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协作交流与协调联络工作机制之欧阳光明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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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协作交流与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为建立积极推动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部门间应急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处置协调联动管理的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公司应急领导组主持召开,公司应急办为牵头单位并负责日常会议事务,其他单位和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根据情况增加开会次数。
2、联席会议在主要负责分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形势和特点;讨论公司及基层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研究、讨论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全面掌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共同协商、解决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的其他重大问题。
3、联席会议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给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贯彻落实;联席会议作出的决定,要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具体落实。
三、应急联动工作信息通报
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特点,建立与周边路段高速、高速交警等部门传递、通报相关信息的工作制度和程序,逐步实现部门间的
资源共享、信息互联。
1、路段发生突发事件影响高速公路正常通行时情形式下,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向相邻的路段公司通报突发事件、道路通行等有关情况。
2、路段发生突发事件,事发单位、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应及时通报给高速交警部门。
3、充分发挥通信信息资源优势,大力建设突发事件信息互联互通,为逐步建成“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高速公路应急平台体系奠定基础。
四、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1、部门之间联动
公司各部门、单位也要主动加强横向沟通配合,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共享。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发挥各自作用,服从指挥,加强各部门之间配合,提高协同应对能力。
2、公司范围联动
按照“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建立高速公路突发事件统一指挥的应急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和优势,实现应急队伍联动和物资联动,形成合力,保证应急处置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3、公司路段间应急资源互助
(1)当应急工作涉及其他路网区域公司协助时,通过省高管
协调,在高速公路网采取绕行分流措施,及时发布路况信息。
(2)当应急工作涉及其他路网公司处置支援时,通过省高管局协调,以就近原则,统筹协调相邻应急力量支援行动。
4、与社会部门、单位间协调
当应急工作急需社会力量支援时,应及时报告驻地政府、部门、单位,以就近原则,统筹协调地方应急力量支援行动。
五、应急协调联络机制
1、在本系统和部门应急预案体系的基础上,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参与部门(公安、气象、消防、安监等)加强协调,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工作内容,落实各项联动工作要求,实现应急预案的对接,共同做好应急救助的各项工作。
2、结合行业和部门工作职能,与高速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参与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采取定期会商、重大突发事件随时会商的形式,及时研究、分析趋势、掌握需求,研究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程、相关内容和具体职能,解决好应急联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