、共同)1/N不该死可改判54、人民法院执行种类:光收钱、不干活、还杀人(死刑立即执行、罚金、没收财产,及无罪、免除刑罚)55、减刑假释应当开庭的情形:不一般、有意见、有权有势又有钱(领导、黑社会、金融)5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人没了、钱还在57、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犯罪时疯一审判时还疯。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
刑诉“精炼好记”的42条口诀!(附雄哥学习建议)瑞达e学刑诉教辅编制1.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轻告时赦他死2. 检察院管辖的案件:贪贿渎职人民权,其他职权需省检3. 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亲告罪、公兼自、公转自4. 亲告罪:侮辱诽谤加虐待,暴力干涉加侵占5. 公兼自:轻伤重婚+遗弃,住宅通信+劣品,知产、四五3年内6. 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国恐无死没7. 强制排除的物证、书证:更改疑问未解释,不能反映原件,不能证明来源8. 强制排除的被告人供述:地点不符,未录(音)像,未翻(译)核(对)9. 强制排除的证言:未能出庭不真实,不能表达和感知,个别意见未翻(译)核(对)10. 强制排除的辨认笔录:个别混杂有暗示,不是侦查(人员)来主持11.强制排除的电子数据:篡改伪造不真实12. 证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三有”(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13. 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条件:“两有”(有异议、有必要)14. 辩护人的绝对禁止:无限人、无自由、受刑罚15. 辩护人的相对禁止:公检法安监,陪审利害老外16. 辩护人的及时告知义务:不在场、年龄小、精神病17. 取保候审禁止性条件:累暴主犯,自伤自残,取保很难18. 保证人的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自由,有住处,有收入19. 被取保候审人的酌定义务:三个特定,两个证件20. 公安机关先行拘留:认预发捕(谐音:仁玉发布),企毁名流(检察院:企毁)21. 检察院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疑问、有要求、有违法;未成年、精神病、盲聋哑;重大疑难复杂22. 应当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没有犯罪;徒刑以下;可能超期羁押;符合取保、监居23. 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职权犯罪、引民纠纷、精神损失、占有处置、可得利益24. 技术侦查适用的案件范围:国恐黑毒侵人权,贪污贿赂人保25. 不得担任刑诉的见证人:有职权、影响大、不能辨别和表达26. 对非法侦查行为的救济:应放不放、应退不退、违法查封、扣押和冻结27. 集中审理原则:审判不断、人员不换28. 可由审判长提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组织相关审判人员共同讨论的案件:一群分新难29. 可召开庭前会议:申请排非;影响重大;材料较多;重大复杂30. 简易程序不适用范围:盲聋哑、精神病、影响大、不认罪(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辩无罪、不构罪31. 开庭审理:一审全部审、二审事实审、抗诉加重审32. 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死立执、抗诉;影响罪刑之事实上诉33. 二审因程序违法发回重审的情形:公开、回避、组织、剥权34. 人民法院执行的:无罪免刑、要钱要命35. 财产刑的执行顺序:医(医疗)先(优先受偿权)退(退赔)债(债务)罚(罚金)没(没收财产)36. 有期徒刑和拘役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有病、不理、孕婴、37. 停止执行死刑:同犯到案停死刑,怀孕立功他坏行38. 应当开庭审查的减刑、假释案件:重大立功报减刑;一般规定不得行;公示期间有意见;职务黑金要开庭39. 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四五六章未成年,一年起诉好表现,听取三方的意见40.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民间纠纷四五三,七年以下过失犯,五年故意渎职难41.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适用条件:暴力危害公(公共安全)民(公民人身安全)权,鉴定有病仍危险42.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贪恐重大逃一载,死亡没收不义财以下是雄哥的建议,同学们做好笔记哦!1“不少学生说记不住,其实没有什么捷径,主要是多看几遍。
刑事诉讼法口诀
刑事诉讼法口诀刑事诉讼法口诀二、刑事诉讼法1、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大赦时告他死2、检察院自侦案件——贪污渎职,禁选复查暴虐刑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暴虐侵辱谤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遗信伪知伤婚宅,人身财产三年下。
5、中院管辖案件——外国无死6、回避理由——辩证定理参审,当害他见礼。
7、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情形——剥完无利陪外公8、可以不许会见情形——涉密在逃,遗漏不足,串伪灭害。
9、可以指定辩护人情形——无影重愿共国难10、应当指定辩护人情形——盲聋哑未限死11、间接证据认定规则——完整遵守,协调唯一。
12、犯罪构成事实——“七何”(地方罪人危机时)13、免证事实——判定法异常14、扭送情形——追缉逃犯15、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核证加役制有病,避诉到乳孕期缓结。
16、保证人条件——无处自证17、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居传证人18、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居传见证人19、拘留情形——自身不明即认证作案20、附带民事先予执行——紧请等确行21、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月,上加1月,集证交流再2月,十年加2月。
22、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盲聋哑要共证他3年无罪。
23、两次补侦不起诉情形——缺乏疑问,可能矛盾。
24、不得担任陪审员的情形——公检法常律师(司)除刑25、不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情形——盲聋哑不同意他不构成重外26、延期审理情形——新证重验,回避补查,另托追诉。
27、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情形——条证落时悔撤死28、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复盲无他29、简易转普通情形——他否认犯罪不足3年30、再审情形——贪错新矛,量影撤矛,私翻不具效力。
31、停止执行情形——十八错举非孕32、不具危险不逮捕未成年犯情形——他初过自立,未备中学,非主交赃。
33、未成年犯不起诉情形——避防盲聋哑,自立迫止预助他。
34、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重复新难分他35、可不出庭证人——他直行未病。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1、取保候审:拘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拘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善哉,新婚以为之,人身财产三年下。
善,即伤:故意伤害案(轻伤)哉,即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新,即信:妨害通信自由案婚:重婚案遗:以,即遗:遗弃案为,即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之,即知:侵犯知识产权案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应当与可以顺口溜一、应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应当从轻或减轻,遗憾你我不年轻(14—18岁的人犯罪,这个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哈)可以从轻或减轻,自首立功样样行。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
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备考口诀【打印版】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要求内容相通,且仅限于:①宪法②刑诉法典③有关法律④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⑤地方性法规⑥国际公约、条约2、具有法定不予追究的刑事责任:关键词:显、时、特、告、死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赦免的④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3、检察院的受案范围:(1)公诉转自诉、自诉与公诉交叉①贪污贿赂罪(包括比照贪污贿赂的犯罪)②渎职罪(刑法分则第九章内容)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危害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法院的受案范围:纯自诉:侮辱、诽谤(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除外)虐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外)侵占4、中院管辖:国、恐、无、死、没(国安、恐怖、无期、死刑、没收)5、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盲聋哑、精神病、无期死刑未成年6、辩护人的相对禁止范围:现、陪、利、外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法律可以准许(此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现:法、检、公安、国安、监狱的现职人员陪:人民陪审员利: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厉害关系的人外: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7、辩护人收集嫌疑人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或检察院8、辩护人知悉受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9、证人保护:在国、恐、黑、毒四类犯罪中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近亲属提供保护①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②恐:恐怖活动犯罪③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④毒:毒品犯罪10、证人证言在三种情况下作废:没有个别、没让核对、没给翻译;被告人陈述在两种情况下作废:没让核对、没给翻译没有个别: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没让核对: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没给翻译:询问聋、哑、不通宵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没有提供翻译的11、监视居住原则上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里。
刑事诉讼法常用条款口诀——让你轻松记忆
刑事诉讼法常用条款口诀——让你轻松记忆刑事诉讼法是我国律师界、学界、警察界的重要法律,其规定了我国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和原则。
然而,由于书面条款过多,对于初学者来说可能会感到困惑和难以记忆。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记忆刑事诉讼法常用条款,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些常用的口诀,并辅以相关实例让大家更好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内容。
第一章总则1、口诀:“献女明省调,豪克论律在”。
注解:这段口诀是从“《刑事诉讼法》第一章总则”的标题中所提炼出来的。
其中,“献女明省调”代表的是第一条规定,即“本法所称犯罪嫌疑人,是指被侦查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豪克论律在”代表的则是第八条规定,“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自行辩护,委托辩护人辩护,也可以不辩护。
”第二章侦查阶段2、“三笔一委员,许审可拘捕”。
注解:“三笔”指的是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和检查笔录;“一委员”指的是侦查工作人员、侦查机关委托的鉴定人等;“许审可拘捕”则是指侦查工作人员在进行侦查活动时,需要经过许可审查,并有权拘捕犯罪嫌疑人。
第三章逮捕和审查起诉阶段3、“逮捕的五大因素,审查的四个环节”。
注解:逮捕的五个因素分别是:罪行、证据、嫌疑人、逃跑危险和其他阻止追诉的情况;审查起诉的四个环节分别是:案情、犯罪嫌疑人、证据和追诉时效。
第四章提审和审判阶段4、“开庭面对面,举证自证明”。
注解:这个口诀是指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在庭审中面对证人提出的指控,并有义务为自己的辩护提供相应的证据。
同时,被告人还可以委托辩护人代表其进行辩护。
第五章申诉和再审阶段5、“一审二审三告状,再审申诉维护”。
注解:这个口诀涵盖了申诉和再审阶段的主要内容。
被判有罪的当事人在一审和二审后,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即“三告状”;同时,被冤枉的当事人也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希望通过再审或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常用条款口诀。
通过这些口诀,大家可以更轻松地理解和记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并在实际律师工作中加以运用,从而更好地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刑诉法速记口诀
刑诉法速记口诀刑诉法速记口诀(130)1.侦查权:公检国安监,军队与海关2.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轻告时赦他死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亲告罪公兼自公转自4.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国恐无死没5.上下级法院之间管辖的流转: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就高不就低5.辩护人禁止范围:绝对: 受刑罚无限人无自由相对:公检法安监(现职)陪审利害老外6.特定证据开示义务:不在场年龄小精神病7.应当指定(法律援助辩护):盲聋哑精神病无期死刑未成年(拒一次)8.物证书证的强制排除:更改疑问未解释不能证明来源不能反映原件9.证人证言的强制排除:未能出庭不真实不能表达和感知个别意见未翻核10.被告人供述的强制排除:地点不符未录像未翻核11.辨认笔录的强制排除:个别混杂有暗示不是侦查来主持12.视听资料的强制排除:真伪不明有疑问13.电子数据的强制排除:篡改伪造不真实14.证人应当出庭: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15.鉴定人应当出庭:有异议,有必要16.证人不出庭的正当理由:有病,交通不便17.证人保护(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国恐黑毒扭送对象:现行犯在逃犯18.拘传、传唤主体:一人为私,二人为公19.取保候审的禁止性条件:累暴主犯自伤自残取保很难12.保证人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自由,有住处有收入13.取保候审期限(12):同一阶段,连续计算;不同阶段,重新计算14.拘留的适用对象:认预发捕,企毁名流15.检察院审查批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情形:有疑问有要求有违法,未成年精神病(人)盲聋哑,重大疑难(又)复杂16.刑事附带民诉的被害人:检法害亲被告人:共告监继17.技术侦查的适用范围:国恐黑毒侵人权人保全18.①非法侦查的救济主体:当辩诉利②技术侦查期限:n个3③非法侦查的救济情形:应放不放应退不退违法查扣冻19.①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情形:法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程序倒流的情形②检察院追加、补充起诉;漏人漏罪③检察院变更起诉:真实身份犯罪事实罪名适用法律20.集中审理原则:审理不断人员不换21.合议庭成员应当参加:一群分新难22.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死抗23.可以召开庭前会议的情形:申请排非影响重大材料较多重大复杂24.一审中中止审理的情形:病了跑了25.①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一审,基层;证据足事实对,同意简易和认罪②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盲聋哑精神病影响大,不认罪不构罪辩无罪26.二审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抗诉死立执影响罪行的事实上诉27.二审发现一审违反法定程序,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公开回避组织剥权28.辩护律师提要求的,才应当听取意见:侦查终结前、审查批捕、死刑复核29.死刑复核程序的处理(死立执):全案核准用裁定,部分核准用判决30.再审中强制措施的决定主体:谁启动谁决定31.再审的审理方式:一审全部审二审事实审抗诉加重审32.法院自己执行:无罪免刑要钱要命33.停止执行死刑的情形:同案到案停死刑怀孕立功他坏刑34.被执行人同时承担刑事、民事责任的顺序:医先退债罚没35.有期徒刑、拘役中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有病不理孕婴妇女36.减刑、假释中应当开庭审理的:重大立功报减刑一般规定不得刑公示期间有意见职务黑金要开庭37.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四五六章未成年,一年起诉好表现,听取三方的意见38.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民间纠纷四五三,七年以下过失犯,五年故意渎职难39.强制医疗的适用条件:暴力危害公民权,鉴定有病仍危险40.应当提取辩护律师意见:审查起诉时、二审不开庭审理41.需要见证人到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查封冻结、辨认(可以。
刑诉法记忆口诀
刑诉法记忆口诀法定不起诉的情形: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赦——特赦告——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未告诉或撤回的死——人死了他——其他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没事——没有犯罪事实的酌定不起诉的情形:外国——在外国犯罪已受刑罚的盲聋哑自——自首从——从犯到中国——自动中止宜——疑,存疑不起诉防——防卫过当雨——犯罪预备避——紧急避险超限邪——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注:法定不起诉需检察长批;酌定不起诉需检委会批。
刑诉中的免证事实:常——常识性事实柴——生效裁判确认的事实程——无异议的程序事实发——法律规定的内容推定——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应知——审判人员应知的事实外加自然规律或定律自诉案件出现漏罪的处理:自诉案件现漏罪另案移送公、检办一般管辖的原则:原则上犯罪地管被告人居住地也行注:网络犯罪、沾边就管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的管辖离境前居住地法院入境时入境地法院被害若是中国人其离境前居住地法院管在域外的飞机轮船上犯罪的管辖飞机最初降落地轮船最初停泊地服刑犯有漏罪的管辖一般由原审法院管如果更适宜服刑地、犯罪地也可管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管辖原则上服刑地法院管逃脱期间犯罪在当地被抓由犯罪地法院管关于向上级法院请示:事实和证据不得向上请示变通管辖后案卷处理:公诉案件退回检察院自诉案伯径送现管法院(均需书面通知当事人)法院发现起诉错误的处理审判时发现不归已管应当建议检院撤回庭前审查发现检院诉了不该诉(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二审的角度看回避:发回,回避——被二审发回重审的,需另行组成合议庭;回来,随便——发回重审后又回到了二审,原二审合议庭成员不用回避。
回避的决定:谁的人、谁决定谁聘请、谁决定回避的效力:公、检侦查员回避决定前侦查不能停(审判人员遇回避、当延期)回避前取得证据是否有效视情定非法定理由要求回避当庭驳回不得申请复议不能当陪审员的人:安——安全机关人员律师被——执业律师公——公安机关人员检——检察机关人员法——法院人员司——行政行政机关人员组——人常组成人员开除——被开除公职(包括受过刑罚的)陪审员的条件及产生:二十三岁以上大专以上文化基层组织推荐法、司联合审查院长提出人选同级人常任命可以当辩护人的人:律师团体——人民团体荐人——嫌、被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监护——监护人亲友——亲朋好友不能当辩护人的人:公——公安检——检察院法——法院陪——本院陪审员安——安全机关监——监狱(以上是指现职人员,但近亲属、监护人除外。
刑诉口诀
刑诉口诀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要求内容相通,且仅限于:①宪法②刑诉法典③有关法律④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⑤地方性法规⑥国际公约、条约2、具有法定不予追究的刑事责任:关键词:显、时、特、告、死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赦免的④告诉才处理的,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3、检察院的受案范围:对公诉转自诉、自诉与公诉交叉①贪污贿赂罪(包括比照贪污贿赂的犯罪)②渎职罪(刑法分则第九章内容)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危害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法院的受案范围:纯自诉:侮辱、诽谤(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除外)虐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外)侵占4、中院管辖:国、恐、无、死、没(国安、恐怖、无期、死刑、没收)5、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盲聋哑、精神病、无期死刑未成年6、辩护人的相对禁止范围:现、陪、利、外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法律可以准许(此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现:法、检、公安、国安、监狱的现职人员陪:人民陪审员利: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厉害关系的人外: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7、辩护人收集嫌疑人不在场、不够大、不正常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或检察院8、辩护人知悉受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9、证人保护:在国、恐、黑、毒四类犯罪中为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本人及近亲属提供保护①国:危害国家安全犯罪②恐:恐怖活动犯罪③黑: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④毒:毒品犯罪10、证人证言在三种情况下作废:没有个别、没让核对、没给翻译被告人陈述在两种情况下作废:没让核对、没给翻译没有个别: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没让核对: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没给翻译:询问聋、哑、不通宵当地语言、文字的证人没有提供翻译的11、监视居住原则上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里。
2021左宁刑事诉讼法背诵口诀完整打印版 法考刑诉资料 左大舅刑诉
2021左宁刑事诉讼法背诵口诀完整打印版法考刑诉资料左大舅刑诉2021 左宁刑事诉讼法背诵口诀完整打印版法考刑诉资料左大舅刑诉一、刑事诉讼法背诵口诀1. 诉讼权保障,举报者不受追诉。
2. 侦查措施规定,辨认必须公正。
3. 监督权制约,限制变更强制措施。
4. 交叉讯问对抗,律师权益保障。
5. 公诉机关起诉,法院判决定罪。
6. 审判权公正保障,诉讼参与权实行。
7. 判决生效标准,保障平等权利。
二、附件列表1. 案件登记表2. 案件材料索引表3. 证人传票模板4. 侦查措施申请书5. 强制措施决定书6. 辩护词模板7. 判决书范本8. 上诉书写作指南三、法律名词及注释1. 诉讼权: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提起刑事诉讼的权利。
2. 举报者:主动向有关机关提供刑事犯罪犯罪线索、举报刑事犯罪行为的人。
3. 侦查措施:指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为了破案取证、查明案件真相而采取的必要行动。
4. 辨认:指警务人员、侦查员让证人或犯罪嫌疑人辨认嫌疑人或现场物品等。
5. 强制措施:指刑事诉讼中强制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措施。
6. 公诉机关:指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机关。
7. 审判权:指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判的权力。
8. 律师权益:指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申辩、辩护、质证等权利。
9. 判决生效标准:指判决变为确定判决、终审判决的标准。
四、困难及解决办法1. 困难:法律条文较多,记忆困难。
解决办法:将条文进行分类整理,分段记忆,并利用口诀辅助记忆。
2. 困难:案件材料繁琐,索引不明确。
解决办法:建立案件材料索引表,清晰记录各个材料的名称和位置,方便查找。
3. 困难:辩护词写作困难,不知道从何入手。
解决办法:查阅相关案例和模板,了解辩护词的结构和内容要点,根据案件情况进行修改补充。
4. 困难:法律术语难以理解。
解决办法:结合法律名词及其注释进行学习,查阅相关法律辞典或参考资料,加深理解。
5. 困难:掌握判决书的写作规范。
刑诉口诀记忆技巧
刑诉口诀记忆技巧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第 15 条)(重点内容)★★★★★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侦查阶段——————————————应当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审判阶段有罪的———————————裁定终止审理审判阶段无罪的———————————判决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没有犯罪,只有违法行为,只能做无罪判决,不能做终止审理】;(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5年、10年、15年、20年,4个阶段,超过最长时效的,需要最高检批准】;(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签署】(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侵占罪(绝对告诉才处理)】(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记忆口诀】轻追特告死二、检察院对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2条、263条第262条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非凡考资 第263条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1.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检察机关应分情况处理:a.某人排除嫌疑,则书面理由退回处理;b.犯罪另有其人,则建议重新侦查。
2.对自侦案件:均与退回建议撤销案件。
【记忆口诀】他侦分情况,无外退回与重侦;自侦不区分,先退再建作撤销三、立案管辖1、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自诉案件(《解释》第 1 条)(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五类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刑诉法复习必背口诀(司考必备)
刑诉法复习必背口诀1.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掉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证人出庭的条件:①对证人证言有异议;②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③法院认为有必要。
3. 有病太远在国外➤证人出庭的例外:①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②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③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④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4. 有异议、有必要➤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①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②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
5. 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检察自侦案件的范围:①贪污贿赂案件(仅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②渎职案件(刑法第九章渎职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七种:a.非法拘禁案;b.非法搜查案;c.破坏选举案;d.暴力取证案;e.虐待被监管人案;f.报复陷害案;g.刑讯逼供案)。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
6. 亲告、轻微、公转自➤法院自诉案件: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⑴故意伤害案(轻伤);⑵重婚案;⑶遗弃案;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⑸妨害通信自由案;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⑺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⑻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③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诉法口诀
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①侮辱、诽谤(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致人死亡的除外)
③虐待(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除外)
④侵占 (纯)
4.被告人 不能撤诉,不能上诉,不报食宿
5.犯嫌被告诉讼为界
6.附带民事被告人:被告人 共同致害人(未追究刑责) 监护人 继承人(共犯一部分死亡后)
7.中院管辖:国、恐、无、死、没(国安、恐怖、无期、死刑、没收) 市级公安:国、恐、外、经、集(国安、恐怖、涉外、经济、集团)
59.二审处理
程序
事实
法律
√
√
√
√
√
×
√
×
×
(程序违反:公开审判,回避制度,诉讼权利,审判组织)
后果 维持 改判 改判/发回(一次) 撤销+发回
60.审判监督: 与生效裁判法同级检,没有再审抗辩权,最高检除外 二审抗诉上级法,再审抗诉同级法,抗诉书都给同级法 能启动再审的最低级法是生效裁判法,其下无权 能启动再审的最低级检是生效裁判法的上级检,其下无权
50.自诉案件(5 个可以 2 个不行):可调、可和、可撤、可反、可简。公诉转自诉:不可调、不可反
51.简易程序适用:①基层法院;②清楚充分;③承认罪行;④没有异议
52.简易程序不适用:①盲聋哑、精神病;②社会影响重大;③可能无法定罪
53.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被告可能①不构罪、②不负责、③不承认、④不清楚 ①不构罪: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 ②不负责: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 ③不承认: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④不清楚: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61.执行: 人民法院生死钱 有无死缓是监狱 缓管假外社区矫 其余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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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记忆口诀
一、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刑诉法第15条)
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同阶段的主要方式:撤销案件(侦查阶段)、不起诉(审查起诉阶段)、终止审理(审判阶段:用裁定),或者宣告无罪(审判阶段:用判决)
2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6种)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口诀:显著轻微不是罪,特赦免罚时效废,不告不理亡命鬼。
(摘自指南针法条)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
2.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
3.外国人(广义)犯罪的刑事案件
口诀:危国外国无死刑。
三、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
1、自诉案件的类型(三类)
2、自诉案件的审理特点
(1)审理程序(简易程序:只适用前两类)
(2)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只适用前两类)
(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只适用前两类)
(4)可以撤回自诉(三类皆可)。
(5)可以自行和解(三类皆可)。
口诀:公转自(第三类)不适用:简易的反诉调解(都可以和解、撤诉)。
四、不能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1)剥夺政治权利;(2)没收财产;(3)自诉的案件第三类不适用(公诉转自诉,简称公转自);
(4)被告人否认公诉事实的;(5)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6)盲聋哑的;(7)无罪辩护的。
口诀:公转自没收政治,盲聋哑复杂共犯,否认作无罪辩解。
五、下列案件不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
(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
口诀:盲聋哑外国人死刑,共犯不构成影响。
六、二审中应当发回重审的情形:
违反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
口诀:违反规定回避,组成违法夺权。
注:当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七、再审程序中应当开庭的情形:
(1)依照一审程序审理;(2)依照二审需要对事实和证据进行审理;(3)按照审监程序抗诉的;(4)可能加重被告人刑罚的;(5)其他。
口诀:按一审事实证据,抗诉或加重刑罚。
以上口诀大多为本人总结归纳,期盼能为司考的考友带来一点帮助吧。
以上观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不胜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