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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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解读版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解读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应当抽采瓦斯的煤矿企业应当落实瓦斯抽采主体
责任,推进瓦斯抽采达标工作。 【企业在瓦斯抽采和达标工作中担负主体责任】
第六条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各驻地煤矿安全监 察机构(以下统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煤 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实施监管监察,对瓦斯抽采未达标 的矿井根据本规定要求实施处罚。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 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 任张德江在2011年 11月全国煤矿瓦斯防 治现场会上强调:
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
念,以确保职工生命安全为根本,以瓦斯抽采达标和落实综合防治
措施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瓦斯防治工作力度,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
要的工程和时间。 煤层群开采的矿井,应当部署抽采采动卸压瓦斯的配套工程。 开采保护层时,必须布置对被保护层进行瓦斯抽采的配套工
程,确保抽采达标。 在煤层底(顶)板布置专用抽采瓦斯巷道,采用穿层钻孔抽
采瓦斯时,其专用抽采瓦斯巷道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巷道的位置、数量应当满足可实现抽采达标的抽采方法
煤矿企业对矿井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工程施工、设备设施以及 抽采计量、效果等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审查。 【矿井抽采达标规划、年度计划、抽掘采接替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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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解读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经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或者矿井瓦斯等级鉴
定、评估符合应当进行瓦斯抽采条件的新建、技 改和资源整合矿井,其矿井初步设计必须包括瓦 斯抽采工程设计内容。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在瓦斯抽采和达标工作中担负监 察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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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瓦斯抽采相关标准

煤矿瓦斯抽采相关标准

产量(Mt)
> 1.5 1.0-1.5 0.6-1.0 0.4-0.6 <0.4
绝对量( m3/min) 30- 40 25- 30 20- 25 15- 20 <15
相对量 ( m3/t.d) 10-13 10-14 10-20 10-24 10-720
这类矿井主要依靠1)的条件予以控制
– 3)主要针对含有突出煤层的矿井.
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4、应达到的主要指标
• 争议较大的是掘进工作面前方10m,不少人建议改为5-8m。 这里有个导向问题。如果掘进工作面采用长钻孔预抽瓦斯, 10m距离是能够做到的;如果继续大量采用原来的超前排放 钻孔,10m有一定难度。
• 本标准的目的就是希望扭转原来大量执行局部措施、短兵相 接的局面;因为这种方式付出过较多的血的代价。应该把人 们习惯于局部措施扭转到区域措施的途径上来,否则先抽后 采是一句空话;
二、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4、应达到的主要指标
依据
—瓦斯含量指标主要依据国内统计资料和国外经验借鉴(如澳 大利亚、俄罗斯、德国等);但该指标与煤质参数有关, 少数煤层其残余含量都与8m3/t接近,抽采技术要达到残余 量指标又不可行;为此增加压力指标。国外经验主要由各 州立法确定,而我国习惯是国家统一确定,这就增加了难 度。
1、标准的提出
政府三令五申,把瓦斯抽采工程视为生命工程和资源工程。 国务院先后颁发:
• 《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 446号);
• 《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5}18号);
•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 号)等文件;都要求强化煤矿瓦斯抽采,
一、煤层气地面井规模开发可行性 评价指标(试行)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前言本标准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中国矿业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阳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千庭、文光才、俞合香、王魁军、李宝玉、周德昶、高正强、龙伍见。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及其测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MT/T638 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法MT/T77 煤层气测定方法(解吸法)AQ1025 煤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3 必须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a)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b) 矿井绝对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大于或等于40m3/min;--年产量1。

0~1.5Mt的矿井,大于30m3/min;——年产量0.6~1。

0Mt的矿井,大于25m3/min;-—年产量0.4~0。

6Mt的矿井,大于20m3/min;——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

4Mt的矿井,大于15m3/min;c)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4 瓦斯抽采应达到的指标4。

1 突出煤层工作面采掘作业前必须将控制范围内煤层的瓦斯含量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瓦斯含量以下或将瓦斯压力降到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压力以下.若没能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的煤层瓦斯含量或压力,则必须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m/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

煤矿瓦斯抽采系统标准及相关要求

煤矿瓦斯抽采系统标准及相关要求

瓦斯抽采系统标准及相关要求一、瓦斯抽采管理规范总则第一条所有生产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系统,并形成以地面永久抽采系统为主、井下移动抽采系统为补充的格局。

第二条优化抽采设计,强化抽采管理,做到抽采规范化、精细化、最大化,实现高、低浓瓦斯分开抽采。

抽采泵站第三条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抽采泵必须具有不小于系统需要抽采最大流量2倍的能力。

抽采泵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采泵。

第四条抽采泵站必须有直通矿调度所的电话和检测管道瓦斯浓度、温度、流量、压力等参数的仪表,必须实现自动计量并上传至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断水保护装置、瓦斯传感器和开停传感器。

抽采泵出气侧及瓦斯气罐和利用装置进气侧,必须安设有防爆、防回火和防回气等安全装置。

第五条抽采泵站必须有专人值班,当抽采泵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向调度所报告并启动备用泵。

如果利用瓦斯,在抽采泵停止运转后,必须通知利用瓦斯的单位。

恢复供气前必须取得利用单位同意后,方可供应瓦斯。

第六条抽采泵站计划停泵、倒换泵,以及抽采系统调整,必须提前编制措施,提出申请,由矿总工程师审批执行。

抽采管路第七条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采泵相匹配。

抽采干管设计要有系统需要抽采最大流量的1.5~2.0倍能力,采掘工作面支管设计要有需要抽采最大流量的1.3~1.5倍能力。

上隅角埋管合计抽采能力应不小于设计抽采能力。

第八条抽采管路管径按下式计算(选用管径时,要按相应富余系数扩大管径或增加管路)D=0.1457(Q/V)1/2Q----管路设计服务流量,m3/min;D----管径,m;V----管道内气体设计流速,其中,抽采干管取V≤15m/s,支管取V≤12m/s。

第九条抽采管路要敷设平直,分岔处设置控制阀门,放水器安设处抽采管距巷道底板高度应不小于500mm。

抽采管路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打压、试漏,并将管内杂物清除干净。

第十条地面永久抽采泵站抽采高浓度瓦斯时,抽采浓度不低于30%,抽采低浓度时,抽采浓度应不低于5%。

标准19井下瓦斯抽采区域控制范围技术标准

标准19井下瓦斯抽采区域控制范围技术标准

井下瓦斯抽采区域控制范围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区域最小控制范围、有效控制范围的定义和界定。

本标准适用于晋煤集团所属矿井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T/T 1037 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评价方法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3 术语及定义3.1 瓦斯地质单元瓦斯地质单元就是煤层地质特征相近的、未能到大的地质构造阻隔且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相近的一片区域。

3.2 条带指掘进工作面待掘巷道及其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煤体。

3.3 回采区域仅指整个开采块段(回采面)内的媒体。

3.4 区段包括整个开采块断(回采面)、两侧回采巷道及其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体。

4 煤层瓦斯预抽方式抽采钻孔最小控制范围要求应随井下预抽煤层瓦斯的方式不同而不同。

井下预抽煤层瓦斯的方式主要有:A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B 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C 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D 穿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E 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F 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G 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

注:本规范中钻孔控制范围均为沿煤层层面的距离5 瓦斯地质单元划分满足以下条件的煤层区域可划分为一个瓦斯地质单元:A 相同的煤质;B 相近的构造影响程度、煤层破坏程度、软分层厚度等;C 区域内无大的段层、褶皱、陷落柱阻隔,煤层基本连续,瓦斯能够沿煤层在区域内较顺利的流动;D 瓦斯压力、含量的分布遵从随埋藏深度由浅道深逐步增大的规律,突出危险性也基本随着瓦斯压力、含量的增大而升高。

6 井下不同区域抽采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要求6.1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6.1.1 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时,穿层钻孔应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瓦斯抽采技术标准一、瓦斯抽采钻孔施工前准备1、抽采钻孔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施工管理牌板,内容包括钻孔设计平面图、剖面图、设计参数等,并能够指导钻孔施工定位。

操作管理牌板、司机岗位责任制等各类牌板齐全。

2、检查准备工作。

要检查打钻地点及附近巷道顶板支护完好情况;检查钻机、钻具、机电设备完好情况;检查钻机立柱、戗柱稳固情况;检查紧固件是否紧固;检查液压管路连接是否畅通、正确,检查油量、油压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各类操作手把是否到位;检查打钻供水、压风系统是否满足打钻需求;检查打钻配套防灭火、防尘、装臵是否齐全;检验合格后,钻机接通水源、电源进行试转。

二、瓦斯抽采钻孔施工现场管理标准1、抽采钻机稳设(1)抽采钻孔的施工,应优先选择能力较强的ZDY4000S型或其他具备同等能力以上的钻机。

(2)配套钻杆选用易于排渣的三棱或螺旋钻杆,钻机夹持器要相适应,并要求与钻杆配合紧密。

(3)钻头直径一般选择为75~94mm,在地质构造附近和软煤层发育地区,应选用与钻杆直径一致的钻头,防止夹钻。

(4)钻机冷却器密封垫、油管等易老化部件要及时更换,冷却油要及时补充。

(5)钻孔施工可采用水力或风力排渣方式,施工地点供风(水)管路直径应不小于75mm。

(6)掘进工作面正前施工抽采钻孔时,必须打设牢固可靠的钻机压柱,迎面支柱要求打紧褙牢。

(7)合理安排打钻、移钻等作业工序,确保打钻作业连续,提高打钻效率。

(8)钻机调整好打钻方向后,必须打好压柱,将钻机固定牢固。

(9)钻机线路、管路吊挂整齐,电机、操作台布臵合理,并应留出不小于0.7m 的安全通道。

(10)有抽采钻孔的皮带巷,每100-200m应加设过桥便于测量。

2、打钻防尘管理(1)打钻时要使用孔口除尘装臵。

(2)在打钻作业地点要在下风侧10~15m处安设一道降尘水幕,并配合喷雾装臵使用(或安设其它有效的除尘装臵),打钻期间打开喷雾。

(3)打钻巷道应每班冲刷积尘,积尘厚度不得超过2mm。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

煤矿瓦斯抽采指标和标准规范

0.11

国有重点煤矿
1.02

山东省平均
1.20
全国平均
5.03
美国
0.03~0.06
澳大利亚
0.12
•我国百万吨死亡人数是美国等先进采煤国家旳50~100倍
我国煤矿死亡事故构成
死亡率居高不下旳原因和条件 1986~1995年全国煤矿死亡事故按事故性质统计所占百分比
火灾 1.51%
其他 6.97%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5)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指标 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旳采煤工作面瓦斯
抽采率应满足表1要求, 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旳采煤工作面前方20m
以上范围内煤旳可解吸瓦斯量应满足表2要求。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表1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率应到达旳指标
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 工作面抽采率
8m

5-8m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井 筒 8m 5-8m
斜 井
8m 5-8m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b) 煤巷掘进工作面控制范围为:巷道轮廓线外8m以 上(煤层倾角>8°时,底部或下帮5m)及工作面前方 10m以上。
c) 采煤工作面控制范围:工作面前方20m以上 。
8m
5-8m
平 巷
一、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煤炭是我国旳主要能源
中国
世界平均
18.91%
2.56% 2.42%
0.54%
24%
3% 10%
76.86%

石油 天然气 水电 核能
39%
24%
中国和世界旳一次性能源构造比较
我国煤矿开采旳特点
我国煤炭资源丰富 2023m深度5.57万亿吨;1000m深度2.8万亿吨 煤炭占能源比重大 目前约70%以上;本世纪50% 开采条件复杂 井工开采比重95%;开采深度> 400m 安全情况不好 百万吨死亡率不小于5,居世界之首; 每年死亡总数6000人,超出世界旳总和。

煤矿瓦斯抽采规程

煤矿瓦斯抽采规程

煤矿瓦斯抽采规程I. 引言煤矿瓦斯抽采是煤矿安全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矿井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煤矿瓦斯抽采的规范、规程和标准。

II. 煤矿瓦斯的特性1. 瓦斯的成分与危害性瓦斯是煤矿中常见的危险气体,主要成分为甲烷。

除了具有易燃性外,瓦斯还具有爆炸性、窒息性等危害性。

2. 瓦斯的泄漏与积聚瓦斯泄漏主要由于矿井开采作业中煤层自然瓦斯的释放,以及矿井内爆破、钻孔等作业引起。

泄漏的瓦斯会在矿井中积聚,形成瓦斯积聚区。

III. 瓦斯抽采的目的与原则1. 抽采目的瓦斯抽采的目的是防止瓦斯积聚达到爆炸浓度,从而保障矿井作业人员的安全。

2. 抽采原则合理利用瓦斯资源,保持矿井内瓦斯浓度在安全限度范围内,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IV. 瓦斯抽采的方法与设备1. 抽采方法瓦斯抽采主要采用机械抽采和自然抽采两种方式。

机械抽采包括风机引风、抽采管路等设备,自然抽采则通过通风系统建造来实现。

2. 抽采设备瓦斯抽采设备包括主风机、辅助风机、抽采管路、瓦斯抽采仪等。

这些设备在矿井中的布置和使用应符合相关的规程和标准要求。

V. 瓦斯抽采的管理与监测1. 瓦斯抽采管理瓦斯抽采工作需要专门的管理和监督机构。

矿井应设置瓦斯抽采管理人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2. 瓦斯监测瓦斯监测是瓦斯抽采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

矿井应配备瓦斯监测仪器,进行定期的瓦斯浓度监测。

VI. 瓦斯抽采的安全措施与应急预案1. 安全措施矿井中的瓦斯抽采应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工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了解瓦斯抽采的安全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 应急预案矿井中瓦斯抽采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瓦斯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保障人员安全转移和抢救。

VII. 瓦斯抽采的技术创新与发展趋势1. 技术创新随着科技的进步,瓦斯抽采技术得到不断创新。

包括新型风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等。

2. 发展趋势未来瓦斯抽采将更加高效、智能化。

通过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矿井瓦斯抽采的精细化管理。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背景煤矿瓦斯是煤炭开采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有毒有害的气体,具有爆炸和窒息的危险。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国家对瓦斯抽采进行了规定,全面推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工作。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便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而发布的政策文件。

规定要求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抽采标准根据规定,煤矿的瓦斯含量不高于10立方米/吨,瓦斯压力不高于0.35兆帕,即为达标。

而对于危险煤层和特殊瓦斯突出煤层,达标要求则更加严格。

技术手段煤矿瓦斯抽采需要采用适当的技术手段,包括瓦斯抽放钻井、综放掘进巷道顶板沿线瓦斯抽放、瓦斯回收利用等等。

设施建设煤矿需根据瓦斯抽采需要建立相应的抽采设施,保证瓦斯能够及时、有效地被抽采和排放。

作业人员煤矿必须保持足够数量的抽采作业人员,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考核,确保技术手段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监督检查为确保规定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制度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煤矿瓦斯抽采的标准、技术手段、设施建设、作业人员等进行检查。

政策意义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颁布,是国家为了防止煤矿事故、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其主要政策意义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减少煤矿事故煤矿瓦斯是煤矿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

通过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可以有效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生产安全。

促进煤炭资源开发随着煤炭资源的渐渐减少,对煤炭资源的开采和利用越来越重要。

而瓦斯回收利用可以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使得煤炭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

推动绿色发展瓦斯回收利用是一种低碳、环保的能源利用方式,实现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可以促进绿色能源的发展,推动低碳生态文明的建设。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颁布是深化煤炭资源开采和利用的重要举措,意义重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通过煤矿瓦斯抽采达标,可以保障煤矿安全、推动能源的绿色化和低碳化,促进经济发展,同时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GB50471-200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GB50471-200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发布——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GB
主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在钻孔内以高压水作为动力,在无自由面的情况下使煤体裂隙畅通的一种措施。
2.0.27水力割缝hydraulic cutting
在钻孔内运用高压水射流对钻孔两侧的煤体进行切割,形成一定深度的扁平缝槽的一种措施。
2.0.28深孔预裂爆破deep-hole pre-splitting blasting
在工作面采掘前施工一定深度的钻孔,并在钻孔内装填炸药,利用炸药爆破作为动力,使煤体裂隙增大,提高煤层透气性的一种措施。
附:条文说明(27)
1总则
1.0.1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保证我国煤矿瓦斯抽采事业健康发展,提高瓦斯抽采设计技术,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及生产煤矿的瓦斯抽采工程设计。
1.0.3凡国家政策、法规等规定要求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均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应编制专项瓦斯抽采工程设计。
1.0.4对于新建矿井,瓦斯抽采设计应依据批准的地质勘探报告并参考邻近生产矿井实际的瓦斯、地质资料进行;对于改建、扩建和生产矿井,应以实测的瓦斯基础参数作为设计依据。
1.0.5设计的瓦斯抽采规模应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并应使抽采量保持相对稳定。
1.0.6煤(岩)层瓦斯抽采应当按“应抽尽采、先抽后采、煤气共采”原则进行,抽采系统设计应采用“泵站用备结合,高低负压管路相区别”的原则进行,并应因地制宜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采空区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采空区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采空区瓦斯抽采技术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采空区瓦斯抽采方法、技术标准等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 1027-2006 煤矿瓦斯抽放规范GB 50471-2008 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MT 1035-2007 采空区瓦斯抽放监控技术规范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2000版)3 术语及定义采空区指矿井回采工作面后冒落或封闭的区域。

正在回采工作面的冒落区域称半封闭式采空区或现采空区,已经封闭的回采工作面的区域称老空区。

4 采空区抽采瓦斯方法4.1 埋管法沿回采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敷设抽采管路由上隅角进入采空区进行瓦斯抽采的一种工艺方法,见图1。

具体可参照以下要求实施:a) 抽采管路上每间隔20m~50m设置一个立管;b) 立管高度根据采高和冒落情况确定,立管上方设置顶端封闭、四周钻孔的筛孔管,筛孔个数根据抽采瓦斯情况确定,同时需对立管采取保护措施;c) 在立管进入采空区20m~30m后打开,接替上一立管依次投入抽采。

图 1 采空区埋管抽采布置剖面示意图4.2 插管法利用抽采管路系统,对回采的采煤工作面封闭采空区部分和已采的采煤工作面全封闭采空区进行抽采的一种工艺方法。

抽采管路可沿回风巷、专用排瓦斯尾巷敷设,见图2、图3.全封闭采空区闭墙还应符合以下要求:a) 闭墙要严密不漏风;b) 插管开孔高度应在闭墙高度的三分之二以上;c) 插管应穿透闭墙超过0.5~1m;d) 插管管材应采用阻燃、抗静电、不导电材质;e) 墙外的管路应加观测孔、阀门。

图 2 现采空区插管抽采布置示意图1——单向阀; 2——孔板流量装置; 3——放水闸阀; 4——放水箱;5——抽采管阀门; 6——观察孔阀门; 7——瓦斯抽采管; 8——采样观察管;9—注浆管图 3 现采空区插管抽采布置示意图4.3 顶板走向(倾向)钻孔法利用采煤工作面巷道及其相邻巷道施工高位瓦斯钻孔对采空区进行抽采的一种工艺方法,其主要布置形式有两种,一是迎向工作面推进方向布置的走向高位钻孔,见图4;二是垂直工作面推进方向布置的倾向高位钻孔,见图5。

煤矿矿井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

煤矿矿井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

煤矿矿井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煤矿矿井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是煤矿安全生产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瓦斯是煤矿生产过程中自然释放出的可燃气体,其在未经处理的情况下容易引发爆炸和火灾等灾害事故。

因此,对于瓦斯的抽采和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瓦斯抽采技术瓦斯抽采是指通过建立合理的抽采系统,将矿井中积聚的瓦斯有效地抽出来的过程。

常见的瓦斯抽采技术包括抽放法、抽放与利用联合法和瓦斯压力差动法等。

1. 抽放法抽放法是通过设置瓦斯抽采井,利用抽采机械将瓦斯从矿井中抽出到地面进行处理或燃烧。

这种方法操作简单、效果显著,并且对矿井的影响较小,但其对瓦斯处理设备的要求较高。

2. 抽放与利用联合法抽放与利用联合法是指将抽采出来的瓦斯进行处理后利用,例如将瓦斯制成甲烷,用于城市燃气供应或发电等。

这种方法不仅可以有效地减少矿井瓦斯排放,还可以提供一定的经济效益。

3. 瓦斯压力差动法瓦斯压力差动法是通过改变矿井内的瓦斯压力差,使瓦斯自行流动到低压区域进行抽采。

这种方法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需要详细的监测和管理,但是可以有效地降低矿井瓦斯爆炸的风险。

二、瓦斯利用技术瓦斯利用是指将抽采出来的瓦斯进行处理后,转化为可供使用的能源或者其他有价值的产品。

常见的瓦斯利用技术包括燃烧利用法、制甲烷法和热利用法等。

1. 燃烧利用法燃烧利用法是将瓦斯直接燃烧,将其释放的能量转化为热能或者动力。

这种方法是最简单、最常用的瓦斯利用方式,但是如果瓦斯中含有有毒成分,燃烧过程中会产生污染物。

2. 制甲烷法制甲烷法是将瓦斯中的甲烷含量提高到一定程度,使其达到城市燃气的标准。

这种方法需要利用化学反应将非甲烷烃转化为甲烷,提高瓦斯的利用价值。

3. 热利用法热利用法是将瓦斯中的热能用于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加热或者其他需要热能的设备中。

这种方法可以提高矿井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

总结:煤矿矿井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瓦斯抽采技术管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赵庄煤业抽放方面的有关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赵庄煤业抽放技术方面的各项工作。

2 规范引用文件煤矿安全规程AQ1028-2006 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AQ1026-2006 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矿井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晋城煤业集团瓦斯治理技术管理规定晋城煤业集团“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晋城煤业集团矿井“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文件审批制度3 抽放设计原则及内容3.1抽放设计原则3.1.1在矿井设计和盘区设计中必须从抽、掘、采工程实现正常衔接入手,根据煤层瓦斯含量、瓦斯压力、透气性系统等参数,留足时间和空间,确保提前预抽瓦斯。

抽放瓦斯设计应与矿井开采设计紧密结合,合理安排抽放、掘进、回采三者之间的衔接关系,保证有足够的抽放时间,提高抽放效果。

3.1.2瓦斯抽采设计要明确钻孔位置、方位、倾角、长度、孔径、钻孔间距、计量装置安设数量等参数。

设计应明确钻孔及支管的联接方式,除单孔孔口必须设置测瓦斯装置外,专门抽采瓦斯钻场在钻孔集中接入支管前和每个采掘工作面抽采管路并入盘区管路前必须设置抽采瓦斯参数测量装置,联接钻孔的蛇形管应保持横平竖直。

系统联接中必须保证在放水过程中钻孔仍能进行正常抽采。

3.1.3矿井采掘作业前必须确保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基本消除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同时,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采前,所有抽放钻孔施工完毕后留足一定的抽放时间。

3.1.4瓦斯抽采本着“多打孔,严封闭,综合抽”的原则,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确保抽采系统稳定运行,提高抽采效果。

3.2抽放内容3.2.1工作面(或抽放地点)概况:包括工作面(或抽放地点)煤层赋存条件、抽放区域划定,抽放区域煤炭储量、巷道布置、采煤方法及通风状况等内容。

3.2.2瓦斯基础数据:包括邻近区域瓦斯涌出量,抽放区域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瓦斯储量及可抽量、煤层透气性系数、钻孔瓦斯流量及其衰减系数等内容。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随着能源需求的不断增加,煤矿成为国家重要的能源产业,煤矿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能源保障具有重要的地位。

但是,在开采煤炭时产生的瓦斯不仅是一种能源,同时也是一种危险气体。

为了确保采煤过程中的安全,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逐渐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一、瓦斯的危害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可燃性的气体,是煤矿采煤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危险气体之一。

瓦斯的密度比空气小,但是它的可燃性很强,具有爆炸性。

在采煤作业时,由于采煤机的工作和煤层的变化,瓦斯的含量和分布会发生变化,如果采取不当的措施,瓦斯就会聚集在煤矿隧道、工作面和矿井底部,形成火药桶,容易引发煤矿事故。

二、瓦斯抽采的意义由于煤矿采煤过程中产生的瓦斯危害性比较大,为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瓦斯抽采成为煤矿采煤工作面安全控制的重要手段。

瓦斯抽采的方法有很多种,常用的包括机械抽风和自然抽风。

机械抽风是利用抽风机产生负压,将瓦斯从工作面抽出,这是比较灵活的抽采方法,但需要能源的支持。

自然抽风则是利用自然风产生的气流之力将瓦斯抽走。

两种抽采方法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标准,才能确保采煤工作面的安全。

三、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为提高瓦斯抽采的质量和效果,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应运而生。

这个细则基于多年的煤矿生产实践经验,是对瓦斯抽采相关技术和控制管理的总结与规范,包括:1. 采煤面的布置:工作面的布置需要符合瓦斯抽采的要求,包括瓦斯抽采口的位置、方向和尺寸等。

2. 旁路排放:为确保工作面的安全,需要将抽采的瓦斯通过旁路排放到安全区域,以免瓦斯的堆积和积聚。

3. 瓦斯含量的监测:对工作面的瓦斯含量进行实时监测,以确保瓦斯抽采的效果和安全。

4. 瓦斯质量的分析:对抽采的瓦斯进行分析,为煤矿的生产和安全提供依据。

5. 抽采效果的评价:对抽采效果进行评价,确保瓦斯抽采达标并符合要求。

总之,要做好瓦斯抽采工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抽采方案和实施细则,并对瓦斯抽采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价。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细则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细则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进行瓦斯抽采,并实现抽采达标:(一)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二)一个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者一个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三)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或等于40m3/min的;(四)矿井年产量为1.0~1.5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的;(五)矿井年产量为0.6~1.0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min的;(六)矿井年产量为0.4~0.6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的;(七)矿井年产量等于或小于0.4Mt,其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5m3/min的。

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所在单位瓦斯抽采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定瓦斯抽采达标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

煤矿企业、矿井的总工程师或者技术负责人对瓦斯抽采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煤矿企业、矿井的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抽采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煤矿企业、矿井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瓦斯抽采达标工作负责。

三、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评价工作体系,制定矿井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细则,建立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先抽后采例会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四、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

企业(集团公司)应当设置管理瓦斯抽采工作部门;矿井应当建立负责瓦斯抽采的科、区(队),并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

瓦斯抽采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专业技术培训,瓦斯抽采工应当参加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后上岗。

五、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组织编制相应的瓦斯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矿井生产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应当以预期的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制条件。

矿井瓦斯抽采

矿井瓦斯抽采

35.0
1996
92.8
90.0 135.7 215.0
背景——70年代能源危机
一、概 论
矿井瓦斯抽采现状
国内 ➢ 煤层气资源30~35万亿m3(埋深2000m以内)
加拿大 57~85万亿m3 前苏联 52.1万亿m3 美 国 2.1~11.4万亿m3 波 兰 1.3万亿m3
➢ 抽采量
80年代 2.8~3.8亿m3/a 90年代 4~8.7亿m3/a 2000年起大幅上升
增大近3000倍
工作面瓦斯抽采率η 60%以上
突出危险完全消除
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 25m3/t—5m3/t
回风流平均瓦斯浓度 1.15%—0.5%
煤巷月进度
40~60m—200m以上
工作面日产量
1700t/d—5100t/d
一、概 论
实例2
淮南矿业集团
方针 可保尽保,应抽尽抽 效果 瓦斯抽采量
一次死亡10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4起,共死亡613人
特别是2月14日,阜新孙家湾煤矿,瓦斯爆炸,死亡214人 建国以来第二次,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给国家财产和 人民生命带来了巨大损失,在国内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一、概 论
瓦斯抽采的必要性
煤矿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主要是瓦斯事故 58起特大事故,瓦斯事故40起,占69% 特大瓦斯事故呈上升趋势
一、概
瓦斯抽采的必要性 确保安全生产 我国煤矿瓦斯灾害非常严重 百万吨死亡率高
1999年 2000年 2001年 2002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中国 6.08
6 6.02
5 3.08 2.81 2.041
南非 0.13
印度 0.42 12倍

煤矿井下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技术标准(探究)

煤矿井下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技术标准(探究)

煤矿井下瓦斯抽采效果评价技术标准(探究)1 范围本标准基于自身公司经历及行业有关标准总结归纳,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瓦斯抽采工作中涉及的瓦斯抽采评价单元的定义和划分技术及抽采达标评价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区域、局部防突的预测、检验和验证及采掘工作面采掘前瓦斯抽采效果达标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T/T1037 预抽回采工作面煤层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效果评价方法。

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3 术语与定义3.1抽采评价单元在同一瓦斯地质单元内将抽采钻孔有效控制范围进一步划分出的单个评价对象。

3.2抽采效果评价对抽采评价单元的抽采效果按照《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进行评定的过程。

4 抽采评价单元划分要求4.1 有效控制范围内预抽钻孔均匀程度基本相同,钻孔间距不得大于设计间距。

4.2 有效控制范围内预抽钻孔预抽时间基本一致,预抽时间差异系数小于30%。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计算方法如下:预抽时间差异系数为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减去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的差值与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之比。

预抽时间差异系数按式(1)计算:η=max minmax T TT×100%式中:η———预抽时间差异系数,%;T max————预抽时间最长的钻孔抽采天数,d;T min————预抽时间最短的钻孔抽采天数,d。

5 抽采评价单元划分5.1 按《井下瓦斯抽采区域控制范围技术标准》(Q/JM J 1.0019—2013)6.1、6.2、6.4方法实施预抽瓦斯后进行评价时,其抽采评价单元同其对应最小控制范围。

5.2 按《井下瓦斯抽采区域控制范围技术标准》(Q/JM J 1.0019—2013)6.5方法实施预抽瓦斯后进行评价时,其抽采评价单元不得小于对应最小控制范围。

煤矿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煤矿瓦斯抽采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12—30批准1998—07—01实施前言为了规范煤矿瓦斯抽放技术,提高瓦斯抽放效果,防治瓦斯事故,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在总结以往生产经验和科研成果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各项准则凡属行业通用的规定、术语的表达,均符合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范》等的规定。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

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云生、马丕梁、王玉武、范启炜、金玉明。

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井瓦斯抽放的基本条件、泵站的技术要求、抽放参数方法及效果、抽放工程及施工和安全与测试等。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抽放瓦斯矿井、新建瓦斯抽放系统矿井及为解决瓦斯突出和局部抽放瓦斯矿井的一切区域。

2 抽放瓦斯的基本条件矿井或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采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时,应抽放瓦斯。

2.1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开展瓦斯抽放工作:——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大于15 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4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0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6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25 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10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0m3/min,年产煤量不大于150万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开采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2 在符合2.1条件拟建立永久性瓦斯抽放系统的矿井,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瓦斯抽放系统抽放量应稳定在不小于2m3/min以上;b)瓦斯资源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放服务年限应不少于10年。

2.3 当不具备建立全矿井抽放瓦斯系统而个别区域瓦斯涌出量不小于3m3/min时,可采用局部抽放。

瓦斯抽采指标管理要求和检查方法

瓦斯抽采指标管理要求和检查方法

集团有限公司瓦斯抽采指标管理要求和检查方法一、瓦斯抽采指标管理要求(一)抽采钻孔工程量1钻孔工程量应按照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结合抽采时间和采掘衔接,具体确定抽采钻孔工程量。

抽采设计必须符合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标准要求。

2.钻孔施工必须严格按照抽采设计执行,同时钻孔施工和验收要符合《晋能集团有限公司瓦斯抽采钻孔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晋能煤管字(2018)116号)。

3•钻孔施工及验收必须做好记录;钻孔施工完成后,要及时将已施工钻孔填绘至钻孔竣工图中。

(二)瓦斯抽采量1矿井瓦斯抽采量以抽采泵站进口侧计量装置的计量数据为准,该数据必须上传至监控系统平台。

2.高、突矿井要按照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标准(试行)》(晋能煤管字(2018)64号)中“瓦斯抽采参数测定及在线监测管理工作标准”要求安设瓦斯抽采计量装置,安设应满足对不同瓦斯抽采源、不同抽采评价单元分别计量的需要。

如:高低负压、钻场、高低位抽采巷道、高位定向长钻孔等。

3.抽采量分本煤层预抽量及采空抽采量,根据本煤层预抽量理论计算吨煤瓦斯残余瓦斯量,结合临近层的抽采量,计算采掘工作面及矿井的瓦斯抽采率等指标。

这些指标必须符合《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文件要求。

4.高、突矿井瓦斯抽采量应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O26—2006标准要求。

(三)瓦斯利用量1各高、突矿井必须在瓦斯利用输入端安装瓦斯自动计量装置,并能将计量数据上传监控平台。

2.计量数据必须统一为标况状态下的纯瓦斯量。

二、瓦斯抽采指标检查方法(一)抽采钻孔工程量1.通过比对瓦斯抽采设计和钻孔施工记录原始台账、钻孔竣工图中的抽采钻孔工程核算抽采钻孔工程量。

2,通过抽查、调阅“一钻一视频”的视频记录,计算钻孔长度,按照比例计算核减钻孔长度。

依据:1.矿井采、掘工作面抽采设计;2.晋能集团有限公司瓦斯抽采钻孔管理指导意见(试行)(晋能煤管字(2018)116号)(二)瓦斯抽采量2.查看瓦斯抽采监控系统计量的累计瓦斯抽采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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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KB
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2013-06-30 发布2013-07-01 实施肥矿集团白庄煤矿发布
矿井瓦斯抽采技术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瓦斯抽采技术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能源肥矿集团白庄煤矿。

2 规范性引用性文件
本标准中涉及规范性引用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AQ1026-2006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
AQ1027-2006煤矿瓦斯抽放规范
MT5018-96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
GB50471-200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
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
煤矿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3〕1号
3 采煤工作面抽采技术要求
3.1 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抽采前,必须进行施工设计。

施工设计包括抽采钻孔布置图、钻孔参数表(钻孔直径、间距、开孔位置、钻孔方位、倾角、深度等)、施工要求、钻孔(钻场)工程量、施工设备与进度计划、有效抽瓦斯时间、预期效果以及组织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等。

相关施工设计应当由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3.2 工作面顺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钻孔应控制整个开采块段的煤层。

当钻孔因煤层厚度较大而不能穿透煤层全厚或采用水平分层开采时,预抽钻孔应控制开采的分层及其上部至少20m、下部至少10m(均为铅垂距离,且仅限于煤层部分)。

3.3 所有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穿层钻孔应穿透煤层全厚;钻孔间距应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

3.4 工作面回采前,应当编制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并由矿井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批准。

3.5 采用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法测定回采区域煤层瓦斯时,沿采煤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组测定点。

当预抽区段宽度(两侧回采巷道间距加回采巷道外侧控制范围)或预抽回采区域采煤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时,每组测点沿工作面方向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否则至少布置2个测点。

3.6 各测定点应布置在原始瓦斯含量较高、钻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预抽钻孔或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

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测定点。

测定点实际位置和实际测定参数应标注在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图上。

3.7 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开采层的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内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满足表1规定的,判定采煤工作面评价范围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3.8对于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突出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只有当瓦斯预抽防突效果和煤的可解吸瓦斯量指标都满足达标要求时,方可判定该工作面瓦斯预抽效果达标。

否则,判定以超标点为圆心、半径100m范围未达标。

3.9采煤工作面满足风速不超过4m/s、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判定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效果达标。

3.10矿井瓦斯抽采率满足表2规定时,判定矿井瓦斯抽采率达标。

3.11对瓦斯涌出量主要来自于邻近层或围岩的采煤工作面,计算的瓦斯抽采率满足表3规定时,其瓦斯抽采效果判定为达标。

4 掘进工作面抽采技术要求
4.1预抽掘进工作面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区段内和顺槽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其中倾斜、急倾斜煤层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轮廓线外至少10m,近水平、缓倾斜煤层巷道两侧轮廓线外各至少15m;均为沿层面的距离,以下同)。

4.2掘进工作面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的条带长度不少于60m,巷道两侧的控制范围要求与本条3.1款中顺槽外侧的要求相同。

4.3掘进工作面必须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工作面距未预抽或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前方边界不得小于20m。

4.4用顺层钻孔预抽掘进工作面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时,测定煤层的残余瓦斯含量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且每个评判区域不得少于3个测定点。

4.5对于突出煤层,当评价范围内所有测点测定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都小于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且施工测定钻孔时没有喷孔、顶钻或其他动力现象时,则评判
为突出煤层评价范围预抽瓦斯防突效果达标;否则,判定以超标点为圆心、半径100m范围未达标。

预期的防突效果达标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按煤层始突深度处的瓦斯压力或瓦斯含量取值;没有考察出煤层始突深度处的煤层瓦斯压力或含量时,分别按照0.74MPa、8m3/t取值。

5 石门揭煤抽采技术要求
5.1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应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和立井、斜井揭煤巷道轮廓线外12m(急倾斜煤层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且当钻孔不能一次穿透煤层全厚时,应保持煤孔最小超前距15m。

5.2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时,进行瓦斯残余含量测定至少布置4个测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1个测定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5.3 石门揭煤工作面采用预抽瓦斯、排放钻孔防突措施时,钻孔直径一般为75mm。

6 邻近层抽采技术要求
6.1开采保护层时,应同时抽放被保护层及邻近不可采煤层、煤线和围岩的瓦斯。

6.2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

当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预抽范围内作业时,工作面到前方预抽范围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20m。

6.3用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时,进行瓦斯残余含量测定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测定点。

6.4 邻近层卸压瓦斯抽放的矿井:矿井抽出率应不小于35%,回采工作面抽出率应不小于45%。

7 抽采技术图纸、记录、台帐
7.1图纸: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平面图;瓦斯抽放泵站平面布置图;抽放钻场及钻孔布置图;抽放泵站供电系统图。

7.2记录:抽放工程(包括钻孔)施工验收记录;瓦斯抽放参数测定记录;抽放系统巡回检查记录。

7.3 台账:抽放设备、仪表管理台帐;本煤层抽放工作面抽放管理台帐;采空区瓦斯抽放管理台帐、抽采工程台账、抽采量台账等;瓦斯抽采自动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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