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工艺)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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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工艺)控制程序

版序/修改状态:第一版/第0次修改文件编号:QSJA-B-09

1.目的

使电梯安装施工工艺处于受控状态,为施工提供可靠的工艺保证。

2.使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电梯安装施工的工艺工作。

3.0 定义

3.1 受控文件:受更改控制的文件,盖有红色圆形“受控文件”印章标识,发放时应作登记及签收,正本更改生效后,应回收过时正本进行作废处理。

3.2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控制的文件,发放后正本如更改,可以不回收过进副本。

4.职责

安装部是工艺控制管理部门,负责电梯安装的工艺调研、组织电梯安装工艺的编制审核、工装设计及工艺纪律管理工作。相关责任工程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工艺编制、审核工作。

5.工作程序

5.1工艺调研、工艺分析、工艺方案编制

5.1.1工艺调研、工艺分析:技术部负责电梯安装工艺开发调研和方案论证,主管工艺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工艺调研与工艺分析,主要有以下内容:

a.了解顾客(或市场)对该电梯安装的使用要求;

b.了解国内外同类产品或类似产品的工艺水平;

c.收集有关工艺标准和资料;

d.进行必要的工艺试验(如焊接工艺评定);

5.1.2工艺方案编制

主管工艺人员在进行相应的工艺调研与工艺分析后,组织有关人员编写施工工艺、检验技术要求、检验方案等。

5.2工艺审查

所有电梯安装工艺均应进行工艺审查。审查一般采用会审方式,由工

作业(工艺)控制程序

版序/修改状态:第一版/第0次修改文件编号:QSJA-B-09 艺责任工程师组织实施。审查完毕后,需要修改的由工艺责任工程师组织修改,工艺审查通过后,工艺责任工程师应提出审查报告,由质保工程师批准。

5.3专用工艺装备

专用工艺装备由安装部专业负责人进行选材,采购部负责购买。购买后,由技术部组织验收,达到设计要求方可使用。

5.4工艺更改

工艺文件的更改由工艺执行单位或相关部门提出,工艺责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实施,重大工艺更改应按4.2条重新进行工艺审查。

5.5工艺纪律检查

工艺纪律检查执行《工艺纪律管理办法》的规定。

5.6工艺文件管理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工作施工技术方案、焊接工艺评定资料、工装设计资料由各相关部门送资料室存档。

6相关文件

《工艺纪律管理办法》

1. 0 目的

本程序说明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修订、更改、审批和发行的处理方法,以确保各部门使用有效版本,防止作废文件被使用。

2.0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体系中所有的动作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其中作业指导书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各项:——图纸。如产品图纸、检验图纸、概念图纸(草图)。

——工艺文件类。如装配工艺、物料明细表、产品使用说明书。

——程序文件运作细则。

——部门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

——管理制度。

——检查作业指导书。

——检定规范。

——设备操作规程。

3.0 定义

3.1 受控文件:受更改控制的文件,盖有红色圆形“受控文件”印章标识,发放时应作登记及签收,正本更改生效后,应回收过时正本进行作废处理。

3.2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控制的文件,发放后正本如更改,可以不回收过进副本。

4.0 相关文件

不适用

5.0 职责

5.1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负责程序文件与作业指导员书的审批。

5.2 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其运作。

5.3 管理者代表负责程序文件的组织编制和会签,发行及监督其运作,并管理作业指导书的

发行,维持质量体系文件清单,负责受控文件正本的维持管理。

5. 4 开发科负责工艺文件(指图纸、零件表)的发放及控制。

5.5 受控文件持有人负责保证受控文件副本在其责任范围内的人员均可参阅及交回过时之程序文件。6.0 相关记录

6.1 程序文件会议记录。

6.2 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清单。

6.3 文件发放(领用)控制表。

6.4 文件更改申请表。

7.0 程序内容

7.1 新增或修订程序文件的提出、会签及审批。

7.1.1 视工作需要,各部门均可提出增加新的程序文件或对现行程序提出修订要求,由部门主管与管理者代表商议。

7.1.2 管理者代表同意后,将新增或修改程序连同“程序文件会签记录”交相关部门主管会签,会签意见记录在“程序文件会签记录”内,程序文件会签完成,交回管理才代表审阅,呈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批后,正本须由管理者代表存档。

7.2.1 视工作需要,各部门均可向责任部门主管提出增加新的作业指导书对现行作业指导书提出修订要求,责任部门须安排人员编写修订作业指导书,并给该作业指导书一个文件编号及版本。

7.2.2 该作业指导书须送交责任部门主管审批后,正本须送交管理者代表存档,如是图纸及零件表则送开发科主管存档。

7.2.3 如作业指导书未得到审批人同意,需退回编写或修改负责人。

7.3 发行及维持

7.3.1 审批后的程序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由发出部门填写“文件发放(领用)控制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分发受控文件副本;如是图纸及零件表则由开发科主管审批后分发受控文件副本。

7.3.2 每份受控副本发出前,须在首页加盖一个红色“受控文件”印章后发放。

7.3.3 收件人必须在“文件发放(领用)控制表”上签收,并交回此文件之过时版本。

7.3.4 文件发放人将回收过时之版本文件予以销毁或盖上“作废文件”章。

7.3.5 管理者代表/开发科主管安排人员将新增或修订文件登记在“程序文件清单”、“作业指导书清单”或“图纸清单”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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