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
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
房屋建筑类红线规定清单第一条: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并确保其可实施性。
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组织会审.第二条:所有技术资料必须由相应责任人形成,严禁外包。
第三条:模架体系1、模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2、后浇带的支撑体系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拆除后回顶。
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必须与内架连成一个有机整体,严禁支撑在外架上。
4、步距严禁超过1。
5米,顶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
5、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任何情况下,对拉螺杆间距必须小于或等于500mm。
第四条:外架系统1、外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
2、外架水平封闭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作业层和作业层的下一层,悬挑架(爬架)首层,落地架第二层,中间层不超过10米且不超过三层必须全封闭。
3、悬挑架的悬挑梁必须采用不小于16号的国标工字钢,斜拉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4,每次悬挑高度不超过24米.4、整体提升架的导轨或导杆必须有三处可靠的连墙点。
第五条:用电系统1、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150mA,动作时间0.2s;开关箱漏电动作电流15mA或30mA,动作时间0.1s。
2、电焊机必须装设二次降压保护器(包括电渣压力焊机)。
第六条:高危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1、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方编制,施工方总工程师必须审批后报总包单位审批。
2、租赁方手续必须齐全、有效;安装、顶升、拆除施工人员必须人证合一。
第七条:钢筋工程1、必须使用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垫块(特殊情况下特殊制作的垫块除外)。
2、钢筋连接必须按特殊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并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第八条:混凝土工程1、施工缝凿毛处理必须在混凝土终凝后进行,并清理干净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2、楼板混凝土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进行辅助振捣;竖向构件拆模后至少要有7天的有效养护时间。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2020年试行版)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2017年试行版)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的集团管控水平,加强对项目重大质量与安全风险的管理,守住质量与安全的底线,突出现场管理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极易形成重大质量与安全隐患的行为,经局专业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现场施工管理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每年初,局专业部门负责更新一次红线管理规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第四条本规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执行,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及专项治理检查中同步实施,检查结果由局科技设计部在局内网平台上公布并纳入全年各级单位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 2017年6月1日新开工项目及已开工项目的新增工作面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由局科技设计部牵头实施,具体条款由局科技设计部会同安全监督部、基础设施事业部解释,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编制落实措施与办法。
附件1房屋建筑类红线规定清单第一条技术管理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按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与评审管理细则》进行论证与审批,确保其可实施性。
第二条模板工程1.模板方案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立杆平面图与细部节点图。
2.后浇带及预留悬臂式后浇梁板的支撑体系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拆除后回顶。
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必须与内架形成整体受力体系,严禁与外架相连。
4.除经专门设计的独立钢支撑外,水平杆步距严禁超过1.5m,立杆底端与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200mm。
5.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任何情况下,对拉螺杆间距必须≤500mm。
6.模架体系搭设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带队进行方案实施复核,并形成真实有效的复核记录。
第三条钢筋工程1.直螺纹钢筋接头必须切平,丝头加工后打磨平齐端面,安装后外露有效螺纹1~2P,切平、丝头加工、安装完成后均必须检查并标记。
工程质量红线管理细则
工程质量红线管理细则在建筑工程中,工程质量红线是指不允许超过的质量控制标准,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底线;如果质量出现过错,就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因此,工程质量红线管理十分重要。
本文将介绍工程质量红线管理的必要性,以及涉及的细则。
工程质量红线管理的必要性1.安全问题工程质量红线是为了保障建筑物的安全性,如果没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和对标准的强制执行,将会导致建筑物的安全隐患。
2.法律问题红线标准在建筑规划许可证书和施工许可证书中有明确规定,并且红线标准是建筑施工合法性的重要证明,建筑工程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控制。
3.维权问题如果建筑工程存在质量红线问题,将会给质量安全提出很难的维权问题。
议论建筑品质,要着重对关键部位和节点的强度、耐火性、安防性和保温性等质量核心标准提出严苛的要求。
工程质量红线管理的具体细则1.实行全程监管对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管,以及对材料等信息的全程跟踪记录,通过现场监管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避免事故发生。
2.制定严格标准在建设过程中,应制定严格的红线标准和质量监控指标,可采取年度考核等方式进行质量监控,防范建筑质量问题的出现。
3.加强技术培训建设领域是一个相对专业的领域,对于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与专业技能的提高极其重要。
通过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素质,为建筑工程保驾护航。
4.严格规范监管在保证施工安全的前提下,要严格按照规定验收工程施工,对于不符合规划和标准的部分,利用先进的检测和监管设备进行检测,检测结果须尽快处理。
5.细化质量控制建筑工程涉及到很多复杂的部分,如外装、内装、草坪设计等,每一部分都需要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标准,以确保建筑质量的稳步提升。
结论综上所述,工程质量红线管理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的核心要求,需要加强全程监管、制定严格标准、加强技术培训、严格规范监管、细化质量控制等多方面的努力,仅有这些工作的协同配合才能实现建筑工程的质量完善。
中建五局现场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试行版
中建五局现场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试行版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2017年试行版)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的集团管控水平,加强对项目重大质量与安全风险的管理,守住质量与安全的底线,突出现场管理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极易形成重大质量与安全隐患的行为,经局专业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现场施工管理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每年初,局专业部门负责更新一次红线管理规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第四条本规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执行,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及专项治理检查中同步实施,检查结果由局科技设计部在局内网平台上公布并纳入全年各级单位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2017年6月1日新开工项目及已开工项目的新增工作面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由局科技设计部牵头实施,具体条款由局科技设计部会同安全监督部、基础设施事业部解释,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编制落实措施与办法。
附件1房屋建筑类红线规定清单第一条技术管理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按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与评审管理细则》进行论证与审批,确保其可实施性。
第二条模板工程1.模板方案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立杆平面图与细部节点图。
2.后浇带及预留悬臂式后浇梁板的支撑体系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拆除后回顶。
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必须与内架形成整体受力体系,严禁与外架相连。
4.除经专门设计的独立钢支撑外,水平杆步距严禁超过1.5m,立杆底端与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200mm。
5.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任何情况下,对拉螺杆间距必须≤500mm。
6.模架体系搭设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带队进行方案实施复核,并形成真实有效的复核记录。
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 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稳定,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二、红线定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红线”,是指施工现场中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作业环节、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作业设备等关键要素的临界状态。
## 三、安全红线范围1. 高处作业:指在离地面2米(含)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 高空作业:指在离地面2米(含)以上的空间进行的作业。
3. 重物吊装:指使用起重机或其他起重设备进行的重物吊装作业。
4. 深基坑作业:指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作业。
5. 高压设备作业:指接触或接近高压设备进行的作业。
6. 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指接触或接近易燃易爆物品进行的作业。
7. 危险化学品作业:指接触或接近危险化学品进行的作业。
8. 爆破作业:指使用爆破器材进行的作业。
9. 其他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作业环节。
## 四、安全红线管理措施1. 组织领导成立施工安全红线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责任落实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红线管理责任,层层落实。
3. 教育培训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红线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4. 作业许可对涉及安全红线的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5. 现场检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红线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7. 技术保障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红线管理水平。
## 五、安全红线管理要求1. 作业人员(1)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能力。
(2)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式。
2. 作业设备(1)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
(3)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3. 作业环境(1)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中建五局隧道公司现场安全质量红线管理规定
中建五局隧道公司现场安全质量红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践行“信〃和”文化,不断提高中建五局隧道公司现场安全质量管控水平,确保在施工过程安全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更多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主体结构施工安全质量及使用功能有关键性影响的管理缺陷,经公司安全质量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项目经检查违反红线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罚:首次违反红线规定,予以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针对安全质量管控缺失的项目,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对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对于整改后再次违反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对项目总工和项目生产经理处以各2500元罚款,并由公司分管领导约谈项目经理;对于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0元罚款,对项目总工和生产经理处以各5000元罚款,并由公司主管领导对项目班子进行约谈或调整项目班子。
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部以每三个月一次随机抽查或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步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公司季度综合检查及专项治理检查中,检查及处罚结果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在局内网平台上公布。
第五条:各项目部在接到罚款通知单的7个工作日内,罚款以现金形式交到公司财务资金部,并将相关凭证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二章红线管理规定第一条:项目实施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确保其可操作性。
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第二条:项目开工后每半年需结合项目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特点重新辨识一次危险源,并且安全质量问题库须及时更新。
第三条:隧道工程1、隧道开挖必须按照设计工法开挖,开挖方法未经变更不得擅自更改。
当遇到围岩级别发生变化时,要与设计、监理及时沟通,现场鉴定,签述变更意见后方可改变施工方法。
2、隧道施工必须根据围岩等级控制循环进尺深度。
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施工安全红线,是指施工现场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任何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均被视为严重违规,将受到严肃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监理人员。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红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人员安全红线:(1)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2)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3)严禁未穿戴安全防护用品上岗;(4)严禁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2. 设备安全红线:(1)严禁使用不合格、损坏或未经验收的机械设备;(2)严禁违规操作机械设备;(3)严禁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4)严禁擅自改变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
3. 工程安全红线:(1)严禁违规进行深基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严禁违规进行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3)严禁违规进行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等安全管理工作;(4)严禁违规进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
第三章红线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监督检查机制。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红线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严肃处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违反安全红线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九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撤销职务;4. 解除劳动合同;5. 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对在安全红线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施工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为准。
现场安全质量红线管理规定
中建五局隧道公司现场安全质量红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践行“信·和”文化,不断提高中建五局隧道公司现场安全质量管控水平,确保在施工过程安全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更多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主体结构施工安全质量及使用功能有关键性影响的管理缺陷,经公司安全质量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项目经检查违反红线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罚:首次违反红线规定,予以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针对安全质量管控缺失的项目,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对项目经理进行约谈;对于整改后再次违反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对项目总工和项目生产经理处以各2500元罚款,并由公司分管领导约谈项目经理;对于屡教不改、屡改屡犯的,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0元罚款,对项目总工和生产经理处以各5000元罚款,并由公司主管领导对项目班子进行约谈或调整项目班子。
第四条:公司安全质量部以每三个月一次随机抽查或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步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公司季度综合检查及专项治理检查中,检查及处罚结果由公司安全质量部在局内网平台上公布。
第五条:各项目部在接到罚款通知单的7个工作日内,罚款以现金形式交到公司财务资金部,并将相关凭证报公司安全质量部备案。
第二章红线管理规定第一条:项目实施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确保其可操作性。
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组织会审。
第二条:项目开工后每半年需结合项目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针对本项目特点重新辨识一次危险源,并且安全质量问题库须及时更新。
第三条:隧道工程1、隧道开挖必须按照设计工法开挖,开挖方法未经变更不得擅自更改。
当遇到围岩级别发生变化时,要与设计、监理及时沟通,现场鉴定,签述变更意见后方可改变施工方法。
2、隧道施工必须根据围岩等级控制循环进尺深度。
施工进度红黄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进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按质量、按时间完成,提高施工效率,保障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所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计划先行,严格执行;(二)动态管理,实时监控;(三)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四)安全第一,质量至上。
第二章红黄线定义及划分第四条红线:指施工进度计划中必须按时完成的节点,如工程开工、主体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等。
第五条黄线:指施工进度计划中可以适当调整但必须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节点,如分部工程进度、分项工程进度等。
第六条红线与黄线的划分标准:(一)红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二)黄线:根据红线节点前后的关键工序,结合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资源配置和施工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红黄线管理职责第七条施工单位职责:(一)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明确红黄线节点及时间要求;(二)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实施,确保红黄线节点按时完成;(三)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四)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施工进度,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监理单位职责:(一)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二)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对红黄线节点进行实时监控;(三)对施工单位未按时完成的红黄线节点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四)对施工单位违反施工进度计划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九条相关部门职责:(一)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对红黄线节点进行审核和审批;(二)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质量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三)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资金合理使用。
第四章红黄线管理措施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三)加强资源配置,确保施工材料、设备、人员充足;(四)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试行版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试行版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2017年试行版)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的集团管控水平,加强对项目重大质量与安全风险的管理,守住质量与安全的底线,突出现场管理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极易形成重大质量与安全隐患的行为,经局专业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现场施工管理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每年初,局专业部门负责更新一次红线管理规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第四条本规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执行,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及专项治理检查中同步实施,检查结果由局科技设计部在局内网平台上公布并纳入全年各级单位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 2017年6月1日新开工项目及已开工项目的新增工作面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由局科技设计部牵头实施,具体条款由局科技设计部会同安全监督部、基础设施事业部解释,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编制落实措施与办法。
附件1房屋建筑类红线规定清单第一条技术管理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按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与评审管理细则》进行论证与审批,确保其可实施性。
第二条模板工程1.模板方案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立杆平面图与细部节点图。
2.后浇带及预留悬臂式后浇梁板的支撑体系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拆除后回顶。
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必须与内架形成整体受力体系,严禁与外架相连。
4.除经专门设计的独立钢支撑外,水平杆步距严禁超过,立杆底端与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200mm。
5.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任何情况下,对拉螺杆间距必须≤500mm。
6.模架体系搭设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带队进行方案实施复核,并形成真实有效的复核记录。
第三条钢筋工程1.直螺纹钢筋接头必须切平,丝头加工后打磨平齐端面,安装后外露有效螺纹1~2P,切平、丝头加工、安装完成后均必须检查并标记。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试行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2017年试行版)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全局的集团管控水平,加强对项目重大质量与安全风险的管理,守住质量与安全的底线,突出现场管理工作重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施工过程中极易形成重大质量与安全隐患的行为,经局专业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现场施工管理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每年初,局专业部门负责更新一次红线管理规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修订。
第四条本规定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执行,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及专项治理检查中同步实施,检查结果由局科技设计部在局内网平台上公布并纳入全年各级单位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2017年6月1日新开工项目及已开工项目的新增工作面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由局科技设计部牵头实施,具体条款由局科技设计部会同安全监督部、基础设施事业部解释,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编制落实措施与办法。
附件1房屋建筑类红线规定清单第一条技术管理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按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与评审管理细则》进行论证与审批,确保其可实施性。
第二条模板工程1.模板方案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立杆平面图与细部节点图。
2.后浇带及预留悬臂式后浇梁板的支撑体系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拆除后回顶。
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必须与内架形成整体受力体系,严禁与外架相连。
4.除经专门设计的独立钢支撑外,水平杆步距严禁超过1.5m,立杆底端与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顶托螺杆伸出长度应≤200mm。
5.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任何情况下,对拉螺杆间距必须≤500mm。
6.模架体系搭设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带队进行方案实施复核,并形成真实有效的复核记录。
第三条钢筋工程1.直螺纹钢筋接头必须切平,丝头加工后打磨平齐端面,安装后外露有效螺纹1~2P,切平、丝头加工、安装完成后均必须检查并标记。
2.雨雪天气不应进行钢筋露天焊接,钢筋直径≥22不得进行电渣压力焊,电渣压力焊接头焊包外凸高度不小于4mm,轴线偏移不大于1mm,电极接触处无烧伤缺陷。
工程红线管理制度
工程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红线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的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道路、桥梁、管线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工程红线是指建筑物、土地、道路等工程项目中的重要标志线,用于标记建筑物的外框、地界和安全保护线等。
第四条工程红线管理应遵守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管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程红线的设置、保护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篡改、破坏工程红线。
第六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红线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工程红线的设置第八条工程红线应当根据设计文件和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外框线、道路、桥梁等设施的外缘线、保护线等。
第九条工程红线不得擅自变更,如有需要变更的,应当经过设计单位审批,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土地使用权取得之时,组织专业人员绘制工程红线图,并按照规定进行连续的设置。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对工程红线进行查验,若有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红线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红线清晰明确,不受损坏。
第三章工程红线的保护第十三条工程红线应当具有明显的标识标志,如标线、标牌等,以便于识别和保护。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红线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并对工地周边进行围挡,以防止外部人员非法进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避免对工程红线的侵犯,如有必要进行变更的,应当经过审批。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红线的保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若有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向建设单位汇报。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践行“信和”文化,不断提高全局的集团管控水平,确保在施工过程安全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更多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主体结构安全、施工过程安全及使用功能有关键性影响的管理缺陷,经局专业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实行红线数量递进法,每半年由局工程管理部负责更新一次红线规定清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红线规定。
第四条:项目经检查违反红线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罚:首次违反红线规定,予以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采取停工或局部停工等措施,并由检查负责人对项目经理实施约谈;相同条款再次违反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生产经理处以各2500元罚款,并由局工程管理部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生产副职(或总工程师)实施约谈;同一项目第三次违反同一条款,责令公司领导对项目班子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司总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对公司生产副职和公司总工程师处以各2500元罚款,并由局领导对公司总经理实施约谈。
第五条:本规定采取每二个月一次随机抽查的方式执行,同步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及专项治理检查中实施,检查及处罚结果由局工程管理部在局内网平台上每二个月公布一次。
第六条:2011年9月1号新开工的项目及已开工项目的新增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本规定,相关处罚措施自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七条:所有罚款由公司生产副职在接到罚款通知单的7个工作日内交到局财务,并将相关凭证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由局工程管理部牵头实施,具体条款由局工程管理部、基础设施部会同科技设计部解释,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编制实施细则.附件1:房屋建筑类红线规定清单第一条: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并确保其可实施性.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组织会审。
公司施工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红线是指在公司施工过程中,任何违反以下规定的行为均属红线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红线内容第四条施工现场红线:1. 禁止无证操作:禁止未取得相应操作资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2. 禁止违章指挥:禁止违章指挥、冒险作业,严禁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3. 禁止违规动火:禁止未经审批的动火作业,严禁违规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4. 禁止违规用电:禁止违规使用电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5. 禁止违规高空作业:禁止未经审批的高空作业,严禁未采取安全措施的高空作业。
6. 禁止违规起重作业:禁止未经审批的起重作业,严禁违规操作起重设备。
7. 禁止违规爆破作业:禁止未经审批的爆破作业,严禁违规操作爆破设备。
第五条人员管理红线:1. 禁止酒后上岗:禁止酒后上岗作业,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
2. 禁止疲劳作业:禁止疲劳作业,严禁带病上岗。
3. 禁止无证上岗:禁止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人员上岗作业。
4. 禁止未经培训上岗:禁止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三章处罚措施第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红线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罚:1. 警告:对违反红线行为的人员给予警告,并要求其立即改正。
2. 记过:对违反红线行为的人员给予记过,并要求其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 留职察看:对违反红线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员给予留职察看,并要求其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 解除劳动合同:对违反红线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5. 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红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红线制度
2000 元
砌体
+
安装工
程
1、二次结构墙面出现穿墙打眼加固构造柱;构造柱浇筑质量出现严重缺
陷;墙体一次性砌筑到顶;墙体拉筋不符合规范要求 5 处以上。
1000 元
2、砌筑预留洞口未设过梁,或过梁搭接长度不满足规范设计要求。
1000 元
3、安装工程水电布管墙面出现横向开槽或造成墙体严重开裂;未采用细
质量管理红线制度
专业
红线标准
处罚金额
体系+
资料工
程
1、在建项目施工已出±0.000,未建立质量管控体系,或质量体系存在系统性缺失;实测实量未有效开展,公司抽检综合成绩低于 80 分,或实
测单项合格率低于 70%。
1000-5000元
2、现场使用瘦身钢筋,钢筋使用不符合抗震要求;钢筋原材现场取样试
验滞后。使用明令禁止的材料。
5000 元
3、现场未设立标养室或未按照规范要求现场留设试块并养护(委托养护:
无委托证明文件,未设立操作间及配置临时标养设备)。
2000 元
4、现场使用搅拌站提供试块; 使用高强度试件代替低强度试件送试;使
用超龄期试件;同条件养护试块未放在现场代表部位进行养护。
2000 元
混凝土工程
1、地下室外墙、顶板、底板混凝土结构,主楼外墙、多水间或屋面结构
1000 元
5、悬挑构件上层钢筋无有效支撑和防踩踏措施,钢筋绑扎不符合规范设
计要求。
1000 元
6、外墙孔洞未有效封堵,空调孔预埋无坡度或坡向错误。
1000 元
7、PC竖向构件钢筋套筒未灌浆或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拆除临时斜撑。
建设工程施工红线标准(3篇)
第1篇一、概述建设工程施工红线标准是指在我国建筑行业中,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和文明施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工程。
二、施工红线标准的主要内容1. 工程规划红线工程规划红线是指建筑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边界线。
工程规划红线包括用地红线、建筑红线、规划道路红线等。
(1)用地红线:指建筑工程用地范围的边界线,包括建筑用地、绿地、道路、停车场等。
(2)建筑红线:指建筑工程用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最大边界线。
(3)规划道路红线:指规划道路用地范围的边界线,包括道路、绿化带、人行道等。
2. 施工安全红线施工安全红线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人员、设备、环境等安全的一系列规定。
(1)人员安全: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制度,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品,遵守操作规程。
(2)设备安全: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防止设备故障导致安全事故。
(3)环境安全: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如噪音、粉尘、废水等。
3. 质量控制红线质量控制红线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工程质量的一系列规定。
(1)设计质量: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2)材料质量:施工单位应选用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4. 环保红线环保红线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环保法规和标准。
(1)废水排放: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2)废气排放: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3)噪声控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噪音,确保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房屋建筑)(2018年版)
-24-
小波鼓曲失稳破坏
大波鼓曲失稳破坏
2.3 模板工程
事故案例: 2016年8月22日,四川阆中市宏云江山国际小区工程在顶盖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发生坍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2018〕37号)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现场安全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
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办〔2018〕31号) 危大工程范围、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专家论证、监测、验收。
《中建五局科技管理手册》(2019年版) 施组分为局级和公司级,方案分为A、B、C、D四类。
2.3.5 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对拉螺杆间距应≤500mm。
针对木模板体系,墙、柱、梁对拉螺杆纵横向间距均应≤500mm。 符合侧模强度、刚度和整体性计算参数设置要求。
-26-
剪力墙对拉螺杆计算设置图
对拉螺杆安装图
2.3 模板工程
2.3.6 模架体系搭设完成后,项目总工程师必须带队进行方案实施复核,并形成真实有效的复核记录。
的专用钢筋切断机切平。 丝头长度极限偏差为0~2.0p。 安装后外露螺纹不超过2p。
-29-
直螺纹连接
2.4 钢筋工程
-30-
钢筋端面切平 安装后扭矩检查
车丝后打磨 油漆标记
2.4 钢筋工程
2.4.2 雨雪天气不应进行钢筋露天焊接,钢筋直径≥22不得进行电渣压力焊,电渣压力焊接头焊包 外凸高度≥4mm,轴线偏移≤1mm,电极接触处无烧伤缺陷。
3条
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培训
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培训2024-5-17一、总则二、房屋建筑红线37条三、基础设施红线四、检查与考核五、附则2.1 技术管理 1条2.2 土方工程 3条2.3 模板工程 6条2.4 钢筋工程 3条2.5 混凝土工程 4条2.6 装配式结构工程 3条2.7 屋面工程 2条2.8 机电安装工程 3条2.9 装修及幕墙工程 2条2.10 外架系统 4条2.11 用电系统 4条2.12 特种设备 2条《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2018版)P10一、总则二、房屋建筑红线40条三、基础设施红线 40条四、生态环境与农民工工资红线红线40条2.1 技术管理 7条2.2 地基与基础工程 3条2.3 主体结构工程 9条2.4 屋面工程 2条2.5 装饰及机电工程 9条2.6 防水工程 2条2.7 模板及脚手架工程 4条2.8 临时用电及其他工程 4条《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2021年版)P21《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2021版1.本红线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重大质量、安全与环境等隐患的行为,经局专业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现场施工红线,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
2. 对项目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采取停工或局部停工等措施。
3.对项目经理处以1000元/条罚款,对分管项目班子成员处以600元/条,其余直接责任人400元/条罚款。
4.对每次局重点工程检查中平均违反率排名最后的公司生产副总和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实施约谈,对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公司总经理实施约谈。
5. 罚款由相关项目经理在接到罚款通知单的7个工作日内交到公司(分公司)财务,并由公司总工程师将相关凭证报科技质量部备案。
”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
2022年1月1日一、技术管理-七严禁l第一条 项目应严格按图施工,施工依据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等设计相关文件必须有效签章,严禁按未审批的设计文件施工。
(新增)l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编制、论证、审批、交底及实施,严禁无方案施工。
项目部安全红线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监理、设计、检测、运维等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红线,是指在生产作业过程中,一旦触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行为或现象。
第四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红线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红线内容、责任主体、处理措施等,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安全红线内容第五条严禁违规操作:1. 未经培训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独立操作设备、设施。
2.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如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结构或性能。
3. 严禁使用非标准、非合格的设备、设施或材料。
4. 严禁在设备、设施运行状态下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
第六条严禁违章指挥:1. 严禁违章指挥他人作业,如超能力、超范围、超时限等。
2. 严禁违章指挥设备、设施运行,如超负荷、超速、超温等。
3. 严禁违章指挥变更施工方案,如擅自改变设计、施工图纸等。
第七条严禁违反安全防护措施:1. 严禁在危险区域作业时,不佩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2. 严禁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未进行通风、检测、监测等安全措施。
3. 严禁在高空作业时,未设置安全防护网、安全带等防护设施。
4.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使用明火、吸烟等。
第八条严禁违规动火:1. 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如焊接、切割等。
2.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动火作业。
3. 严禁动火作业时,未采取有效隔离、监护等措施。
第九条严禁违规用电:1. 严禁使用非标准电源、非标准插座、非标准电缆等。
2. 严禁在电气设备运行状态下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
3. 严禁违规使用电气设备,如超负荷、超温等。
第十条严禁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1. 严禁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危险化学品。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技术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技术要求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施工现场安全问题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施工现场安全红线技术要求被提出并广泛应用。
本文将介绍施工现场安全红线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用这一技术。
一、施工现场安全红线的定义和作用施工现场安全红线是指在施工现场划定的一条虚拟线,用于限定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
它的作用是提醒工人和其他人员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技术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二、施工现场安全红线的划定标准1.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的划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
2.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根据具体施工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进行,考虑到施工区域的大小、形状、高度等因素。
3.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的划定应明确标识,使用醒目的颜色和标志,以便工人和其他人员能够清晰地识别。
三、施工现场安全红线的设置要求1.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应设置在施工区域的边界位置,确保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之间有明显的界限。
2.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应设置在离施工区域边缘一定距离的位置,以防止误入施工区域。
3.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应设置在易于被注意到的位置,如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设备周围等。
四、施工现场安全红线的维护和管理1.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清晰可见,不受损坏或遮挡。
2.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的管理责任应明确,由专人负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红线技术要求得到有效执行。
3. 施工现场安全红线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处理,对于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的人员应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五、施工现场安全红线技术要求的意义和影响施工现场安全红线技术要求的实施对于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它可以提醒工人和其他人员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同时,它也可以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六、总结施工现场安全红线技术要求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措施,它能够有效地提醒工人和其他人员注意施工现场的安全,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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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现场施工红线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切实践行“信和”文化,不断提高全局的集团管控水平,确保在施工过程安全的情况下为社会提供更多精品工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主体结构安全、施工过程安全及使用功能有关键性影响的管理缺陷,经局专业部门识别后划出不可触犯的红线,项目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实行红线数量递进法,每半年由局工程管理部负责更新一次红线规定清单,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红线规定。
第四条:项目经检查违反红线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罚:
首次违反红线规定,予以书面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必要时可采取停工或局部停工等措施,并由检查负责人对项目经理实施约谈;
相同条款再次违反的,对项目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生产经理处以各2500元罚款,并由局工程管理部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生产副职(或总工程师)实施约谈;
同一项目第三次违反同一条款,责令公司领导对项目班子进行调整,同时对公司总经理处以5000元罚款,对公司生产副职和公司总工程师处以各2500元罚款,并由局领导对公司总经理实施约谈。
第五条:本规定采取每二个月一次随机抽查的方式执行,同步在局重点工程检查、局重大工程项目督导及专项治理检查中实施,检查及处罚结果由局工程管理部在局内网平台上每二个月公布一次。
第六条:2011年9月1号新开工的项目及已开工项目的新增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本规定,相关处罚措施自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七条:所有罚款由公司生产副职在接到罚款通知单的7个工作日内交到局财务,并将相关凭证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本规定由局工程管理部牵头实施,具体条款由局工程管理部、基础设施部会同科技设计部解释,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编制实施细则。
附件1:
房屋建筑类红线规定清单
第一条:供项目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并确保其可实施性。
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公司总工程师必须组织会审。
第二条:所有技术资料必须由相应责任人形成,严禁外包。
第三条:模架体系
1、模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
2、后浇带的支撑体系必须单独设置,严禁拆除后回顶。
3、所有边梁支撑系统必须与内架连成一个有机整体,严禁支撑在外架上。
4、步距严禁超过1.5米,顶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水平杆。
5、除经专门设计的定型模板系统外,任何情况下,对拉螺杆间距必须小于或等于500mm。
第四条:外架系统
1、外架系统必须有可实施的、有效的施工图。
2、外架水平封闭必须达到如下要求:作业层和作业层的下一层,悬挑架(爬架)首层,落地架第二层,中间层不超过10米且不超过三层必须全封闭。
3、悬挑架的悬挑梁必须采用不小于16号的国标工字钢,斜拉钢丝绳直径不小于14,每次悬挑高度不超过24米。
4、整体提升架的导轨或导杆必须有三处可靠的连墙点。
第五条:用电系统
1、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150mA,动作时间0.2s;开关箱漏电动作电流15mA或30mA,动作时间0.1s。
2、电焊机必须装设二次降压保护器(包括电渣压力焊机)。
第六条:高危设备(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
1、施工方案必须由施工方编制,施工方总工程师必须审批后报总包单位审批。
2、租赁方手续必须齐全、有效;安装、顶升、拆除施工人员必须人证合一。
第七条:钢筋工程
1、必须使用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垫块(特殊情况下特殊制作的垫块除外)。
2、钢筋连接必须按特殊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并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第八条:混凝土工程
1、施工缝凿毛处理必须在混凝土终凝后进行,并清理干净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
2、楼板混凝土必须使用平板振动器进行辅助振捣;竖向构件拆模后至少要有7天的有效养护时间。
3、必须现场取样制做试块,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和送检。
4、混凝土缺陷必须有专门的、有效的修补方案,并严格按方案精心实施。
附件2:
基础设施类红线规定清单
第一条: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项目经理必须组织项目会审,确保其可操作性。
超过一定规模的风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二级单位总工程师必须组织会审。
第二条:桥梁工程
1、挖孔桩作业必须护壁且井口必须设置高于地面30cm的混凝土锁口,人员上下必须采用双保险绳。
2、墩台身模板系统必须有设计加工图纸和计算说明书。
3、现浇梁施工支架系统必须有专项设计计算,支架搭设完成,必须预压。
4、桥梁在施加预应力时,必须待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方可张拉或放张。
张拉和注浆过程中,必须全过程旁站监督。
5、运架梁施工:架桥机必须经当地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架梁前必须做承重走行试验。
第三条:隧道工程
1、隧道开挖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开挖,开挖方法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更改。
当遇到围岩级别发生变化时,要与设计、监理及时沟通,现场鉴定,方可改变施工方法。
2、隧道初期支护、仰拱和二衬施工的安全步距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或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
必要时可参考下表:
次衬砌要紧随仰拱回填及时施作。
3、隧道超挖部分必须采用喷射混凝土或混凝土回填。
严禁夹填片石、木板和石棉瓦等杂物。
第四条:混凝土工程
1、所有施工缝、湿接缝、后浇带和梁端凿毛处理必须设计要求,并冲洗干净。
2、所有混凝土平仓完成后,必须多次收面,确保其表面不发生裂缝,有效养护期不少于7天。
3、挖孔桩灌注混凝土时(干灌法),必须用串筒,串筒底面距混凝土面小于1米,混凝土要分层振捣。
第五条:钢筋工程
1、钢筋垫块必须使用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垫块。
2、钢筋连接必须按照特殊过程管理,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
第六条:用电系统
1、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2、采用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3、配电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150mA, 动作时间0.2s;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15mA或30mA,动作时间0.1s。
第七条:火工品保管
火工品仓库必须由2人以上有合法劳动关系员工24小时值守,且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在领取、发放、回收过程中,必须登记签字,现场剩余的火工品要归库保管,严禁现场过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