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常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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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规范(青云办公室)

◆ 公司内部监察小组的责任:

公司内部监察小组负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检查结果为公司提出制度执行报告。

◆ 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

1、各级管理人员均需严格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并负有监督下属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的管理责任。同时,在执行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营造维护有序、良性的工作秩序。

2、当所属员工出现未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的情况时,公司内部监察小组将对管理人员记录一次管理不当的记录。管理人员管理不当的记录,将影响年度管理人员评价及相关晋升事项。

一、仪表、着装规范

1、员工到岗须佩戴工卡,并保持工卡的完好和清洁。

2、员工到岗时,要求仪表整洁,保有积极向上的心态。

3、禁止着短裤、拖鞋、迷你裙、吊带及跨栏背心到岗。如需接待客户,需穿着较正式服装。

4、夏季(7-9月)服装建议每日更换。

二、到岗、外出作息规范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所有员工到岗及离岗时均需打卡签到或签离.对未按时到岗,需向部门主管或公司内部监察小组做出解释。

2、外出人员需提前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违反者,将对其进行缺勤处理,扣除当日全额工资。

三、请、休假规范

1、病假

1.1、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请假者应于病假当日上班前向其直接主管提出休假申请,经核准者即可休假,未经核准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论。

1.2、因病连续休假两天以上者需提供公司认可之医疗证明。不能提供医疗证明者,以事假(办理休假手续)或旷工(未办理休假手续)处理。病假可以以年假冲抵。

1.3、请病假者,需提前或病休后返回工作岗位当日填写《请假申请单》,需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并在当日报人力资源部.同时提供医院出具的医疗证明或休假证明(请假超过一天者)。

1.4、病假根据工龄及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可享受医疗期(具体享受办法按所签《劳动合同》甲方所在地医疗期相关规定执行)。逾期仍未痊愈,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5、病假期间工资的支付:

◆在一个考勤周期内,因病休假累计1日以内者,休假期间日工资以本人日工资的100%计发

◆在一个考勤周期内,因病休假累计1日以上未满3日者,休假期间日工资以本人日工资的下70%计发;

◆在一个考勤周期内,因病休假累计3日及以上,休假期间日工资以本人日工资的50%计发;

◆因病连续休假15日(节假日并计其中)以上者自动纳入医疗期,享受医疗期待遇。

◆因病休假30日以上者,公司有权要求休假者至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医疗证明;拒绝到公司指定医院开具医疗证明者,其30日以上休假数以事假(办理休假手续)或旷工(未办理休假手续)处理。

2、事假:

2.1、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请假者须至少提前一日向其直接主管提出休假申请,经核准者即可休假,未经核准擅自休假者,以旷工论。

2.2、请事假者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特殊情况返回工作岗位当日补填),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2.3、事假每年(该“每年”指服务年度)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事假可用年休假充抵。

2.4、事假期间工资的支付:事假工资按实际缺勤小时数/日数全额扣除。

3、带薪假:

3.1、年假: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公司有关制度及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年假;

3.1.1、公司为每位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提供带薪年假,具体规定如下:

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10日;

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14日;

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十年者,每年18日;

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在每年18日的基础上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不得超过30日。

3.1.2、休假期间,节假日并计其中。

3.1.3、年假计算周期:入职所在月份至第二年度相应月份。

3.1.4、年假休假时间:下一服务年度内均可申请休假。

3.1.5、员工申请休假需提前与部门主管沟通,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前需提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单》,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报人力资源部。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3.1.6、年假可在获得休假资格后充抵其他请/休假。

3.2婚假:

3.2.1、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国家晚婚规定者,可享受婚假10天(假期中节假日并入计算)。婚假应一次性休完,不得累计或冲抵;未休者,不折薪。

3.2.2、申请婚假者,需提前一周填写<休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报人力资源部.

3.2.3、申请婚假者,需提供合法婚姻证明。且婚姻登记日期需距请婚假日期半年之内。

3.3、丧假:

3.3.1、父母或配偶及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5天;祖父母、外祖父母或配偶之祖父母、父母丧亡者,可请丧假3天,途中按实需日期计。

3.3.2、请丧假者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特殊情况返回工作岗位当日补填),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3.4、分娩假:

3.4.1、分娩后,享受分娩假90天,晚育者(超过25岁生育)增加15天,剖腹产者加15天。

3.4.2、符合国家规定的女性员工分娩,按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及标准执行。

3.4.3、请假前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3.5、陪产假:

3.5.1、妻子分娩,丈夫可享受陪产假3日。

3.5.2、请假前需提前一周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3.6、计划生育假:

3.6.1、按《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计划生育假,需交验医院证明及相关单据。

3.6.2、请假前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报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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