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珠海市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项目评审及验收办法

第一章项目评审办法

第一条根据省政府《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粤府〔2016〕86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项目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评审结果的权威性,制定本评审办法。

第二条评审对象 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项目的申报单位。

第三条评审原则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设施先进、创新驱动”的要求,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选项立项机制,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评选。

第四条专家组成项目评审专家组成员共5名,其中海洋工程类专家1名、海洋渔业类专家3名、财务类专家1名。

第五条评审方法专家评审采用定量评分法,评分标准共分七项(详见附表1),满分100分,每个申报单位的最终得分为5个评审专家个人评分取平均分。

第六条评审程序

(一)确定演讲答辩顺序。召开评审前会议,抽签确定各申报单位演讲答辩的出场顺序。

(二)专家预审申报材料。评审专家独立审阅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并对照评审表进行预评分。

(三)召开正式评审会。

1.演讲和答辩。申报单位按抽签顺序进行演讲并现场回答专家的提问。参

加人员不超过2人,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演讲时可同时进行投影演示,现场答辩时间为10分钟。

2.评审专家现场打分。申报单位演讲答辩完毕后,由评审专家在评审表上评定打分并签名确认,所有评分表全部由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收回。

3.评审结果确定。由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与市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单位得分情况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按程序在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第七条评审要求

(一)严格执行独立、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认真审核相关评审材料,客观地给出评审得分,确保评审得分的真实性、权威性和合理性。

(二)不得利用评审成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便利,不得对其他评审专家的评分施加任何影响。

(三)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专家身份,不得泄露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以及评审得分等有关信息。

第八条问责与处罚对项目申报单位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给予警告批评,严重者取消申报资格;对评审专家违反本办法相关评审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取消评审资格。

第二章项目验收办法

第九条根据省政府《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粤府〔2016〕86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项目验收工作,制定本验收办法。

第十条验收对象 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项目承担单位。

第十一条验收方式项目实施自下而上验收,原则上采用专家评审和实地验收为主的方式。

(一)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编制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项目验收申请书,连同相关验收材料(详见十二条所列内容)报送区级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

(二)区级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先对辖区内的项目验收材料进行初审,并会同区级财政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初验,初验通过后,书面提出验收意见(含1份验收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三)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会同市财政部门组织验收专家组对区级初验通过的项目进行市级验收,验收结束后,提出验收意见(附验收材料)报省海洋与渔业厅备案。

(四)对未能通过区级初验的项目,经多次督促整改仍未能满足验收条件的项目或未能通过市级终验的项目,由区级海洋与渔业管理部门将项目未实施或未按要求实施的情况书面报送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并按程序申请退回资金。

第十二条项目验收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项目实施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问题与建议等)。

(二)项目申报书(含可行性报告)。

(三)项目合同书和实施方案。

(四)市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及资金拨付文件。

(五)账务管理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资金使用报表等)。

(六)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七)项目建设有关的照片、录像等影像资料。

(八)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验收流程

(一)由项目验收专家组成员民主推选专家组组长,由专家组组长主

持项目验收。

(二)通过实地考察观看现场,对照验收资料,现场提问答疑,实地检查项目完成进度和质量等情况。

(三)专家组听取项目承担单位介绍项目建设情况和通过图片录像等多媒体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审查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是否真实、完整,项目实施效果是否达到合同书的要求以及项目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四)项目验收专家组集体讨论研究,提出项目验收意见。专家组组长在验收报告专家验收意见上签字。

本办法由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珠海市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

发展用途)项目专家评分表

2.珠海市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专家

评分汇总表

附件1

珠海市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现代渔业发展用途)项目专家评分表

附件2

珠海市2018年省级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现代渔业发展用途)项目专家评分汇总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