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流程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请条件
1.实行独立核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能独立计算盈亏;
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有关标准;
3.不破坏资源,不造成二次污染;
4.利用各种废弃物均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范围内。
申请材料
1.《北京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申报表》(须经所在区县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北京市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产品)年报表、北京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报表);
2.企业法人Biblioteka Baidu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财务年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产品工艺流程方框图、产品标准(国标、行标、地标);
5.产品原料配比;
6.产品质检报告(市级以上,含市级),新产品需鉴定证书或权威单位意见;
7.产品准用证(备案等)以及环保、安全等部门批复或证明材料等要件;
8.现场(实地勘察)纪录表和配比实测纪录表。
受理单位及事项名称
发改委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流程
设定依据
1.《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
2.关于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环资[2006]1864号)
3.《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发改环资[2004]73号)
办理时间、地址及电话
办理地址:项受理大厅
办理电话:(窗口一),(窗口二),(窗口三),(窗口四)。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受理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时限(工作日)
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