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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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⑴ 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 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

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 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 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 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⑹ 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

⑴ 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 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 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 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XX公司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XX公司 2006-11-01发布实施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前言 1.1为了保证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对焊接作业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生产活动中电焊、气焊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3.1.6在规定的禁火区内或在已贮油的油区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1.7严禁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等进行焊接作业。 3.1.8在高处进行焊接作业时: 3.1.8.1严禁站在油桶、木桶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作业。

3.1.8.2作业开始前应对熔渣有可能落入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除,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3.1.8.3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体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后用绳索提吊。 3.1.8.4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等作业。 3.1.9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作业时: 3.2.2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3米,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3.2.3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严禁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3.2.4 焊钳及二次线的绝缘必须良好,焊钳手柄应有良好的隔热性能。

3.2.5 严禁将电焊导线靠近热源、接触钢丝绳、转动机械或将其搭设在氧气瓶、乙炔瓶上。 3.2.6 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快速接头插座。 3.2.7 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6534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5.6.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5.7.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危险作业区域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5.8.6必须在危险作业现场值守,不经上级批准落实代理人员,不得离开。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规范仓库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制定特种车辆作业操作流程,防止事故发生和控制、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促进仓库物资管理和生产的正常开展。 2、适用范围 此管理规定适用于布雷唯尼(盐城)行星减速机有限公司仓库日常作业的安全管理。 3、职责 物流采购部负责文件的编制,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使用。 4、管理内容 4.1仓库人员着装按照公司的标准执行。 4.1.1仓库工人着装标准:绿色上衣、裤子及防砸安全鞋。 4.1.2白领着装标准:灰色上衣。 4.1.3仓库员工进入公司现场作业区域必须穿防砸安全鞋。 4.1.4进入仓库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穿防砸安全鞋。 4.1.5工作服、防砸安全鞋的发放频率和对象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提倡员工自觉爱护设备、设施、 工作服及防砸工作鞋,杜绝浪费和恶意破坏。 4.1.5着装规范:工作服拉链拉到头并钦上钮扣,禁止挽袖,防砸安全鞋禁止托后跟。 4.2仓库特种车辆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4.2.1仓库电动叉车和电动堆高车必须取得国家相关资格证书方可操作,禁止无证上岗。禁止未经批 准培训他人学习驾驶特种车辆(不局限于特种车辆)。 4.2.2禁止酒后驾驶特种车辆(不局限于特种车辆)。 4.2.3仓库电动叉车、电动堆高车管理要求 4.2.3.1作业前特种车辆检查 a)检查特种车辆外观、润滑油、冷却水和电解液。 b)检查启动、电机运转及制动性能。 c)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d)检查液压系统、载重链条是否正常。 e)特种车辆运行后应检查外泄情况并及时保修更换密封件等。 f)特种车辆故障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维修,禁止仓库员工私自拆卸或(和)修理。 4.2.3.2起步 a)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b)气压制动的特种车辆,制动气压表读数须达到规定值方可起步。 c)特种车辆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安全平稳可靠。 e)起步时须缓慢平稳。 4.2.3.3行驶 a)行驶时,叉齿底端距地面高度应保持约300mm~400mm,门架须适度后倾。 b)行驶时不得将叉齿超出a)所规定的高度或接触地面拖行。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要注意上方有 无障碍物刮碰。载物行驶时,如叉齿升的太高,容易增加叉车重心偏移,影响特种车辆的稳定性。 c)卸货后应先降落叉齿至a)所要求的高度再行驶。 d)转弯时,如半径在2.5M范围内有行人、车辆等障碍物时,应发出信号或停止行驶,直至安全隐患消 除后,方可重新操作。禁止高速转弯。高速转弯会导致特种车辆失去横向稳定性而倾翻的危险。 e)特种车辆禁止熄火状态下滑行。 f)非特殊情况,禁止载物行驶中和载物行驶在坡度超过7度中急刹车。

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 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

电气焊安全作业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气焊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483-41 电气焊安全作业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doc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1 GB30871-2014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对从事易燃、易爆、管道容器、设备和场所等安全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2.术语和定义 2.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2.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环保车间(固渣罐、一次厌氧、二次厌氧)、二氧化碳(氨气储罐)、脱硫塔、酒精十万线蒸馏、五万线蒸馏、无水酒精生产线、生产区的酒精管道、沼气管道、原料库区、酒精库区、变电站高压室、低压室、控制室、电缆沟、谷朊粉车间投料工段等。 2.3固定动火区:机修车间院内。 3、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

3.1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由安全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 易燃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3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 GB30871-2014 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3.4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4.1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4.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同时在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 4.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并配备消防器材,满足作业现场应急需求。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最新)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建立、完善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防潮、防雨、防虫、防变质、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工作,预防库存物料遭受不合理损耗、损失等,确保企业财产安全。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库房 3 职责 3.1 仓库管理人员 负责每天的库房安全性检查以及异常事故的通报、处理 3.2 仓库组长 负责库房的安全性检查以及异常事故的通报、处理,各个库房的安全性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3.3 仓库主管 负责对各个库房的安全性检查进行监督、抽查 4 定义 4.1 仓库安全:是指仓库设备、设施及库存物料实物安全,不得因规定的不完善或人为的失误导致库房失火、物料或设备被盗、丢失或受损; 4.2 仓库储存区:指仓库除办公区及办公区通道以外的区域; 4.3 外部人员:指由于业务需要,必须进入库区的非仓库管理人员,包括物控员、质检人员、供应商送货人员、退库人员、领料人员、消防检查人员、清洁人员等。 5 运作程序 5.1 库房内部管理要求 5.1.1 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库房入口处要有“库房重地,非仓库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字样的警示标识,并在入口醒目处张贴《外来人员管理规定》(内容见第5.3条),仓库各区域用标识牌标示清楚。 5.1.2 仓库分为成品储存区、装卸周转区、呆滞物料储存区、零星物料储存区、包材储存区、待检区、备料暂放区、办公区、装卸平台等区域。 5.1.3 物料交接区,主要用于与外部人员进行物料的交接、清点,具体位置根据库房实际情况而定。 5.1.4 备料暂放区,用于原料、包材、成品的临时周转。 5.1.5 废弃包装材料的处理 5.1.5.1 作业完成后,必须马上清理现场,做到人走无垃圾。 5.1.5.2 空去的包装箱暂时不使用或丢弃时,如果里面有泡沫等填充材料,需要区分开,对各种纸箱,不论大小,一律要拆开、压平,能再次利用的,放入杂物区,不能利用的,放进垃圾箱。 5.1.5.3 用于包装物料的塑料管、包装袋等包材在丢弃时,要检查是否有物料残留,不许将塑料管等材料放在其外包装内一起丢弃。 5.1.6 库房内各种用电设备与物料至少保持0.5米距离。 5.1.7 库区消防栓、灭火器以及消防通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堵塞。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40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64499 编 号: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Weldi ng operati on safety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一一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⑴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 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 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与明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⑹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⑴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 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 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管理制度 1.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教育要求与方法 (1)、涉爆人员岗位培训教育:从事爆破作业的爆破员、安全员、押运员和保管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教育,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2)、项目部安全教育重点是进行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职业教育,其教育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劳动保护、项目生产情况、安全技术、职业危害知识、仓库危险部位、典型涉爆安全案列、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等; 2、项目部建立涉爆人员安全教育档案,用于记录涉爆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计划的实施过程和结果,有效保存期限为二年; 3、企业利用各种宣传,采用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月、班前会、板报、标语、录像、网络等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涉爆人员必须自觉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做好本职工作。 1.2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2.1爆破安全员岗位职责 1、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2、负责组织对新职工的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做好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 3、协助领导开展定期的职业安全自查和专业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督促按期整改。 4、负责组织安全例会、安全日活动,开展安全竞赛及总结先进经验等。 5、协助领导制定有关安全管理细则,岗位安全操作细则,安全确认制和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6、经常检查职工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有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 7、参加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伤亡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统计上报。 1.2.2爆破员岗位职责 1、保管所领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遗失或转交他人,不准擅自销毁和挪作它用; 2、按照爆破指令单和爆破设计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3、严格遵守本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爆破后检查工作面,发现盲炮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5、爆破结束后,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爆破器材库。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仓储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1.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仓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所属各公司、处(室)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规定。 3.职责 3.1各公司、处(室)总经理负责本单位仓储安全管理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 3.2各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本单位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日常管理、库房安全的自检自查、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防护计划等。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库房安全管理原则:库房管理“六要”“六不准”

4.1.1库房管理“六要”: a)库房内堆放物品与墙之间要有适当距离; b)库房内外要保持道路畅通; c)库房内要保持干燥、内外清洁,堆放整齐; d)库房外要保证不准有火种、易燃物品接近; e)库房内电源线路距物品要有一定的安全间距; f)要提高警惕,防止盗窃。 4.1.2库房管理“六不准”: a)库房内不准吸烟; b)库房内不准设灶; c)库房内不准点蜡烛; d)库房内不准乱接电线; e)库房内不准把易燃物品带进去寄放; f)库房内不准无关人员出入。 4.2库房物资安全管理 仓库应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对物资的日常安全管理负责,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焊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9000焊工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Model of Welder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焊工(含电焊、气焊,下同)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品,不准裸露身体,以防止烫伤和触电。 2、焊工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如电焊钳握把与电缆的联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线皮是否有破损,确认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3、焊接前,还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必要时还应配备灭火器等相应的消防器具,要有专人监护。 4、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得将地线随便捆绑或缠绕在被焊工件上。 5、开启电焊机前,应检查电焊地线是否与工作导体或其他导体连接,以防短路或触电。 6、电焊机需改变触点导板、二次线或对电焊机进行检查

时,都必须切断电源后再进行。 7、焊接时,应戴好防护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品遮眼,以防弧光伤眼。 8、在通风不良的条件下进行焊接时,除采取措施防止触电外,还应采取排风等措施,保证通风良好,并有专人在外监护。 9、焊接时如采用行灯照明,一般情况下,应采用24伏的行灯。 10、凡有压力或装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容器,严禁焊接作业。如果必须施焊,应先排空管道、容器内的压力,彻底清洗净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经有关部门检查测试,确认达到安全要求时,方可施焊。 11、焊接用电缆线接头必须接触良好,绑扎牢固,做到焊接时接头处“不冒烟”。 12、焊接用电缆的截面积应根据焊接电流和所露电缆长度选用,防止电缆超载过热而引起胶皮损坏、燃烧,造成事故。 13、焊工敲焊缝药皮时,必须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焊渣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 制度大全_1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制度大全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措施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确到位,并在门机试吊后再起升进出舱。 清舱设备舱内作业中,门机司机与清舱设备司机必须服从舱口指挥工现场指挥,门机司机在抓取货物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指挥工指令进行,指挥工时刻关注门机抓斗位置及舱下作业设备位置,确保舱下设备避开门机抓斗运行路线。清舱工在清理舱内肋板之间含水较大的货物,需要舱下铲车辅助作业时,铲斗和舱壁要保持50公分距离,避免出现货物滑落砸伤人员的事故。清舱作业最后阶段,可能需要清舱工人与清舱铲车配合作业,铲车司机需时刻保持警惕,车辆移动时必须先确认清舱工人人身安全。作业中如出现恶劣天气,停止作业情况下,船方在关闭舱盖前,指导员需结合人力队长及设备队长清点人数,避免出现人员被困舱下窒息的可能。 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是保证现在作业安全,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是无根之木。因此,现场指挥人员必须从思想上提高认识,将安全理念放到第一位,确保生产安全。各类工伤事故,很大程度均为人为因素所造成。清舱作业作为散货船舶作业中的重中之重,现场指导员及协作单位人员应在思想中提高重视程度,通过日常培训学习、增加现场巡查次数、加强各岗位间的沟通交流,提高参与作业人员的素质,保证生产各环节的流畅,才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真正提高作业效率。 组织委员职责专卖店职责专员职责 欢迎下载使用,分享让人快乐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清库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起草,经 各部门会签、公司领导审核,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部门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公司各种物料的筒型储存库清库操作,保证清库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筒形库清库:储存固体物料的立式容器,包括圆形库(仓),为解决库内物料结块、粘库,保障储存库出料顺畅,而采用一定方法进行的清理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着力解决公司各种固体物料的筒型储存库清库作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XX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对筒形库清库作业风险分析,根据作业情况确定作业单位,部长负责审批《有限空间作业票》。 第六条作业部门负责作业票的申请。 第七条作业单位负责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八条责任部门、人员 一、清库作业部门负责对清库作业过程安全检查、监督。 二、清库作业部门负责申请清库作业票。 三、生产运行部负责组织对筒型库清库作业风险分析。第九条每次清库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票。作业部门申请办理作业票,现场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签意见,生产运行部部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 第十条清库人员基本要求 一、清库人员应具有三年工作经验,年龄控制在21?50 周岁,清理库壁挂料必须按照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高处作业票。 二、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应身心健康,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清库作业。 三、清库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参加清库操作、安全防护、 紧急救援和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从事清库作业。 第十一条清库作业外包要求 一、清库工作需外包时,承包方必须具备高空作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二、清库前,公司与承包方签订清库外包合同时(包括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责任,承包方须提交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清库安全措施 一、清库前,公司成立清库工作小组,制定清库方案和应急预案, 并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负责人批准,清库作业过 程必须实行统一指挥。 二、清库作业应在白天进行,禁止在夜间和在大风、雨、雪天等恶劣气候条件下清库。 三、在清库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警示标志。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在仓库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4、化学仪器、药品及办公用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5、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6、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7、仓库必须具备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通风、防晒、防静电、避雷、安全坚固等功能。仓库应具有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沙及报警器等。 8、库存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 9、遇火、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危险化学

品,不得在高温、潮湿的地方存放,必要时还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10、受阳光照射容易产生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化学试剂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11、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试剂及化学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和同一储存室存放。 12、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13、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14、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 15、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 16、库房内应设有湿温度计,每天记录,上午下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各一次。 17、利用库内外空气温度不同而形成的气压差,使库内外空气形成对流,来达到调节库内湿度的目的。仓管员可根据季节、天气实际情况,确定通风时间长短和通风时开启门窗的数目。根据物品的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度≤30℃。 18、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架牢固程度,堆放是否合理,针对易燃液体,检查封口是否严密,有无挥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消除危害,发展生产的原则及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职责和权限,是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依据,是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公司办公室。 第五条安全检查:检查应有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 月检查:由总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负责,公司办组织进行。 周检查:由生产厂厂长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日检查:由班组长负责组织安全员对本班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 第六条检查内容:电线、电气设备、运输设备、受压容器、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原材料堆放区的防火、房屋建筑等。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以公司办为主,会同生产厂、班组进行,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第八条对新员工进行公司、班组二级安全教育。 第九条对特殊工种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技术教育,如电工、焊接工等由上级安全部门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发给上岗证,持证上岗。 第十条对岗位变换的职工,应按新岗位的安全要求和设备的安全操

作作技术要求,进行安全教育。 第十一条 对因事等原因离岗六个月以上要求复工的职工,应经公司办进行复工安全教育后才准上岗。 第十二条 公司每季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总结,班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小结。 第十三条 公司对每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下年的安全工作作出安排计划。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利用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开展日常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章 安全生产奖惩 第十五条 实行安全生产与工资总额挂钩的考核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按月考核,其安全系数与各部门工资总额挂钩结算。 安全系数= 100100奖惩分数 奖分: (一)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且整改及时,有专题材料,经调查落实,奖0.1~1分; (二) 由于安全意识强,避免了重大人身事故的发生,使公司财产避免遭到巨大损失者,奖0.5~5分; (三) 其它情况需要奖励者,奖0.1~1分。 罚分: (一) 没有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扣0.2~2分; (二) 没有按规定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扣0.2~2分; (三) 发生轻伤事故每次扣5~10分,重伤每次扣10--15分,死亡每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XXGS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焊接操作人员属特殊工种人员,须有操作证件;持证上岗作业。 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2、从事焊接(切割)人员每年进行一次职业性身体检查,凡患严重 的呯吸系统性质疾病、 高血压、 心脏病、 精神病、 癫痫病和眩晕症等人员, 不宜从事该项工作。 3、从事焊接(切割)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帆布工作服、 使用护目镜和面罩,高处危险处作业,须掛安全带。 4、焊接(切割)作业办理“三级动火证”、设监火员、配灭火器,并 有防止触电、爆炸和防止电火焊火花飞溅引起火灾的隔离防护措施。 5、电焊机集中统一布置,通风良好,有防雨棚。 6、交流电焊机是结构特殊的降压变压器,空载电压为60-80V,工作电压为30V,功率为20-30KV,二次电流为50-450A,电源电压为380V和220V。 7、直流电焊机是一台三相电动机带动一台结构特殊的直流发电机或硅整流式直流电焊机。二次空载电压50V-80V,工作电压30V,电流为45-320A,功率为12-30KV,电源电压380V 和220V。 8、电焊机接入电网时注意电压相符,多台电机同时使用分别接在三相电网上,尽量使三相负戴平衡。 9、操作时电缆不宜成盘状,否则将影响电流。 10、所有焊机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保护接零。电阻小于4欧姆。焊机本身有接地、接零保护时、焊机二次绕组禁止设有接地或接零。若电源为三相三线或单相制系统时,电机外壳和二次绕组引出线应装保护接地线。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电焊机外壳和二次绕组引出线的一端应装保护接零线。 11、多台电焊机接地接零采用并联,接点用螺丝压紧,接地线不小于12mm。 12、电焊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并有过流保护装置。一次线不许用插头式连接,长度不许长于3-5m。 13、二次线接长不宜超过两处。 14、二次线接可利用地下水管线、金属结构、但不可用氧气、乙炔、液体管道、轨道作为地线使用。 15、严禁将电焊机导线靠近热源、电线、钢丝绳、转动机械或氧气、乙炔瓶上。 16、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m的范围内,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确实无法清除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或防护措施。 17、严禁在储存或加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周围10m的范围内进行焊接、切割作业。 18、在充氢设备运行区和储氢区进行动火作业、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经过严格批准手续,同时含氢量小于0.4%方可进行。 19、进行氩弧焊等离子切割时,宜戴静电防护口罩。 20、储存或运输钨极时将其放在铅盒内。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编号:SM-ZD-73878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清舱作业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船舶装卸是个需要多环节、多工种,人机高度配合的生产活动。清舱作业是船舶装卸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整条船舶作业收尾阶段,是一个事故多发环节。需要现场指导员应根据整船作业进度提前做好安排,需要门机司机、指挥工、清舱设备司机多方协调配合。从而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 清舱设备下舱前,指导员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首先确认货种是否含有有毒气体,提前打开船舱旋梯入口,保障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和有毒气体对下舱工人及司机的危害。其次要检查工人劳保用品佩戴情况,做好安全防范,并安排清舱设备提前到达码头前沿做好下舱准备,安排专人将吊具运至指定地点并做好安全检查。指导员确认舱内情况符合设备下舱要求后召集门机安全员,协力单位设备队长及人力队长到达现场,并通知现场安质员进行现场监督。工人安装好吊具后,门机安全员及人力队长要严格检查安装是否正确到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粉尘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控制尘肺病的发生,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一)粉尘作业场所操作规程 1.加强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上岗,凡患肺结核、支气管哮喘等呼吸系统疾患者均不得上岗。 2.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保证每个作业者都能配戴和适应合格的防护用品。 3.定期对各产尘点全尘、呼吸性粉尘进行科学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矿安全科、公司安全监察部、通风部。 4.井下各转载点、溜煤眼、煤仓、翻矸笼和有煤尘飞扬的地点、回风巷均要安设有效的防尘洒水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5.产尘量大的作业地点,除配戴个体防护用品外,还必须采用湿式作业来降低作业场所粉尘浓度。 6.井下各防尘水管主、干、支管必须保持畅通并保证供水,保证井下防尘用水。 7.采面进、回风巷,采区、矿井主要运输大巷要定期进行冲洗或清扫,防止粉尘堆积。 8.隔爆水袋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要符合安装标准和要求。 9.掘进坚持湿式打眼,放炮时必须使用洒水喷雾装置。

综采综掘作业必须使用内外喷雾。煤矸运输的转载点必须使用喷雾降尘。 (二)考核 1、井下防尘设施没有按规定设置,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0元;设施不完善影响使用,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设施完善但没有正常使用,每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2、检查发现作业地点没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严格按照“三违”追查处理。

锰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锰中毒,改善劳动条件,以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一)锰作业场所操作规程 1.锰作业场所:要设置锰作业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2.保证作业环境空气良好,通风设施运行正常。 3.岗前健康检查,杜绝职业禁忌患者上岗。凡患有神经精神疾患、肝、肾及内分泌功能障碍者等,不得从事锰作业。 4.加强个人防护、持证上岗。作业时佩戴有害气体防护口罩、眼睛防护罩,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和进食,杜绝违章作业及超时工作。 5.督查规定:无证上岗、作业场所的通风不良、通风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正常使用者、超时工作,按违章作业处理。 (二)考核 1、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制度或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需上墙,发现作业场所无职业卫生制度或职业危害警示标识者,每发现一例处罚责任单位100元。 2、检查发现没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者,每发现一例考核责任人30元。

电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电氧焊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煤仓及井下氧电焊工作,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作业范围。井下及井口房不得从事电氧焊等工作,如确需进行上述作业,施焊地点严格控制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下列地点或情况下不得进行井下电氧焊:采区以内的范围,采区可燃性支护的地点,井下运送火药的路线上和时间段内,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除全矿检修期间外,井下同时进行电氧焊作业的地点不得超过2处。 第二条、电氧焊安全技术措施。井下及井口房进行电氧焊作业前,必须现场跟工程,制定专项措施报矿长批准,且制定的专项措施必须提前三天完成审批工作。专项措施时效不得超过一星期,电氧焊工程必须连续作业,如出现中断则必须重新制定专项措施并履行审批程序,严禁同一措施多处使用或同一地点措施多次使用。专项措施内要明确的内容包括:施工及现场负责人,电氧焊具体地点及其部位,采取的安全保障措施,施工有效期等。

第三条、措施的贯彻落实。施工单位领导要在开工和施工期间前一 天的矿碰头会上提出电氧焊申请,相关部门人员在联系单上签字确 认(联系单见附表),调度、安监、通风部门要安排到现场监督检查工程准备和落实专项措施的相关领导、安监员、瓦检员,并提前进 行措施宣贯。突出矿井井下电氧焊作业时,要有井口(工区)副科级以上领导作为现场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组织落实各项 安全保障措施,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区域内巷道风流、顶板、煤仓内、支护背板后的瓦斯浓度,确保没有瓦斯积存,安检员负责检查 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严把安全关,措施不落实不得作业,现场施工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任一人不在场,不得开工作业。 第四条、井下、井口房及选煤厂煤仓实施电氧焊施工的人员必须是 矿在编正规队组,严禁多营、外建队、厂家等井下非矿正规在编队 组在上述地点进行电氧焊作业。如多营、外建队、厂家等因工程施 工需井下使用电氧焊时,需申请由矿在编正规队组进行电氧焊措施 的审批和实施电氧焊作业。 第五条、电氧焊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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