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委采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项目招投标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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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城乡建委采购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项目(三次)

谈判文件

招标编号:SXZC-HTP-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八年九月

目录

第一项、谈判文件

、谈判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合同格式…………………………………………………、谈判程序…………………………………………………、谈判内容…………………………………………………、投标人需提供的资质文件………………………………

第二项、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材料

、投标函格式…………………………………………

、货物(服务)服务报价表……………………………、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规格响应表…………………………………………

、货物(服务)服务技术方案………………………

、资格证明文件………………………………………

第一项、谈判文件一、谈判供应商须知

、项目背景

买方已筹集一笔可靠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所列的项目采购的费用。买方已将本项目委托安徽省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所需标的物进行招标采购。

、考虑到所购货物(服务)为非标产品,技术较复杂,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分为谈判前期准备、竞争性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发售、谈判和确定成交等阶段。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告上要求的经营资质、有良好的售后服务队伍,讲求诚信,具备经营证照等有关证件。请供应商携带有关资料参加谈判。

、本项目共一包。投标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投标。须对第五项:谈判内容的所有货物(服务)分别进行报价(包括:单价、单项总价、总报价)谈判报价书为第一次书面报价,多报价方案不被接受。

.谈判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施工场地已具备安装要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应根据需要对买方的货物(服务)安装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现场察勘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谈判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内容。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目录第二大项内容,且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如供应商向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提供虚假的信息,以骗取合同,一经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取销其谈判资格,并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在某些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将在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供应商谈判前,必须以人民币提交前附表序号中要求金额的竞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供应商公司基本账户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时务必出示银行提供的原始凭证,否则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谈判供应商因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从竞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参加谈判。

、未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起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也可在出具相关证明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谈判供应商和业主之间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以汉语为主导语言。递交的谈判资料应包含第二项格式所列的内容,正确填写的谈判资料及附件,可加以扩展。

、谈判供应商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或几个包的投标,但应分别提供所投包组谈判资料各伍份,一正四副,每本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谈判资料应用A规格纸和不褪色的墨水签名且必须无线胶订成册,手写标书无效。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并将授权委托书附在其内。投标书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均须由投标单位在改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于袋中,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数量、所投包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封口加盖骑缝章。开标前由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提前到达开标地点进行登记,如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谈判由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谈判小组进行。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派其授权代表参加。内容主要包括技术响应、价格、完工日期、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违约责任、付款条件及其他合同条款等。谈判小组依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最终确定预中标人。

、如供应商成为合同签约方,应于合同签定前交纳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货物(服务)验收合格满年退回,不计利息)。

、付款条件:无预付款。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由买方签署的项目验收合格的报告,由买方的政府采购联络员负责办理付款手续。财政局在收到由买方提供的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验收报告、政府采购资金付款申请书,项目开工后,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设备采购安装费的%,设备安装完毕稳定运营后付至设备采购安装费

的%,质保期结束(调试期结束后满一年)付至设备采购安装费的%。

、投标人的投标价为货物(服务)交付用户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安装调试费、包装费、装卸费、运保费、系统集成费用、人员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等验收前所有费用。

、本合同条款中的合同价:系指根据招标后中标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财政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含服务价款、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等。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拆除服务与最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相一致。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并及时通知对方;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全部或部分合同无法履行时,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卖方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规定的应交纳的所有税费。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买方提供规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由买方签署的项目验收合格的报告后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

、在合同实施期间,买方应配合卖方工作,并为卖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料、人员上的帮助。合同履行期间的重大问题,买卖双方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

、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将自己应履行的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转让给他人。

、本合同一式伍份,买卖双方、濉溪县财政局、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濉溪县会计核算中心各持壹份,合同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下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招标中心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及《合同法》中“合同条款”执行,如需要可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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