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的比较李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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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于“税务会计”需以税法为导向的基础上,推论出本着税收原则为基础而展开的税收核算原则亦为“税务会计原则”。税务会计原则常规下呈现于税法内,尽管在明确与公认度上远不如“财务会计原则”,可与财务会计原则在硬度及强性上相比较显著要高,若有人违反,即会接受有关法律治裁。

关键词:税务会计原则;财务会计原则;财务会计;税务会计

一、税务会计原则

国家为了对纳税人展开实际、有效的税款征收,依税收原则,经税法而逐渐生成“税收核算原则”。若以纳税人层面而言,“税收核算、税务会计”两原则相等同。税务会计务必遵循财务会计原则,可其需依税法规定的条例与程序,故此,美国相关专家指出,IRC(美国收入法典)为联邦税收“最高法律”同时,亦为税务会计方法与理论,税务会计原则亦即隐藏于国内“收入法典”内。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所有国家,税务会计原则皆是隐于税法内,其明确度、公认度远不如财务会计原则,其硬度、刚性要高过财务会计原则,若有人违反,则必然受到相关惩治。

二、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相对比

(一)历史成本原则的对比

对“历史成本原则”的认可要最属税法,针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在会计界求全责备之时,在企业会计体制、准则于某种状况下丢弃历史成本原则之时,税法始终坚守此原则,强调企业资产剥离历史成本之时,务必以相关资产所潜藏的损失与增值依税法相关规定的贴切手段体现与确认。例如企业股份体制改造时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税法对会计要求相应账户的调整并不认同,依旧按原来账面的价值进行应税所得的计算;还有《企业会计制度》与“资产减值准则”对非货币性资产要求进行全面计提减值准备,进而调整有关的资产原入账的价值,可税法除了对坏账展开限度性的承认,由于有违确定性原则,其他皆不认可。

税务法之所以对“历史成本原则”如此坚持,关键是税款征收为法律行为,务

必有可靠边的凭证做为合法性的支撑。和

公允值对比,“历史成本原则”的确于一些

状况里无法切实地体现资产等要素价值,

可是其具有极强的可靠性,于涉税诉讼里

可给予给力依据,故此,税法普遍不会接受

公允价值而抛掉历史成本,除去不存在“历

史成本”时。可财务会计准则、体制于多处

引入了现金流量现值与可收回金额等“公

允价值概念”以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性

及可靠性,此即会带来海量纳税调整事宜。

(二)相关性原则对比

“财务会计”相关性原则,意指会计信

息对其“使用者”所展开的“决策”相关,即

对其使用者进行重大决策时给予“真实、

有效”的信息,对其重点主要强调的是“有

用性”。“税务会计”在相关性原则上,则以

政府征税为出发点,进行所得税核算时所

重点强调的“税前扣除费用”务必需与同

期收益相关,两者对比实质不同。

(三)权责发生制原则对比

企业会计核算需依“权责发生制”为根

本,可税法为“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

相结合。依权责发生制,企业务必以经济活

动中的“义务与权利”的发生作基础方可展

开会计处理,此和税法确定“纳税义务”的原

则相同,故此,整体而言对权责发生制税法

还是认可的。此于所得税可以看出。此外,权

责发生制导致大量会计估计,而税法对此持

“保留态度”。权责发生制不益于税收保全之

时,税法只能采取防范手段。

(四)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对比

财务会计的关键原则之一“实质重于

形式原则”,其主要内容是企业会计核算

需依交易及事项的经济“现实与实质”展

开,并非只依法律模式。一项事宜及交易

实质和其法律模式及外在模式并非总是

相同。于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内对

此皆做出明确规定。于会计体制与准则内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多有呈现。

针对“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确切使用

上,财务会计重点在于会计工作者职业判断

的可靠性,可税法则要求务必具有确切的法

律依据,不可仅凭估计,务必有据可依,税法

对此项原则的解释重点强调“实质至上原

则”,意在杜绝纳税人滥用“税法条款”。

(五)配比原则的对比

配比原则,是展开费用确认时的根本

性原则,牵涉的主要有“职业判定”及“会计

选取”等相关内容。对于“配比原则”在所得

税法内还是较为认可的,纳税者所产生的

费用需于其所应配比的当期展开“申报扣

除”,纳税者在某纳税年度所需申报的扣除

费用规避“提前及滞后”,针对税款流失问

题税法亦做出相应制约手段。可于增值税

问题,税法对“配比原则”不支持。增值税目

标为“货物与应税劳务增值额”,其应为“货

物、应税劳务”收支配比后的结果,可增值

税征收是依发票扣税制而设计,进而把其

征收控制于流通环节,由整体而言规避免

对“财务会计”损益核算体系依赖性,亦因

致使增值税“会计信息质量”的下降。

于税法内,税前扣除的“配比原则”其

在内涵及应用结果上和“会计核算”相比

存有极大差异。于会计核算里,为了对不

同“地区、分部、产品”的经营成果分别进

行核算,务必将“直接、间接、期间”等费用

于不同“地区、产品及分部”展开科学有效

的“分配、分类与及归集”。“配比原则”在

税法内所反映此层面的同时,还需遵守

“相关性原则”。税法内先需要对不同项目

所享有的“税收待遇”进行区分后再展开

分项及分类配比。

(六)谨慎性原则的对比

谨慎性原则于“财务会计”里,需当企

业面临无法明确因素的状况下展开“职业

判定”时,务必需持有应有的审慎态度,对

各类风险及可能造成的损失需进行充分

评估,此过程中要本着谨慎认真的态度,

对“资产与收益”即不高估,对“负债及费

用”亦不低估。

针对减值准备金的提取问题财务会

计本着小心谨慎的原则对各项资产展开

评估,可令企业中的虚资产转变为实,可

于相应程度上对企业“虚盈实亏、制约短

期活动”等的处理,益于会计信息真实性

的提升。可其却违反了“据实扣除”的税务

会计原则,税前扣除费用即为任何费用及■李苏玲

我国税务会计原则和财务会计原则的比较财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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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0期(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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