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4大纳税筹划案例
8000-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

8000-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案例一、纳税筹划案例精讲与分析之土地增值税筹划案例---------巧省土地增值税新发房地产开发公司是A市一家以开发转让土地及房产为主要业务的中型公司。
1 996年7月初,公司按A市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了一座居住用建筑,并以市场价格销售给A市市民,共取得收入240万元,共发生如下费用:(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100万元。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50万元。
(三)其他扣除额为60万元。
同月,公司转让另一房地产取得收入400万元,共发生以下费用:(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0万元;(二)房地产开发成本30万元。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16万元。
(四)与房地产有关的税金24万元。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考虑到规模经济,同城另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兴公司决定兼并新发房地产公司,以促进市场占有额的扩大。
7月中旬,开兴房地产公司以4 00万元市场价格收购了新发房地产的标志性建筑大楼,并于7月底最终成立了开新房地产公司,兼并业务正式完成。
新发房地产公司在建筑该楼时共发生费用100万元。
该月公司共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270万元。
[分析]该公司在面临兼并之际,全公司人员上下一片慌忙,其财务人员也不在例外。
按照他的计算,公司应纳增值税270万元,其计算过程如下:1.7月份共发生了两次房地产转让,且两房地产处于同一片土地上,公司财务由于不可分别核算增值税,两次转让一起核算,两次房地产转让共取得收入640万元,扣除金额为300万元,增值额超过扣除额的100%,故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为340×50%-300×15%=125(万元)。
2.7月底由于被兼并取得房地产收入400万,扣除额为100万元,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0%,故应纳增纳增值税税额为145万元。
两项共计270万元。
我们不难发现公司多交了不少税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最新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1

最新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1最新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1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繁荣,土地增值税政策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转让或者房地产交易时,根据土地增值收取的一种税费,旨在调节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抑制过度投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最新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如下。
案例一:A公司购买土地投资A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了一块位于城市中心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
该土地总面积为10,000平方米,购买时总成本为500万元。
A 公司打算在土地上建设一座商业综合体,斥资2000万元进行开发,预计销售后的市值将达到5000万元。
经过几年的努力,商业综合体项目完工并成功销售出售,售价达到预期。
案例二:B个人购买二手房出售B个人是一名普通职工,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用作居住。
近期由于个人财务紧张,B决定出售这套房产以缓解经济压力。
根据房产中介公司的评估,该套二手房市值为200万元。
购买时的成本为100万元,用于房屋装修的费用为20万元。
B个人需要根据土地增值税政策缴纳相应的税款。
增值额=(销售价格-购买价格-装修费用),税率为20%,应缴税款=增值额*税率。
据此,B个人的增值额为(200万元-100万元-20万元)=80万元,应缴税款为80万元*0.2=16万元。
B个人在二手房转让后需要申报土地增值税,并缴纳16万元的税款。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实施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起到了促进作用。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合理,能够对于投资者的收益进行衡量,确保土地的合理流转。
对于中小型房地产开发商和个人投资者而言,土地增值税的缴纳虽然增加了成本负担,但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地产市场的过度投机。
综上所述,土地增值税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工具,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和调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合理计算和缴纳土地增值税,能够确保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报告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报告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务筹划已成为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以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减轻税负,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下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务筹划的策略和效果。
案例一:某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筹划某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年销售额达到5000 万元。
在采购原材料时,企业面临着不同供应商的选择,部分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部分供应商则只能提供普通发票。
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企业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往往选择价格较低但无法提供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然而,这种选择导致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增加了增值税负担。
经过税务筹划,企业重新评估了供应商的选择策略。
在综合考虑价格和税收因素后,优先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即使这些供应商的价格略高,但通过抵扣进项税额,企业的整体税负得到了有效降低。
假设企业每年采购原材料的金额为 3000 万元,如果选择无法提供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采购成本为 2500 万元;而选择能够提供专用发票的供应商,采购成本为 2600 万元。
虽然采购成本增加了 100 万元,但由于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338 万元(2600×13%),企业实际节省了 238万元的增值税。
案例二:某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筹划某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该企业在研发方面投入较大,每年的研发费用达到 800 万元。
在税务筹划之前,企业对于研发费用的核算和管理不够规范,导致部分研发费用无法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经过税务筹划,企业建立了完善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对研发项目进行单独核算,并确保相关费用的归集和记录准确无误。
同时,积极与税务部门沟通,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和申报要求。
通过规范的核算和申报,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达到 600万元(800×75%),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600 万元。
土地增值税筹划案例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案例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主要是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可扣除项目,降低增值率,即从降低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两个角度出发进行筹划。
一、利用利息支出扣除进行纳税筹划房地产开发业务过程中,一般都会发生大量的借款,利息支出不可避免,而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会对土地增值税产生很大的影响。
根据税法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
第一,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的5%以内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5%以内)第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要并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一并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10%以内)如果公式①中的利息支出大于公式②计算出的利息支出,则企业应正确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企业可以不按照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可以使扣除项目金额增加,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减少。
二、充分利用20%临界点通过合理定价进行纳税筹划建造、出售的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20%,按规定计税。
只有当价格提高的部分超过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和新增的销售税金及附加,提价才是有意义的。
出售普通标准住宅,企业可以利用合理定价的方法,不可盲目提价,有时较高的价格带来的利润反而会低于较低价格所带来的利润。
如果企业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20%这个临界点上,可以通过适当控制出售价格而避免缴纳土地增值税。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一批普通标准住宅,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为2070万元。
8地方:土地增值税筹划案例

【案例一】江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1月18日有可供销售的普通住房1万平方米,在开发这个项目的过程中,供发生如下费用:地皮购买价格300万元,开发成本500万元,其他开发费用40万元,利息支出90万元,其他扣除项目为160万元。
在进行该商品房的销售价格决策时,决策层出现了三种意见:其一,每平方米1400元;其二,每平方米1500元;其三,每平方米1600元。
对于以上三种意见,究竟采用哪种意见更好?这个看似简单的决策的问题,如若对其做深层次分析,就会发现其中的具体操作性事项比较复杂。
房地产开发的税收筹划,涉及的具体政策和其他相关事项比较多,为了降低税收筹划的涉税风险,董事会决定:请专业机构为其进行筹划。
注册税务师老李是专门从事房地产专业的税收筹划专家。
他到公司后,对企业的账面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他发现:由于这批商品房的开发已经完工,所以,地皮购买价、开发成本、其他开发费用、利息支出以及其他扣除项目都已经确定,合计为1090万元。
在这个环节的可变因素主要的就是税收,其中,土地增值税的变数最大,也是可筹划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老李认为:只要将税收因素做一个具体分析,就可以对相关的方案的优劣做出判断(该开发商所在地的城建税为7%,教育费附加3%)。
方案一,公司以每平方米1400元的价格销售。
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为:1400*10000*5%*(1+7%+3%)=77(万元)那么,开发该商品房允许扣除金额合计为:1090+77=1167(万元)该项目土地开发的增值率为:(1400-1167)/1167=19.7%我国税法规定,土地开发的增值率在20%以下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则该开发商通过开发这块土地可以获得的利润为:1400-1090-77-0=233(万元)方案二,公司以每平方米1500元的价格销售。
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为:1500*10000*5%*(1+7%+3%)=82.5(万元)那么,开发该商品房允许扣除金额合计为:1090+82.5=1172.5(万元)该项目土地开发的增值率为:(1500-1172.5)/1172.5=27.93%我国税法规定,土地开发的增值率在20%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即为:(1500-1172.5)*30%=98.25(万元)27.93%<50%则该开发商通过开发这块土地可以获得的利润为:1500-1090-82.5-98.25=229.25(万元)方案三,公司以每平方米1600元的价格销售。
纳税筹划经典案例

纳税筹划经典案例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规划、安排和调整自己的经济活动,以达到降低税收负担、提高税收效益的目的。
以下是几个纳税筹划的经典案例,分别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和资源税等方面。
一、增值税筹划某机械制造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采购大量原材料,原材料供应商往往会给企业提供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原材料供应商,可以向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
针对这一情况,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原材料供应商,以达到降低增值税税负的目的。
二、企业所得税筹划某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为了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企业可以在进行技术研发前,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安排计划,对研发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评估,尽可能降低研发成本和税收负担。
此外,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增加扣除金额,进一步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
三、个人所得税筹划某高收入个人,年收入较高,需要缴纳高额的个人所得税。
为了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个人可以合理规划自己的收入结构,比如将部分收入转化为资本利得或长期投资收益,以享受较低的税率。
此外,个人可以通过合法手段进行税务筹划,比如利用捐赠、理财等方式,以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
四、消费税筹划某酒厂生产高档白酒,需要缴纳高额的消费税。
为了降低消费税负担,企业可以在产品设计和生产过程中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整,比如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以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与消费者沟通、促销等方式,提高产品的销量和销售额。
五、土地增值税筹划某房地产企业开发了一个住宅小区项目,需要根据土地增值税的规定进行税款缴纳。
为了降低土地增值税负担,企业可以在项目规划和设计阶段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调整,比如在保证住宅品质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项目的开发成本和销售价格。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等方式进行税务筹划。
开发商筹划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

开发商筹划土地增值税案例分析(一)目前,许多地方为强化对土地增值税的管理,对土地增值税实行了项目登记和预征、年度结算、竣工决算管理办法。
这种方法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影响较大。
企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将减少企业的流动资金。
因此,对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就显得更加重要。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构成中,土地增值税占有较大比重。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增值额而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税法规定的 4 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征收,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简便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4 级超率累进税率是以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的,比如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等等。
同时,土地增值税有一条很重要的优惠政策,即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影响土地增值税税额大小的因素主要有房地产销售价格和扣除项目金额,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关键要把握好上述影响因素,趋利避害,才能更好地实现筹划土地增值税的目的。
确定适当的房地产价格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由于采用超率累进税率,收入的增长,意味着相同条件下增值额的增长,从而产生了税率攀升效应,使得税负增长很快。
房地产销售价格的变化,直接影响房地产收入的增减,在确定房地产销售价格时,要考虑价格提高带来的收益与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而增加税负两者间的关系。
税筹参考案例:企业名下土地分块投资筹划

C公司取得1 000万元租金,需要缴纳附加税:83×(7%+3%+2%)=10(万元)。
作为D公司,经营时支付的租金可以作为成本,如果有利润,则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小微企业5%的低税率),并分配至B公司,B公司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收购价格可以略低,以减低税收负担。假设收购价格为12 000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对应的价值为11 000万元,其余资产为1 000万元,
该收购行为应在上次A公司分立行为完成之后的12个月以后进行。B公司需就C公司股权的增值缴纳企业所得税。
土地使用权对应增值为1 000万元,其余资产未增值。
B公司转让C公司的股权,需要缴纳印花税:12 000×0.05%=6(万元)。
目前的市场价值(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为40 000万元,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4%。
01
02
双层公司架构是所有节税投资方案中最基本的架构。
针对以上现状及未来投资方向设计税负最轻的投资方案。
纳税金额计算
02
A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共计1 960万元。
A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共计18 300万元。
E公司收购C公司的股权,需要缴纳印花税:12 000×0.05%=6(万元)。
企业所得税
B公司转让C公司的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1 000×25%=250(万元)。
《印花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
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考虑,出租时不再考虑。印花税金额较小,这里不予考虑。
《增值税法》;
《增值税暂行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
税收筹划成功案例总结

税收筹划成功案例总结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合理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
以下将为您介绍几个税收筹划的成功案例,希望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
案例一:某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筹划某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高端机械设备,年销售额达到数亿元。
在税收筹划之前,企业的增值税税负较高,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
经过深入分析,税务专家发现企业在采购环节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原材料供应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额。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企业与供应商重新进行了谈判,要求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于无法提供发票的供应商,企业适当减少了采购量,转而寻找能够提供发票的优质供应商。
此外,企业还优化了销售策略。
对于一些长期合作的大客户,企业在合同中明确了价格和增值税的相关条款,提前规划好税负的分担方式,避免了因税收问题产生的纠纷。
通过这些措施,企业成功地增加了进项税额的抵扣,降低了增值税税负,提高了企业的利润水平。
案例二:某科技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筹划某科技企业专注于研发和创新,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然而,由于研发投入较大,企业在前期面临着较大的亏损。
为了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积极申请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企业享受了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同时,企业加强了对研发费用的核算和管理。
按照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将研发费用进行了加计扣除,进一步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企业还合理规划了员工的薪酬结构。
通过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如增加商业保险、补充公积金等,既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经过一系列的税收筹划,该科技企业有效地减轻了企业所得税负担,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资金支持。
案例三:某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筹划某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一个大型住宅项目时,面临着较高的土地增值税税负。
为了降低土地增值税,企业在项目规划阶段就进行了精心设计。
土地增值税4大纳税筹划案例

土地增值税4大纳税筹划案例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主要是在税法允许的大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可扣除项目,降低增值率,即从降低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两个角度出发进行筹划。
本文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体,从土地增值税本身的特点出发,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对该税种的纳税筹划进行阐述:一、利用利息支出扣除进行纳税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过程中,一般都会发生大量的借款,利息支出是不可避免的,而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会对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产生很大的影响。
根据税法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
第一,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的5%以内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5%以内)第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要并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一并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10%以内)以上两类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这种规定就为纳税人纳税筹划提供了机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如果公式①中的利息支出大于公式②计算出的利息支出,则企业应正确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企业可以不按照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可以使扣除项目金额增加,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减少。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批商业用房,支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假设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扣除利息为100万元,如何为该公司利用利息扣除进行筹划?如果应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又如何筹划呢?设当地政府规定的两类扣除比例分别为5%和10%。
2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从价格和成本两个方面统筹规划,实现利润最大化。
本文拟用案例来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做好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在不提高甚至是降低价格的前提下通过降低税收成本取得利润最大化。
一、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增值额而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税法规定的4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征收,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为: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4级超率累进税率是以增值额占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确定的,国家对土地增值税有一条很重要的优惠政策,即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对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开发其他房地产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能适用免税规定。
按《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的扣除。
二、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
案例一: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专门从事普通商品房开发,2008年10月拟出售普通住宅一幢,总面积100000平方米。
该房屋支付土地出让金42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11800万元,利息支出为1000万元,其中40万元为银行罚息(不能按收入项目准确分摊)。
假设城建税税率为7%,印花税税率为0.05%,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
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允许扣除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精品发布】

土地增值税纳税筹划【精品发布】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写字楼(房产)的纳税筹划【案例1】K企业是A公司下属的一家全资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开发了一幢写字楼,实际造价(开发成本)为200000000元,预计售价为350000000元。
其中拟20%售给关联公司D公司作为办公场所,其余部分对外出售。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不考虑其他扣除成本。
方案一:K公司直接将写字楼售给D公司。
土地增值额为=(350000000-200000000)×20%=30000000(元)土地增值率为=350000000÷200000000=75%应缴纳土地增值税=30000000×40%-40000000×5%=10000000(元)方案二:将拟售给D 公司部分写字楼先转为自用后分立,由D公司受让兼并分立企业。
1、K公司将拟售给D公司部分写字楼先转为自用,作为其自用的固定资产(入账价值20000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这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自用或出租等商业用途时,不需计缴该部分房产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
2、将K公司分立为两个公司,分立新设一个全资子公司(E公司),并由E公司拥有写字楼。
由于K公司分立过程中需对房产、土地进行分割,分立时K公司未取得相应的收入和其他经济利益,也没有实现土地转让增值额。
因此,K公司分立对房产、土地的分割,不属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即通过企业分立转移到E 公司的写字楼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3、分立结束后,D公司受让兼并E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税筹参考案例:利用企业改制重组土地增值税优惠

04
本案例涉及的主要税收制度
本案例涉及的主要税收制度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制为有限责任 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暂不征土地增 值税。
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 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 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 不征土地增值税。
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 ,并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 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 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简明法律依据:《土地增值税暂 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0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 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7号);
02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 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 告2021年第21号)。
02
即将该不动产出资至乙公司,持有乙公司一定 份额的股权,即可免纳土地增值税。
03
未来,甲公司可以通过取得股息以及转让乙公 司股权等方式来获取该项投资的收益。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从长期来看,与转让不动产的收 益是相当的,但税负将大大降低
。
通过纳税筹划,甲公司减轻土地 增值税负担5 000万元。
仅考虑土地增值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02
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客户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01
按照通常方式转让该不 动产,甲公司需要缴纳 土地增值税5 000万元
。
02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
03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
03
纳税筹划方案纳税金额计算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在当今的商业环境中,税务筹划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盈利能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企业可以降低税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竞争力。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深入分析税务筹划的实际应用和效果。
案例一:一家制造业企业的增值税筹划某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和销售高端机械设备,年销售额达到 5000 万元。
在采购原材料时,企业面临着供应商选择的问题。
部分供应商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另一些则只能提供普通发票。
经过税务筹划,企业决定优先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
这样一来,企业在采购环节可以抵扣更多的进项税额,从而降低增值税税负。
假设企业每年采购原材料的金额为 3000 万元,若选择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的供应商,无法抵扣进项税额;而选择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进项税额可达 390 万元(3000×13%)。
通过这一筹划,企业每年可节省增值税 390 万元。
此外,该企业还对销售环节进行了筹划。
对于一些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客户,企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款时间和方式,合理规划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通过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获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缓解了资金压力。
案例二: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筹划某高新技术企业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该企业每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新产品和新技术。
在税务筹划方面,企业设立了专门的研发部门,并对研发费用进行了准确的核算和归集。
确保研发人员的工资、设备购置、材料消耗等费用都能够清晰地划分到研发费用中。
假设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为 500 万元,按照 75%的加计扣除比例,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额外扣除375 万元(500×75%)。
此外,企业还充分利用了税收优惠政策,将一些闲置的专利技术进行转让,获得的收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通过这些筹划措施,企业大大降低了所得税税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以转让价格超过原取得成本后形成的增加值为征收对象,由土地增值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税率征收的一种税收。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土地使用权转让人和租赁人,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租交易中,根据土地增值税法规定,对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进行计算,并按照增值税税率进行缴纳。
以下是一个土地增值税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地城市规划新建一条主干道,该地的规划用地已经发生了变化,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变成了城市建设用地。
村民A拥有这块土地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准备出售给开发商进行开发。
村民A这块土地的原取得成本为10万元,转让给开发商的价格为200万元,增值金额为190万元。
在这个案例中,村民A需要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增值税的缴纳金额。
下面是一些建议和策略:1.合理确定土地增值计税起点:为了降低土地增值税的缴纳金额,村民A可以通过合理安排交易方式来确定土地增值计税起点。
比如,可以将土地出售分成两个阶段进行,第一次转让部分仅转让一部分的土地使用权,达到一定的建设条件后再进行第二次转让。
这样,可以将土地增值分配成多次发生,从而降低土地增值的计税起点。
2.利用土地增值税的减免政策:根据土地增值税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土地转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五年后转让,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因此,为了降低纳税负担,村民A可以选择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满五年后再进行转让。
3.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土地增值税法规定了一些优惠政策,比如,取得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如果取得土地使用权满十年,则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税的减免。
因此,如果村民A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时间超过了十年,可以享受土地增值税的减免优惠政策。
4.合理选择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土地增值税的计税方式有两种,分别是按照货币计税和按照税额计税。
不同的计税方式会导致不同的税收负担。
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该房地产公司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 土地增值率为:
600/400×100%=150%。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 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
增值×50%-扣除项目金额x×15%。 因此,应当缴纳土地增值税: 600×50%-400×15%=240(万元)。
建造总成本=4000+9000=13000(万元)
不含息建造成本=13000-100
=12000(万元)
银行借款费用/建造成本=1000÷12000
=8.33%>5%
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房地产开发费用
行次 13
比例扣除 1200
其中:利息
14
600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15
600
转让股权纳税额
2.契税
-
-
3.土地增值税
885
4.印花税
5
5
5.企业所得税
865
6.个人所得税
519
Hale Waihona Puke 900合计2824
905
增(+)、 减(-) -550
- -885
-865 381 -1919
d)增加土地开发成本,降低土地增值税
应交土地增值税=8592×40%-17008×5%
=3436.8-850.4=2586.4(万元)
(2)按照据实扣除法应纳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金额=12000×(1+20%+5%)
+ 1000+25600×5.5%
=15000+1000+1408
=17408(万元)
增值额=25600-17408=8192(万元)
税收筹划成功案例总结

税收筹划成功案例总结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税收筹划已成为企业和个人优化财务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降低税负,还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几个成功的税收筹划案例,希望能为您带来启示。
案例一:某制造业企业的税收筹划某制造业企业主要生产高端机械设备,年销售额达到数亿元。
在税收筹划之前,企业面临着较高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负担。
税务专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进行了深入分析,发现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存在一些问题。
由于部分供应商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企业无法抵扣进项税额,增加了增值税负担。
为解决这一问题,企业重新筛选供应商,优先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正规企业合作。
同时,对一些小型供应商进行整合和规范,帮助他们具备开具专用发票的条件。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加大了研发投入,申请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根据相关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此外,企业合理安排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和年限,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前扣除。
通过以上税收筹划措施,该制造业企业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方面都实现了显著的节税效果,提高了企业的净利润,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充足的资金支持。
案例二:某房地产企业的税收筹划某房地产企业在开发一个大型住宅项目时,面临着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双重压力。
税务筹划团队首先对项目的土地成本进行了详细核算,确保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准确无误。
同时,合理规划项目的分期开发,根据不同阶段的增值率来确定最优的销售策略,以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充分利用了税收递延政策。
对于一些预提费用,如未结算的工程款等,按照规定进行合理预提,在当期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延缓了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时间,增加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此外,房地产企业还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将不同项目的收入和成本分别核算,避免了不同项目之间的利润混淆,降低了整体税负。
土地增值税筹划案例

房地产税收筹划字体: 小中大 | 打印发表于: 2009-10-10 20:46 作者: 朵朵爸来源: 房地产会计网**房开公司的税收筹划税收比重大是导致我国商品房房价过高的重要原因。
在国外,地价及税费一般占房价的20%,而国内地价和税费占房价的50%左右。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如何有效的降低税费,在保证基本利润率的前提下使房价降下来就成为了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关键,纳税筹划的必要性及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为施工、配套、销售、管理均由我公司自行完成,即建造成本是可控的,所以根据我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地居民消费水平来做具体的纳税筹划,找到一个建造成本低(以避建安公司企业所得税及营业税等),保证基本利润率的同时又能让消费者接受的合理价位的平衡点犹其关键。
在房地产税费中,土地增值税引人关注,原因一是其税率较高、税负重,二是其有筹划的余地,做好了,可节省不少税金的支出。
因此,我从土地增值税着手进行税收筹划。
一、税收优惠政策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普通标准住宅的界定必须以财税[2006]141号规定的为准),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将全部增值额按规定计税。
根据此项规定,从纳税筹划的角度考虑,如果纳税人想要降低税负,就应综合考虑增值额增加所能带来的收益和放弃起征点的优惠所增加的税收负担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选择适当的开发方案,避免因增值率稍高于起征点而造成税负的增加。
二、公司基本信息占地面积:23600㎡建筑面积:60000㎡可售面积:54906㎡土地成本:620万元注册资本2000万元,前期资金需求其中有400万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按售价的5%预计测算。
三、享受土地增值税起征点税收优惠的前提下,以建造成本筹划售价(一)、假如平均建造成本为1000元/㎡土地成本:620万元建造成本:54906*1000=5491万元三项费用:(620+5491)*10%=611万元加计扣除:(620+5491)*20%=1222万元以上合计:7944万元设售价为x,相应的销售税金及附加为:5%*(1+5%+3%x)=5.4%x 式中,5%为营业税,5%为城市维护建设税,3%为教育费附加这时,其全部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为:7944+5.4%x根据有关起征点规定,享受起征点税收优惠的最高售价就满足:x-(7944+5.4%x)/(7944+5.4%x)=20%解得 x=10193万元,平均售价为:10193/54906=0.18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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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4大纳税筹划案例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主要是在税法允许的大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可扣除项目,降低增值率,即从降低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两个角度出发进行筹划。
本文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主体,从土地增值税本身的特点出发,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对该税种的纳税筹划进行阐述:
一、利用利息支出扣除进行纳税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过程中,一般都会发生大量的借款,利息支出是不可避免的,而利息支出的不同扣除方法会对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产生很大的影响。
根据税法规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的利息支出分两种情况确定扣除。
第一,凡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的5%以内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允许扣除的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5%以内)
第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要并入房地产开发费用一并计算扣除。
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扣除比例(10%以内)
以上两类计算扣除的具体比例,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规定。
这种规定就为纳税人纳税筹划提供了机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如果公式①中的利息支出大于公式②计算出的利息支出,则企业应正确分摊利息支出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企业可以不按照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可以使扣除项目金额增加,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减少。
例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批商业用房,支付的地价款为600万元,开发成本为1,000万元,假设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且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应扣除利息为100万元,如何为该公司利用利息扣除进行筹划?如果应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时,又如何筹划呢?设当地政府规定的两类扣除比例分别为5%和10%。
纳税筹划过程如下:
首先,计算。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5%)=(600+1000)×5%=80(万元)
其次,判断。
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0万元时,由于100>80,所以该公司应严格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这样就可以按100万元扣除,否则只能按80万元扣除,计税依据将增加20万元,造成多缴税款;当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为70万元
时,由于70<80,所以应选择第二种计扣方式,即不按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摊利息或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金融机构的证明,这样可以多扣除10万元利息支出,减少计税依据10万元,合理降低税负。
在筹划中有必要指出,税法中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应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的核算利息支出,不按规定核算,一律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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