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劳动纪律规范管理》试行办法
妇幼保健院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妇幼保健院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医院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劳动组织纪律性, 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干部、职工。
三、本制度共十七条。
第一条医院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利益,严守医院商业及技术机密。
如若泄漏医院商业及技术机密,一经查实,立刻停止其工作。
第二条每位上行政班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指纹考勤制度》,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若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有事必须请假。
第三条职工上班应按《**县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着装规范》着装,不符合着装要求给予20元罚款处理。
第四条职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聚众闲谈、抽烟、吃东西、带孩子、带宠物等,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给予50元罚款处理。
第五条职工上班应服从医院的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给予下岗三个月以上处理,下岗期间停发工资。
第六条请销假制度:1、职工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假条一律送督察室保存备案。
无请销假手续者,发现1人次罚科室主任、护士长50元。
当事人按旷工处理。
2、事假:2天内应经科室主任、护士长审签后(注:医疗、护理人员请假需医务科、护理部签字)报主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者,科室主任、分管领导分别审签后(注:医疗、护理人员请假需医务科、护理部签字)报院长批准。
班子成员、科主任、护士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须由院长批准。
事假期间扣发工资; 事假期满不按时到岗者按旷工论处;外出学习期满未办理任何手续延期回院者,按旷工处理。
3、病假:个人写出申请,按事假程序审批,病假住院期间,工龄10年以下的发当月工资的50%,工龄在10年至20年的发当月工资的60%,工龄在20年(含)以上的发当月工资的80%, 工龄在30年(含)以上的发当月工资的90%。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第一项全院员工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实行全院员工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医院的规定进行上下班打卡。
工作中不得随意外出,如遇特殊情况上报科室负责人,方可离岗。
第三项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
第四项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院办公室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各科室负责人应在每周日下午前将下周排班表报院办公室。
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
每月考勤表于次月____-____日前交院办公室。
第八项院办公室在每月____日前将全院本月总排班表打印上报财务科。
并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检查上班员工的签到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考勤处罚管理第一项上下班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二项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____分钟时,由此产生的医疗纠纷后果自负。
第三项忘记签到者,应写出书面说明经院领导签字后交院办公室登记。
第三条假期管理第一项请假:职工请假需到各部门填写请假条。
请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
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项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____分钟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科领导提出续假申请,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续假。
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科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
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到院办公室销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休假:医院实行每月休息____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月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季度休息。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推荐]
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推荐]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规范医院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确保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管理1. 工作时间(1)医院职工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5天。
具体上下班时间根据医院规定执行。
(2)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请假。
2. 考勤方式(1)医院采用指纹打卡或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2)职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勤,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考勤,需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3. 考勤记录(1)科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记录工作,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
(2)考勤记录需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4. 考勤纪律(1)严禁代打卡、篡改考勤记录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考勤异常情况需及时查明原因,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请假管理1. 请假类型(1)事假: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上班的请假。
(2)病假:因生病或受伤无法正常上班的请假。
(3)年假:根据国家规定,职工享受的年休假。
(4)产假:女职工生育的请假。
(5)陪产假:男职工配偶生育的陪护假。
(6)婚假:职工结婚的请假。
(7)丧假:职工直系亲属去世的请假。
2. 请假程序(1)职工需提前向科室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说明请假原因、时间等。
(2)科室负责人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和科室实际情况,审批请假申请。
(3)请假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请假手续,包括填写请假条、办理工作交接等。
(4)请假期间,职工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关注医院和工作事项。
3. 请假待遇(1)事假、病假:按照医院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2)年假、产假、陪产假、婚假、丧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3)请假职工在请假期间,如遇紧急工作事项,需及时处理。
四、考勤及请假监督与处罚1. 医院设立考勤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职工考勤及请假情况。
2. 对违反考勤及请假制度的行为,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及劳动纪律考核细则
XXXX医院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及劳动纪律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德医风及劳动纪律建设,提高全院职工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职工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和省卫生厅《XX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医德医风及劳动纪律考核与奖惩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真正达到提高服务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的目的。
第三条全院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和劳动规章制度,转变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在医疗活动中正确处理好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的关系,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创造稳定的医疗环境与融洽的医疗氛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县医院所有在职职工及返聘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五条医德医风劳动纪律考评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作者为大家收集的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1第一条为了保证我院各种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稽查队伍建设,调动稽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休养院综合办公室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门。
履行稽查考核职责的人员有:值班经理、公司部门以上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员。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三条员工的仪容仪表、出勤、履职情况第四条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第三章稽查考核实施办法第五条由稽查人员对各部门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各部门要积极支持稽查考核人员的工作,各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落实等管理工作,认真及时查处本部门员工中违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现象以维护其严肃性。
因失察、拖延、推诿致使本部门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员查处或员工举报的,将追究主管经理的责任(每次扣分)。
第六条凡值班经理稽查、考核出员工违纪、违规事实,而部门经理未发现的,部门经理承担连带责任(每次分)。
第七条凡稽查主管部门稽查人员稽查、考核出的违纪、违规问题,而值班经理未发现的,值班经理要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分)。
第八条凡院领导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未发现的,稽查主管部门人员承担渎职责任(每次扣分)。
第九条由其他员工举报,部门未发现和处理,对于相应领导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每次扣分)。
第十条在稽查、考核过程中,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否则应严肃处理(每发现一次,责任人扣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具有的效力:1、与稽查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2、决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于稽查人员失职,第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50-100元罚款,同时每次扣除考核成绩分。
劳动纪律及卫生规章制度
劳动纪律及卫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劳动纪律及卫生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员工应严格遵守规定,遵守劳动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
第三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四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的安排,不得擅自缺勤、早退或迟到,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报告主管领导。
第六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服从领导指挥,不得擅自离岗或擅自改变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七条员工应当尊重同事,相互合作,不得造成对公司工作秩序的影响,不得发生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第八条员工应当爱护公司的公共设施和办公设备,不得恶意破坏或滥用公司资源,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或利用信息谋取私利,如有违反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的工作行为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或建议性教育。
第三章卫生规章第十一条员工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保持个人仪表整洁,不得穿着不整洁或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来上班。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如有不适或疾病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配合公司进行疾病防控和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环境的卫生和整洁,不得随意乱扔垃圾或破坏公司的卫生设施,如有发现应及时清理和维护。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注意饮食卫生,合理膳食,不得在工作场所随意进食或饮食不洁,不得将未经处理的食物带入生产区域。
第十五条员工应当保证工作过程中的个人卫生,注意手部卫生,经常洗手,勤换洗衣物,保持身体清洁,不得携带传染疾病。
第十六条公司将组织员工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提高员工对卫生保健的认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护士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护士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护士的工作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护士个人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各科室的护士,护士长及以上职称人员,其他相关岗位人员参照执行。
三、本制度的宗旨是:遵守规章制度,尊重职业道德,恪尽职守,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四、护士劳动纪律管理应依法、平等、公正的原则,采取规范化、制度化和透明化的管理手段。
第二章护士的基本权利五、护士享有言论自由,有表达自己看法的权利,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六、护士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医院应当为护士提供学习和进修的机会。
七、护士有休息和休假的权利,医院应当合理安排护士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八、护士在工作中应当享有公平、公正的对待,不得因为性别、宗教信仰、族裔等原因受到歧视。
第三章护士的基本义务九、护士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维护医院的形象和声誉。
十、护士应当尊重患者的权利和隐私,对患者的信息保密,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
十一、护士应当服从医生的指挥和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专业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十二、护士应当保护医院的财产,不得挪用医院财产,不得从事损害医院利益的行为。
十三、护士在工作中应当注重职业道德,尊重患者,不得有侮辱、伤害患者的行为。
第四章护士的工作纪律十四、护士应当按照工作安排准时上班,不得擅自早退、迟到或旷工,不得私自调换班次。
十五、护士在工作中应当服从医嘱,不得擅自更改医嘱,不得未经医生允许私自给患者药物或治疗。
十六、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做到认真仔细,不得出现工作疏忽、失误的情况,不得有随意更改记录、记录不实的行为。
十七、护士应当保持工作仪容整洁,不得穿着不得体或不符合要求的服装上岗工作。
十八、护士在工作中应当服从领导安排,不得对抗、抗拒工作安排,不得有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第五章护士的奖惩办法十九、对于违反护士劳动纪律的行为,医院有权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二十、对于严重违反纪律的行为,医院将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精选文档】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了使医院的工作正常运转,使医院管理步入正规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程序。
工作时间内:(一)必须佩带工作牌,不允许做私活,上班时间不准玩游戏或打瞌睡。
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二)不得穿拖鞋.背心上班,不得在办公室化妆,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三)办公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办公桌上保持整洁。
上班时间不得在医院办公电脑上玩电子游戏,违者一次罚款10元。
不准穿工作服帽进入食堂就餐,违者一次罚款10元。
(四)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经常使用文明用语“您好”“早上好”“需要我帮忙您吗”“.麻烦您”.“谢谢”“您走好”.“请稍等”,等文明语言。
对来访的宾客做到热情迎接,主动交流,耐心服务。
对讲粗话.脏话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五)领导之间.领导与员工.员工与员工之间,科室与科室之间要团结互助,和睦相处.以诚相待,不得因小事争吵,更不得在病人面前吵闹,违者一次罚款20元。
不允许在员工中挑拨离间制造矛盾.诽谤辱骂他人,领导要关心下属,体察民情。
对下属出现的差错,以教育为主,不允许辱骂.体罚下属,经查证属实者对其职务进行调整并处罚款50元。
(六)热情服务关爱患者,尊重患者的隐私权是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凡是泄露患者隐私的一经查实,医院作出相应的处理。
对待患者态度恶劣,接到举报经调查属实者一次罚款20元,三次以上辞退处理。
保洁员因卫生搞不好被工作人员和病人投诉的查实一次扣款10元。
(七)服从组织分配,听从领导安排。
领导安排的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无特殊原因而推诿或拖延时间导致工作问题一次罚款20元,造成损失产生严重后果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领导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能否完成,进度怎样,都要互相沟通,不能影响工作。
(八)爱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爱护公物,凡是各科室的财产设备,要妥善保管,定期清查和维修,若损坏或丢失,当事人和科室领导要共同赔偿《按规定比例》(九)医疗过程中除按照操作常规执行外,应遵守下列规定:护理人员不按时巡视病房,造成不良后果者,或违背操作规程,发错药,输错液,每发生一次罚款2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按10%—40%进行赔偿。
医院内部纪律与行为规范制度
医院内部纪律与行为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员工的行为举止,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有效管理医院内部文化建设而订立的。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内部纪律与行为规范制度必需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订立和执行。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出勤纪律1.全部员工必需定时到岗上班,不得请假、旷工或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必需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手续。
2.员工应依照工作时间表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并搭配医院调整工作时间的需要。
第五条工作服装要求1.医院员工必需穿着乾净、干净的工作服装,并佩戴工作证件。
工作服装要求工作人员体面、乾净、专业,严禁穿着不雅或不符合医院形象的服装。
2.不同科室人员可以依据工作特点,配备相应的工作服装。
第六条工作责任1.医院员工应遵守医疗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流程,保证医疗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2.员工应树立诚信意识,乐观搭配医院进行各项考核和核查工作,对工作中的失误、疏漏及时矫正并汇报上级。
第七条保密工作1.医院员工必需严守患者的隐私与保密,不得私自查询、泄露病患的病历、个人信息等。
2.员工对于获知的医院内部信息,应保密并禁止外传。
第八条禁止行为1.在医院内禁止吸烟、饮酒,禁止闲聊、打闹,严禁高声喧哗、辱骂或恐吓患者。
2.严禁医院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3.严禁私自带外人进入医院内部,如需进入医院的外来人员必需经过正规渠道登记,并佩戴访客证件。
第三章行为规范第九条个人形象1.医院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形象,禁止身上有异味、头发凌乱、穿着不乾净。
2.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化浓妆、刺身或穿着夸张的首饰。
第十条服务礼仪1.员工应以礼貌、亲切、耐性的态度接待患者,并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
2.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服务流程、规范,做到服务规范化、个性化、专业化。
医院保洁劳动纪律规章制度
医院保洁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医院保洁是医院环境卫生的基础工作,保洁人员是医院环境卫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医院保洁工作,提高保洁人员素质,确保医院环境卫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保洁人员的基本要求1. 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保洁工作职责;2. 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素养;3.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或私自离岗;4. 要遵守卫生制度,穿着整洁、干净,不能穿拖鞋、拖鞋、污损服装上班;5. 必须遵守安全制度,勿随意触动医疗设备、医疗废弃物等;6. 保洁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掌握基本的清洁技能。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规定1. 保洁人员应按照医院保洁部门的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项保洁工作;2. 负责医院内部和外部环境的清洁卫生,包括病房、手术室、门诊区域、公共区域等;3. 每天按时按点进行清洁工作,保持医院环境整洁;4. 定期清洗和消毒医院设施设备,确保医院环境卫生;5. 保洁人员应携带清洁用具,不得擅自使用患者用品;6. 对于医疗废弃物的清理和处理,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1. 保洁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2. 工作时间应按照医院规定执行,不得擅自加班;3. 考勤制度由医院保洁部门负责管理执行,迟到、早退、旷工等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五条工作纪律和规范1. 保洁人员需保持工作服装整洁、干净,不得穿拖鞋、拖鞋、污损服装上班;2.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私自聊天、玩手机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 保洁人员须服从领导的安排,不得擅自脱岗或擅离职守;4. 禁止在医院内抽烟、喝酒、吸毒等违法行为;5. 保洁人员应保管好个人物品,不得在工作场所留下贵重物品;6. 对医院设施设备的使用,应按照规定正确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损坏。
第六条处罚措施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保洁人员,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罚,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篇)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举止、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一些内容:1. 工作时间: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加班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2. 工作服装:医务人员应穿着整洁、干净的工作服装,不得擅自更换或随意定制。
3. 工作岗位:医务人员应按照分配的工作岗位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调换或抢占他人岗位。
4. 工作纪律:医务人员应按照工作程序和规定的操作流程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变通或突破规定。
5. 服务态度:医务人员应以热情、礼貌、耐心的态度对待患者,不得歧视或侮辱患者。
6. 保密义务:医务人员应严守医疗秘密,不得私自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
7. 临床操作:医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和规范进行临床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疏忽操作。
8. 执业行为: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行业的道德规范,不得进行违法行为或者违规执业。
9. 学术研究:医务人员应按照学术规范进行科研工作,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10. 考勤管理:医务人员应按照考勤制度准时上班并按时下班,不得擅自请假或拒绝加班。
违反上述纪律的医务人员将按照规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确保纪律的执行和有效性。
医务人员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院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履行“救死扶伤、乐于奉献”的崇高品德,廉洁奉公,各负其责,使各项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条:实行院长负总责、院委成员分线负责管理的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完成____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内抓管理、外树形象”是治院的方针,狠抓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公共卫生.医疗管理以及各项卫生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是确保医疗质量与更好地为服务对象服务,也是预防各种差错发生的有效措施。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1.26•【字号】苏卫医[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卫生厅关于下发《江苏省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卫医〔2010〕9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我厅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了《江苏省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医政处。
附件:1、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管收〔2009〕111号)(略)2、江苏省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附件2:江苏省医院投诉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投诉管理,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投诉,主要是指患者及其家属等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投诉人)对医院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及环境设施等不满意,以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医院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要求的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经卫生行政部门执业登记,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四条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省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范文(四篇)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内部员工的行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医院纪律管理委员会是对全院员工的纪律管理机构,负责监督、调查、处理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被依据相关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涉及刑法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章工作制度第五条医院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应当以自愿、互利和公平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安排进行工作。
第六条医院设有固定工作时间,员工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到岗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每天工作时长为8小时。
第七条医院在临床医疗服务岗位设置医生、护士等专业职位人员,并按照人员配备法定比例配置人员。
第八条医院严禁以超标工时来达到生产经营目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法定工时,员工工作时间应当按照工作任务合理安排。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严禁私事活动,如发现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无关工作活动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条医院实行轮班制,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轮班表参与轮班工作,轮班期间禁止请假或者换班。
第三章服装装饰和仪容仪表第十一条医院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服应当整洁、干净,不得穿着私服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要求员工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不得留发、蓄须,发型应当符合职业要求。
第十三条医院要求员工穿戴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擅自取下或者不戴防护用品。
第十四条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在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不得在工作中聊天、打电话,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嬉闹、喧哗等。
第十五条医院要求医务人员在接诊、治疗工作中保持安静、敬业、和善的态度,不得对患者进行不当的人身攻击或者侮辱。
第四章考勤管理第十六条医院实行打卡机制进行考勤管理,所有员工须携带工作证件参与考勤。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保证正常上下班打卡,迟到早退、旷工将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请假应当提前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并填写请假单,等待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三、劳动纪律管理(一)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
(二)职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职工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中擅自离岗、串岗,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五)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聊天、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符合医院规定的服装进入工作区域。
(七)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弄虚作假。
(八)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秘密和患者信息。
(九)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医院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十)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公共卫生规定,不得在医院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四、奖惩制度(一)对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组织实施(一)医院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三)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考勤管理、奖惩管理等。
(四)医院监察部门负责对劳动纪律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六、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护士劳动纪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护理队伍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院全体护理人员,包括护士、护士长及护理人员相关辅助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护理人员的劳动纪律,提高护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医院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四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医院形象。
第五条护理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六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
第八条护理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第九条护理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关爱患者,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第十条护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护理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三章工作纪律要求第十二条护理人员应按照护理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医嘱,确保患者治疗、护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护理人员应保持与医生的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共同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第十四条护理人员应主动关心患者,耐心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第十五条护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用药、输血、治疗等环节的准确无误。
第十六条护理人员应加强对患者病情的观察,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护理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患者病情、治疗、护理工作的连续性。
第十八条护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护理活动,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九条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范,确保护理技术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对严格遵守本规定的护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护理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扣发奖金等处分。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
医院劳动纪律制度为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为患者服务,以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不断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经医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一、职工上班或者值班应提早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全院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制定的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不脱岗、串岗,不旷工等行为。
1、迟到、早退、中途脱岗15_30分钟扣10元;30分钟一1 小时扣20元;超过1小时计旷工半天;超过4小时计旷工一天,以天类推。
2、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二、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范围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包含工作、休息时间,视情节作脱岗一次或者旷工一天处理。
三、职工着装应规范整洁,不得穿工作服上街、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元。
四、职工为他(她)人开具假诊断书、假检查报告、假医疗证明等医疗文书者,一经查实,责令当事人作书面检查并扣工资200元。
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负有关法律责任。
五、值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来接班,交班者不得离岗,否下午14: 00—17: 30;冬季:上午7: 50—12: 00,下午13:30—17:00)o未按时在指纹签到机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早下班者视为早退。
3、因公出差、学习、下乡,谁主导谁负责该项工作人员考勤统计、并签字,于该项活动结束后上报办公室备案核实考勤情况。
4、胸牌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规范,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5、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应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3号前将《科室人员考勤表》上报办公室与指纹打卡机核实核对。
6、办公室妥善保管各类休假凭证以备核查,并不定期抽查员工在岗情况。
每旬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7、享受保险金的职工须符合:单月工作满20天(含20天)以上,医院局部全额交款;单月工作不满20天(不含20天)下列,医院局部按日核算金额交款;育龄人员在院长签批产假假期内,医院局部全额交款,否那么,医院不为其缴纳保险金;8、福利。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由综合管理部制定,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公司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劳动纪律管理,营造一支具有严密组织纪律和良好作风的干部职工队伍,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劳动法》及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纪律管理是公司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的重要保障,是员工行为规范的准则。
本制度是各部门进行劳动纪律管理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公司根据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分为常日班工作制及不定时工作制。
(一)常日班工作时间为:上午7:45—12:00,下午13:00—17:00。
(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00—次日8:00。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五条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考核管理,考勤员应在每天16:30记工,不得提前记工或凭记忆记工。
第六条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第七条月末考勤员负责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考勤表报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按考勤表计发员工工资。
第四章请销假制度第八条员工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请假,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即可,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后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特殊情况无法提前请假者,应在上班后2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对于无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并根据情节进行处罚。
第十条员工请病假,须持有医院开据的证明,连续休病假超过一个月时必须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复查方可继续休假,休病假超过六个月经医院鉴定仍不能工作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办理。
第十一条员工请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由个人申请,经部门领导同意,综合管理部审核方可休假。
员工请年休假、探亲假,由个人申请,部门领导批准,总经理批准,综合管理部审核方可休假。
员工工伤休假,经公司劳动仲裁委员会确定休假期。
第十二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及相关管理规定:(一)公司总经理直接向冀东混凝土公司总经理请假;(二)公司副总经理(含总工)各种休假,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报冀东混凝土公司备案并通知综合管理部部长,回公司或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销假,并向总经理报到。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精选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第三条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公正公平、奖惩分明、促进发展原则。
第四条医院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劳动纪律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劳动纪律要求第五条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领导,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六条职工应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维护医院形象。
第七条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空岗、脱岗。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应按照医院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串岗、聊天、玩电脑游戏等。
第九条职工应遵守医院着装规定,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十条职工应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和患者的秘密。
第十一条职工应爱护医院财产,不得损坏、偷窃医院财物。
第十二条职工应遵守医院安全规定,注意防火、防盗、防事故,确保医院安全。
第十三条职工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和活动。
第十四条职工应遵守医院环境卫生规定,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
第十五条职工应遵守医院交通规定,确保医院交通秩序。
第三章奖惩规定第十六条对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十七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停职检查、解聘等处分。
第十八条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职工,医院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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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劳动纪律规范管理》(试行)办法
一、目的:
加强医院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职工的劳动组织纪律性,树立爱岗敬业,以院为家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科室相互协调,相互支持,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营。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全体职工。
三、权限
综合办、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执行、协调与监督,院领导核准执行。
四、本制度共五章十条。
第一章劳动纪律
第一条医院全体职工应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利益,严守医院商业及技术机密。
第二条职工上班应服医院的统一指挥,无条件服从工作调配,认真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没有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配者,科室主任及护理部有权不再调配工作,该职工当日作为旷工论处。
第四条职工上班应坚守岗位,不得聚众闲谈、吃东西,玩手机或擅自离开岗位,违反以上规定经查出按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工上班应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不穿工作服、不佩戴胸卡者给予处理。
第六条每位职工必须遵守医院的《指纹考勤制度》,做到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第七条职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请病假或工伤者必须有医院证明,病假不发工资。
1、请事假者扣除事假期工资,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2、节约使用医用材料。
未尽责、故意操作者调离岗位,不服从调离者辞退。
1、不准擅自请人代班或换班,特殊情况须征得当班负责人同意,上班人员由一人连续顶班,其他人员连续休息,均视为缺勤,对当事人按旷工处理,对代班者每次罚款50元。
2、2人以上的临床、医技科室,星期五及星期六必须有人上班,不得同时休假,关门停岗者按旷工处理。
3、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11—20分钟罚款40元,21—30分钟罚款60元,31—40分钟罚款80元,4l一60分钟罚款100元。
查岗时当班者不在岗,按旷工对待旷工一次200元;不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或事后请假,或请霸王假,或一天脱岗一小时按旷工处理,
旷工1小时按1天计算,2小时以上按3天计算,同时按实际天数扣发全部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并扣除当月奖金。
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各科室做到定岗定人,不得随意换班;如特殊情况需换班者,事先报告值班负责人,如擅自换班各罚款50元。
4、当班时间做私事、打毛线每次罚款50元。
5、按医院规定要求着装、挂牌上岗,上班时间不准披头散发,违者罚款30元。
6、接诊病人、查房、开医嘱时不许嚼口香糖、戴MP3,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7、凡属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借故拖延推诿或“踢皮球”的,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造成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8、严禁本院职工对医疗纠纷私自发表议论或暗通情况,唆使病人或家属到医院中吵闹,扩大事态,制造事端,一经发现,在职职工扣2000元,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下岗待聘3个月,招聘人员立即辞退。
9、因科室无人上班导致病人投诉的对当班工作人员按旷工处理。
10、医院职工应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各种公益活动,凡无故不参加或替他人代签到者,每次罚款20元。
开会时讲小话,扰乱会场秩序每次罚款50—200元。
11、严格实行层次管理,维护医院统一政令畅通,个人必须服从组织,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对不服从医院决定和安排的科室及个人,分别给予200元、100元罚款。
造成不良后果者由负责人及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12、严禁私自在医院电脑系统中装入其它软件,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3、药房人员只能凭处方发药,未经院领导同意,药房(库)不准擅自借用、调换药品、材料(科室借药除外),违者当事人分别予以50元。
及时对药品整理核查效期,药品库存和管理系统一致,如过期失效药品发现在架的一次扣50元。
14、工作人员擅自介绍病人到院外就诊购药者(本院无药的除外),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按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扣除当月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未经院领导同意私自卖药或卖物、私自免费给病人检查、擅自减免病人费用或仪器检查费用,按实际金额的5倍罚款。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全部经济赔偿和承担相关责任。
15、医务人员未经医院同意私自到院外所发生的一切诊疗活动由本人承担全部相关责任与我院无关,对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扣罚一个月工资,取消当月奖金。
16、在我院具备收住和治疗条件的,医务人员擅自拒收、拒治病人的,发现和投诉一经核实每次罚款500元,由此造成
的医疗纠纷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17、医务人员出具假诊断证明、假报告、假病历的发现一次罚款500元,由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一切法律责任。
18、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务必做到操作轻、说话轻、行走轻。
护理部配液时禁止安瓿撞击配液台,避免药品损坏,噪音增大。
如发现一次罚款30元。
三、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理念,树立爱岗敬业、文明服务形象。
1、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病人就诊、住院,工作人员要主动、热情接待,有问必答,不准顶撞、讽刺、挖苦、刺激病人。
凡因服务态度不好,造成病人投诉的,经查实,每次罚款100元。
2、凡因患者或本院工作人员投诉行政、医疗、财务、后勤等科室的工作,经督查核实后,对被投诉的当事人每次罚款50元。
3、医院工作人员之间在工作时间吵架,无论谁是谁非,各罚款100元,经核实后,主要责任人加罚100元。
4、医院工作人员与病人吵架,经核实后,若工作人员有过错的予以100元处罚。
5、同事之间因工作原因,产生意见,不得当众谩骂、诽谤
对方,否则对无理取闹者罚款200元。
对医院做出的决定不服,与领导大吵大闹者罚款200元。
6、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收受病人或与医院有业务交往的单位或个人的财务属违法违纪行为,凡2000元以上交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7、严格按收费费标准收费,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向病人收取现金或红包,违者按所收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8、工作人员在病人面前不准搬弄是非或对兄弟医院转来的病人在处理上说三道四,而应热情接待,否则给予当事人100元的处罚。
9、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擅自截留、调换病人药品或记病人的帐作检查者,给予当事人两倍的处罚。
10、因紧急情况,有关人员拒绝参加或不按时参加救援工作的,给予当事人500元的处罚。
11、门卫按门卫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保持院内清洁卫生,违规按医院制度处罚。
12、科室需急诊出诊时,值班负责人快速组织医护人员,备齐药品及时出诊。
同时安排好院内值守人员。
13、因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导致病人退费、退诊或转院,经查实每次罚款200元。
14、督查组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袒护违章人员,经举
报核实后,对当事人每次罚款50元。
15、因工作人员失职,使应收的钱不收或无法收回,被保管的财物丢失等,由此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由主管人按损失金额全额赔偿。
四、凡违反上述二、三大条规定者,在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另给予纪律处分。
1、每次罚款20元,全年累计3次者;每次罚款50元以上,全年累计2次者,或计旷工1天以内,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扣除年奖励性绩效的5%。
2、造成不良后果或经济损失者,按有关法规和医院制度追究责任。
当事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扣除年奖励性绩效的10%。
3、凡累计旷工2天以上者、个人全年罚款金额超过500元的,当年评为不称职。
扣除年奖励性绩效的15%。
一、作息时间:
上午: 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考勤管理: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期间不得脱岗、串岗,员工出勤必须签到。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能签到的,但各科室必须做好记录并及时销差。
2.员工的考勤由各科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记录,主任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